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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罪人,小罪人?
送交者: 篤信 2017年03月12日18:25:3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3月12日

“你看見這女人麼?”(路加福音7章44節)

這就是西門的基本問題。 他根本沒有真正地看見這女子。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着祂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路加福音7章36-39節)

於是轉過來向着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7章44-47節)

聖經里只稱她為“一個女人,是個罪人。”(路加福音7章37節)沒有詳述。這是一種含蓄的說法,意思是她曾當過妓女,以出賣自己的肉體謀生。這個女子居然會到一個法利賽人的家裡來,很令人震驚。照常理,在這樣女子的附近是不會找到西門這樣的法利賽人的,也不會在西門的圈子裡找到這類女子。西門和這女子根本不會有碰面的機會。他們來自光譜的兩端,遙遙相隔。然而,說巧不巧,有一個原因竟將這兩個人湊在了一起。他們兩人都想見到耶穌。

西門的問題顯而易見。他自以為比那女人要強。西門說:“她是個罪人。”耶穌說:“不對,她曾經是個罪人。”神將她生命中的時態改變了。

“西門,你的問題是你只看到過去的那個她,卻沒看見現在的她。你以為看見她了。其實沒有。多年來,你認識的她是一個樣子…然而,現今她已經潔淨了…所以你手足無措,不知怎麼辦才好。”

從上述的談話,我想引申出一句話:一個從來沒有為任何事委身的人,也沒有能力了解一個被耶穌基督更新改變了的人。在西門的分類表中,沒有空間容納一個曾經從事色情工作,現今已被耶穌基督徹底改變的女子。

有個奇怪的現象,你同意吧?最壞的罪人,反而變成最好的聖人。為什麼呢?因為罪惡昭彰的罪人,更可能發現自己是個罪人。

對自己罪的評估及被赦免的程度, 與我們愛主的程度是成正比的。真正的關鍵倒不在我們犯了多少罪,而是我們對自己的罪有多深的感受。如果我們只是覺得自己個“小罪人”,那麼,我們只需要一個“小救主”。若是覺得是個“中級罪人”,我們便需要一個“中級救主”。但是如果覺得自己是個“大罪人”,我們就需要一個“大救主”。那些需要“小救主”的人,對主的愛也少;那些需要“大救主”的人,對主的愛自然也深。許多從小在教會長大的人,最掙扎的正在這一點上。我們不大愛主,因為我忘了自己從前的光景,忘了如果沒有基督的救贖,我們可能落入的光景。當我們的罪看來很小的時候,我們對主的愛也不可能很深。

在主基督的身體裡面沒有屬靈驕傲的空間,因為我們都是罪人,而且人人都需要神的恩典。沒有必要談誰“比較好”,或誰“比較差”。因為除非靠神的恩典,我們都將走進地獄。

與其像那超宗教式的西門,我們還不如像那個悔改的妓女。這個真理聽來很不入耳,卻有它被記載在聖經中的原因。

全能的神啊,禰已將莫大的恩典澆灌我們。有知無知,我們真的是“可憐的罪人”。讓我們永遠不忘記耶穌為了赦免我們的過犯,所付的代價。噢,主啊,求禰救我們脫離驕傲和論斷之靈的捆綁。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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