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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克服自我,才能真正的“以神為樂”
送交者: 遙投 2005年06月14日06:13: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一想到向自己的意中人示愛,就顧慮重重:如果被拒絕了我今後還怎麼再面對他呢?我的面子怎麼辦?我的把柄落在他手裡怎麼辦?不該我主動,應該他主動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纏繞着你把你逼到“以神為樂”的境地,不是真正的“以神為樂”,那只不過是目標轉移。一個大大的“我”字還是充滿着你的心,你還是在“尊我為大”。

只有尊主為大,才能真正地“以神為樂”。這一點要學馬利亞,那個年代,那種宗教環境下,童女懷孕是多麼難堪且說不清道不明白的事情啊,她的面子,她的將來,她的生命都要面對極大的威脅。

可是馬利亞沒有考慮她自己這些,她甚至都沒有考慮跟報信的天使強調一下:起碼你要去跟我的未婚夫將情況說明一下啊(雖然天使主動去囑咐了約瑟)。

我們看看馬利亞的反應:“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加福音1:38)

馬利亞心裡沒有她自己,有的只是“我是主的使女”,所以他才能從心底唱出“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 神我的救主為樂。”(路加福音1:46-47)

我們做基督徒的,最難克服的就是那個大大的“我”,如果不把這個“我”字從心裡的至尊的位置上趕下去,很難做到“以神為樂”,心裡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喜樂平安。

我們要學會超越自己,要象保羅那樣“靠主大大的喜樂”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 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腓利比書4章)

雖然這是一生的功課,但是要明白一點,被大大的“我”逼的躲進“以神為樂”的避風港,那不是真正的樂,趕走“我”,讓神完全住進來,那才是真正的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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