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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鬱金香的聖經根據(3)特定的救贖 L
送交者: 古道 2017年06月22日05:45:4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三、特定的救贖(或限定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

        我們從前文已經看出,揀選本身不能救任何人,只是把那些將會得救的人分別出來。那些蒙父神揀選並賜給子的人若要得救,必須被救贖。耶穌為了要讓他們得到救恩,跟我們一樣親自成為人,來到世上,使自己在凡事上與自己的百姓相同(來217),並在法理上代表他們、代替他們。基督代表祂的百姓服刑,完全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因此成就了完全的義,並將這義歸與Impute)那些凡被聖靈感動以致相信基督的人。基督的百姓藉著基督所作成的,在神面前成為義,並藉著基督替他們受苦所成就的救贖,脫離一切罪孽(罪責)與所定的罪。由於基督代替祂的百姓接受罪的刑罰,承擔了他們的刑責,以便永遠除去他們的罪孽,因此當祂的百姓以信心與基督聯合時,他們就得到了完全的義,免除一切的罪孽與定罪。他們得救不是因為他們作了什麼,或是他們將會作什麼,乃是單單因為基督的救贖大功。

       正統的加爾文主義始終堅信基督的救贖工作無論在設計上或執行上都有其特定的對象,它是只為某些特定的罪人預備的,基督的救贖,事實上只為了讓這些特定的人得到救恩,而不是為所有的人。基督為祂百姓所成就的救恩,包括一切能夠使他們與神的關係恢復正常——包括賜給他們信心與悔改的心(徒531)。基督受死不只是讓神有可能赦免罪人而已;祂並不打算讓罪人決定基督的救贖是否有效,相反的,基督的犧牲所要救贖的對象必定得救。可見救贖就是為了要達成神揀選的目的。

        所有的加爾文主義者都同意基督的順服與受苦有無限的價值。如果神定意要所有的人都得救,基督的犧牲是能拯救世上每個人的。基督不必順服更多、受苦更多才能拯救世上每個人。基督順服的程度、為選民受的苦足以拯救曾經活在地上所有的男女老幼。但基督降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代替父所賜給祂的人(約637)受死並拯救他們。所以我們說限定的救贖,意思是基督救贖的範圍是有所限定的——僅限於神原本想要救的那些人,不是每個人;但基督救贖的價值是無限的,如果神有意拯救每個人,基督的救贖是足以拯救每個人的。

        阿民念主義者也認為基督的救贖工作有其限制,但性質上與加爾文主義相去甚遠。他們主張基督的救贖原本就要給每個人一個得救的機會,只要他們相信就能得救,反之,不相信就不能得救了。他們認為基督受死本身並不能確保所有的人都得救恩。

        不是“神原來只打算救贖某些罪人,而不是每個罪人”(即代贖的範圍有限制),就是“代贖根本不是為了確保人得到救恩,而是為了使神有可能饒恕罪人——只要他們相信基督。”(即代贖的功效有限制)。伯特納(L. Boettener 博士說的好:“加爾文主義認為代贖好像一座窄橋,可以一路通過溪流到達彼岸;阿民念主義則認為代贖好像一座寬橋,但只通到一半就停住。”

        1,聖經提到基督的救贖所要達成的目標乃是“使祂的百姓完全得救”,也就是確實與神復和(reconciliation)稱義、成聖。

        1)聖經記載基督來到世上,不是使人有能力救自己,乃是祂要救罪人。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基督照我們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舍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3-4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

       “……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前318)

       2)聖經宣告藉著基督所作的工、所受的苦,祂的百姓便與神復和、稱義、並蒙神賜下聖靈使他們重生、成聖。這一切的祝福都是基督賜給祂百姓的。

         A.基督藉著祂的救贖之工為祂百姓取得與神符合的地位。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10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林後518-19

       “……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讎,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 與神和好了。”(弗215-16

       “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為的是把你們聖潔無瑕疵、無可責備的帶到神面前。”(西121-22

         B. 基督以死來換取祂百姓所需的公義與赦免,使他們可以稱義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324-25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羅58-9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里。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3-14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彼前224

         C.基督賜下聖靈的恩賜(徒二33),使我們可以確實地重生並成聖。

       “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弗13-4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某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主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35-6

       “你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命,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525-26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

       “……何況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914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1312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

         2,以下經文述說主耶穌為祂百姓所行的事、所受的苦,藉此履行祂在創立世界以前與天父所立的恩典之約。

        1)耶穌被天父差到世上來,為要拯救那些父所賜給祂的人。父所賜給祂的人必到祂那裡去,必看見祂、相信祂,沒有一個失落的。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己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曰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5-40

        2)耶穌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凡“祂的羊”祂都把他們領入羊圈,使他們聽見祂的聲音、跟隨祂。請留意父神已把這些羊賜給耶穌!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114-18     

        “(不信的猶太人要求耶穌表明身分)『你若是,就明明的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 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 ,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4- 29

        3)耶穌以大祭司的身分禱告時,祂不是為全世界的人禱告,乃是為父所賜給祂的人禱告。耶穌不負天父所託,完成天父差祂作的工,就是叫祂的百姓認識神,並賜給他們永生。

      “耶穌說了這話,就舉目望天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認識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這就是永生。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己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 求。……父啊,我在那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重,你已經愛我了。』。『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171-112024-26

      4)保羅宣告聖徒所承受的一切“屬靈的福氣”,就如:兒子的名分、救贖、罪得赦免……等,都是“在基督里”的結果,而且保羅追本溯源,找出這些福氣歸根結底都是出自神永恆的旨意,就是在創立世界以前,神早己在基督里揀選了他們,預定他們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女。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籍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曰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 於一。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13-12

        5)保羅把亞當的墮落所帶來的定罪與基督(“第二個人”、“末後的亞當”)帶出來的拯救作個對比。這個對比,如果用“盟約關係”(covenant relation)的原則去解釋,就會很清楚。所謂 “盟約關係”,是指亞當代表人類與神立約,基督代表選民也與神立約。亞當與他的後裔有盟約的關係,基督與祂的百姓也是 如此。亞當怎樣因著自己的罪,把他的後裔拖下水,使他們陷入被定罪與死亡的光景;基督也因著自己的義,使祂的選民得稱為 義,並且得永生。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217-19

        3,聖經有些地方說基督是為“萬人”死,又說祂的死是要拯救“世人”,但其它章節卻說祂的死在神的計劃里是有特定對象的,並說祂是為某些特定的人而死,使他們得救。這兩種說法是否互相衝突呢?

       1)有些經文以一船性用語講論基督救贖之工,這些經文可再分為兩類:

         A. 提到“世人”或“世界”:約1929 316-17 442 (譯註:“救世主”直譯作 “世人的救主”);林後519 約一21-2 414

         B. 提到“人人”或“萬人”:羅518;林後514-15;提前24-6;來29 ;彼後39

        聖經用這種方式表達,有一個理由是為了更正“救恩單為猶太人”的錯誤觀念。聖經用“世人”,“萬人”,“人人”,“列國”,“萬民”等詞,都是要以強調的語氣更正這種錯誤。基督的死是為所有的人,沒有分別(祂為猶太人死,也為外邦人死),但這並不是說基督一個不漏為普天下每個人死,也就是說祂受死不是為了拯救每一個失喪的罪人。

        2)有些經文以特定的用語記載基督的救贖之工是為了要確切地拯救那些父所特別揀選要賜給基督的人。

       “……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121

       “……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628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差捨命。”(約1011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為一。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約1150-53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 2028

       “你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站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525-27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麼?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2-34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來217 31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915

       “……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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