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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伯拉糾主義: 屬血氣之人的信仰 (中文版)
送交者: 古道 2017年11月07日13:25:5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伯拉糾主義: 屬血氣之人的信仰 

作者:Michael S. Horton 

西塞羅這樣評論他當時的文明,就是人們為他們所得物質的豐富感謝諸神,但從來不會為他們的德行感謝他們的神,因為這是他們自己的作為。普林斯頓神學院神學家華菲德(B. B. Warfield) 認為伯拉糾主義是“對異教徒世界觀的平反”,他用他特有的清晰得出結論說,“基本上只有兩種關於拯救的教導:拯救出於神,還有就是拯救出於我們自己。前者是一般基督教的教義;後者是全世界異教的教義。”1

但是華菲德強烈的批評是和自從伯拉糾(Pelagius) 和他的門徒大力提倡這種異端以來教會的見證相一致的。公元四世紀拉丁教父耶柔米(St. Jerome)把它稱之為“畢達哥拉斯和芝諾的異端”,是和根基建立在人類本身有能力自救這個基本信念之上的普遍的異教主義一樣的。那麼到底什麼是伯拉糾主義,它是怎樣興起的?

首先,這種異端起源自人類的第一對夫婦,我們很快就要說明這一點。它實際上是在第五世紀,一位英國的僧侶去到羅馬時被人定義,被貼上這個名稱標籤的。 當時伯拉糾立刻就深深注意到羅馬這個基督教中心道德是多麼淪喪,於是他着手去改變平信徒和教職人員的道德。這場道德運動需要極大的精力,伯拉糾發現有很多支持,認可他這場運動的人。唯一看起來在攔住他的是那位極富影響力的北非主教奧古斯丁特別強調的教訓。奧古斯丁教導說人類因為是生於原罪當中,是不能自救的。離開神的恩典,一個人是不可能去聽從神的命令,甚至是不能去尋求神的。亞當代表全人類犯罪得罪神,這導致在他之後每一個人的全然敗壞,所以連我們的意志都是受我們有罪的光景捆綁。人得拯救,只能歸功於神按他喜悅無條件加在他選民身上的恩典。

與之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伯拉糾是被對道德的關切所驅動,他的神學目的是為道德和社會改良提供最大的動力支持。奧古斯丁對人無能為力以及神恩典的強調,必然會令改良道德的追求癱瘓下來,因為人就會犯罪而不怕懲罰,宿命地得出結論,“我是被迫的,我是一個罪人。”所以伯拉糾拒絕原罪的說法,以此加以反擊。按照伯拉糾的主張,亞當僅僅是一個壞榜樣,不是我們有罪光景的源頭 – 因為我們犯罪,所以我們是罪人 – 而不是反過來。當然相應地,耶穌基督這末後的亞當,就是一位好榜樣。得救主要就是跟從基督,不跟從亞當;而不是從亞當族類的定罪和敗壞中被遷移出來,被放在“基督里”,披戴他的義,被他的恩賜改變活過來。男男女女需要的是道德的方向,而非新生;所以伯拉糾用純自然主義的角度看待得救,就是通過學習基督的榜樣,人性進步,離開罪的表現,進入聖潔的表現。

伯拉糾在他所寫的羅馬書注釋中認為,恩典就是神在舊約和新約里的啟示,給我們在聖潔方面提供明確的教訓,以及許多加以效法的極好榜樣,以此光照我們,目的是促進我們的聖潔。所以人性不是在罪中形成的,意志根本不受有罪光景及其喜好的捆綁;選擇決定了一個人是否服從神,因而是否得救。

公元411年,米蘭的保利努列舉了伯拉糾信息當中的六個異端要點: (1) 亞當受造是要死的,不管犯罪與否他都會死; (2) 亞當的罪只傷害到他自己,而沒有傷害到全人類;(3) 新生嬰孩和亞當墮落之前的光景是一樣的; (4) 人類不因為亞當的死和罪而死,也不因為基督的復活而復活;(5) 律法和福音一樣提供了進入天國的入口;(6)甚至在基督來之前,已經有人是完全無罪的。2 另外,伯拉糾和他的跟從者還否認無條件的預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歷史上伯拉糾主義比任何其他異端受到更多教會會議的譴責。在 412年,伯拉糾的學生在迦太基會議上被逐出教會;迦太基和米利域大公會議譴責了伯拉糾所著的《論意志的自由》;教皇英諾森一世把伯拉糾和色勒斯丟都逐出了教會,教皇佐息末也是如此。東羅馬帝國皇帝狄奧多西二世 在公元430年也把伯拉糾主義者從東帝國驅趕出去,這種異端被431年召開的以弗所會議和529年召開的第二次奧蘭治會議反覆定罪。事實上,奧蘭治會議甚至也譴責了半伯拉糾主義,半伯拉糾主義認為恩典是必要的,但是人的意志原本上是自由的,可以選擇是否與神所賜下的恩典配合。奧蘭治會議甚至譴責了那些認為人可以通過作一種禱告而得救的人,相反(用極多的聖經參考經文)確立了神一定要喚醒罪人,賜下信心的恩賜,然後人才能尋求神。

任何不承認原罪,意志的捆綁,連接受永生的恩賜也需要恩典,更不用說追求義了的思想,都被全教會視為異端。這裡所描述的異端就是“伯拉糾主義”。

聖經中的伯拉糾主義 

該隱殺了亞伯,因為該隱想用他自己的祭物獻給神。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亞伯獻祭是在盼望那最終的祭物,就是神的羔羊,他這樣做是憑着信心,而不是靠行為(來11)。然而該隱追求靠他自己的行為稱義。當神只是接受亞伯的祭物,該隱就變得生氣。他對亞伯的仇恨部分可能是因為他自己對神的仇恨,恨神不接受他的義。這種規律已經在亞當夏娃為遮蓋赤身露體而用無花果樹葉子織的裙子上表現出來了。他們逃避神的審判,遮掩因罪而來的羞恥,這些就是自從墮落以來人性的特徵。“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神越靠近我們,我們越感覺到我們自己的不配,所以我們躲避他,試圖用我們自己聰明的面具遮掩我們的羞恥。

巴別塔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很清楚是屬於伯拉糾主義的:“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實際上,他們肯定是想,這樣統一的人類工程可以保證他們是無所不能的(創11:4,6)。但他們正在建塔通往天上的時候,神下來。“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第8節)。這就是那規律:神提供祭物,審判那些獻上自己的祭物以平息神怒氣的人。神下來住在我們當中,不是我們爬上去到他那裡;神尋找我們,不是我們尋找他。

以色列人常常發現自己是轉回到了異教徒的思維方式之中。神已經提醒他們,“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 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利米回應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耶17:5, 7, 9, 14)。 約拿付出代價,明白神要拯救任何他要拯救的人。他一宣告,“救恩出於耶和華”,我們就看到:“耶和華吩咐魚,魚就把約拿吐在旱地上”(拿2:9,10)。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面臨着類似的挑戰,神把他的自信變成羞辱,他最終舉目望天承認,“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作什麼呢?”(但4:35)。信息很清楚:神憑他自己的選擇和作為無條件拯救人,為的是他自己得稱讚,得榮耀。

我們在新約法利賽人身上看到伯拉糾主義的表現。請記住,伯拉糾主義的根基就是它相信我們並沒有繼承亞當有罪的光景,我們生來在道德上是中立的,能夠選擇轉向哪個方向。罪是從外面影響我們的,所以如果一個好人犯罪,那一定是因為某些外在影響的緣故。所以按照這種思維,避免壞人和邪惡影響是如此重要,因為這要敗壞一個原本是好的人。這種伯拉糾主義思維貫穿了法利賽人的思想,當他們問耶穌,他為何不依從猶太人的禮儀,“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這種神學導向對門徒來說是如此陌生,以致耶穌要再說一次:“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 (太15:10,19,20)。後來,耶穌用這嚴厲的話斥責法利賽人:“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象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5-28)。

所以耶穌對他們說,他們一定要“重生”(約3:7)。法利賽人相信神賜給他們律法,這就是把恩典賜給他們了,他們只要跟從律法和古人的傳統,他們就能蒙神眷顧。但是耶穌說他們是不信的人,需要重生,而不是需要得到指引的好人。“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因為我們一定要重生,這“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3)。“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約15:5, 16)。

保羅捍衛神的恩典,反對那試圖把耶穌變成僅僅是另外一位摩西的讓人相信猶太教的異端時,這段信息就是他信息的中心。保羅和其他使徒把注意力集中在基督這個人和他的工作上,否認在神面前自信有任何立足之地。相反,他們明白我們既沒有能力,自由意志,力量,也沒有義來修補我們自己,逃避神的忿怒。這一定要完全是神的工作,基督的工作,否則就根本沒有拯救可言。肯定的是,那攪擾眾使徒的讓人相信猶太教的異端遠不止是伯拉糾主義這個問題,但是其根本就是自義和自我拯救。就這樣,記載在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會議,就是在新約時代實際譴責這種異端的第一次教會會議。

教會歷史上的伯拉糾主義 

教會歷史的每一個黑暗時期都是因為依靠自我,以人為中心的福音滲透進入教會所致。什麼時候神被看作是唯一創始成終作成拯救的神,什麼時候教會就有健康和活力。人按什麼程度看自己是拯救的作成者,教會就按什麼程度相應失去它的能力,因為福音是“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在常人稱之為“黑暗中世紀”的整個時期之內,教會從來沒有正式認可伯拉糾主義,但在普羅大眾中間,它肯定是普遍,也許是最受人歡迎,傳播最廣泛的。這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因為自認我們本性為善,有可能得到改良,這是我們有罪光景的傾向。我們生來都是伯拉糾主義者。例如人在八世紀對此曾有過辯論,但是那些捍衛嚴格的奧古斯丁主義觀點的人占不了上風。由於伯拉糾主義已經被教會會議定為異端,所以沒有人敢作為“伯拉糾主義者”來捍衛這種觀點,但是半伯拉糾主義 是能夠被人接受的,因為那譴責半伯拉糾主義的奧蘭治會議的文件已經丟失了,直到十六世紀天特會議結束時才重新被發現。

在宗教改革前夕,人對自由意志和恩典又進行了新的辯論。改教家們是得益於奧古斯丁主義的復興。在十四世紀,有兩位牛津大學講師,侯卡特(Robert Holcot)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布拉得瓦丁(Thomas Bradwardine),成為這場論戰雙方的代表。在宗教改革前兩個世紀,布拉得瓦丁寫了《反對新伯拉糾主義者的神之論據》,“但是侯卡特和一群後來的解釋者發現布拉得瓦丁為‘神之論據’所作的辯護犧牲了人的尊嚴。”3 如果這句話聽起來很熟悉,這不奇怪,因為真理和伴隨而來的反對意見總是不變的。大主教自己的記述讓我們稍微可以知道這場辯論所處的位置:

“我在進行哲學研究時,在神的智慧上是閒懶愚昧,被一種非正統的錯誤誤導。有時我去聽神學家討論這個(關於恩典和自由意志的)問題,伯拉糾學派在我看來是最接近真理的。在哲學領域,除了一些模稜兩可的論述以外,我很少聽到人提及恩典。 一天又一天我所聽到的都是,我們是我們自己自由作為的主人,選擇行善或者行惡,有德行或者犯罪,這是我們的選擇,還有很多沿着這種思路的事情。”所以,“每次我聽教會裡人宣讀使徒書信,聽見保羅是怎樣高舉恩典,貶低自由意志,比如在羅馬書第9章,‘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還有很多相應講到恩典的地方,這些讓我很不高興,我是毫不感恩。”但後來情形發生了改變:

“然而,即使在我轉向神學領域之前,所提到的經文已經像一束恩典之光臨到我身上,我被對真理的看見俘獲,仿佛從遠處看見神的恩典是怎樣在時間內先於一切好行為,神作為救主,通過預定,在自然上居先。這就是我向那白白賜給我這種恩典的他表達我感激的理由。”

布拉得瓦丁以此開始他的論述,“現在伯拉糾主義者反對我們對預定和棄絕的全盤論述,試圖把它們完全取消,或者至少向人表明,它們是取決於個人的功德。”4

這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為很多人認為馬丁路德在他所著的《意志的捆綁》,以及加爾文在他許多關於這個題目方面的論述,他們所強調的是很極端的;而事實上,他們是奧古斯丁主義復興的主流。實際上,馬丁路德的導師,施道比次(Johann von Staupitz)本人就是捍衛奧古斯丁正統的觀點,反對伯拉糾主義的新思潮的,他著有他自己的論文,《論人永恆的預定》。“神立約拯救選民。不僅基督受差遣作信徒的罪的替代,他還確定這種救贖要加在信徒身上。罪人眼睛靠神恩典再次被打開的那一刻,這就作成了,這樣他能憑信心認識真正的神。這時他的心被點燃,所以神對他來說成為令他喜悅的。這兩樣不是別的,只是恩典,是出於基督的功德。我們的行為不會,也不能把我們帶到這種光景,因為人的本性不能明白善,不想要善,不能行善。這荒蕪的人來說,神對他是極大的恐懼。”

但是對信徒來說,“基督徒因基督的義為義”,施道比次甚至說,基督的這種受苦,“儘管不是為所有人的,但對所有人都是足夠的,而是為了多人,他的血傾倒而出。” 5 這不像人今天認為的那樣,是一句極端的聲明,而是當時討論贖罪果效最常用的說法:對每一個人都足夠,只對選民有效。

當然,這些宗教改革的先行者還沒有制定出基督的義算為人的義,因此人得以稱義的清晰教導,但即使在宗教改革之前,羅馬天主教的官方立場也是人的意志要相信,要過基督徒的生活,這也需要神的恩典。這對福音派基督徒來說還不夠,但是連這確認也達不到,就是連至少更正教和羅馬天主教在文字上同有的“大公”見證都沾不上邊了。

今天的情況又如何?

自從啟蒙運動以來,更正教會已經受到一波接一波的理性主義和道德主義的影響,這樣伯拉糾主義的異端就變得很是吸引人了。當代自由主義的偉大建築師夸勝宣告他們的計劃,看他們所寫的,如果不令人心煩,也令人詫異。他們說人的本性基本上是好的,歷史是進步的,社會和道德改良要創造出幸福,和平和公義,這話聽起來仿佛是一種新的神學嘗試。實際上,這只不過是那歷史悠久的出於人本性的宗教還魂而已。自由主義的理性主義部分看信仰不是一個救贖的計劃,而是一種道德的方法。當代神學家把把人的罪性,對神恩典的依賴的古時觀點看作是對建立新世界,建立一座通天高塔的啟蒙計劃的攔阻,正如伯拉糾把奧古斯丁的教訓看作是對他的道德改良計劃的攔阻一樣。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和自由派神學家不是用神在耶穌基督里的拯救工作這宣告來定義基督教,而是重新把它定義為一種“感覺”。具有嘲諷意義的是,阿民念主義的復興和啟蒙運動一樣,都對人的能力抱有信心。這種伯拉糾主義精神既充斥着新英格蘭的神學院,也充斥着美國開國時邊疆的復興。儘管象威廉亨利(William Henley)這樣的詩人可以用更優雅的文字來表達伯拉糾主義(“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靈魂的統帥”),但邊疆復興運動的福音派基督徒是開始把這種伯拉糾主義的勝利融入更大眾的文化當中。

芬尼(Charles Finney)深受新海芬神學(the New Haven theology)和第二次大覺醒運動的影響,幾乎可以說得上是十九世紀伯拉糾本人的再生。芬尼不承認原罪。“道德敗壞就是罪本身,而不是罪的原因,”6 他在對威斯敏斯德信仰宣言的批判中明確拒絕原罪的說法,7 把帶着罪性的人性這種觀念說成是“違反聖經的和荒謬的教條。”8按照芬尼的說法,我們生來都是在道德上中立的,有能力選擇好壞。芬尼自始至終採取和德國的理性主義者一樣的論據,然而因為他是如此一位成功的奮興家和“贏取靈魂的人”,福音派基督徒把他看作是自己人。芬尼認為是我們的選擇使我們變得是好或是是有罪,在這點上芬尼立場更接近法利賽人,而不是那宣告什麼樣的樹結什麼樣的果,而非掉轉過來的基督。芬尼否認原罪,接着就是否認代替的贖罪。畢竟,按照伯拉糾的觀點,如果只是因為我們跟從亞當的壞榜樣,他才能說得上是我們被定罪的作始者, 那麼基督被稱為是我們救贖的作始者,這就是因為我們跟從他美好榜樣的緣故罷了。這正是芬尼所論證的:“榜樣是所能施加最高的道德影響,如果在贖罪祭中彰顯出來的善意不能治服罪人的自私,那麼他們就毫無指望了。”9 但是如果贖罪祭不贖罪,那麼怎麼會有“在贖罪祭中彰顯出來的善意”呢?對於我們這些需要一種不僅僅是制服我們的自私,還要擔當對我們自私的刑罰的人來說,芬尼的“福音”和伯拉糾的“福音”一樣都不能說得上是好消息。

按照芬尼的理論,基督不可能成就我們虧欠於神的順服,因為一個人可以為了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贖罪,這是不合理性的。而且“如果他代替我們服從了律法,那麼為什麼還要堅持我們自己要回歸自身的順服,作為我們得救的必要條件?”10人禁不住想,芬尼到底是不是直接從伯拉糾的書裡借回來這句話的。“(很多人)以為贖罪祭就是按字面對債務的償還,我們已經看到,這是和贖罪祭的本質不符的。人會提出反對意見說,如果贖罪祭不是償還罪人的債,而是如我們所說,是在本質上廣泛的,那麼它就沒有使一個人得救。確實,贖罪祭就其本身而言,並沒有使任何一個人得救。”11

而且芬尼不承認重生是依靠神超自然的恩賜,他認為重生不是由外作成的改變。“如果是,神就不會要求罪人作成這點了。不需要這樣的改變,因為罪人有完全順服神所要求的一切機能和本身的屬性。”12 所以,“......重生就是罪人改變他最終的選擇,意圖,喜好。”那些堅持說罪人要依靠神的憐憫的人,是在宣揚“所有謊言中最可憎,最敗壞的東西,這是在嘲笑[罪人的]智力!”13

關於稱義的教義,芬尼宣告它是“別的福音”,因為“要罪人在法庭上被宣告為義,這是不可能,是荒謬的。正如已經說到的那樣,不可能有一種法律或法庭意義上的稱義。稱義是以普遍,完全,不中斷地服從律法為基礎的... ...算為義的教義,或者基督的順從被算作是我們的順從的教義,是建基於一種最虛假,最荒謬的假設之上的”,“把贖罪作為罪人稱義的基礎,這成了絆倒許多人的傷心之事。”14

從芬尼到持阿民念主義的奮興家,福音派運動是大大繼承了伯拉糾主義,正如當代自由主義直接從啟蒙運動這個版本領受良多一般。當福音派基督徒向不信的人發出呼籲,仿佛是他的選擇決定了他的命運,他們就不僅是按照阿民念主義的想法行事,還是按照伯拉糾的想法而行,而這甚至是被羅馬天主教官方立場所拒絕,認為是否認恩典的。不管何時,只要人堅持不信的人能夠出於本性選擇神,或者男男女女有能力不犯罪,達至一種道德上完全的狀態,這就是伯拉糾主義了。芬尼甚至有一篇布道,題目就是《罪人定要改變自己的心》。當傳道人攻擊那些堅持說人的問題就是人心的罪和邪惡時,這就是伯拉糾主義。當一個人聽到一種論證,無論是出於啟蒙運動(康德的“理應即能夠”),或者還是出於衛斯理,芬尼,或者還是當代的教師,說“神決不會命令人去做不可能的事”,15 他們就是在重複正是由伯拉糾所說的話。那些否認信心是神的恩賜的人,他們不僅僅是阿民念主義者或半伯拉糾主義者,他們還是伯拉糾主義者。甚至連天特會議(它定改教家為有罪)也咒詛伯拉糾主義所此所作的否認。

當福音派和基要派認為嬰孩在長到“負責任年齡”之前仍是純潔,或者罪是外在的東西,是在世界上,在有罪的環境中,或者在有罪的一群人當中,是敗壞一個人的,他們就是行為上的伯拉糾主義者。當代福音派運動中常被認為是“加爾文主義”的,實際上是“奧古斯丁主義”,也包括了正統的羅馬天主教和信義宗人士。在我們今天的圈子中常被認為是“阿民念主義”,實際上是伯拉糾主義。

最近的民意調查表明當今77%的福音派基督徒相信人本質上是好的,84% 的保守派新教徒相信在拯救當中“自助者天助“,這個事實無可辯駁地表明了當代基督教正處於一場嚴重的危機當中。保守的,“相信聖經”的福音派不能再滿有理由地攻擊主流的新教徒和羅馬天主教徒,說他們是背叛教義。今天的福音派,正如和任何其他人一樣,是已經接受了伯拉糾主義異端的思想。正是這種異端,它是潛伏在極多的大眾心理學(人的本性是好的,不過是被它所處的環境扭曲罷了),政治運動(我們要通過這場運動帶來拯救和復興),傳福音運動和教會增長運動(把歸正看作是一種自然的過程,就像更換另外一個牌子的肥皂一般,把傳福音的人和富有企業家精神的牧師看作是那實際上把得救之人加添給教會的人)的最深處。

宗教改革歸根到底就是對伯拉糾主義和它日益增長的影響所發起的進攻,因為伯拉糾主義在這個世界上排擠基督的生命。宗教改革宣告“救恩出於耶和華“(拿2:9),“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羅9:16)。如果我們重拾這個信息,再一次用神的話語抗擊伯拉糾主義,那麼神的榮耀就要再次充滿全地。

備註

1. 華菲德,《拯救計劃》(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0再版), p. 33.
2. 取自威斯敏斯德教會歷史大辭典“伯拉糾主義”詞條。
3. Heiko Oberman, 《宗教改革的先行者》,(Philadelphia: Fortress, 1966), p.134.
4. 同上, pp. 151-162.
5. 同上, pp. 175-200.
6. 芬尼,《芬尼系統神學》 (Minneapolis: Bethany, 1976), p. 172.
7. 同上, p. 177.
8. 同上, p. 179.
9. 同上, p. 209.
10. 同上, p. 206.
11. 同上, p. 213.
12. 同上, p.221.
13. 同上, p.226.
14. 同上, pp. 319-323.
15. B. R. Rees, 主編,《伯拉糾及其跟從者書信集》 (Woodbridge, England: The Boydell Press, 1991), p.169.
  

Michael Horton博士為加州威斯敏斯德神學院護教與神學教授。

原文鏈接: http://www.modernreformation.org/mh94pelagianis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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