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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的重要(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2年01月20日19:20: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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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音頻為多馬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救贖主”:

 

今日經文:弟兄,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的福音告知道,這福音你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並且你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受,又傳給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第三日復活了。(林前十五1-4

 

不多幾日之前,我在上海一位信主的弟兄家中吃後隨手翻一本,那本的內容是記載某處的監獄中,有一名人的囚犯,在中聽了福音,痛心悔改,得了救恩。在他所寫的中日裡面,有多可歌可泣的記載他的人生完全被基督所化,他的經驗足能彰基督奇妙的救法和他的大能。但在那本的末尾,告它的者一件痛的事實就是他到末後竟被法庭按他的罪判處死刑,在中被處決。那本中還附着他的墳墓的一照片

 

那天一同在那裡吃飯談話的,有好幾位信主的弟兄姊妹。一同談論這個人的事跡。都有同感:照我看,這個人既然這樣悔改自新,法官當施恩赦免他,放他出牢,才合我的心願;使不能這樣,最低的限度也當從寬發落,免他一死。想到無情的法律竟不向這痛心悔改的罪囚出少的憐,最後還是照他所犯的罪處置他,使他不能免於一死。

 

當我們談到這事的時候,我坐在椅子上凝想,我得真奇怪!我想神的法律不是比人所制定的國法更厲麼?神不是比人更聖潔、更恨罪麼?這樣一個痛心悔改的罪犯,能得神的赦免,卻不能得人的赦免,這是何等令人不解呢!人是何等的殘酷凶暴阿!一個人這樣痛心悔改,而且在監獄里也有多悔改的表據,怎麼法官竟不能向他出少的哀憐呢?

 

當我正在思想這些問題的時候,忽然一個寶的真理,如同閃電一般明在我的心中,其實,這個真理在我心中並不是一個新的;我已經篤信而且傳揚這個真理有十幾年之久,不過那一天我對於這個大的真理有了更清楚的認識那時我得了一個很清楚的答案──神能赦免這樣的大罪人,因在神那裡有一位代死的救主,已替這個罪人(自然不止於他)受了刑了死味。但他犯了國法,國家方面卻未曾他預備(也無法預備)一位代死的救主。所以他雖然痛心悔改,卻仍不能不照着法律所定的,受他當受的刑哀憐這個悔改的罪犯,當日的法官何不哀憐他;但尊公正的法律必要人的兇犯死,法官使十二分的憐這個悔改的罪犯,又能他作什麼呢?這個悔改的罪犯被處死刑,我不能責備法官沒有心,更不能法官殘酷凶暴。法官所作的是盡了他的本分。他實在是忠心於他的職務他可稱守法的法官。法律要罪人死,法官是不能擅自更改的。

 

看出這件事的要點了麼?這個罪犯人作,犯了神的法律,也犯了國家的法律。他犯了神的法律,當受神的刑罰;犯了國家的法律,也當受國家的刑神的法律不能更改,國家的法律也不能更改。如今他悔改了,在神那裡有一位拯救者替他受了刑了死味,所以他能得着神的赦免,脫去神的刑但在國家這一方面,卻沒有一位拯救者替他受刑,替他死味,所以他雖然痛心悔改,卻仍不能得着赦免,仍不能脫免國家的刑,仍不能不俯首就刑。

 

在這裡,我看出罪人是何等需要一位救主了!罪人得救,然是需要悔改罪,但如果沒有基督救的工作,我雖然悔改罪,仍是不能逃脫我當受的刑不是我的悔改能救我,乃是死的主能救我國家的法律不能更改,神的法律更不能更改。若沒有基督替罪人死,凡在神面前犯了罪的人,都必去受他當受的刑整個陷在罪中的人類,還有毫的指望呢?

 

今日的教會中,有一種極令人痛心的事,就是道的人傳揚一種“沒有救的道理,多神學教員講授一種“沒有救的神學。,有的人口不的要道,也有的人公然否毀這寶的真理。們說罪”的道理是古時猶太人的宗教念。,保羅講罪的道理,因他是猶太人,他的海中深印了猶太人傳統的信仰。甚至,耶自己並未曾講贖罪的道理(其實耶穌曾多次講過)這些不信“救的道理的道人與神學教,差不多都不信來生的應許與復活永生的要道。這原不足奇,若沒有救的工作,便沒有赦罪,沒有救恩,沒有生命,更哪裡能有來生種種的應許呢?如果真沒有“救,那樣與其些提高人格、注重道德、改造社會、服人群等等的道理,還不如勉群眾去爭名利,及時行,更能使他得着一些滿足。如何,早晚是死;如何,也沒有指望。作好人有什麼意思?又肯去服社會?最好的格言還是,“吃吃喝喝罷,因明天要死了!

 

神,基督已經為罪人死了,替罪人死了。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卻以祂受責罰,被神打苦待了。哪知祂的過犯受害,的罪孽壓因祂受的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得醫治。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使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五十三4-6)“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價。(太二十28)“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的罪,使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你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這是我的救法,這是我的倚靠,這是我的安慰,這是我的喜

 

更感神,基督不但的罪死了,而且祂復活了。墳墓的鐵門被祂打,死亡的鎖鏈被祂斷。祂的復活見證祂的救功已完成。祂的復活告,祂救的工作已使神的心滿足,祂借祂的身體所獻的罪祭,已蒙了神的悅因祂的復活,我便確知我信靠祂決不至羞愧。因祂的復活,我便確知死亡的勢已被祂摧毀無因祂的復活,我便確知祂能賜給生命,使我復活。因祂的復活,使我確知祂的應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不死。(約十一2526)是十分可信的。我有這樣一位死了又活了的基督,作我的救主、中保、良友、倚靠,我是何等的有福啊!在這裡更確實得那一段言的寶──“能控告神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能定他的罪呢?有基督耶死了,而且從死人里復活,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祈求。33-34)在這裡我得着何等安全的保障,又得着何等充分的喜、平安與滿足呢!

 

任憑那些不信基督、不信救恩的男女道人,和神學教授笑、否、推翻救的道理罷,我干涉不了他,但我斷不當再與他攜手合作。當自己防們的酵(錯誤的教訓),也要警告別人防備他們的酵。容我再三誦讀主耶自己所選、所差遣的使徒寫教會的話說,“弟兄,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的福音告知道,這福音你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並且你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受,又傳給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第三日復活了。(林前十五1-4

 

基督照聖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第三日復活了。的救法從這裡生,神的平安從這裡產生,我們的喜樂從這裡產生,我們的盼望從這裡產生。

 

願凡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的人,都信這根本的要道,也都奮力傳揚這寶的福音。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精選集第7冊·衛道》,第1章“真偽福音辯”,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原創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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