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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了的人
送交者: Mengy 2023年05月06日11:58:09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修復"和"醫治")

世上對孩子最疼愛的,是父母;對孩子傷害最大最深的,也是父母。世上最相愛的兩個人,是夫妻;彼此最仇恨的兩個人,也是夫妻。這是人類家庭最大的"悲劇"之一。


“父親”或“爸爸”,這個稱呼對我很陌生。在我的記憶中,不曾記得我口中叫出來過。不但如此,小的時候,即使在聽到別人喊"爸爸"時,也感覺彆扭。所以,“父親”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意義,甚至是一個極為可惡的“名稱”。

八十年代中的一天,元旦剛過去,寒冬臘月﹐刺骨的北風已經肆虐了幾天幾夜。直到下了一場大雪,風才肯退去。

那時我正在醫院住院。從二樓病房的窗戶向外眺望:大地、房頂、樹木,都被鋪天蓋地的大雪掩埋著,一片潔白、寧静。

丈夫那天很早過來看望我。一進病房,他就一屁股坐到我床前﹐滿臉嚴肅地說﹕

“有一件事我本應當早説﹐可是怕你情緒不好影響身體﹐沒有及時告訴你。你父親前幾天去世了。"

丈夫說到這兒,停了一會兒,似乎在觀察我的反應。然後接著説:”據說你父親是酗酒後﹐獨自睡在一間無人居住的房子裡凍死的。”

我象似聽到一個跟我完全不想幹的陌生人所發生的事﹐ 對丈夫所說的毫無感覺﹐沒有任何疑問或驚訝﹐也絲毫沒有難過和悲傷﹐似乎這個逝去的生命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丈夫不管我是否在聼,繼續説:“你父親單位通知你哥﹐可沒能聯絡到他。想找你﹐得知你在家病休。後來打聽到我的單位,就告訴了我。一接到消息我就對你哥哥講了。聽說他立刻趕到了火葬場﹐但已經太遲,你父親已經火化了。”

“那天我告訴你哥哥的時候,你母親也在場。她什麼話也沒說﹐我見她一個勁兒地抽煙。其實看得出來﹐她非常難過,衹是強忍著,沒有表現出來。.....” 丈夫說個不停,口氣很沉重。

我有些心不在焉﹐似聽非聽,故意在忙著什麼。丈夫發覺我根本沒有認真在聼﹐也就不再“羅嗦”了。

不知過了多少日子﹐有一天,突然回想丈夫那天告訴我的消息,心猛地被什麼扎了一下,劇烈地"痛"起來,使得我不得不把壓在記憶的最底層,似乎已經丟在垃圾裡的"舊賬簿",撿回來,"還原"到記憶裡。其實,我曾希望它隨著時間"發霉"、"爛掉",化成灰塵,從我的記憶中消失。然而那時,父親的影子"拼命”地出現,晃動在我面前﹐我試圖抹掉、推開,怎麼也不成,始終定在那兒﹐一動也不動。

我不由地問自己﹕丈夫告訴我去世的那個人,就是在我六歲時棄我們而去的親生父親嗎﹖他長得什麼模樣? 在我的生活字典裡存在過“爸爸” 或"父親"這個名詞嗎?

那天傍晚﹐當夜幕降臨時﹐我靜靜地一個人躺著,心緒不定、飄來飄去。忽然間﹐我的內心莫明其妙地被牽動了一下。我發現,不管我如何人為地把那些不堪回首的經歷,擱置在記憶裡的最底層、最深處,都無法阻擋他的影子"泛出來"。因為我的血液中仍流動著那個逝去的人的一部分,怎麼會抹去他曾留下的"痕跡"呢﹗

我哭了起來﹐淚水打濕了枕頭。

這個曾賦予我肉身生命的人,他就那麼簡單而悲哀地在地球上消失了麼﹖我流淚﹐是思念父親之情所致﹖顯然不是。那種感覺很複雜﹐難以描述。當他還活在世上的時候﹐一想到“父親” 這個字眼﹐就恨得“咬牙切齒”。然而﹐此時此刻﹐淚水已經"稀釋"了內心的怨恨。

”人都沒了﹐恨他還有意義麼﹖" 我問自己。

母親怎樣嫁給父親,都是在以後生活中,從母親斷斷續續講述中得到的。以前母親對於她的這段經歷常常數叨,不知道是後悔嫁給父親,還是留戀跟父親相識的美好。

父親和母親都沒什麼文化。父親好像衹讀了小學而已;母親目不識丁,勉強"照葫蘆畫瓢",可以寫出自己的名字。他們倆从相識、戀愛到結婚,很簡單,幾乎是"一步到位"。

他們同鄉不同村,但相距也不甚遠,誰家"打個噴嚏","吐沫星子"就會在鄉里鄉外傳播開來。

母親小時心氣兒比較高,不甘心在農村一輩子"臉朝黃土,背朝天"。尤其每天看到飯桌的上的地瓜幹,她就哭,不愛吃。無奈,到了趕集日子,外公常常偷偷帶她一個人到集市,買一個玉米餅子獨給她吃。

有一天,村裡一個小夥伴説,她家親戚從海邊的一個城市來,説那裡的一個紡織廠招工,包吃包住,問母親想不想去。真是"天賜"良機,母親豈能輕易放過! 那時母親正值十七八歲的"黃花姑娘",要出遠門打工,家裡總是放心不下。但是,就母親的個性,想阻止她,比"登天"還難。外婆外公也就由她了。

母親的決定還算有"遠見",城市農村相比,真是"天壤之別",不單環境不同,那裡的飲食簡直堪比"宮宴"。那家工廠老闆待員工很好,知道紡織工作非常辛苦,所以,有專門廚師做飯,每天三餐不重樣:有湯、炒菜,還有饅頭、餃子、鍋貼、蔥油餅、打滷麵、甚至每頓都有去皮炸花生小菜,.....簡直就是"神仙"過的日子。母親雖然工作很辛苦,每天蹬織布機兩腿發酸,夏天常常大汗淋漓,全身濕透,但是,每天跟十幾個小姐妹住在一起,享受美食,日子好過極了。週日休息一天,她們搭伴一起出去,逛街、看電影,有時到海邊"趕海":撿海螺;撬海紅、牡蠣;撈海帶、海蜇。有一次退大潮,母親竟然搞到一盆海參回來。她不知怎麼吃,就問大廚:"這些東西怎麼做?炒著吃還是煮著吃?"

"不能直接做,需要用鹽先鹽一下,明早起來做。"大廚説。

母親聽了建議,便"咣咣"往海參上撒了一些鹽,然後用蓋子蓋上,放到廚房一邊兒。

"小丫頭,快起來吧,看看你的海參鹽得怎樣了,否則就跑掉了。" 大廚一本正地對母親説。

母親趕緊爬起來,跑到廚房看。一掀開蓋子,發現海參沒了,變成了一鍋黑乎乎的"漿糊"。

"怎麼變成這個樣子? 海參呢?" 母親很生氣。

大廚幸災樂禍地大笑,説:"小丫頭,你上當了,吃海參哪那麼容易。你要先把它們的肚子底下切開,揪出裡面的腸子;還要用開水燙一下,然後放鹽,最後還要沾上草灰或爐灰,拿到外邊曬乾。"

母親的這段經歷,像數家珍一樣,時不時就"拎出來"數叨數叨。

然而,好景不長,母親大概享受了幾年的好日子,工廠就宣佈"倒閉"了。政府實行"公私合營",所有資本家經營的一切都"歸公",工人也都解散,不再招"民工"。大多女孩"認命",有的也到了嫁人的年齡,所以,就都回老家了。

對母親來說,好不容易走出農村,讓她再返回老家,根本不可能。有個女孩鼓動母親去西北的一個少數民族城市,説她那裡有親戚,可以找到工作。外公外婆聽說母親有這個打算,外公親自駕到,說服母親回老家。母親斬釘截鐵地告訴外公,她寧可在城裡要飯,餓死也不回去。外公拿母親沒辦法,衹好任由母親自己決定。

母親生來膽小,真要決定去離家遙遠的一個少數民族地方,心裡有些膽卻:"萬一出了什麼事,想回來都不能。" 母親打退堂鼓了。

很巧,另外一個大姐跟母親説,她的對象在大洋對岸城裡工作,她過幾天去那邊,看看是否可以幇母親也找個對象。如果跟城裡人結婚,戶口就會轉到城裡,以後就不用再擔心回農村了。

"那當然好。"母親覺得大姐衹是說說而已,哪有那麼合適的。

過幾天,大姐回來,説自己已經訂婚,並給母親帶來了好消息。"有一個小夥子,跟你是老鄉。他在城裡有工作,已經定居了。" 

"不過,個子矮一些,相貌還可以,大眼睛,白皮膚,梳著一個分頭,喜歡穿西裝,看上去挺帥的。" 大姐說著,便遞給母親照片看。

"聽說他爹娘在鄉里還是個富戶人家。家裡的幾個孩子都在城裡找了工作,衹有父母還在農村。" 大姐繼續說。

"不知道人家是否相中我呢!" 母親很不自信。

"我看沒問題。你高挑個頭,身材好,長得也不錯,他找你一點兒都不吃虧。如果不是為了來城裡,他還配不上你呢! " 大姐給母親打氣兒。

"聽說下周他要回老家探親,在碼頭下船,再轉公車回家。照片你看了,應該認得。我把照片給你,那天你乾脆到碼頭接他,然後你們一起回老家,也算第一次正式約會了。"

能找一個城裡對象,母親當然一百個願意。照著大姐說的,那天母親在碼頭接到了父親。倆人又一起搭公車回鄉。路上,父親對母親一眼相中,一路上百般殷勤,觸動母親芳心。母親提前一站下車,父親晚一站。之前他們約了回去的時間,一起回父親所在的城市。

一到家,母親興沖沖告訴外公外婆,她有了一個對象,是同鄉某某家的兒子。兩老聽後,臉上顯出愁雲,沒有一絲高興。

"閨女啊,那個人家不能嫁啊,他們爹娘在鄉里坏的出名的。" 外公對母親説。

"他爹媽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是嫁給他們。他們兒子住在城裡,又不跟他們一起過,怕什麼?" 母親説的也有道理。

"不光是這個,他們根本瞧不起像我們這樣窮人家,怕你以後受苦啊。" 外婆插話了。

"你們不用操心了,我的事情自己定。" 母親很有主意,哪裡聼得進父母的話。

一周後,父親和母親兩人按照約定時間,在公車上相見。到了碼頭,父親替母親買了船票,晚上上船,第二天到了父親所在的城市。

"我先把你送到那個大姐家住著,再考慮我們下一步事情。可總住在人家也不是個事兒,如果你覺得我合適,願意嫁給我,我們就考慮儘快結婚,這樣你可以搬過來。我住的地方不是很寬敞,但倆人住還是可以的。" 父親乾脆單刀直入地跟母親"攤牌"了。

母親實在沒有理由拒絕,這不正是她想要的嗎?不再回農村吃地瓜幹,也不干農活。

由於環境所迫,母親不得已同意"刪掉"戀愛過程,直奔主題,很快進入實質性的婚姻關係。他們結婚的"繁瑣"內容都省略了,沒有酒席,沒有嫁妝,甚至連糖果都不必買。

既讓父親省錢,又使母親夢想實現,兩全其美,真是皆大歡喜。儘管縮短了在人看來最美好的"戀愛"期,房子也不寬敞,經濟條件平平,但是他們倆人婚後恩愛有加,開始品嚐戀愛的"甜蜜"。

"其實,他對我非常好。晚上看到我把被子蹬掉,會悄悄給我蓋上,怕我凍著;做魚做蝦,或盤裡有塊肉,他一定用筷子先夾給我,讓我先吃;下班時,他會買一些我喜歡吃的東西;......." 當母親講到這些事時,臉上顯出光彩。

一年後,哥哥出生了。祖父母聽說是孫子,未打招呼就從鄉下過來。小小的空間,大小人一下子多了三口。外婆外公的對母親説的話不幸言中。祖父母來到,一見到母親就很瞧不上,百般刁難:數落母親的家境太窮,本人長得也不漂亮,他兒子沒有眼光,也沒有主見,等等,對母親頤指氣使、指手畫腳、呼來喚去。就母親的個性,豈能忍受別人如此待她? 從此,他們的日子很快變得烏煙瘴氣、沒了太平。

父親平時對祖父母"言聽計從",從來不敢頂撞他們。儘管祖父母如此無禮,肆意干涉他們的生活,父親處於對長輩的"孝順",仍然偏袒他們,指責母親不對。

父母一共離婚兩次。第一次,父親為了安撫祖父母﹐在外面租了一處房給他們﹐並時常為了陪他們也住在哪兒﹐不回家。當時外婆不放心母親嫁人後如何,當時也從鄉下過來看望母親。

看父親常常有家不歸,竟然陪著公婆住在外面,母親一氣之下﹐提出離婚。母親因為沒有工作,法院就把哥哥判給了父親。父親沒有遲疑,當下就答應了,因為哥哥是他們家傳宗接代的"苗",不能不要。

母親同意放棄兒子,在法院沒有提出"異議",一方面逼公婆"收手",不要再對他們家庭進行干預﹐ 另一方面,也想讓父親品嚐一下帶孩子的"滋味兒"。那時哥哥剛剛兩歲,非常難帶,常常哭個不停。哪知﹐事與願違,離婚沒有幾天﹐母親想哥哥幾乎瘋掉,晝夜寢不吃不睡﹐流淚不止。外婆擔心母親如此下去會病倒,便每天出去"閒逛",希望能在什麼地方碰到哥哥。真是神的憐憫! 三個月後的一天﹐外婆仍然在附近的商業街溜達,正在街上玩耍的哥哥﹐突然看到外婆﹐驚奇地一把抱住她﹐說他很想媽媽﹐要找媽媽。外婆喜出望外,飛快地把哥哥領了回來。母親見到哥哥,一把抱在懷裡,死活不肯再放他走。哥哥不見了,父親找來。哥哥見到父親大哭大鬧,不要再跟他回去。見此情景,父親不得已,主動要求和母親復婚。考慮到不再跟兒子分開,母親同意了。

復婚後,祖父母仍然像以前一樣,不打招呼就從老家過來,對母親沒有一絲尊重。其實,他們根本不在乎兒子是否再離婚。

父母復婚第二年,便生下我,那時哥哥三歲。

聽母親說父親從來沒有抱過我﹐連正眼看都沒有看過。母親應該沒有說謊﹐因為父親在我幼年的記憶裡幾乎是空白。我知道他對哥哥比較偏愛﹐主要原因哥哥是頭生﹐又是男孩。

父親的一大嗜好就是喝酒。從我記事兒起﹐父親常常三更半夜回家,滿嘴噴著酒氣,與母親無休止爭吵﹐甚至把家裡所有能摔的東西都摔了砸了。每當父親醉醺醺回來﹐同母親大吵大鬧並撕打在一起的時候﹐我和哥哥常常躲在被窩裡,蒙著頭,堵著耳朵,膽戰心驚。有時看到可以出去的機會﹐我和哥哥會赤腳跑到鄰居家,呼喊叔叔阿姨來“搭救”。那時﹐父親在我的印象中是個凶神惡煞的“惡魔”。 在世界上最恨的人莫過於父親了。哥哥上學會寫字了,在家裡的牆上、門窗玻璃上到處貼紙條,上面寫著 “打倒XXX ” ,“XXX不得好死”等字樣。

我出生幾個月後﹐ 體弱多病,沒有經過"三翻六坐",到了該站立行走的時候,還是軟軟的躺在床上。父親本來就不喜歡女孩,就更加不願意負責,所有照顧兩個孩子的重擔都落在母親一人身上。

哥哥小時特別黏母親,非常自私,不時地哭鬧,不允許母親抱我,也不許母親給我餵奶,讓母親很抓狂。睡覺時,母親只好把我用毛巾包裹好,推在一邊,把哥哥摟在懷裡。母親也不得不把她幾乎擠不出奶水的乾癟奶頭,也分給哥哥一個。哥哥像一個"水蛭"貼上奶頭就不想拔出,不管有沒有奶水。母親感覺她全身的血似乎都要被哥哥吸幹了。母親那時人瘦骨嶙峋,一陣輕風就會颳倒。

長大一點的時候,常聼母親跟街坊鄰居嘮叨我的“故事”,基本上都是數落我如何拖累她,説我進出醫院像走平道,讓她如何不堪重負。如果沒有生我的話,她不至於那麼辛苦,會輕鬆很多...。

那時,我常想:"為什麼父母那麼自私,隨便生了孩子,又整天抱怨,覺得孩子是個纍贅,礙手礙腳的。如果我可以決定的話,我才不願意出生到他們家呢!....."  母親後來説的這句話,更是讓我從小到大都記恨她:“閨女啊,如果你不能好起來的話,你就死了吧!” 幾十年我無法明白,為什麼一個母親竟然如此無情。

母親的埋怨不無理由。有了哥哥之後,父親和母親的婚姻已經有名無實了。父親常常夜不歸宿,也不給母親工資,母親下定決心不再要孩子了。可是,父親堅持再要一個。未曾想到第二個竟然是個女孩,父親大失所望,祖父母更是肆無忌憚地挑撥他們之間的關係,致使他們的婚姻被逼到了邊緣。父親不斷吵著要離婚﹐而母親這次死也不肯,因為考慮到我和哥哥年齡太小,她一個人無法承擔。所以,她寧肯忍氣吞聲、委屈自己。

後來,我漸漸瞭解到母親在當時所經歷的艱難和苦楚,體會到她的無奈和辛酸,心裡對她的恨少了一些。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哭鬧不止的兒子和一個多病在身的女兒,的確難以承受。雖然是母親,但她畢竟也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話女人啊。

我家房子窄小,"彈丸之地"。在我的兒時記憶裡,家裡時常擠滿了鄰居﹑街道﹑單位﹑法院。他們都處於好意,"勸和不勸分",苦口婆心調解﹐最終無濟于事。由於長期爭吵﹐父親經常有家不回,他們感情也越來越淡泊。夫妻長期分居,移情別戀必然的,尤其對男人來說。在此期間,父親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女孩﹐並且有了身孕。父親的外遇以及私生子,使得他們的婚姻徹底"瓦解"。母親毅然決然,同意了父親的離婚申請。

那時我六歲﹐哥哥九歲。

因為父親有了外遇,法院依據公平﹐將我和哥哥都判給了母親﹐正如母親所願。父親每個月要從工資總額拿出50%作為撫養費給我和哥哥﹐直到我倆滿18歲為止。此外﹐ 母親提出,要在離婚協議上加上一條:永遠不允許父親來探望我和哥哥。後來經過反復協商勸說﹐母親同意改成:如果父親要來看望我和哥哥,必須提前"預約",並有單位領導陪同。春節探訪,衹只可定在大年初一上午。父親為了儘快解除跟母親的婚約,母親開出的條件一一答應。

我永遠記得,法院離婚判決書下來的那個晚上﹐母親將家裡所有有父親的照片,統統剪下,丟進爐子裡燒掉了﹐然後給我和哥哥洗澡﹐安置我們睡覺。知道父親再也不會回來了﹐“家庭戰爭”終於結束了﹐我和哥哥喜氣洋洋﹐ 心裡別提有多開心多高興了。但不明白為什麼母親那天一直抹淚﹐幾乎一夜沒睡。

"父親不再回來吵鬧,不是件好事麽?為什麼母親會哭?" 小孩子實在不知道大人在想些什麼。

父親與母親在同一個單位工作。他們離婚後,儘管領導把父親調到另外一個車間,但是倆人"碰面"不可避免,通常中午到餐廳打飯的時候,讓母親非常尷尬不舒服。父親再婚接連生了三個孩子,生活極其窘迫。為此,單位給他第二任妻子臨時安排了一個工作,以解決父親的家庭困難。這件事讓母親更是難以忍受,找領導吵鬧,始終沒得結果。可是,考慮到要賺錢養家,沒文化,尷尬、生氣,又能怎樣呢?衹能接受。為了消愁解悶,母親學會了抽煙,一抽就是幾十年。

那時常見母親落淚,是思念父親? 還是覺得一個女人拖著兩個孩子,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想必是後者。

有一天,哥哥看母親又在哭 ,便説:"媽媽,別哭了,我長大你就好了。" 

"是啊,兒子長大不就好了嗎?" 母親信了,從此不再落淚了。


父親再婚,並非他想像得那麼美好,也是三日一吵、五日一閙的。不久父親開始後悔自己的離婚決定﹐變得越來越憂鬱,酗酒更甚。他常常醉酒之後大哭﹐睡夢中呼喊母親的名字﹐以至於使他與第二個太太的感情異常緊張。

父親離婚還不到一個月﹐就非常想念孩子。因為協議上有規定,不可隨意"到訪",父親只好趁母親上白班他上晚班之際﹐ 偷偷來看望我和哥哥。有一天﹐ 他領我倆到家附近的一個小賣店。雖然我恨他不想隨同,但心裡對他有點怕,不得已跟在哥哥後邊。哥哥聽說父親要給我們買好吃的﹐早就忘記了他曾在母親面前表的“衷心”:“永遠不認他是爸爸”。哥哥屁跌屁跌地跟著父親。父親買了一大堆好吃的東西﹐讓我和哥哥同他一起坐在小店對面的道邊上。我不想靠近他,便坐在哥哥的旁邊。哥哥生性嘴饞﹐一坐下就急不可耐地大吃起來。

"你怎麼不吃?" 父親問我。我沒有回答,也不想回答,衹是靜靜地坐著,一動也不動。

父親看著哥哥貪吃的樣子﹐一邊摸著哥哥的頭一邊擦眼淚。 哥哥看他哭﹐竟然也跟著一起哭了起來。這時,我心裡極其瞧不起哥哥,覺得他竟然為口吃的失去“骨氣”。如果母親知道的話,他一定不會有"好果子"吃的,逃脫不了一頓“棒子燉肉”。

果不其然﹐ 晚上母親下班回來﹐還未等我開口,鄰居就先全盤告訴了母親。 我理直氣壯地申明我的“清白” ﹐母親便把哥哥霹靂啪啦狠狠揍了一頓﹐邊打邊枯燥說﹕“你要是看他好﹐明天我就送你過去﹐讓你跟後媽去﹗他來不安好心的,下次他一定會在東西裡面放毒藥毒死你們。”

哥哥信以為真﹐大哭起來,跟母親保證:“以後我再也不跟他見面了,也不吃他買的東西。” 

從此以後﹐父親再偷著來看我和哥哥時﹐我倆就躲起來不見他。 記得有一次父親來,我和哥哥躲到鄰居家的床底下﹐ 無論鄰居怎樣勸說,我倆就是不出來。我還甚至開口大叫:"你滾蛋,我們不想看見你!" 鄰居見此情景﹐ 對父親說﹕“我看你以後別再來了﹐搞得孩子哭鬧不肯見你。如果孩子媽媽知道了的話,會把你告到法院﹐說你違約的。” 後來母親也真的沒有“客氣” ﹐不是告到法院﹐而是鬧到單位。領導只好出面調節,警告父親,未經許可,不可再來探望孩子。

幾個月後,春節到了。 父親按照"規定",大年初一很早就來了。雖然父親對母親傷害很重,母親並非"無情無義",準備了好酒和好菜,等著父親和單位領導的到來,一方面是招待單位領導,另外一方面,也是向父親證明,我們沒有他,日子過得更好,使他倍受"後悔"的折磨。單位領導吃過飯後就走了﹐有意識將余下的時間留給我們一家人。 

每年春節父親來看望我們﹐吃飯時都看他狼吞虎嚥的﹐恨不得把桌上所有的好吃東西都吃光。父親的經濟情況可想而知:他的工資只剩下一半,太太"臨時工"的收入也極其有限,加上有三個孩子,日子怎樣可想而知,無疑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 ,父親每次要離開時﹐母親順便都會給他帶上一大包"年貨":豬蹄﹑炸魚﹑饅頭﹑包子﹑餃子等等。應該母親的"施捨"不單純是對父親的報復,應該也帶有憐憫和不捨。

以後每年春節,父親約定俗成,都會在初一早晨過來,一呆就是一整天。每次飯後他都會大哭一場,到了晚上也不肯離開,無論母親怎樣強制,他都執意多留一會兒。最後都是母親硬把他推出門外的。那時我心裡不但恨他﹐更是瞧不起他﹐覺得一個大男人,為什麼總是那麼愛哭。打母親時象頭獅子一樣野蠻﹐而眼下卻是如此窩囊的,像只綿羊。

有一年初一,不知什麼原因,父親是傍晚來的﹐單位領導無法陪同﹐母親也沒有把他拒之門外。飯後父親遲遲不肯離去﹐對母親說很想住一個晚上。母親不肯﹐ 態度很強硬地告訴他﹕

“你是有孩子老婆的人了﹐你不可以留在這兒﹐ 必須回去﹗” 母親毫不留情。

父親還是不肯﹐抽泣起來﹐跪在母親前﹐請求母親原諒他,説:“是我該死啊﹐聽信了父母的話。我真後悔啊﹗不知道世上哪兒可以買到後悔藥!.....”

父親捶胸頓足,哭得很凶,很絕望﹐因為他知道自己已為別人夫、別人父﹐同母親復婚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到了晚上十一點多鐘﹐在母親的呵斥下,父親走了。記得那年春節一連下了幾場大雪﹐地上的積雪有到膝蓋之深。父親出了家門口﹐深一腳﹐溡荒_的﹐ 並沒有徑直到車站﹐而是站在我家正對著的人行道上﹐ 直勾勾地望著我家窗戶。母親猜到父親一定會這樣﹐所以﹐父親走後母親便將燈關上﹐從窗戶裡在暗中往外觀望父親。我和哥哥也在母親的身邊好奇地往外看。我發現母親哭了。大約過了十幾分鐘﹐父親離開了。那一夜母親許久沒有睡﹐一直在抽煙。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母親對父親恨之入骨﹐把他的照片都燒了,恨不得消除他留過的一切"痕跡",可父親那晚離開﹐她卻偷偷地注視著他,竟然淚流滿面?

母親很會勤儉持家。雖然她的工資不高,但是加上父親的贍養費,我們日子過得似乎豐豐足足、充充裕裕,更重要的是,我和哥哥再也不用四處躲藏、擔驚受怕了。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齡的漸長﹐ 內心時常會漂浮出絲絲"缺憾"﹐久而久之積成很深的傷感。尤其看到同學或鄰居同年齡孩子,他們父母雙全,有的父親很慈祥很和藹,笑眯眯地看著自己孩子的眼神,使我更加痛恨父親:為什麼生下我卻又拋棄掉。本來他同母親第一次離婚,沒有我不是已經很好嗎?

我十一﹑二歲的那年春節﹐父親一大清早就來看望我和哥哥。當時我倆在外面放鞭炮﹐正在興頭上﹐母親喊我倆回來﹐心裡老大不高興。一進門﹐我發現是因為父親來的緣故﹐更是不快﹐一臉子怒氣。

父親坐在床上﹐ 看見我和哥哥進來﹐便對母親感嘆道:“他們倆都長得這麼高了啊,都成大人了!”

聽父親這樣說﹐我氣不打一處來﹐ 忿忿地回了一句﹕“早知道我們還有長大的一天﹐ 你就不會離婚了﹗”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說話。”母親表面上責備我,其實,我很瞭解母親,她看我可以替她出氣,心裡不知有多高興呢! 

我說完這話後﹐發現父親哭了。接著對母親說﹕“看來我以後不能再來了﹐他們已經長大懂事了。”

那天﹐父親酒喝得不多﹐也沒吃太多東西﹐而且飯後沒有留下就走了。打那以後﹐父親就再也沒有來看過我和哥哥。  

暑假期間,有一次母親單位組織到海邊郊遊。母親執意要帶我和哥哥去,還要我倆把最好的衣服穿上,把我的"陽傘"帶上,説天氣太熱,會用得上。我知道母親的用意,是想讓父親看到我和哥哥出落得如何漂亮帥氣,加重他的痛苦。

母親的"苦毒","悄無聲息"地潛入到我的內心,撕咬著我的"生命"。衹要母親對不開心不如意,她就會喋喋不休地埋怨,如何"一把屎一把尿"把我們拉扯大,尤其我幼時多病給她帶來的麻煩。那時我很想一死了之,認為也許可以減輕母親的負擔,對我也是一種解脫。母親不但怨聲載道,也很沒有安全感:一面説我們拖累了她一輩子,使她沒有休息時間,連看個電影的機會都沒有,也沒有人替她分擔撫養孩子;另一面,她非常擔心我們長大成人後,去找父親,只"認爹"不"認娘",使她一生徒勞無益。因此,母親時不時讓哥哥表態,以後會不會找父親而忘記她的辛苦。之所以哥哥成為"靶子",因為母親有著根深蒂固的"觀念":養兒就是為了防老。

母親無形中被扭曲的性格,深深刺痛傷害內外脆弱的我。日積月累,心中的"恨"不斷加增,不僅對父親,連母親我也討厭。然而,無論內心積怨有多重,我從來不忍對母親說一句"過頭"話,至少在外表從來沒有表現對她的不敬。其實,我心知肚明,這不是基於對母親的愛,而是出於"良心"。因為看到母親常點燈熬夜,為我倆縫補衣裳;大冬天很早起來生爐子做早餐,極力做一些"細糧"給我們吃,而她自己卻不捨得吃一口,拿著冰冷的玉米餅子和幾片鹹菜,匆匆就上班了,不管颳風下雨、冰天雪地;她每天的"保健午餐",自己從來沒有吃過,十幾年如一日,全部帶回來給我和哥哥。饅頭給我,肉炒菜或鹹鴨蛋,給哥哥。

日子久了,我對父親幾乎完全淡忘了,似乎這個人在世上從來沒有存在過。

中學臨畢業那一年﹐我乘車到商店買東西。在車上我下意識地感覺到遠處有個人一直在盯著我看。當我轉頭目光同他相遇時﹐發現竟是我父親! 霎時間,我的憤怒情緒不由地串到了腦門,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父親的目光一觸及到我時﹐便迅速低下頭﹐然後我也轉過頭去不再看他。過了好幾個車站﹐我不由地再次轉頭想看他時﹐發現不知何時他早已經下車了。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父親﹕衣衫不整﹐蓬頭垢面﹐面黃肌瘦,甚至表情有些呆滯。

恢復高考兩年後﹐ 我糊裡糊塗在大學榜上混上名了。這件事在母親單位成了“頭條”新聞﹐似乎給母親的“身價”抬高了不少,臉上增添了光彩,也真正使母親揚眉吐氣了。後來據母親講﹐ 我上大學一事,使父親遭遇廠裡人更多的指責,說他窮命﹐ 沒有福氣,把這麼優秀的女兒拋棄了。 父親本來打從離開我們,內心就充滿了愧疚﹐這會兒就更無臉見人了。所以,他更用酒"澆愁"是﹐更不斷地把所有的怨氣都撒在他的第二個妻子身上。母親説,据父親自己講,實際上,他再婚後的感情遠不如跟母親﹐ 只是因為又有了三個孩子﹐不想再離婚﹐再犯一次錯、傷害孩子。 

父親走了﹐ 永遠地走了﹐很可憐﹐ 孤孤零零一個人﹐帶著悔恨和絕望。 雖然他一生有兩妻五兒女﹐但彌留之際卻沒有一個人在身邊。

父親走了,他並沒有把他曾給我的"傷害"一起帶走,留下的卻是一個永久去不掉的“疤痕”,很大、很深、很敏感、很脆弱﹐不堪揉搓﹐哪怕是輕輕地碰撞。本來它被我已經置於記憶最隱秘的角落,但他的去世卻無形中把那塊"傷疤"揭開,而且"舊病"不斷復發,隱隱作痛。我被又拉回到父親還活著的那個歲月,心情極其煩躁、哀傷、以致於無法自拔。我從來不相信人之間有"愛",即使父母。父母之愛擺脱不了自私利己;夫妻之愛也都帶著條件,否則,行同路人;手足之愛,就更扯不上跟這個字眼有關了。然而,如果世上沒有真"愛",那人活著還有什麼內容、有什麼意義呢?人不就是因為"愛"才活著得嗎?

大多人認為,人性的扭曲由家庭造成,那家庭的悲劇又是誰造成的呢? 家庭是有每一個"個體"構成,豈不還是"個體"的問題? 如果是"個體",深究其根源,不難發現,源於人本身的“罪性”。各個"罪性"的集合,就造成家庭的紛爭,社會的混亂,國家的爭戰,以及地球的災難。

"罪性"起因從亞當夏娃起,人類與神"縱向"的關係破裂了,人與人的"橫向"關係自然就出現了錯位。亞當夏娃悖逆神,沒有遵行神的命令,卻聽了撒旦的謊言,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從此,"罪"進入人心,人與神的關係隔絕,本能和理想一同"墮落",失去神的直接引導,人生迷失了方向;同時,人與人之間關係便開始破裂,出現人類史上第一宗殺人案:該隱殺把弟弟亞伯。從人類歷史記載中看到,此後,每個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以賽亞書53:6) 

如果人從世上尋找解決的辦法,無論人想出再完整的規定或政策,事實已經證明,其結果一定"徒勞無功"。因為"本末倒置",治"表"不治"裡"。人的外在行為,衹是反映人內在的一個"表象"而已。究其根源,每個人都是"罪魁禍首",是個體的"罪性"導致家庭、社會及國家的悲劇。

人的"罪性"最突出的表現,就是以"我"為出發點,一切考慮自己的利益。看看一個嬰幼兒的成長,沒有環境的影響,沒有父母的"教唆",他們天性就知道一切為自己:吃東西要最大最好的;事情做錯了,會指責別人,並說謊試圖掩蓋;不如意,會生氣或發脾氣;....後來漸漸長大,藉著書本讀書知識,社會約束,父母教導,他們會顯出外在的"良好"品格,但是,絲毫不觸及內心的"罪性"。"罪根"不除,衹要有適宜的環境,就統統冒出來,就是人們所見的"人生百態"。

因為"罪性"的緣故,人的習慣,都是通過一些看得見的東西,或解決別人的"問題"而使自己的人生得到滿足和快樂。所以,有人追求金錢和物質;有人希冀從知識裡尋找答案,改變別人;有人找心裡醫生,通過對方的認真"傾聽",排解內心的情緒;.....。這些方法奏效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尋找的"路徑"錯了,當然無功而返。人生充滿痛苦、沒有盼望的原因,主要是人衹能看到別人的"瑕疵",而無法看到自己裡面的光景。

我自己曾嘗試過各種"積極"和"消極"的方法,以期擺脱裡面的"躁鬱",卻絲毫無任何果效,反之適得其反。無奈拖著"傷痕纍纍"的心過了三十幾年,直到精疲力盡。

人的盡頭,恰恰是轉向神的開始。有一天,當聼別人告訴我説:有一位神,祂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祂是我們的天父;祂獨生的兒子--耶穌愛我;在我做"罪人"的時候,祂就為我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要賜給我一個全新的豐富、喜樂、充滿愛的生命.....。我便試著轉向這位神,對祂説:神啊,我被告知説耶穌愛我,祂會挪去我一切的痛,抹平我所有的憂傷;使我的裡面根深蒂固的"病"得到醫治;賜給我一個新的心和新的靈,讓我的人生變得豐富而有意義。如果是真的,現在我願意來到你的面前,求你把我從“怨恨”的黑暗中、無知的愚昧中、以及无盡的空虛中拯救出來,..... 。

難以想像的是,不可言狀的事實就發生了:祂把我的本相顯露在我的面前,看到裡面那個真"我"厚厚被"黑暗"包圍;祂的愛同時從天上澆灌下來,暖暖地浸透我整個心靈,驅走了曾帶給我一切痛苦的“陰霾”,尤其"修復"了那個很深的"疤痕",不再有"痛”攪擾我。我好像在黑暗裡睡了很久,突然醒過來一般,眼前一片光明,所見一切都如此美好:從天到地,乃至周圍的人和物,甚至瑣碎之事。

我怎能不感謝我的神? 祂造我,瞭解我的全部。祂用"愛"將我折服下來,得到祂所賜的一個全新的"我";祂將我扭曲的性格"歸正"過來;祂"醫治"了遺留在我內心裡多年的傷痛和憂鬱;祂彌補了我一生沒得到父愛的缺失;祂用祂的生命填滿了我人生的"虛空";祂融化了我冰冷、堅不可摧的心,使其變得異常溫暖柔軟,對母親的"忌恨"漸漸地在"消失";祂拔掉我"苦毒"的根,撒上祂的"好種子",幫助我結出良善、喜樂、信實、....生命的果子。

二十幾年過去,我沒有再恨父親﹐並非因為他不在了;也不再為曾經歷過的往事而悲傷痛苦﹐或為生命的空虛而絕望。但是,我終生唯有一個遺憾,就是沒能在父親活著的時候認識這位"天父",讓我有機會帶著主耶穌賜給我的愛對他説:父親,主耶穌愛我也愛你;父親,對不起,我不該對你説那句"無情、不敬"的話,讓你帶著傷心離去,與我“天淵相隔”,無緣再相見。......

關於家庭,托爾斯泰在他所著的《安娜·卡列尼娜》裡面,留下一句幾乎人人皆知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世上真的有"幸福"的家庭嗎?或許有? 至少我沒有看到過,應該少之又少。

本來妻子是丈夫的"骨中骨,肉中肉",丈夫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23-24) 關係應該是親密無間。可是,有多少夫妻婚姻的那張"紙"還在,卻早已相敬如"冰"、貌合神離,沒了婚姻的實質意義。

本來"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 然而,父母卻把兒女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任意"揮霍"他們的童年光陰,隨便"消費"他們的少年歲月,以致傷及他們的整個全人,從裡到外,還美其名曰"為你好"。

我曾經認識一對夫妻,為了女兒可以進入"名校",把地址改在"學區好"的朋友家。他們每天"起早貪黑"、不辭勞苦地接送孩子上學放學,課後以及週末帶孩子參加各種的課外活動,以增加進入名校的錄取分數。孩子沒有喘息之極,很辛苦;父母還要工作養家,也很辛苦。等到大學發榜,他們發現女兒祇被UC末尾的大學錄取,而沒能進入排名的第一第二大學,便怒氣沖天,當著我的面,大罵女兒:"蠢豬、笨蛋,我們白白花費金錢和精力,竟考到這樣一個破學校,丟死人了,倒不如死了好!.....。" 可以想像得到,這個女孩受到的傷害何其之大!而傷害他們的不是別人,恰恰是説"愛自己"的父母。

"縱覽"天下家家,戶戶不都是充斥著或"冷熱"暴力? 有多少孩子是大人排解怒氣的"犧牲品"? 又有多少年老的父母被兒女厭棄? 悲哀的是,這些現象周而復始地傳播、影響著一代又一代,不斷上演祖輩所演過的"劇本","換湯不換藥",悲劇一個接一個,一場又一場。

親愛的朋友,也許你的經歷與我相似,或比我"倖",或比我更"慘",相信或多或少都受過傷害,留下"疤痕":或許父母私自的“愛”,給你留下陰影;或許你的兒女忘記你的養育之恩,與你形同路人,讓你傷心欲絕;或許你在工作上遭受排擠、惡語中傷;或許你無錢無勢,被人輕看藐視?或許你覺得別人都對不起你,....都不要灰心,也不要失望,回到這位愛我、也愛你的神面前,因為祇有祂無條件地愛我們,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祂就甘心為我們死 (羅馬書5:8)。祂不但會"修復"我們的傷痕,祂也會"治癒"我們內心所有的"疾病"。因為,當祂光照我們內心時,我們會看到自己裡面也有"黑暗",是我們不知道的。我們不單單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傷害別人的人。我們每個人都有"罪性",都是"罪"的病毒"攜帶者"。那時,我們受傷害的心會被"撫慰";脫離"罪"的捆綁和轄制。

你覺得我的祖父母是"病人"嗎?我父親是"病人"嗎?我母親是"病人"嗎?我呢? 是不是也是個"病人"? 答案,"是的"。請問,世上有不是"病人"的人嗎?有無"病"的地方嗎? 社會是不是"病了"? 滿了罪惡:槍殺掠奪、毒品淫亂、...;國家是不是"病"了?在位掌權者,為"己益",費勁心機,無所不用其極;全世界是不是"病"了? "戰爭"此起彼伏,草菅人命,視人的生命而不顧;人類所住的地球是不是"病"了? 自然環境受到人為的破壞和污染,導致各種災難頻頻發生。本來神造宇宙萬物以及其上的一切,是要人替祂管理的。

所以,追本溯源、是不是歸根結底還是人"病"了?因為其上所列,不都是人的"罪"導致"病"的產生嗎?

雖然現代科技以及醫學進步得很快,很多"疾病"都可以得到醫治,但是,唯有一種"病",無人能"醫",就是人裡面的"病",也就是"罪"。然而,這位造我們的神,祂是全能、世上最大的"醫生",祂可以"修復和醫治"我們,把我們裡面的"病"統統挖出來,把祂的"生命"植入進去,換成一個全新的"你、我"。因此,祇有願意讓神"醫治"自己,才是最智慧的,也是解決所有"病"的唯一途徑。

朋友,想要被神"醫治"嗎?毫不遲疑來到主耶穌面前,承認自己裡面有"病",自己不能自治,也不能自救。這樣,神才會"醫治"你,就像她"醫治"我一樣。

主耶穌説:"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 (路加福音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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