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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人被造以後永不消失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13年02月05日12:51: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被造以後永不消失

人被造以後永不消失,但是有兩個截然相反的歸宿:

一個是信耶穌,罪得赦免,因信稱義,得到神的永生祝福,與神永遠同在。

一個是不信耶穌,死在罪中,為自己的罪付出生命的贖價,死後且有審判,在審判日,身體復活,按自己的罪被神定罪,打入地獄的火湖中,永遠與神隔絕。

不管是永生,還是永死,都是被造的肉體和靈魂結合在一起。不同的是前者與神永遠同在;後者與神永遠隔絕。

與神同在,享有神全備的豐盛恩典;與神隔絕,遭受神的全面詛咒,沒有神的任何恩典可以得享。

因此,所謂人死如燈滅,只是人的想像。一死萬事空,也是人們企圖逃避的自我安慰。

以為可以今生不信神,哪怕死後洪水滔天,死後與我沒有事情相關了,實際是把不信的結果美化了億萬倍。

永恆的懲罰,在火湖裡受懲罰,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慄。這樣的懲罰之下,一死百了,實在太奢求了。

明白事理的,豈能不深思?

《啟示錄》20:13/15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被扔到火湖裡的人下場如何呢?請看《啟示錄》的另一段經文:
 

20: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這裡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是有永生的人;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是永死的人。別管永生永死,都是永遠的存在,只是存在的方式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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