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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復興”與“民族一體化”
送交者: 雲鄉客 2020年10月09日13:47:3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最近十多年,在中華大地最流行的口號就是“民族復興中國夢”。習近平 2013 年 3 月 17 日再談“中國夢”的時候強調: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既深深體現了今天中國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們先人們不懈追求進步的光榮傳統。”

“中國夢”好理解,“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有點語焉不詳了。我們常聽到的一首歌這樣唱道“五十六個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按照正常的認知,作為一家人的兄弟姐妹“兄友弟恭”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再不濟也不應該“兄弟鬩牆”或者以大壓小。然而反觀過往七十年,特別是最近十幾年的民族政策,我所看到的是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漠視乃至封禁,以及政府利用絕對優勢的公權力不遺餘力地推行全面漢化的“一體化”政策。

為什麼這樣說呢?且讓我們來看看以下的事實。

直至 2020 年 9 月之前, 蒙古族學校一律使用母語教學,三年級以上每天有一小時的漢語課程。但教育當局下令,自今年 9 月起,包括語文、“道德與法治(政治)”和歷史等三種學科要改用漢語授課。課改引起一系列抗議活動,地方公安局把這些抗議活動視之為尋釁滋事和非法集會,數十名以上家長、教師等被捕或軟禁。

在 8 月 31 日發出的說明文件中,內蒙當局表示這些變動是跟隨新疆 2017 年、西藏 2018 年的先例,並將同時適用在甘肅、四川等六個省區的民族學校。文件說,“教材體現黨和國家意志⋯⋯直接關係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和教育目標實現。”

我們來看看新疆 2017 年發生了什麼事。據報道:2017 年 6 月下旬,中國教育部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發布了 5 項指示,命令該地區從 2017 年 9 月起,從學齡前幼稚園到高中,全面禁絕使用維吾爾語言和文字。4 名匿名官員證實了這項消息,並稱當地政府將會在秋季學期實施這項命令:

一、依法堅持全面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加授本民族語言的雙語教育根本原則。

二、堅定不移從 2017 年秋季學期開始,學前三年全面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從小學一年級起、初中一年級起全面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到 2020 年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全覆蓋。

三、堅決糾正對漢語言教師進行維吾爾語言培訓的錯誤做法。

四、堅決禁止在教育系統內、校園內使用只有維吾爾語言的文字、標語和圖片。

五、堅決禁止在教育系統集體活動、公共活動、管理工作中使用維吾爾語言。

凡對雙語教育政策、原則不貫徹、不執行、不落實,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陽奉陰違、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一律按“兩面派”對待,按“兩面人”予以嚴肅處理。

所謂 2018 年西藏的“先例”找不到明確的文字記載,但是參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使用口頭傳達相關文件,而且不允許與會者做記錄的舉措來看(這令我想起了“林彪叛逃”時全國各地的通報會),估計西藏情況大致相仿。

其實,對於西藏、新疆民族語言教育的限制與扼殺並不是開始於 2017 或者 2018 年。從 2010年,中國所有省級行政機關正式開始實施“雙語教育”那一天開始,當局就在逐步實施弱化少數民族語言的宏大工程。“雙語教育”被區分為“第一種模式”,即着重使用地方或少數民族語言教學;至於“第二種模式”則着重漢語或國家通用語言。但西藏自治區在 2010 年宣布實施“雙語教育”時,沒有說明小學的教學語言是漢語或藏語,只以模稜兩可方式使用“雙語教育”一詞,不給具體定義。在公開報道中,自治區當局暗示新政策僅僅要求增加藏族學生學習漢語的課程,而且各校可以自行選擇教學語言。

現實的狀況是,藏區小學中不會說藏語的教師人數,在 1988 年到 2005 年之間增加了三倍。據“人權觀察”的報道,根據當前方案,還有 3 萬名教師將在 2020 年之前調往西藏和新疆地區。非藏族教師不需要學習藏語,所以當然是用漢語教學。如此一來,“雙語教育”可以說是“抽象的肯定,具體的否定”,最後只能是向漢語教育極度傾斜。

再來看看新疆的另一個例子。2009年,中宣部、教育部、國家民委聯合發布《關於在學校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全國大中小學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並納入課程和考試評價。由此,教育部、國家民委組織編寫並向全國中小學發行了民族團結教育四本系列教材:即《中華大家庭》(用於小學三、四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常識》(用於小學五、六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政策常識》(用於七、八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理論常識》(用於高中一、二年級,紅旗出版社2009年版)。

新疆中小學當年採用了這本教材,因少數民族學生的需要,新疆的教材必須翻譯成維吾爾語、哈薩克語、蒙古、柯爾克孜語。這對這台教材,有四位專家聯名寫了一份報告《教育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傾向性問題和不妥之處應予糾正》上呈新疆教育廳。

且讓我們來看看這四位專家要求“糾正”的部分內容吧:

教材處處提問“你屬於哪個民族?你知道哪些本民族的人大代表?”“你了解自己所屬的民族嗎?”“你們班有少數民族學生嗎?他們是哪個民族的?”“你的民族語言是什麼?”“你的民族主要信仰的宗教是什麼?”(雲註:推而廣之,“你哪裡人?”“你了解家鄉的習俗嗎?”“你的家鄉話是什麼?”也可能犯禁忌。)

教材內容實際上是嚴格把漢族與少數民族分開,主要講的是各民族的區別區分,說差異,強調不同民族傳統,過多地提示和強調各個民族的分別分界,所屬不同。講了 55個民族知識,說到少數民族地區,都是地大物博,資源豐富,美麗富饒,卻幾乎不講漢族知識。(雲註:談到中國,“都是地大物博,資源豐富,美麗富饒”,有何不妥?)

“多元”講的很多,“一體性”幾乎不講。書名叫《中華大家庭》,讀後讓人感覺到卻是只見 55 個民族“小家”,很難看到“中華大家庭”。這種片面的傾向,不利於形成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偏離了真正的民族團結思想和“三個離不開”的原則。(雲註:“中華大家庭”不就是由各個“小家”組成的嗎?)

《民族常識》第 68 頁:“我國西北的新疆一帶,歷史上被稱作西域,居住着維吾爾、回、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等少數民族,他們發明了坎兒井用來灌溉農田,在乾旱的戈壁灘上開墾出一片片綠洲。”——這給人的印象是歷史上新疆的傳統居民、新疆的開發建設沒有漢族,這不是有違我們多年熟知的“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漢族自古以來就是長期在新疆開發建設和居住的民族”這樣的基本歷史事實嗎?!(雲註:他們大概忘記了“新疆”一詞的起始及來由)

據報導,最早對這套教材提出質疑的是馬品彥(新疆社科院中亞所研究員)、戢廣南(新疆社科聯研究員)兩位學者。新疆教育廳收到他們的意見之後就向國家教育部主管此事的民族教育司反映。民族教育司的領導叫來該套教材的主要編寫人員金炳鎬(中央民族大學教授)等進行溝通。原編者與馬、戢兩位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民族教育司的領導相當重視新疆方面的意見,在原教材未做調整的情況下,允許新疆方面根據新疆實際情況對該教材略作修改。故而新疆在印刷該教材時,刪減了個別詞句和圖片。當年該教材就在全疆中小學使用了。

馬品彥、戢廣南兩位學者不服氣,又找來了潘志平(新疆社科院中亞所所長、研究員)、孟楠(《新疆大學學報》主編、教授)兩位學者,由戢廣南執筆、四位學者共同署名,撰寫了五千多字的《教育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傾向性問題和不妥之處應予糾正》。這篇文章以內參的形式被刊登在新疆社科院《專報》2010年第8期,並上報給中宣部、中央新疆辦,很快得到了中央領導的批示。中央領導李長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劉雲山(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長)、劉延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很快作出批示,決定由中宣部、教育部重新組織審查,重新編寫,並將該教材編寫工作納入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中央新疆辦專門發函新疆社科院:中央領導同志閱後,肯定了此文的觀點,並指示教育部門對教材作出修改。

我對《應予糾正》一文的四位聯名作者做了簡單的搜索,發現四位都是漢族學者,而被質疑的教材主要編者金炳鎬則是少數民族朝鮮族學者。由此我不禁想到,在這個問題上,不同民族學者之間對於教材內容的理解是不是有誤差呢?《應予糾正》一文中,“多元”講的很多,“一體性”幾乎不講的提法也教我聯想到對香港人“只提兩制”,“不提一國”的指責。結合在台灣問題上,中國官方對於那個非正式的“九二共識”只提一中、不提各表的態度也算得上是一脈相承了。也就是說,只准講我要講的,不准講你想講的。

其實,不只是對於少數民族文化的矮化和弱化,他們對於方言何嘗不是這樣的態度呢!還記得那一波又一波“消滅方言”的論調嗎?有人說“方言是過去生產力低下時期落後的產物!”;也有人說“方言的盛行,造成的直接問題就是不同地域的人交流起來不通暢。”還有更為聳人聽聞的說法,出自一位所謂的詩人、學者、教授毛瀚之口,他說:“方言是一種異質文化,方言區對於國語區不免缺少認同感,不免具有離心力。有時候,這種離心力會相當強大和可怕。周邊地區方言的存在,更是國家分裂的潛在危機。”(見其“國家應該強力推行普通話,消滅各地方言”)這些朋友全然忘記了,中華大地上方言與不同時期的“共同語”一直是並行不悖的。在這裡,我還要提醒一下這些朋友,中華大地上曾經使用過的“共同語”或者說“官話”不下三、四種,而且並非一成不變。因此我一向認為方言由於使用頻率下降而自然消亡無可厚非,政府使用行政手段強行禁止大可不必。

上面所提到的所謂“消滅方言”論調屬於一些散兵游勇不成體系的論述。2011 年 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連同胡聯合兩位學者所發表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和繁榮一體》則是為淡化、弱化少數民族應有權利提供深層的理論依據。雖然有學者對他們的看法有不同意見,譬如蒙古族學者郝時遠在《中國民族政策的核心原則不容改變》一文中所表述的“淡化漢族和各少數民族(族群)身份的族群(民族)意識;淡化附加在各族群(民族)成分上的政治權利等等。這些主張,看似與時俱進,實質上與毛澤東歷來主張的民族政策,大打折扣,其結果一定是漸行漸遠,甚至南轅北轍。”。早年的學術領域在中國民族史和中共黨史,研究與教學領域為民族理論、當代民族問題等的王希恩教授也指出“民族融合是人類歷史和民族過程的必然階段,其終點是民族消亡。民族交融是各民族文化、血統等之間的接納、包容和吸收,只是一種自然的過程,我們肯定民族融合的進步意義,但反對《第二代民族政策: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和繁榮一體》的搞民族同化,用人為方式推進交融一體,這違背了民族發展的歷史規律。”

事實所呈現的是,儘管有不同意見的表述,所謂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才是當局所屬意的“主流意見”,因此該政策得以大力施行。把所謂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推行到極致的做法其實就是“大漢族主義”作祟,一味強調“共性”,竭力泯滅“個性”則是獨裁的特徵。

東南亞某些國家政府因為對華關係的改變曾經對華僑、華人子弟學習中文加以限制。各地政府在宣示上述政策時所持的論據無一例外地都是“加強國民對國家的認同”,“凝聚國民的向心力”。通過老一輩華僑、華人對那些特殊時期的描述,我能夠感受到深深鐫刻在他們腦海中的屈辱感和無力感。少數民族同胞對於不能自由、自主地學習、使用母語的政策大概也有相同的感受吧。

少數民族的兄弟姐妹們被迫屈從於所謂的“民族一體化”,連學習自己的母語也要受到限制,連自己的族群意識也要被淡化,對於老大哥念茲在茲的“民族偉大復興”會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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