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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草木篇》成為聞名全國的“大毒草”。流沙河被定為“右派分子”。由於“認罪”態度較好,流沙河獲得“寬大處理”,被開除共青團團籍;開除公職,留在四川省文聯機關內監督勞動,掃地、燒水、拉車。1958年大躍進中,流沙河到崇慶縣山中煉鐵。7月6日,他被宣布正式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1959年,流沙河被叫回四川省文聯,在《草地》編輯部打雜,負責登記來稿,修改刊用稿。1960年,被派到四川省文聯的農場開荒種菜,次年轉而看守菜地,夜夜不離菜園,專抓偷菜者。他回憶說:有一次,“由於克盡厥職,過分積極,反被偷菜者打了一頓,還被扭送到派出所,哭笑不得”。
1962年4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速進行黨員、幹部甄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對運動中批判和處分錯了的黨員幹部進行甄別平反。流沙河雖不在甄別平反之列,但也在這一年被調回四川省文聯的圖書資料室協助工作,使他能夠“利用方便條件,閱讀大量古籍”。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流沙河再次受到衝擊,被押回故鄉金堂縣城廂鎮監督勞動,前6年拉大鋸,後6年釘包裝箱,整整經歷了12個春夏秋冬。
1978年7月,流沙河被宣布摘除那頂戴了整整 20年的“右派分子”帽子,年底調到縣文化館工作。1979年9月,中共四川省委正式下達文件,為1957年的《星星》詩刊及4位編輯平反,也為《草木篇》平了反。至此,《草木篇》冤案才徹底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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