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old as is”条款之下保护你的权益 |
送交者: SD我爱我家 2010年02月11日11:56:20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在“sold as is”条款之下保护你的权益 许多客户都认为目前是投资房地产的好时机,尤其对于那些要价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short sale, foreclose, REO (real estate owned), 但时常这类房地产总是有一句条款叫---“sold as is”。现将客户们对此条款的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sold as is”意味着什么? 字面意义上就是以现状出售,卖方不想做出任何改变或修整工作。“现状出售”不仅仅意味着物理现状,也包括房地产的税务责任等财务现状。 买方该注意哪些问题? 既然卖方不想做任何修整工作,那么买方就要自己解决房产所有问题,渗水的屋顶,堵塞的管道,拖欠的地产税等等棘手事情都是买方要自己负责的。 首先请专业人员对房产物理现状进行检查,虽然有些小的问题非专业人员可凭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辨别,但对“sold as is”的房产,专业的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更重要的是一定不要忘记调查房产的财务现状。对mortgage都不能承受的原房产主,他们是否会及时交付地产税,业主委员会(HOA)的费用呢?如果没有,到底欠了多少?在对以上问题有个清晰答案以前,请勿想当然的认为short sale, foreclose, REO (real estate owned),一定会是个好deal。 卖方可以凭借“sold as is”而不提供任何信息吗? 不是,房产交易过程中有严格的disclosure原则,卖方有此责任,买卖双方的地产中介人也有此责任,但disclosure原则的例外是对于从未居住所售房产的业主可不必承担此责任。譬如对于REO房产,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被债权方(银行或贷款公司)收回,他们不曾住过那里,不知道是否屋顶漏雨等等问题,对于自身不知的问题也就不会提供信息了。对已知问题依然有责无旁贷的责任,不可以“sold as is”为搪塞。例如中介人员在受房过程中发现了问题,而以“sold as is”为借口而回避,那依然是违反disclosure原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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