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地国籍和血统国籍的一个比较 |
送交者: 广陵散 2012年08月26日11:16:00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出生地国籍和“血统”国籍的一个比较》
出生地国籍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在国际共识来看,都事人类文明的底线。
中国任意剥夺出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是过时政策所致,违反了中华文明,世界文明包括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希望中国政府能够与时俱进,尽快恢复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出国的中国人民的出生地国籍。
出生地国籍和“血统”国籍的一个比较。
出生地国籍是主流,“血统”国籍是派生的。例如,中国国籍法规定,如果中国公民访问美国,在访问途中生了孩子,该孩子有中国籍。这就是“血统”带来的中国国籍。
该孩子的出生地国籍是美国。美国不会剥夺该孩子的出生地国籍。
该孩子的血统国籍是有他父母的中国出生地国籍带来的,因而是派生的。
所以该孩子有了美国的出生地国籍和中国的有“血统”带来的中国国籍。
在几乎任何一个国家,有出生地国籍总是人口的大多数。
什么“血统”? 这个概念至少在现代史不科学的。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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