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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還我的CREDIT? - 鄭先生的故事
送交者: 林楓 2004年02月23日18:16:3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鄭先生的故事有些特別。

那天他特意打電話到報社找我,他說他本來是個不喜歡將自己的故事往外張揚的,但八年的壓抑,迫使他無法再沉默下去。他希望我能儘快安排時間採訪他。

如今坐在我面前的鄭先生頭髮有些花白,他說他是90年10月從廣東佛山通過技術移民過來的,當時女兒只有7歲大,如今女兒已是21歲的大學生了。談起出國前的待遇,鄭先生多少有些感慨。

我是74年考上廣州中山大學化學系,我們是最後一屆工農兵學員,大學畢業後再考上研究生並且獲得碩士,後來在佛山工作,參與籌備一間大型的中外合資企業。我曾到過法國、德國、瑞士等國家考察和培訓,並且參與生產線的總裝與調試,因為我技術好,公司很重用我,不但按時給我評定了工程師職稱,還分了很好的住房給我,這在80年代初是很不錯的。

是啊,既然有這麼好的條件,為什麼要出國呢?鄭先生的導師在國內材料科學上是數一數二的專家,曾擔任過國務院專家組的顧問,他的學生在國內的前途都很好。

我也說不清楚當初為什麼決定出國,大概是有些盲目,覺得有知識的人,理應出國去才有所作為。加上我的父母和妹妹都在加拿大定居,國內也興起出國熱潮,我想以我這樣好的條件不出國,確實是浪費了。我出國一半是為家庭團聚、一半是懷着出國立業的夢想。

與許多的新移民相比,我的條件算相當不錯。因為我的父母都在這裡,不存在骨肉分離或是思念親人的困苦;另外我是學化工的,我自信能找到對口的工作;而在語言上也沒有任何困難,出國前我經常到歐洲考察,長期接受外國專家的培訓。

但當我一接觸現實,就發現自己確實太樂觀了。我原本很想重新進入化工或者塑料行業,但發出去的求職信如石沉大海般有去無回。受挫折多了才知道,不是這個政府不接納我們,而是雇主不接納我們。因為你沒有加拿大經驗,且中國的教育方式與北美的教育方式不同,他們覺得你學的知識不夠。

記得我的第一份工是在某食品豆腐廠,但做了不夠兩個星期就放棄了,因為整個工作環境很差,不僅是體力上頂不住,精神壓力很大。

91年2月,從報紙上看到一個運動俱樂部招收服務生,進去要先考試,主要是讀和寫的考核,這個對我來說並不難,結果我被錄取了,一干就是三年。期間我也想過到一些與我專業對口的工廠去,因為放棄自己的專業去做服務生與我當初出國所期待的想去甚遠,人總不能這樣混下去的。我從報紙上看到一些塑料廠也招人,也曾去應聘,但多是些下料工或機修工,7、8元一個鍾,還不如我做服務生。

到了93年,我從《多倫多星報》上讀到一篇報導,是安省省政府出的告示,說假若你去讀書,你將會獲得政府在財力上的資助。具體資助辦法是:當你獲得專上學院的錄取通知時,聯邦政府會向你提供一筆無息貸款以支付學費,這部分款項在學生畢業半年後必須分期歸還;而安省政府會按照25000元/年(已婚有家庭者)給就學者提供食宿的資助,學生在畢業後半年只需償還資助款總額的10%。在詳細了解了這個資助條款後,我於93年的11月向某學院辦理了入學申請,並且順利地在94年4月入學,當時我是通過某銀行貸的款,我所讀的專業是電子工程。由於我在國內受過很好的高等教育,所以我的成績相當好。到96年10月,我順利獲得了這個專業的學位證書。

畢業半年後,有天我忽然收到某銀行給我的還款通知書,上面要求我必須歸還62000元的貸款(即由聯邦政府負責的學費20000元和由安省政府負責的42000元),開始我以為銀行搞錯了,拿着那份《多倫多星報》去找銀行,我告訴他們,欠聯邦政府那20000元的學費貸款我會分期還清,不過另42000元(已扣除10%部分)理應由安省政府負責,銀行不應該來追我的。為了使銀行方面清晰這項政策,我還提供了相關的文字證明材料,但銀行根本不聽我的解釋,他們把我列入了黑名單內。我的噩夢就這樣開始了。

97年中,我曾給安省教育廳寫信,詳細說明我的情況,希望通過他們與銀行交涉,但每封信都是有去沒回。我想或許是我沒有寄掛號的原因吧,然後就再將信改用掛號信的形式寄出去,但仍舊是了無蹤影。到了99年,安省政府的律師給我發出了律師信,他們要我歸還46000元的貸款。見此我馬上給律師寫了回信,我很詳細地說明了我的情況,也談了我不還這筆錢的理由,但信寄出去依舊沒有人給我回信。從事件發生開始,我就一直面對着這種令人尷尬的困惑,即政府部門只懂講他們的道理,他們不會聽你陳述,你不知道自己大聲的申訴有誰在聽。那種狀態恍如有他講沒你講,很苦悶。

在獲得電子工程學位後,我見的第一份工是IBM公司的技術人員,見工時很順利,對技術處理問題我可以說是瞭如指掌,然後人事部的人叫我填表,上面有項授權,即允許他們了解我的信用,我在填表是看見這項,心都涼了。果然沒多久,我就收到他們的答覆,他們很婉轉地拒絕我了。那句話的意思很明確,即我的信用很難使他們相信,我需要這份工。

如是者我見過很多份工,但最後都因信用問題不能如願。你看過霍桑的小說《紅字》嗎?自從我被銀行列入黑名單後,我的CREDIT就一直不被社會所接受,那種感覺就像小說里的海絲特那樣,終生佩帶着象徵恥辱的紅色的A字。那怕是找工作,買車,買房子,分期支付無息貨款或辦理信用卡等……一切該屬於我享有的權利,都因我在黑名單上而不能擁有。

那段日子是我最艱難的,因為沒有工作,我只好向社會福利部門求救,他們也很同情我的遭遇,按每月900元批給我救濟。這樣過了半年,覺得全家不能靠救濟過一輩子,我就問親戚朋友借了錢,到辛力加學院報了個“辦公設備維修”課程,因為我有電子工程學位,所以這門課程只需要讀二個學期。比較幸運的是,讀書期間我到“美能達”公司co-op,他們對我的印象很好,等我拿到學位後,我給“美能達”公司發了份求職申請,不到一星期,他們約我去面試,考試內容是將一台被人為破壞了的複印機交給我單獨維修,修好後要寫出維修報告和建議,那天考試很順利,等我完成報告後,人事部的主管就叫我先回家,到了第二天他們來電話通知我上班。我想,“美能達”之所以沒有如其他公司那樣審查我的CREDIT,這大概歸功於我曾經在那裡co-op過吧。這份工我一直做到現在,這些年就算有好的工作或者職位,我都不敢去應試,因為事實明擺在那裡,銀行一天不將我從黑名單上拿下來,我的CREDIT就不會好,再努力都是徒勞的。

工作問題雖然解決了,但我在政府眼裡,仍舊是CREDIT有問題的人。從98年開始,稅局每年都將我的退稅款扣起來,無論我怎麼申辯。在經歷這些不幸的打擊時,我常常鼓勵自己,你不能倒下的。一個人,只要自己不倒下去,沒有困難可以打倒你。

99年初,我從《多倫多星報》上看到他們開設了一個“講講你們的故事”專欄,號召大家講講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我將當年那張印有“安省省政府將在財力上支持和鼓勵有志者讀書告示”的《多倫多星報》複印件連同相關的資料,加上我寫的事情經過寄給他們,沒多久我接到當年寫這篇報導的記者的來信,他告訴我很同情我的遭遇,並且會跟蹤這件事情,與某銀行聯繫。

我很感激《多倫多星報》這種敢於負責的精神,在他們的關注下,沒多久我就收到某銀行的來信,說安省政府已同意付41000元,且因為我的帳號在該銀行已經關閉,如今要重新打開該帳號,我必須付200元,為此我仍欠銀行2000元,有關問題“追債公司”會和我聯繫。

說實話,我在接到銀行這封信時完全高興不起來,不是錢的問題,是覺得政府完全沒有承認錯誤的勇氣。按規定,安省政府應該負責的款項是42000元,在過去長時間內一直不按規定去辦,97年應該做的事情在99年才來修正,在長達兩年的時間內,完全不理會我的追問,等到《多倫多星報》跟蹤之後,他們僅承認負擔欠款中的大部分(約97%),這個數字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沒人清楚。他們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不直接與我聯繫,而是與我的貸款銀行聯繫,假若貸款銀行不通知我,我還不知道這件事情。還有就是既然已經承認了這部分錢歸省政府負擔,為什麼我還欠銀行2000元,這2000元是什麼錢也不作解釋,銀行順手就將矛盾扔給了“追債公司”。更離譜的,是銀行關閉了我的帳戶沒有經過我同意,打開帳戶卻要我付200元……所有這些行為,都不似是公道的政府行為。為此我給他們寫了信,希望他們能詳細給我解釋,但這封信也如以前的去信一樣,有去無回。

到了去年的8月,有個“追債公司”不停地打電話給我,有時是在我休息的時候,他們說我欠他們3000美元,已把我告上小錢債法庭,該法庭還下了個文件給我所工作的“美能達”公司人事部,要求公司代他們扣下欠款。這樣我只好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一向公司解釋,很費勁。

去年11月,我找到政府設立的一個投訴電話,我把有關情況告訴了他們,他們在聽完我的陳訴後答應,會給我個答覆,但事到如今,仍舊沒有一個負責的部門與我聯繫。

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我確實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有人說既然政府都給你付了一大筆錢,你也是得益者,見好就收吧;還有人說,你應該請律師和他們理論下去,因為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信用問題,在加拿大,信用壞了,住房、供車、找工作、甚至以後退休拿福利都會受到影響。如今我確實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希望通過《星星生活》的讀者能給我點建議。其實我也想徵求律師的看法的,希望他們能從法律方面教教我怎麼做。但想起請律師的費用,真的沒這個勇氣。

不管怎麼說吧。鄭先生在結束採訪時這麼說。通過這件事,我得出以下幾方面的教訓,相信對大家都會有用。

首先,在決策一件事情時,是要妥善保管好一切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像過去十多年來關於此事的所有資料,包括來往信件,剪報,政府和銀行的文件,我都一一保留好,這是我後來成功追回政府付款的保證。

其次,對你不熟悉、或者尚未了解清楚的文件,不要輕易簽名。我有個菲律賓的同學,遭遇和我一樣,後來他也寫信找《多倫多星報》那個記者,但那個記者看了他的材料說,你的情況與鄭先生的不同,我幫不了。雖然那個記者沒有說是什麼“不同”,我猜想,大概是銀行來文件,他沒搞清楚就簽過去了,這種狀況誰都幫不了你。

再有,作為新移民,無論遇到任何困難,不要氣餒,不要放棄,要不斷學習,豐富自己的技術才能。加拿大許多公司的老闆,不是不想用新移民,而是他們希望公司請來的人馬上就能開展工作,因為公司不會花錢去培訓人的,你要有足夠的證明資料讓他們相信,你有很具體的工作經驗,不是泛泛的,而是真能勝任這份工作。像如果我不是在辛力加學習時到“美能達”公司co-op,估計我的處境也很難。

鄭先生在和我握別時還一再叮囑:我將我的故事告訴大家,不是為了訴苦,而是希望所有的新移民,能通過我的故事,得到一點教訓,無論是好的,還是不好的。能起到這方面的作用,我就很滿足了。

鄭先生這麼說時,我內心說了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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