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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真要被拒之門外嗎
送交者: 陳明琰、薇薇安 2003年04月15日19:51:2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新移民法的推行不久前是熱點話題,而最近有關五月一日起三類移民必須返回原居住地申請條例的正式實施,又成了大眾關注的焦點。不僅移民公司紛紛致電移民局查詢,大量在加國有意申請移民的留學生、經商旅遊人士聞悉也憂心忡忡,對前途困惑不已,本報社更接到無數查詢電話詢問有關細節和消息的可靠性。

為此,星星生活記者通過電話採訪了移民部駐渥太華辦事處官方新聞發言人Ms. Susan Scarlett,在二十分鐘的電話採訪中,記者詳細詢問了多倫多華人最為關心和疑惑的幾個問題,並得到了明確的回答和耐心的解釋。同時,記者還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幾位資深移民顧問和簽證專家。

條例的出台背景及規定

該項條例是屬於在2002年6月14日公布的移民法中移民難民保護條例中的第11條,在官方網站www.cic.gc.ca相應網頁上可以找到和下載。第11條條例是關於遞交移民申請的地點,條例指出:移民申請者(包括技術移民、企業移民和投資移民,難民案例並不包括在此條例所指範圍內)必須向為現居地提供服務的加拿大領事館提出移民申請,條例所指的申請者現正居住地是指擁有居住該地一年或以上的合法文件簽證。對於現正居住加拿大的申請人來說,該條例所指的合法文件簽證包括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或者觀光簽證。

由於此項條例並不只是針對中國一個國家,而是牽涉到眾多國家想要申請加拿大移民的申請人,所以移民部並沒有在去年推出該項條例後即宣布實施生效,而是經過周密的權衡和考慮,決定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此項條例。在條例實施之前,移民部會在官方網站上正式向公眾公布這個消息,屆時大家可以到www.cic.gc.ca網站上查詢。

新聞發言人Ms. Susan Scarlett指出,對於該項條例的實施,受影響的是那些在加拿大以外的申請人。按移民部以往的政策,移民申請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向加拿大提出永久居民的申請,比如,有不少人雖居住地在中國大陸,但卻通過香港或者美國的加拿大領事館申請移民,從而引起了很多包括文件閱讀、材料審核方面的不便和因此而造成的申請過程拖延。移民部此項條例其實是為了縮短申請個案的時間,提高申請材料審核的效率,減少個案積壓的情況,因此對移民申請者來說應該是件好事。

所要指出的是,通常學生簽證和工作簽證都至少為一年,所以符合該條例是不容置疑的。據規定,這些申請者可以把材料遞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領事館處理。

而對於中國大陸除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四個省份的申請人是要到加拿大駐香港總領館申請之外,其餘省市的中國申請人須全部在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遞交申請表格。目前在中國上海的辦事處只辦理探親簽證等,但不排除今後會增加服務項目的可能性。

在加哪類人士受波及

新聞發言人Ms. Susan Scarlett解釋說,目前一般觀光旅遊簽證的有效期為6個月,如果申請者在簽證到期後續簽了該簽證,且在原來6個月的基礎上加上了6個月,時間相當於1年,所以其也屬於該條例包括的範圍,因此可以把材料遞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領事館處理。

然而,就此問題,記者又採訪了著名移民、留學簽證專家官國榮,他從具體申請操作的角度分析解釋說,對於那些目前在加國的申請者來說,移民部的11號條例主要對申請商業移民和探親親屬轉移民的人士影響大一些。因為大部分在加的商業移民申請者所持為旅遊簽證,該簽證一般有效期為6個月,如果續簽,期限也不會超過3個月,除非有非常特殊的理由。而探親簽證的有效期也一般為半年,續簽延期基本上為3—6個月,這個期限取決於續簽理由。即使續簽期限為半年,加起來可以在加居住一年,但是申請期間也不能繼續在加國合法居住。這種情況下,雖然可以把材料遞交到水牛城Buffalo的加拿大領事館處理,但是,需要回原居住地等待簽證,這樣會帶來一些障礙,比如如果需要面試,該申請人能不能如期合法到加國面對簽證官就是個首要問題。

那麼回原居住地申請有什麼隱憂呢?官國榮分析認為,主要問題在於申請速度會變慢。這對於家屬團聚移民影響小一些,而對於技術移民、商業移民的申請影響較為明顯。因為目前加國一些駐外領事館,包括北京、香港的領事館,處理移民申請的速度很慢,有的周期長達4年,而在加國申請就會快很多,一般兩年左右時間就可以有結果。

歡迎留學生申請移民

去年新移民法的推行曾一度引起社會輿論,加拿大政府是否在故意控制華人移民的數量是當地華人社區的焦點話題,而近來關於第11項條款即將實施的消息又在社會上,尤其是在當地中國留學生和一些移民公司中引起了很大反響。在向Ms. Susan Scarlett提問的過程中,記者特地詢問了政府對於現正在加拿大學習而今後有意留在加國發展的國際留學生們的看法。

Susan表示,加拿大政府相當歡迎國際留學生畢業後留在加國發展,當然前提條件是他們是在真正求學,而不是拿了學生簽證但不務正業地到處遊蕩,並且從來不去學校上課。移民部第11項條款可能會對那些只報讀短於一年學制的語言學校或課程的留學生有些影響,但只要他們在學完語言後繼續申請延長學生簽證,該條例對他們今後的移民申請並沒有實際影響。如果留學生拿到的是長於一年的簽證,並且移民估分合格,那麼即使他們沒有在加拿大住滿一年,也可以在學習或實習過程中向Buffalo的領事館遞交移民申請,然後邊學習或實習邊等待移民的個案審批。

Susan說,由於審批還需要時間,如果有的留學生已經完成學業,他可以選擇繼續留在加拿大等待審批結果(比如選讀其它課程,或者延續一個觀光簽證,又或者申請畢業後的實習簽證等),也可以選擇回原居住地等待移民申請結果,如果他選擇回原居住地等候,那麼只要通知Buffalo領館他已經回國等候並修改聯繫地址。

在此之前,加拿大歡迎留學生申請移民的意向在紐賓士域省得到了具體體現。上個月,公民暨移民部長科德爾與紐賓士域省簽署協議,從今年四月一日起,准許外籍大學生畢業後在該省多逗留一年。依照該條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在紐省學以致用一年。科德爾認為延長到兩年,會鼓勵他們申請移民。他在新聞招待會上說:“首先,這使他們在此有發展機會和更多工作經驗,若果有意移民的話,可以着手申請。” 紐省商業廳長倍斯(NORM BETTS)也表示,的確需要有一技之長的留學生留在省內工作。他說,若要紐省經濟發展成功,就需要更多移民留居。而在紐省工作一年的學生,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時候,會得到額外分數。

不過,紐賓士域省畢竟屬於新移民較少選擇居留的省份,根據2001年人口普查,當年25萬名新移民抵達加拿大,只有800人定居紐省。

記者還致電資深移民顧問陸柄雄詢問了有關情況,他表示,移民部此項新政策所強調的合法居留問題,應當引起一些留學生的重視,如果沒有合法有效的簽證,申請移民很難實現。

官國榮也告訴記者,雖然11號條例對留學生的影響不大,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留學生轉移民申請比以前難了,有的即使具備在加一年的工作經驗,也被拒簽。他說,這就要求留學生們掌握第二語言——法語,才可以從評判分數上加以補救。官國榮認為,目前的移民條例都處於試運行階段,移民部的本意也是希望通過提高對申請者的要求,以讓他們更快地融入加國社會,減少政府在培訓等方面的投入。不過,如果由此造成了一定比例的符合要求申請者都被拒之國門外的情況,政府應該也會適當調整評分標準。

(星星生活特稿 記者陳明琰、薇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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