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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补遗篇
送交者: 三月梅 2009月02月24日22:37:30 于 [海 二 代]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看过《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很感动三月梅 于 2009-02-24 20:31:18
小序
这本小小附册是《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一书的补遗篇。
在这书中,我们提供了数篇很短的小小故事,这是早年在我们公务机关里,所严厉禁止对外宣扬传播的怪力乱神案件。当时,我们绝对不准说、不准讲、不准承认,因为在威权统治时代,这是很混淆视听,动摇社会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过去了。时移势易,我们终于进入了更开放、更民主的自由时期,按理说,这些禁忌,也应该可以完全抛诸脑后了。
目前,残忍的谋杀案件频频发生,很令人忧心,为了能让行凶者充分了解:纵使置人于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我们特地选出数篇发人深省,也颇值深思的陈年往事,来与各位读者,互相勉励,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脉相连,而无分尔我,于时时处处,真心真诚来相疼相惜,使社会从此化暴戾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舍杀生而放生,则社会幸甚,尔我幸甚。


通讯处: 407台中市东海大学邮政第119号信箱 陈女士收


代序:无用的废人


假日,从台北搭自强号到嘉义,打算由嘉义换车回台雨乡下一趟。
在火车上,两位满面春风的年轻人在对话,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听说好几十年前,有个没用的废人,竟然也能通过国家考试,坐上庄严的审判台。”
乙:“对呀!这种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许考试碰运气吧!’’
乙:“大概八九不离十。,’
甲:“提起这人,你知道他多没用吗?他多废人吗?’’
乙:“我也从别人的笑话中,听到过一些,不过你先说说看!”
甲:“他们告诉我,这人审判时,每每被告没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厉害,真够烂!把我们当法官的脸全给丢光了。又听说他的每张判决书,都一五一十不厌其详地向被告解释清楚为止:为什么判这样的刑期,为什么被告非关不可。你想,当法官的,还得看被告脸色吗?更贱的是这人还很歉疚地告诉对方,他只能办到这个地步,因为对方给的证据只有这么多,他已爱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恶的报应,凭什么向被告道歉!还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亲身到场相送,并给予安慰鼓励,而且向被告保证在这段服刑期间,他一定会尽一己之所能来照顾被告的家人,让他无后顾之忧,真令人有善恶不分的挂虑,难道他不知道这些罪犯,全是坏人吗?”
乙:“我也听说他到监狱上课,一定去探视他所判刑坐监的被告,看看他们的适应情况,也了顷便转达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说他岂不成了坏人的传声筒?他习惯定期打电话给被告的家属,垂询他们有否困难,有否需要他帮什么忙。会面日,他也轮流与被告会面,还口口声声向被告赔不是:“我关了你们,真对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还自贬身价去会面,去向受刑人赔不是,这是什么世界?还像话吗?”
甲:“还有更不像话的,他与被告通信,保持联系,还为这些被告代办他们不方便办的大小事,也帮处决的死刑犯养家,当被告服刑期满,他甚至一个一个都亲自去接、亲自带红蛋、面线去为他们脱壳去霉运。这社会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报应,是自作自受,但他都为他们担保、为他们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与这些被告狼狈为奸,这怎会让人看得起呢?”
乙:“我们的教授说:当法官要像个法官。但我听他以往的同事说,他连当打杂的,都不像。”
甲:“唉!这种人真够悲哀,真够贱,还好他没干多久就被赶走了,否则,我们司法界的脸可要被他丢光了。”
我坐在这两位大人的后面,句句如雷贯耳,真的令我十二万分汗颜。想想,我是读过书的人,竟然连法官是个官都不知道,还一直以为法官是救苦救难的苦难者救星呢!真是“打杂的”只有打杂的水准,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当法官,我只能算是打杂的。但我一生从未把被告当被告,把罪犯当罪犯。师父说:“如果不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就不算俯仰无愧。”这世间,有谁不会犯罪?有谁愿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祷文说:请庇佑我,请千万不要让我陷于我无法战胜的诱惑。师父说:“你处在对方那种处境和遭遇,你真不会跟对方一样?谁有这份把握?这份能耐?”说真的,连当法官的,都未必,何况一般芸芸众生呢!我觉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吗?但不怕死的,还是不怕死。只有爱,才有力量。现在当法官的敢大声说:“凡我所判过的,都没有人再犯”吗?大多刚出来,便又进去了。我虽然只是打杂的,但我好想告诉您:三十多年来,我所爱的这些难兄难弟与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会以后,连对我这打杂的,他们都从没有任何人丢过我的脸。您看过这无用的废人吗?您认识他吗?您是否也觉得他是一个败类?一匹害群之马?因为他竟然把原本一头光环和一脸光芒的神圣职位给糟蹋了。您觉得他真够悲哀,真够贱吧?


圣经说:“你之所以为大。是因为你在神的眼里算为最小,你要做众人的奴仆。”
佛经说:“欲为诸佛龙象,先做众生牛马。”又说:“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
法官的心,是亲生妈妈的心。
服刑不是惩罚,而是还对方一个公道,也给自己良心一个公平的交代。


(一)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约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务。
我是台中市人,从没到过这北台湾的雨港,这里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开朗,整日阴阴霾霾。
有一天,我们突然接获民众报案,说靠县市交界处的深山里,发现有一具无名女尸。由于刚好是我值班,便约同法医及两名助理,前往现场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我们一行人,坐车到山脚下,便没路了。大家只好下来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况这罕见人迹的偏僻荒山,处处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艰难。我们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宫般的山间小径。法医和助理不禁摇摇头地告诉我,再走也没用,因为我们真的迷路了。
我们都十分着急,这时,意外地发现有位妇女朝我们,走了过来:“先生小姐,您们要去哪里?想找谁?”对方问。
“我们是来办案的,听报案民众说,这深山里有位妇女死了,原因不明,我们要找这妇女陈尸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儿,我带路。来,请跟我来!”对方很热忱,很亲切。
我们颠颠簸簸,又转又绕,不知走了多久,总算到了,而这位妇女也挥了挥手自己先走了。我们朝林内进去,果然发现树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装的尸体,脖子上的绳索腐烂了,手电筒一照,好恐怖的脸,早已腐烂成坑坑洞洞的骷髅,似乎只剩骨头了。我请助理再照亮一点,以便把整具尸体作个全面观察研判。
当我们把灯光打到最亮时,我们大家都不自禁地异口同声惊叫了起来:“这身打扮,不就是刚刚带路领我们来这儿的那位妇人吗?’’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发毛发抖,甚至两脚都僵硬了。同行的法医和助理,更吓得面如土色,一张脸缩得像小橘子一样。
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四人真是归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车,便安定了不少。不久,总算看到了我们的办公大楼,我们互道再见,便各自回自己的单位去了。我也跑步进自己的办公室,先向上级作个概要的报告,然后喘口气,便开始寻找失踪人口的申报资料,盯着照片一张张看,默默不发一语。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么给吓倒了。他们都是过来人,心里必然有数;他们问:“你不是说那尸体早已腐烂成骷髅了吗?你连她长个什么样子都没半点概念,又如何能从照片中核对出她到底是谁呢?”
他们原已觉得我傻到这地步,有点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过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说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陈尸现场才分手,怎么会不认得呢?我相信这带路的,和那平躺在树底下的,应该是同一个人。”他们听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们后来都真服了我,因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当然,也破了案,因为这妇人不是自杀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问同事:“您们真以为人死就真死了吗?”
我十八岁便入佛门,并随师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遗体,有如尊敬佛,决不把对方当死人看待。师父说:灵台三寸,永保一息于一念间,肉体虽死,魂魄永远不灭。


(二)卿惜三世缘、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临近的海滩上,突然漂来了一具腐烂不堪的死尸,全身被大鱼小鱼啃啮得几乎体无完肤,连脸部也无法辨认了。这死尸浮浮肿肿地,胀得好象一具充气玩具人,可说整个变了形。
来辨认的民众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后,都表示:实在腐烂得太厉害了,不管他们怎么样地仔细看,都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请警察先生拜托民众们排一下队,尽量成一直行,然后再依次一个接一个来,并请大家再靠近点,尽量看个仔细。
许久许久,仍然没有人认得出来,或许尸体那张脸已完全变了形,加上尸臭太难闻,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没有办法停留太久吧!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警察先生突然跑来告诉我,现场外有位中年妇人,由读初中的女儿陪同前来辨认,但不敢进来,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我亲自出去带,毕竟女生跟女生比较没有距离。
这位中年妇人到了现场,还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过勉强,只好先牵着她女儿,陪着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着队伍慢慢向前行。
当她女儿靠近时,突然,在场围观的民众大声惊叫了起来:“尸体怎么流血了!尸体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见那尸体:一双睁着大大的眼睛,两个鼻孔,两个耳朵,还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鲜红的血,从眼角、嘴唇角、耳门、还有嘴唇上两道鼻孔,缓缓地流了出来。
真的好可怕唷!
我赶紧请那中年妇人靠近前来看看这情景,并请她一定要仔细好好端详清楚,因为见了她女儿会七孔流血,应该不会没有关系才是。
那中年妇人才刚靠前,弯下身,突然失声嚎啕痛哭了起来,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妈怀里,跟着大哭特哭。
那中牟妇人终于认出死者的假牙,她对着尸体喃喃自语地讲了一大堆,但海边风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然而,这尸体听了这些话,他原本睁着大大的两个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闭了下来,并且从眼角里迸一滴一滴的眼泪,连上下两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颤动,似乎有什么话要交代一般。
我觉得好害怕唷!这人不是死了吗?
我回到办公室,心里还有余悸。真的,我有千千结:“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甚至也腐烂了,为什么还跟活人没有两样,会流血、流泪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问一些较年长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吗?”
大家都不说话,只对着我笑,好诡谲唷。
(这事件是海钓客被疯狗浪卷走,没有他杀嫌疑。这中年妇人,后来经证实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为其幺女。)


(三)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尸体,赤裸裸地,缩蜷成一团,好是僵硬。显然是杀人灭迹,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烧过。
当时,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认。我们的主管认为举凡疑难杂症,还是女生出门比较细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医前往验明死者身分与死因。
我们透过媒体,发布新闻,并呼吁民众前来帮忙辨认。由于天气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来凑热闹的民众很多很多。
我和法医忙着做笔录、测量、绘制现场图记。
民众越聚越挤,也越靠近死者尸体,我请求警察先生别让越逼越紧的民众,破坏了现场。
突然,不知什么缘故,这焦黑的死尸,竟然翻转身躯站了起来,瞬间又扑向前方,伸展开两手,紧抱住一位围在第一线的年轻小伙子后,这尸体很快又与那年轻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亲眼看了这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几乎已吓破胆了,我失常地大声喊叫又喊叫:“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好多天了吗?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随着,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来时,已发高烧在医院躺了快一周了。听护士小姐说,我好几天都一直尖声惊叫着:“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这人不是已经死了吗?”
十天后,我逐渐恢复语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讲,结结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颤抖不已,我想我这一生已注定永远不可能走出这令人恐怖的阴影了。
同事一个接一个来探望我,据说被紧抱不放的那位民众被救开时,已断气了。焦黑的死尸,两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没有人能扳动一分一毫,后来,请来了专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活人给硬拖了出来,但早已没有生命迹象了。
这次事件,使我们单位的主管,从此改变了男女平等的观念,再也不敢让我去验这类含冤横死惨不忍睹的尸体,毕竟小女生连小小蟑螂都怕,怎么能碰这种大场面呢?
这个案子明察暗访,耗时约一个多月,总算破了。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凶嫌竟是那被焦尸掐死在现场的年轻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来,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吗?”到今天,我还会不寒、而栗,还会做恶梦,也还会突然不能自主地尖声惊叫:“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这人不是早就死了吗?”
医生说:我这病是瞬间刺激太大,被惊吓过度引起的。
唉!谁能解开这个谜,谁就必能为我收魂压惊,因为我的病还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这种高人吗?


(四)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店经营电子零件工厂,业务非常兴隆。他决定扩厂,并到大陆投资。
他打电话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为他的鸿图大展而欢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与他太太抱着不满三岁的小宝宝,一起回南部省亲,并向父母禀报他的新计划,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将来在资金调度上会发生不必要的困难。他父母虽然不是什么大财主,但手头尚握有祖产几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钱应该都不是问题。
他来找我办点公事。我说:“打父母念头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说不定还会遭到天谴。”
他说他是独子,将来这些田地,也一样是他的,早给晚给都是给。
我很郑重地告诉他,祖产是有毒的,不能花,会遭祖先惩罚。他很生气地顶撞我说:“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简直读的书全白费了。”
我知道再讲也只徒惹人厌而已,干脆闭紧嘴巴不说了。
星期六,他们一家三口就照原订计划出发了。
星期天,我们事务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来找我了。两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听了也忍不住哭了。因为我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浓雾中,被两部大车一前一后夹死在中间,车子成了一堆废铁,而他们夫妻也成了一团肉酱。
两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总算把这一段话给交代清楚了。接着,两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们去高速公路警察队领回孩子,因为他们实在不懂法律手续。
我好惊讶:“孩子没死?这哪有可能?”
原来在连环车祸现场,当大家忙着救人之际,据说有位年轻太太自称叫OOO,双手抱着这不满三岁的小儿子,亲身快步跑来托付给收费站的小姐,说她有事十万火急,等忙完了,再回来带走小孩。车祸现场终于一一清理完毕,死的、伤的,也全救了出来。但好久好久,却一直没有人来抱回这小孩。警察透过手提扩音器来大声呼叫,也没看到这位年轻妈妈出现。
这时,警察先生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车祸中的受伤者?
果然在名单中找到了这年轻妈妈所说的名字。不是伤者,是死者。她是被夹死在撞烂的车子里头,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夹出来的,所以,认也无法认出来。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车祸现场捡拾的各死者证件全汇集在一起,然后叫收费站小姐前往指认,是否确实是在死者里头。
这堆遗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来的驾照、身分证……等。收费站小姐看到一张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轻妈妈,一点也没错。就这样,警察队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们来领回尸体、领回哭闹不已的小宝宝、领回死者遗物。
收费小姐一脸困惑地问:“那位年轻妈妈如何把小孩抱出来给我?收费站离车祸现场很远,用跑的能到吗?她从头到尾都被夹死卡在撞烂的车子里面,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被夹出来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单独一个人脱困地走了出来,而小孩又为什么半点伤也没有,连轻微擦破皮都没有,到底这小孩怎么被抱出车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没想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还有我,也一样找不出任何答案。现场记录也查不出半点蛛丝马迹或线索。回程,在小孩哭闹声中,我好纳闷:“人死就真死了吗?”


(五)我死我生死复生
这件事发生在一九四五年,台湾刚光复,当时我才六岁。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产士,接生技术十分老练、十分老到,所以,我们都尊称她为“老产婆”。当然,我也是老产婆所亲手接生到这人世间来的。当时,我爸是抗日的台独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头号通缉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时,便抓我妈去充当人质,并严刑拷打,以逼问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监狱里被踢出来的,这老产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时,赶来救我妈和我的命。所以,老产婆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症,也因此而变成低智障。老产婆觉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诉我外婆和我妈说:“真没想到把您们的孩子接生成这副样子。”
我六岁时,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像怀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妈便央求老产婆为我检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没生出来。譬如双胞胎或连体婴等等。
由于老产婆很忙,一会东家求,一会儿西家请,根本连坐下来喝杯茶的时间都没有,她哪有可能为我作详细检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妈把我交代给她,随在她身边,这样她一有空档,便可随时随地为我一项一项地作必要的检查。因为肚子胀得太大,便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外婆和我妈只好勉强同意了。
这老产婆似乎与我有缘,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经很深了。有一对老阿公与老阿婆来找老产婆,请她赶紧去为他们难产的媳妇接生。老产婆匆匆忙忙牵着我,背着一个黑色有十字记号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轮车的伯伯,马上就出发了。
老产婆与那对老阿公、老阿婆约在大里乡快靠近七将军庙的地方相候。这条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雾峰,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我们到指定会面地点后,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没有办法坐车了。眼前全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径,好多矮小房子很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老产婆紧紧地牵住我,好后悔带我这么小的孩子来走这么小的路,何况天色又黑又暗,连一盏路灯也没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颠簸,还是拉三轮车的伯伯背着我才能平安地走过去。
我们终于到了一间又矮又小的违章式平房。有个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号。老产婆立刻打开黑色医药箱,拿出一大堆医疗器材。她叫我到外边等,不要进这房间。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颗大糖球(又叫金含)给我吃,但我却好想睡,因为夜已这么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经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阵又一阵的小娃娃哭声,好吵好吵,几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觉得好讨厌唷!
老产婆说:“恭喜您们喜获一位麟儿,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与老阿婆很高兴,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诉老产婆说:“我们家境不好,实在没有钱付您接生费,请您原谅。”
老产婆说:“不必担心,只要孩子能顺利生了下来,母体也平安,就可以了。至于钱,有没有,给不给,都没关系。”
老产婆说明天、后天都会准时来帮小娃娃洗澡。老产婆转过头来又叫拖三轮车的伯伯,把带在身边的婴儿服、睡袍、裹毯等,全拿进来送他们,好让小娃娃也能温温暖暖。
我们照规矩,如期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帮产妇换药、修补撕裂的产道伤口。总之,老产婆很尽责地帮那阿姨做了所有该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动又很感激。
临走,那阿姨对老产婆说:“这小女孩是您的吗?她的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
老产婆摸摸我的头,要我向那阿姨敬个礼,大声说谢谢。我真的做到了,我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么?但那天,我真的会敬礼,也会大声说谢谢,老产婆好高兴。我相信那时的老产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里,像我这种小孩子,能活过年底就够庆幸的了,怎会有什么学问、地位、福气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刚刚有点亮,有警察来找老产婆说:“大里公墓上,发现有一个男弃婴,身上裹着一条婴儿小毯子,印有您产房的名牌。”
老产婆听了很着急,马上叫拖三轮车的伯伯,赶快准备出门。老产婆问:“现在小娃娃放在哪里?”
“在派出所。”对方答。
老产婆以最快速度赶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婴,小心检视,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妇所生的,一点没错。
老产婆把小男婴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兴。警察先生拿了一条小背巾,帮我捆得紧紧地。
我们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问问看他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连自己亲生的小宝宝都可以丢掉呢?
我们来来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们请教了七将军庙附近的住户,大家也都说不知道,甚至连听都没听过。
警察先生说:“这里是我们的管区,为什么我们也从来没听说过呢?”接着又说:“会不会就是发现弃婴的那处大公墓?”
老产婆说:“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区,哪会是死人的坟墓呢?”
老产婆说我也跟着每天去,如果是坟墓或公墓,我这六岁小女生岂不早就吓死了。
警察说:“何妨试试看,不也很好吗?”
老产婆说:“可是我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连姓什么都不清楚。”
警察说:“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妇什么名字?”
老产婆静静地慢慢想,终于想出对方叫什么。于是,警察们开始一一核对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产的那女人的墓。
警察根据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产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访了这小男婴的爸爸。老产婆说:“这小男婴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亲手接生的。”对方很疑惑,怎么说都不相信,他说:“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难道她还活着吗?可是,她是我亲眼看她被埋葬的,怎会有错呢?”
老产婆说:“您太太死的时候,有身孕吗?”
对方答:“有,大约七个月左右。”
老产婆说:“那就对了,到前几天,不正好是满十个月吗?如果您坚决不信,是否可以请人开棺,验验看您太太所怀七个月大的胎儿,是否真的生出来了?”
对方还是面有难色,一点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说:“我们可以发强制命今,到时您不开,我们还是一样照开。”
那人只好认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几个警员到场,请来的工人也来齐了。挖开坟墓,开了棺,那躺着的女人,正是生产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儿没了,肚子平平的。身边还有一些老产婆给的药和纱布、棉棒。这下谜底揭晓了。
老产婆说:“我真的是进了坟墓,真的是为死人接生吗?”
对方似乎哭了,眼眶里全是泪水。
对方说:“死人生的婴儿,会是活的吗?如何证明这小男婴真正是我的亲骨肉呢?
老产婆说:“您的父母不是也过世了吗?他们的坟墓不是也在这附近吗?是您父母到台中下来请我为他们难产中的媳妇接生的!”
对方便带我们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坟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约到了一位法医,请他帮忙监定这小男婴是不是对方的真正骨肉。
法医说:“挖开坟墓,开棺!”
法医又请老产婆从我背着的小男婴身上抽出一小针筒的血,把这血滴在对方父亲的骨头上,一下子全吸进去了。
法医一本正经地告诉对方说:“这小男婴绝对是您的至亲骨肉没错。”
回到家后,老产婆要开出生证明,连同小男婴送去还给对方。我哭了,因为我好想留下这小弟弟。老产婆说:“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还呢?”
我们到了对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间有个大厅,摆祖先牌位,墙上挂着一张张大照片,我好奇地抬头一一仔细看了。我告诉老产婆:“您看,拿大糖球给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请我喝的老阿婆,还有生产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象唷!”
对方静静地听我边称呼边指,楞楞地注视着我,而当我看完照片,低下头来看他时我发觉大人也会哭,并且一哭就没完没了。
我把小弟弟还给了对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舍不得。
老产婆看我哭成泪人儿,对着我说:“请你妈也为你生一个小弟弟,不是更好吗?就别再哭了!”
后来,我一想到这小弟弟就哭,我妈怕我罹患严重贫血绝症的虚弱身体会崩溃,只好在我病情最为危急的十八岁,为我生下了一个小弟弟,但我还是想念我六岁时所背的那个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样。
屈指算算,那小男婴也该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现在不知住在哪里?他会记得我这小姐姐吗?这世间第一个抱他、背他、爱他的人。
附注一:写这篇回忆,我是边哭边写的,所以,显得很杂很乱,还请读者原谅。当时,我从没有背过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这小弟弟一出生时,那阿姨就让我抱他、背他,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个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我有自闭症,从六岁到今天六十三岁,我不知买过多少小娃娃,抱过多少小娃娃,背过多少小娃娃,但最为温馨甜蜜的,还是我六岁时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注二:这位阿姨是这世界上在我六岁还低智障时,便相信我“心很漂亮,将来非常之好,学问很深,地位很高,福气很大,寿命很长。”的第一人。对我今日的成就,影响非常之大。当时,连我父母都对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注三:经典上说:看到对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对方活,只有不知道对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对方活。老产婆和拖三轮车伯伯,还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为了应付紧急状况而复活的真实情境,这绝对不是幻觉。但当您拆穿时,对方就破了。
附注四:活在阳间多久,便可积存多少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当一个人死了,在坟墓里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积存的阳气与太阳光子来延续他的阴间生命。所以,埋葬后再挖坟开棺,都会使已充塞的阳气与太阳光子外泄外漏,一至点滴无存,这时,那人的阴间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险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而死人则吸收负的阳气与负的太阳光子。活人活多久,他于吸收正的阳气与正的太阳光子后所存留的负阳气与负太阳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阳气与正太阳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昼。
附注五:我背这小弟弟时,他的身体是温温热热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则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于我自己的手呢?当然也是一样冰,一样冷。所以,那阿姨好几次疼痛难忍时,都紧紧握住我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会受到阳人热气的伤害,但那阿姨却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注六:我们去帮小娃娃洗澡时,左邻右舍一个接一个来找老产婆看病拿药,老产婆都很有耐心地为他们诊治,也帮他们打针、擦药。老产婆说:这些人是不是没钱上医院,为什么病得这么痛苦,还不看医生呢?有什么困难吗?
附注七:您可认真思考过:亲人车祸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进土里或火化就没事了吗?谁来继续治疗他们?谁来照顾他们?在阳间是病,在阴间还是病,在阳间是伤,在阴间也是伤。
附注八:枪决是很残忍的暴行。因为枪伤使死者在阳间无法疗伤止痛,而受尽折磨,十分悲惨。即使埋葬这类受刑人,也要先敷药、包扎伤口、止痛,再入土。别以为人死了就死了。


(六)昨死今生悔已迟
赖OO是死刑犯。案发时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来预订房屋的一位小姐给强暴后杀了,而且把这小姐身上所带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恶行重大,令人发指。
赖OO在警局所作的笔录,对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认了。不管这些笔录上所记载的是什么,他似乎都无所谓,既不喊冤,也不申辩一言半语。现场模拟时,他还一直请教警察们,这样对不对,那样对不对,真怕与警局所作的笔录不符。
或许我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软弱人吧,我始终认为贪生怕死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还这般认分认命,毫无挣扎的迹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审定案。我们的公设辩护人,也抽丝剥茧,寻找出好多有利的证物和证人,都可以证明他不是这件凶杀案的嫌犯。但赖OO不愿意再上诉,他拜托检察官别再为他的事费心了。他也拒绝公设辩护人的好意帮忙。
我好纳闷,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活得这么不耐烦?我一向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来关怀照顾,与他们感情很好,没什么大距离,所以,对于赖OO的毫无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谅解。说真的,坦然面对死亡,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吗?
我很舍不得,我深信赖OO必有隐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长带路,从睡梦中把他叫醒,一起到会客室密谈。
他刚开始,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低着头,听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话,但任凭我怎么讲,他都不发一语。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几乎哽咽到哭不出声来。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请别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为我哭呢?我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您怎会这般为我牵肠挂肚呢?”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泪水,他说:“我告诉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当兵,利用放假,和部队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贝湖(现在的澄清湖)玩。大约下午四点多左右,我们看到两位穿得很时髦的小姐,长得很漂亮,便动了歹念,合力把他们胁迫到一处游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轮暴,再把他们杀死,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我问:“您这样不会我心难安吗?”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OO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OO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OO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OO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OO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OO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OO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并,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OO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OO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注香火,所以,赖OO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OO的三名儿女,问过我:“阿姨,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OO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OO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OO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附注七:圣经说:“王啊!请您原谅他们,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


(七)黄梁一梦谁先觉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应该可以公开了吧!
大约三十多年前,那时还是威权统治的图腾岁月,我们的最高领袖在我们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们被禁止谈论无凭无据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风水或灵魂轮回等等,举凡任何事,讲的全是科学办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务。那里是个热闹的大海港,各国人与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厅、酒吧、咖啡馆可说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问题也层出不穷,真是五味杂陈。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里,点点滴滴,都严格持守戒律,从不敢稍稍随便。
有一天,午觉时间,我做了一个怪梦:有位小姐站在一处独栋房屋的门口,像是公家宿舍,从她身后还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门牌号码。这位小姐哭得很伤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视着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样子。不久,突然一声惨叫,这位小姐的身体像爆开似地裂解成一小块一小块,令人惨不忍睹。
我时常作梦,而且时常是莫明其妙且毫无任何意义的乱七八糟梦。所以,睡醒后,便不当一回事,一古脑儿把这梦全丢到脑后去了。
然而,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样的梦,看的都是同样的情境,简直看烦了,吓得几乎不敢留在办公室里睡午觉。
但只要稍稍阖上眼,这位小姐就又出现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这事告诉年长的同事,他们都劝我别太介意了。做梦是家常便饭。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连续七、八天都在同一时间做同样的梦呢?
我终于忍不住把这事向上级禀报,请示这中间是否另有文章,毕竟我年纪还太轻,阅历还太浅。
长官说:“梦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门牌号码吗?何不找两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现场查访,说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闭门造车来瞎猜呢?”
长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这样把这梦当正事交办了。
我们按址找到梦中所显现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与梦中完全一样。可见梦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应该真正存在。
因为这栋房子,外观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单位的宿舍,必须照会公家单位才能搜查,我们所掌握的,只是一场梦,怎能出公函呢?
我们客客气气请教这栋房子的主人,他说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务人员,我们总算放下了忐忑的心。
我们先出示证件,然后很有礼貌地问这房子的主人,详细说明我们的来意,我们告诉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访,我们尚没有充分的资料得以进入法律程序,所以,就他的立场而言,他可以拒绝我们。
真没想到,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愿意与我们合作,很愿意帮助我们。
他还告诉我们,他这栋房子,是没多久前,才透过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顶过来的。而这姓崔的资料,只需找代书查询,就可问到。我们连络到了代书,对方说这姓崔的已移民美国,早就离开台湾了。
我偷偷请教同事:光凭一场梦,就可以到别人房子里,查东查西吗?还好这家主人很帮忙,又很合作,他陪着我们仔细地一间一间地看了再看,但我们竟然什么都没看到,连个蛛丝马迹也没发现,真的没有半点令人值得怀疑之处。
我们垂头丧气地回到办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级禀报我们实地勘察的结果。我说:“真有梦中那栋房子,而且完全一样,也真有那门牌号码,一点没错。可是,为什么却怎么也看不到梦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谁?又在哪里?”
长官说:“别急,慢慢来。只要因缘成熟,自会水落石出。说不定那位小姐还有难言之苦处,尚不便现身。但可以确定的事,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们为她平反。千万不可放弃,用点心,再接再厉!”
可是,我已经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说来惭愧,这事我们已忙了快半个月了,到今天,却什么头绪也没有。我觉得我好对不起同事,我好想放弃,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幻梦而已!但我的长官不仅一点点责怪也没有,反倒慈祥和蔼地一再鼓励我,别灰心。
第二天,我又请求长官派两名男同事陪我去现场。我请教那栋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轻小姐,住在这里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这栋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产权证明及平面图,让我们了解这房子的全盘结构,果真没有地下室。
我又很失望地回办公室,也再度很没脸地向长官禀报,我一无所获。
长官说:“你确定没有地下室?你确定地下没有住人?”
我回到座位上,把长官的两句话转问同事,听听他们的看法。
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声,说:“我们明天多带一些人手去,大家帮忙动动脑筋。”
又一大早,我们好多人出发了。
我们有两件任务:
1、确定有没有地下室?
2、确定地下有没有住人?
到了现场。我们请求主人让我们再次一间一间地详审细查。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厅却装潢得很高雅,连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铺上去的。
同事说:“这大厅的水泥是新铺上去的,但为什么只铺大厅,其它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为什么却连修也不修呢?”
我们请求主人准我们明天请师傅来敲开这水泥,我们觉得这水泥有点不寻常。
回到办公室,我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禀报给长官,请他表示该如何下手。
长官出了手谕,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们去那现场。
长官说:那水泥底下,应该有玄机,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开的秘密
那天,我们正式依法执行公务,敲开了那大厅的新铺水泥,挖了大约一个人深,赫然发现埋有两个马口铁打造的大储藏桶,加盖,而且密封。
我们请那主人前来说明,他说他一点也不知情,也不知里面装的是什么?我们通知有关单位会同前来开验,以防百密或有一疏。
两个储藏桶终于打开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块,好好地没有什么腐烂。我们请法医及助手们把小肉块全部拼凑出一个人的样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这死者的头。
我们开始缉捕杀人分尸的凶嫌,但他已移民美国,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长官说:“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时,我们可真的很扁,因为不只拿凶嫌无可奈何,甚至连这死者究竟是谁,都还查不出来。我们全部陷入胶着了。
好几个月以后,基隆关查到了烟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们这儿来。
在看守所,这主嫌一到夜晚,就不知何故,吓得魂飞魄散,哀号惨叫,而且嘴里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有人头要杀我!有人头要杀我!”听说那人头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现,在半空中飞来飞去,一会儿瞪眼,一会儿伸出长长的舌头,一会儿吐痰,还不停地骂个没完没了。长官说:“或许这人与分尸有关,带他去冷冻库看看尸体,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应。找那房东来指认,他的前手是这人吗?”
当这人一眼看到被分尸后再拼凑成的尸体时,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来,后来到了那命案现场,他更吓得胡言乱语,有如中了邪一样。
终于老天有眼,明察秋毫。这件分尸案果然自己破了。
人头也循线索找到了,正是梦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厅的当红大舞女,由于知道烟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杀人灭口了。
全案到此,总算告了一个段落,这杀人凶嫌,既贩毒又杀人分尸,实在太过凶残狠毒,经过一审再审终于伏法了。
这件刑案,从头到尾,应该不是我们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托梦、自己显灵破的。
经典上说:“犯罪的手法,无论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绽,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让自己也不知道。”
附注:本文之叙述与公家之正式记录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尔,尚请见谅!


(八)道成肉身鬼神钦
台中市民权路火灾,整排楼房陷入一片火海。
一名妇人,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抱着一个小孩,只见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又回头往火场里跑进去。
没几分钟,这妇人又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又抱着一个小孩,只见她一样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又回头往火场里跑进去。
又过没几分钟,这妇人又再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仍然抱着一个小孩,她习惯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回头又往火场里面冲进去。
当时,火场的火势已猛烈到极点,不管是谁,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无疑。大家看着这妇人正要冲进去,人人不禁失声喊叫了起来:“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说时迟、那时快。两三个消防队先生赶忙冲到前头,挡住她,有的则从后头紧紧拉住她。
“啪!”的一声,这妇人的手断了,手腕上的肉与骨剥离,掉了下来。
“啪!”地又一声,这妇人应声倒了下来。这时,令人惊奇的事出现了。
这妇人的头发全部变成灰,瞬间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妇人的衣服也一样,全部变成灰,掉到身上一丝不挂。急救人员匆匆赶到。不料才一摸,这妇人的肉已是稀稀烂烂,全被火场内的大火煮熟了,没有一处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怜的妈妈,为了抢救自己的子女,就这样牺牲了。
法医说:“您们说这妇人是往火场里跑时,被您们阻拦下来的?”
消防队的几位先生说:“是呀,一点也没错!”
法医说:“煮熟的人,怎么还能跑呢?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煮熟了,”
后来,清理火场,不幸还有一个小孩被烧死了。围观的群众和消防队先生都很自责:“当初为什么要阻拦她呢?害她不能冲进火场里救出她最后一个孩子,反正她早已烧死了,再跑进去几次,也没关系呀!”
这时,有人好奇地问:“她第一次从火场里冲出来时,她已经死了,但一次、二次又冲进火场里,救出她两个孩子,她真死了吗?她真是死人吗?”
她所救所抱出来的孩子,个个都是从熊熊烈火中.硬是挣脱出来,却没有哪个孩子受到半点烫伤或烧伤,到底她是怎么把孩子呵护出来的?
头发、衣服全烧成灰了,为什么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太多的疑问,只能无语问苍天,我们都是非常科学的人,怎会有答案呢?因为这是很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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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过了, 谢谢三妹! 这样的事真是很难解释. /无内容 - 笑菡 02/26/09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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