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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真理与逻辑”
送交者: 风清云淡寥阔天 2015月07月30日22:38:21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再谈真理与逻辑的关系 microsoftbug 于 2015-07-30 11:56:46
定义与“真理与逻辑”



本网似乎有浓重的哲学兴趣。非常好。



这篇议论只是就这两天本网关于“真理与逻辑”的点滴讨论为例闲聊定义的重要性。




首先我注意到,哲学讨论作为一种学术讨论首先要排除情绪化因素。为此,我先要检讨。在我的上一篇发帖伪命题:中国知识分子对真理不感兴趣 http://bbs.creaders.net/education/bbsviewer.php?trd_id=1077358)里,我用了“妄加评论”一词。这是不妥当的。



之所以不妥当,是因为这类词汇没有学术贡献而近乎人身攻击,应当在学术类讨论中摒除。



回到正题。



讨论一个问题,如真理,不需要定义吗?真理不可以细分为至少本体性、认识性、伦理性吗?



讨论,是发生在在至少两个人介入的平台上。两人对话时就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对话基础。定义是就一个共同基础而言的。至少先要明白我们一起谈的是一件事。如果对话只发生在一个人自己的头脑里,有可能他不必去定义它,但至少要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



那么,当你用“真理”这个词汇对大家说话时,你在说什么?这就是对定义的需要。



有这样一段话:



一个(网友)认为真理是“随便定义”的。比如这段话:“真理可以是本体论的,可以是认 识论的,也可以是实践领域(道德)的。”- 这是典型的中国“感性思维”,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真理是“随便定义”的?很令人困惑。“真理可以是本体论的,可以是认 识论的,也可以是实践领域(道德)的。”这段话只是叙述了真理在不同领域的存在,仅举三例而已。事实上,在科学领域就有以定理方式存在的大量真理:牛顿定律123,泡利不相容定理,等等,不一而足。真理可以存在于化学领域,可以存在于物理学,数学,等等,是无以计数的。



那么,你可能会反对。你可能说,“那不是我说的真理。真理是不可以随便定义的”。很好,真理确实不是可以随便定义的。但是,我需要知道你说的真理是什么。



你说的真理是什么?



这个时候,你就不可回避你自己关于真理的定义。我不会说因为你定义了属于你自己关于真理的定义,就指责你“随便定义”。只要你的定义内涵明确,逻辑清晰,能够说明你想要说明的问题,能够用于交流,那就是一个好定义。
注意:“能够用于交流”,即,能够让人明白,是定义的根本意义。不可以只是说出一些只有你自己明白,别人不能明白的词汇。



哲学,是用来交流的。需要有清晰的定义,清晰的逻辑,清楚的内涵。唯此,才能够向别人揭示你所看到的“真理”。



Pseudo-philosopher是一个词用来指代一种人,用高端的哲学词汇,含混的定义,模糊的逻辑,试图表达只有他自己明白的(可能也不明白)一团“思想”。



定义清楚了,对话才可以发生,才不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同样,双方就一个问题各自的定义可能不同。只有相互比较了,才会发现彼此的不同,才会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所以,无论如何,定义是必须的,哪怕各自先“随便定义“,然后逐渐修正,以至于达到一个最终可以交流对话的双方认可的共识定义。



很多时候,没有搞清楚别人在说什么,只是将自己的理解投射出去,把别人的话扭曲为自己的理解,然后大发议论。这不是一个具有良好学术修养的哲学家可以做的。



合格的哲学家总是要首先明白别人说话可能的意趣所在。不能明白的话也会追问。这就是任何严肃的讨论所必须具备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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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勇敢者 - hare 07/31/15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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