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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問題: “ 點有多大、線有多寬、面有多厚”
送交者: EECSmath 2005年04月21日13:24:0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中國先秦名家惠施

“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 ――中國先秦名家惠施

“ 從一粒沙中看出一個世界,從一朵野花中看出一個天堂,握無窮於掌心,永恆於瞬息。”――英國詩人布雷克

“數學是無窮之學。”――數學家希爾伯特

“整個數學史,可以看作是離散與連續這兩個概念的論爭史。”――數學史家倍爾

“對於先前環繞在數學無窮四周的困惑之解決,是我們這個時代最足以自豪的偉大成就。”――哲學家羅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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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有多大 by 蔡聰明


這是一個平凡的問題,但是極具深度且源遠流長,它從古希臘開始就涉及了「有窮」與「無窮」的論爭。本文我們嘗試由「點有多大?」的觀點切入,循著「無窮」的腳步,走一趟數學之旅,作一個簡要的歷史回顧。

空間或幾何圖形,都是由「點」所組成的。因此,欲透過點的性質來掌握圖形的性質,乃是順理成章的一件事。

我們很自然要問:點有沒有長度?

在約兩千五百年的漫長歲月中,數學家提出了各種答案,從畢氏學派的「點有一定的大小,長度不為 0」,到歐幾里得的「點只占有位置,而沒有長度」,再到牛頓與萊布尼慈的「無窮小」解釋,這些答案跟歐氏幾何、解析幾何、微積分、集合論以及測度論的發展,具有密切的關聯。


1. 離散的或連續的?
2. 點與線段的三個基本問題
3. 畢氏學派的萬有皆整數與調和
4. 歐氏的幾何學研究綱領
5. 解析幾何
6. 微積分的誕生
7. 微積分的基礎
8. 集合論
9. 測度論
10. 數學是無窮之學


1. 離散的或連續的?

大自然的結構與組成要素,其生成、變化與邉又潰怨乓詠砭褪欽軐W家與科學家熱烈討論的主題。由此產生了下面三個萬古常新的問題:

(i) 物質的結構問題 (the structure of matter);
(ii) 物體的變化與邉訂栴} (the problem of change and motion);
(iii) 科學知識的結構與成長問題 (the problem of structure and growth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對於物質的結構問題,讓我們作個想像的實驗 (thought experiment):如果將一塊泥土不斷地分割下去,最後會得到什麼呢?

這可以分成以下的離散 (discrete) 與連續 (continuous) 兩派來解釋。


離散派:

這一派又叫做原子論派 (atomism),主張:分割物質,在很大的「有窮步驟」之內就會抵達「不可分割」的境地,叫做「原子」(atom);萬物都是原子組成的。原子不生不滅,其不同的排列組合,導致了大自然的生成與變化之道。

離散派或有窮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西元前585~500)、留基波斯(Leucippus,約西元前460~390)與德謨克列特斯(Democritus,約西元前460~370)等人。


連續派:

這一派主張:物質是連續的,可以作「無窮步驟」的分割,沒完沒了。但是,分割到最後會剩下什麼,卻陷入困局。如果回答說是「空無」(nothing),那麼物質是由空無組成的,這種「無中生有」(something out of nothing) 是不可思議之事。如果回答說是「無窮小」(infinitesimal),那麼什麼是無窮小?這更令人困惑。

我們舉幾個連續派的例子。在春秋戰國末期,公孫龍(約西元前325~250)說:

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古希臘哲學家安那薩哥拉斯(Anaxagoras,西元前500~428)說:

在小當中沒有最小,因為小中恆有更小。 (In the small there is no smallest, there is always a smaller.)

這跟老子所說的「至大無外,至小無內」有異曲同工之妙。再如,英國諷刺小說家斯威夫特(Swift,1667~1745,即《Gulliver 遊記》的作者)也說:

在一隻跳蚤身上有一隻更小的跳蚤在吸吮,在更小的跳蚤身上又有一隻更小更小的跳蚤在吸吮;如此繼續下去,永世不竭。

上述例子,都是連續派或無窮派的最佳寫照。

2. 點與線段的三個基本問題

「點」(point)是幾何圖形的最基本要素,相當於幾何學的「原子」。當我們剖析幾何圖形的組成時,得到體、面、線,最後是點。反過來說,動點成線,動線成面,動面成體。前者是「分析」(Analysis),後者是「綜合」(Synthesis)。

既然線段是由點組成的,於是自然產生下面三個基本問題:

問題1: 點有多大?
問題2: 如何由點的長度,累積成線段的長度?
問題3: 線段含有多少點?

這三個問題都很有深度,追究起來又會遇到兩個相關的問題:

線段是離散的或連續的?

線段是有窮可分的 (finitely divisible) 或無窮可分的 (infinitely divisible)?

從而,又分成離散派與連續派。離散派主張:點雖然很小很小,但有一定的長度,像小珠子一樣,線段是由這些小珠點連起來的。連續派則主張:點的長度為 0,線段是連續的、無窮可分的。這就涉及深奧的無窮與連續統之謎 (the enigma of infinity and continuum),經常伴隨著詭論之出現,例如著名的季諾詭論 (Zeno's paradoxes)。

長久以來,這兩派思想的論爭,對於促進數學、物理學、哲學的進展,一直扮演著主導的角色。連續派富於想像,離散派注重實際。數學史家倍爾 (E.T. Bell, 1883~1960) 說得好:

整個數學史,可以看作是離散與連續這兩個概念的論爭史。這個論爭可能只是早期希臘哲學上著名的「一與多」(亦即「變」與「不變」)論爭的餘波蕩漾。然而,把它們看作是「你存我亡或我存你亡」式的論爭並不恰當,至少在數學裡,離散與連續經常是相輔相成地促成了進步。


3. 畢氏學派的萬有皆整數與調和

古埃及與巴比倫累積了數千年的直觀經驗幾何知識,傳到了古希臘人的手上,泰利斯(Thales,約西元前625~546)首先嘗試將它們組織成邏輯系統。接著是畢氏學派 (Pythagorean school),他們為了建立幾何學的基礎,採用「離散的世界觀」,認為線段是由離散的 (discrete)、且具有一定大小的點,串連起來的。據此,他們解答了上述三個問題:

線段只能作有窮步驟的分割,就到達了「點」。點雖然很小很小,但是其長度 d>0,線段的長度等於其組成點的長度之相加,這只是有窮項之求和(微觀與宏觀的連繫)。線段只含有窮多點。

進一步,他們提出:任何兩線段皆可共度 (commensurable),亦即對於任意兩線段 a 與 b,恆存在一個共度單位 u>0,使得 a=mu, b=nu, 其中 m、n 皆為自然數。在畢氏學派「離散的世界觀」之下,這是一個自然的結論,因為至少一個點的長度就是一個共度單位。

從而,線段的度量只會出現「整數或整數比」(即有理數)。另外,畢氏也發現了畢氏音律,悅耳調和的音,其弦長成簡單整數比。畢氏學派的世界是「整數與整數比」的世界,這是他們主張「萬有皆整數與調和」(All is whole numbers and harmony)之所本。

在任何兩線段皆可共度的條件下,畢氏學派證明了長方形的面積公式與相似三角形基本定理,進一步推導出畢氏定理,他們相當成功地將幾何學建立在「整數與整數比」的算術基礎上面,我們不妨稱之為:幾何學的算術化與原子論化的研究綱領 (research program)。

後來由於發現了正方形的邊與對角線,以及正五邊形的邊與對角線,都是不可共度的 (incommensurable)。這等價於sqrt{2} 與 (1+sqrt{5})/2 不能表為整數比,即它們都是無理數(或非比數),我們可以利用歸謬法加以證明。這導致了畢氏學派的失敗,史稱第一次的數學危機。


4. 歐氏的幾何學研究綱領

歐氏 (Euclid) 重建幾何學,是在紀元前三百年完成的。他吸取畢氏學派失敗的經驗,改採「連續的世界觀」,主張直線與平面都是「連續的」,可作無窮步驟的分割,最後得到的是「點」。《歐氏原本》開宗明義就提出 23 個定義(Hilbert 在1900年提出著名的23個問題),其中前三個就是:

1. 點是沒有部分的 (A point is that which has no part.)。
2. 線段只有長度而沒有寬度 (A line is breadthless length.)。
3. 線段是由點組成的 (The extremities of a line are points.)。

這些都是修正畢氏學派的失敗而得到的。第一個定義是說,點只占有位置而沒有長度。點是「至小」,故「無內」。三個定義合起來,顯示線段含有無窮多個點。

在論及線段的長度時,歐氏根本就不用「由沒有長度的點,累積成有長度的線段」之論點,而直接訴諸直觀常識,避開了這種「無中生有」的困局。

然而,這些都不是歐氏的重心。他的「主調」是,重新分析既有的幾何知識(古希臘的所謂「Geometric analysis」),另闢蹊徑,改用幾何本身來建立幾何,並且採用公理化的手法 (axiomatic method),最後歸結出五條幾何公理,這是最精彩的創造發現過程 (the context of discovery)。接著是綜合,由公理推導出所有幾何定理,這是邏輯驗證過程 (the context of justification)。歐式幾何的創立過程,是古希臘最著名的分析與綜合之示範;從泰利斯經畢氏學派到歐氏,約經歷了三百年,這也是古希臘文明所產生的精品。

歐氏幾何的五條公理是:

1. 過兩點能作且只能作一直線。(直線公理)
2. 線段(有限直線)可以無限地延長。
3. 以任一點為圓心,任意長為半徑,可作一圓(圓公理)。
4. 凡是直角都相等(角公理)。
5. 在一平面內,過直線外一點,可作且只可作一直線跟已知直線平行(平行公理)。

再加上五個一般公理:

6. 跟同一個量相等的兩個量相等,即若 a=c 且 b=c,則 a=b。
7. 等量加等量,其和相等,即若 a=b 且 c=d,則 a+c = b+d。
8. 等量減等量,其差相等,即若 a=b 且 c=d,則 a-c = b-d。
9. 完全疊合的兩個圖形相等(疊合公理)。
10. 全量大於分量,即 a+b > a。

這些公理歐式都看作是直觀自明的真理 (obvious and self-evident truths), 他由此邏輯地推導出當時已知的所有幾何定理。「真值」(truth value) 由公理的源頭輸入,那麼真值就沿著邏輯網路流佈於整個歐式幾何的系統。在歐式幾何中,最重要的幾個定理是:畢氏定理、三角形三內角和定理、三角形的全等定理 (s.a.s., a.s.a., s.s.s.)、相似三角形基本定理、正多面體恰好有五種,等等。

歐式幾何的演繹系統,揭示了什麼是真正的證明標準,並且這種「立公理再演繹」的模式,變成往後一切數學與科學理論模仿的典範。一門學問發展到成熟的階段,總是以演繹系統的形式來展現。因此歐式幾何的精神可以說是「流傳千古,向榮長青」。愛因斯坦說的好:

如果歐氏無法點燃你年輕的熱情,那麼你生來就不是一位科學的思想家。 (If Euclid failed to kindle your youthful enthusiasm,then you were not born to be a scientific thinker.)

從科學的哲學或數學教育的眼光來看,我們更感興趣的問題是:歐氏如何做出歐氏幾何?尤其他的分析發現過程是如何做的?

筆者認為,在中學的養成教育過程中,如果忽略了歐式幾何,那實在是棄珍珠而撿沙石。無論數學課程如何修訂,歐氏幾何都是不能縮水的精華。


5. 解析幾何

當托勒密 (Ptolemy) 國王問學於歐氏:「學幾何有沒有捷徑?」歐氏回答說:

在幾何學之中,並沒有皇家大道。 (There is no royal road in geometry.)
兩千年來幾何都沒有什麼進展,一直等到十七世紀笛卡兒(Descartes, 1596~1650)與費瑪(Fermat, 1601~1665)獨立地發明解析幾何,才被譽為找到了「幾何的皇家大道」。

歐氏之後,大家都接受:點的長度為 0,直線由點所組成的並且是連續的。雖然我們無法由點的長度累積出線段的長度,但是在常識上每個人對線段都有直觀的長度概念,因此並不煩惱。

解析幾何利用坐標系將「連續的直線」與「直觀的實數系」等同起來,進一步將平面上的點跟數對 (x,y) 對應起來,使得方程式 f(x,y)=0 與幾何圖形可以互相轉化,溝通了代數學與幾何學。從此,代數的工於計算與幾何的富於直觀,達到「魚與熊掌」可以兼得的境界,數與形又合一。

解析幾何一方面解放了歐氏幾何,另一方面又為微積分的發明舖路。另一個重要意義是,人們辦到了古希臘哲學家辦不到的事情,給人增添無比的信心。笛卡兒說:

當我領悟到可以將一條直線、一條曲線表成方程式時,讓我感受到美如《伊里亞特》(Iliad,為荷馬所作之史詩)。當我看見這個方程式在我的手中解出來時,綻放出無窮的真理,光耀奪目、毫無可疑、永恆美麗,我相信我擁有了一把可以進入每一個神秘之門的鑰匙。

這種信心的普遍根植,在十七世紀後半葉完成了數學與物理學的革命。


6. 微積分的誕生

根據歐式幾何的定義:點只佔有位置,沒有大小;線段只有長度,沒有寬度;面只有長度與寬度,但沒有厚度。因此,歐氏的點、線、面都不生存在這個現實世界,而生存在柏拉圖的「理念與形的世界」(the Plato's world of ideas and xxxxs)。任何在紙面上做出的幾何圖形都不正確,所以有人說:「幾何學就是利用不正確的圖形,做正確推理的藝術。」

線段由無窮多個點組成,而點的長度為 0,無窮多個 0 加起來會等於線段的長嗎?這個難題使得局部的點與大域的線段之間,存有不可踰越的鴻溝 (gap) 而無法銜接,這就是「無窮」所產生的鴻溝。

同理,求面積與體積的問題也遇到了類似的困難。長久以來,數學家想出各種替代方案,例如窮盡法、不可分割法、無窮小法、動態窮盡法等等,但這些都只是個案解決問題,並不是普遍的系統方法。

到了牛頓(Newton, 1642~1727)與萊布尼慈(Leibniz, 1646~1716)的手上,雖然點沒有長度,但是他們在直線坐標系上引入「無窮小」dx,作為「點的長度」之解釋與積分的對象。由此逐步發展出微分法,解決求面積的千古難題,創立了微積分。

下面我們就來重建這個偉大的發現過程。如圖一所示,考慮線段 [a,b],將它分割成 n 段(不必等分),分割點為

圖一

令第 k 段的長度為 ,再將 n 段全部加起來,就得到

現在讓分割越來越細,n 越來越大,不過(2)式仍然成立。由於線段是連續的,可以作無窮步驟的分割;今想像已經分割到使每一小段都變成「無窮小」,在 x 點處的無窮小記為 dx,於是(2)式連續化變成積分公式:

積分記號 表示無窮多個無窮小,從 a 到 b 連續地求和。

亞里斯多德說:「線段不是由點組成的」,其實他的意思是說:「線段的長度,不是由點的長度累積而成的。」(3)式告訴我們,線段的長度是由局部的無窮小 dx 累積(即積分)而得到的,這初步解決了問題 2。我們稱(3)式為完美的積分規則 (the perfect integral rule)。

其次,如圖二所示,考慮一個函數 y=F(x),定義在 [a,b] 上。對於(1)式之分割,相應地將函數圖形台階化,第 k 階的升(降)高度為

圖二

於是將 n 階的升降高度全部加起來,就是從 P 點沿著台階登到 Q 點的純升高 F(b)-F(a),亦即

作連續化得到

其中積分 表示無窮小的小精靈沿著 y=F(x) 的圖形,每一階升降的高度為

然後對 x 從 a 到 b 連續地求和。

另一方面,考慮一個連續函數 y=f(x),其圖形在 [a,b] 上所圍成領域之面積。這可以看成是無窮多個無窮小的長方形 f(x)dx,對於 x 從 a 到 b 連續地求和,即積分 ,參見圖三。

圖三

問題4: 如何求算積分 ?

由(6)式即知,如果 f(x)dx 可以表成 dF(x) 之形,或

那麼答案就是 F(b)-F(a)。

定理一(微積分學根本定理):

設 f 為定義在 [a,b] 上的一個連續函數。如果可以找到另一個函數 F,使得(8)式成立,則

此式叫做 Newton-Leibniz 公式。

問: 什麼是算術根本定理、代數學根本定理?

牛頓與萊布尼慈獨立地看出這個定理,所以後世史家就把微積分的發明歸功於他們兩個人。

什麼是無窮小 dx?顯然它不能等於 0,否則又會落入「無中生有」的陷阱。但是它也不能為一個有限正數,因為這會產生由無窮多個正數累積成無窮長的線段,跟常識矛盾。無窮小是經過無窮步驟的分割而得到的,故它「要多小就有多小」,是活生生的。不過,這又跟「不等於 0」矛盾,因為一個實數若其絕對值可以「要多小就有多小」,那麼它必等於 0。因此,無窮小具有「不等於 0,並且要多小就有多小」之矛盾性格,這逼得無窮小不是一個實數,無窮小概念之詭譎可見一斑。

點的長度為 0,無窮小 dx 不等於 0。無窮小才是積分的對象,而不是點!利用無窮小可以幫忙我們看出微積分!

由 F(x) 求出 叫做微分;給 f(x),求 F(x) 使得(8)式成立,叫做反微分。定理一告訴我們,問題4之積分解決於反微分的求算;反微分的演算又建基於微分的演算。因此,我們說微分法解決了求積分之難題。此外, 可以解釋為切線斜率、速度、密度、放大率、變化率等等。

例子: 設 ,則

(因 dx 要多小就有多小,故可略掉)
我們也可以採用極限論證法:

兩種算法殊途同歸。於是由定理一可知


7. 微積分的基礎

牛頓與萊布尼慈,在1680年左右分別發現微積分根本定理,但是並沒有給出證明;到了1820年代才由柯西(Cauchy, 1789~1857)首次給出不完全的證明。

在證明的過程中,首先必須澄清極限概念(無窮小的概念更困難)以及連續函數的基本性質,而這些又都建立在實數系 R 上面。因此,我們要問:什麼是實數系?

笛卡兒與費瑪利用座標系的辦法,直觀地將「實數系 R」與「連續的直線」,等同起來,因而創立解析幾何。但是,這樣對於實數系我們還是沒有真正的了解。

比較建構性的辦法是,由 1 出發,不斷加 1,就得到自然數系:

N = {1,2,3,...}

再不斷減 1,就得到整數系:

Z = {..., -2, -1, 0, 1, 2, ...}

接著考慮整數的相除(除數不為 0),得到有理數系:

讓我們回頭考察畢氏學派「萬有皆整數」的觀點,畢氏學派以為有理數系(整數及其比值),就足以應付一切幾何的度量問題。換言之,將 Q 的元素表現為直線坐標系已經填滿整條直線而沒有漏洞,叫做有理數線。後來畢氏學派發現了無理點(無理數),例如 與 ,才知道有理數線還有許多缺口。

將所有的無理數加進有理數中,就是實數系 R。同理,在有理數線上補入所有的無理點,就得到實數線 (the real line)。實數線還有缺口嗎?

戴德金(R. Dedekind, 1831~1916)與康特(G. Cantor, 1845~1918)如笛卡兒與費瑪一樣,他們認為:實數線已是「天衣無縫」,沒有缺口。這是實數系完備性(或叫連續性)最直觀生動的說法。換個方式來說:將實數線切割成兩段,必切到一個實數點。明確地說,若 A 與 B 為實數系的兩個非空子集合,滿足

則稱 (A,B) 為 R 的一個戴德金切斷(Dedekind Cut),A 叫做下段,B 叫做上段。實數系的完備性 (completeness) 是說:

如果 (A,B) 為實數系 R 的一個戴德金切斷,那麼上段 B 含有一個最小元素或下段 A 含有一個最大元素。兩者必擇其一

事實上,完備性有許多等價的 (equivalent) 說法,最常見而好用的說法如下:

(i) 區間套的說法:若

並且

並且

(ii) 遞增且有上界的數列必有極限,即若

並且

則極限值 存在(當然為實數)。

(iii) 設 。若 A 有上界,則 A 必有唯一的最小上界 ,即若 ,則存在唯一的 ,使得對 A 的任何上界 n,恆有 。

利用實數系的完備性以及極限的 與 定式,就可以證出連續函數的基本性質。例如中間值定理 (Intermediate Value Theorem),在閉區間 [a,b] 上的連續函數是有界的、均勻連續的,並且取得最大值與最小值。由此,進一步可證出微積分根本定理。從而整個微積分堅實地奠定在實數系上面。

再問: 實數系的完備性為什麼成立呢?

這就必須實際建構實數系了。此地我們只簡介戴德金的建構法:考慮有理數系 Q 的切斷(cut),然後將 Q 的每一個戴德金切斷等同為一個實數,一次就系統地完成 Q 的「煉石補天」工作;定義出實數系 R,再定義四則咚閂c大小關係,最後可證得 R 是一個完備的有序體 (a complete ordered field)。至此,微積分的尋根究底工作告一段落,這是1870年左右完成的。

總之,點與實數,連續的直線與完備的實數系皆合一。點的長度為 0,線段含有無窮多點,是連續的,這不只是含糊的直觀而已,而是可以有戴德金完備性的說法;進一步,還可以從 Q 建構出 R 並且證得 R 的完備性。

另一方面,微積分也可以建立在「無窮小論證法」上面。不過,無窮小的理論基礎一直要等到1960年代才由邏輯家羅賓森(A. Robinson, 1918~1974)完成,今日叫做非標準分析學(Nonstandard Analysis)。


8. 集合論

現在唯一不明的是:線段含有無窮多點,這個「無窮」是什麼?可否進一步說明?「連續統」(continuum) 是什麼?

這些問題正是康特所要追尋的,由此導致集合論 (set theory) 的誕生。微積分與集合論分別是人類第一波與第二波的馴服無窮。

亞里斯多德將無窮分成實在的無窮 (actual infinity) 與潛在的無窮 (potential infinity),然後儘可能地避開前者。歐氏亦然,他的第五公理(平行公理)其實是敘述成:

兩直線被一直線所截,若在此截線的一側它跟兩直線所成的內角和小於一平角,則兩直線在此側相交。

這樣就避開了平行公理所需用到的:兩直線無限地延伸,都不相交的說法。伽利略研究自由落體,得到自由落體定律 ,這是一個平方函數。基於好奇心,他將自然數與其平方數作對應:

意外地發現自然數全體與平方數全體的元素個數一樣多,但是後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這違背了歐氏的「全體大於部分」之公理。對此伽利略疑惑不解,稱之為伽利略詭論(Galileo Paradox, 1638)。因此歐氏公理只適用於有涯的世界,而不適用於無涯的世界。

微積分初步馴服無窮之後,人們對於「實在的無窮」仍然覺得恐懼。高斯(C.F. Gauss, 1777~1855)說:

涉及無窮大的量,如果指的是「實在的無窮」,這種用法在數學中是不允許的。
康特不但接受伽利略的「詭論」,而且還拿它當作「無窮集」的定義:

一個集合若存在有部分子集,其元素個數跟全體的一樣多,就叫做無窮集。
兩個集合的元素個數一樣多,是什麼意思?康特利用對射 (bijective mapping or one to one correspondence) 的概念,來剖析無窮。如果兩個集合之間存在有一個對射,則稱此兩集合的元素個數一樣多,或具有相同的基數 (cardinal number),進一步,他將集合分成可列集 (countable set) 與不可列 (uncountable set):一個集合如果是有窮集或可跟自然數集形成一個對射,則稱此集是可列的,否則稱為是不可列的。

康特證明了:有理數集與代數數集 (algebraic numbers) 都是可列的,但是區間 [a.b] 及實數系都是不可列的。換言之,實數系 R 的無窮比自然數的無窮還要高級,所以超越數 (transcendental numbers) 存在。甚至他還證明:區間 [0,1] 與正方形 [0,1] x [0,1] 的點數一樣多!大大地違背直觀常識!康特在1877年寫信給好朋友戴德金說:「除非我能從你那裡得知我的證明的對錯,否則我是放心不下的。在未得你的證實之前,我只能說:我看到了它,但是我幾乎不敢相信!(I see it, but I don't believe it!)」

如果令 N 的基數為 (唸成 Aleph zero, 是希伯萊第一個字母),R 的基數 ,康特猜測說:不存在一個集合,其基數介於 與 之間。這叫做康特的連續統假說 (the continuum hypothesis)。如何證明或否證?柯恩 (P.J. Cohen) 在1963年提出的解答竟然出人意料之外:

它跟集合論公理是獨立的,是額外的一個公理,我們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換言之,它既對又錯,端視我們的取捨,跟歐氏幾何的平行公理的地位完全相當。
康特對於問題 3 的回答是:線段含有無窮多點,而且是不可列的無窮。康特因追究「無窮」而創立集合論。

集合論的誕生被形容為是「數學的法國大革命」,其術語已普及到所有的數學分支。現代數學的結構主義觀點認為,數學就是研究集合加上結構所形成的演繹系統。

希爾伯特(D. Hilbert, 1862~1943)稱讚集合論說:

沒有人能夠把我們趕出康特為我們所建立的樂園。

羅素(B. Russell, 1872~1970)也說:

對於先前環繞在數學無窮四周的困惑之解決,是我們這個時代最足以自豪的偉大成就。


9. 測度論

十八世紀的弦振動問題與十九世紀初的熱傳導現象之研究,發展出富立葉分析 (Fourier Analysis):「任何周期函數,都可以展開成三角級數。」為了理論的研究,需要嚴格地定義積分,因而產生黎曼積分 (Riemann integral, 1854)。到了十九世紀末,逐漸發現黎曼積分不夠用,而且有許多缺陷。於是在本世紀初,勒貝格(H. Lebesgue, 1875~1941)提出「測度積分論」以補足黎曼積分的不足。

先前康特已經證明有理數集是可列的,實數集是不可列的連續統。大家都公認點的長度為 0,如果要按原子論的精神,用點的長度累積出更複雜的集合的長度(或叫測度),從而對廣泛一類子集皆指定有測度,那麼問題就變得相當詭譎而微妙 (delicate and subtle):

(i) 如果要求測度具有「不可列加性」(uncountably additive),那麼每一個子集的測度皆為 0,違背常理,無法保住常識。
(ii) 如果要求測度只具「有窮可加性」(finitely additive),那麼我們只能對有窮子集談測度,且其測度為 0,這太貧乏了。
(iii) 如果要求測度具有「可列加性」(countably additive) 之折衷條件,那麼也只能做出可列集的測度(皆為 0),仍然太貧乏。

因此,只用點當「原子」,再按「加性」延拓出去,顯然是不夠的。勒貝格的解決之道是:把「原子」增多,除了點之外,還加上區間。這兩者的測度(長度)都是直觀顯明的:點的長度為 0,區間 [a,b]、(a,b]、[a,b)、(a,b) 的長度都是 b-a。以此當出發點,透過可列遮蓋 (countable cover) 的逼近手法,作出更複雜且夠豐富的子集之測度,合起來得到一個測度空間。這是一個相當完備的體系,足以承載豐富的分析學;特別地,也適用於機率論。


10. 數學是無窮之學

「數學是無窮之學」,這是偉大數學家希爾伯特的名言。從「點有多大」的發展史來看,更能體會這句話的深義。

英國詩人布雷克(W. Blake, 1757~1827)說得很傳神:

從一粒沙中看出一個世界,從一朵野花中看出一個天堂,握無窮於掌心,永恆於瞬息。

References:

1. Grünbaum, A.,《Modern Science and Zeno's Paradoxes》, Wesleyan Univ. Press, 1967.

2. Bell, E.T.,《The Development of Mathematics》, McGraw-Hill, 1945.

3. Heath, T.,《A History of Greek Mathematics》, vol. 1, Dover, 1981.

4. Einstein, A.,《Ideas and Opinions》, Laurel Edition, 1979.

5. Boyer, C.B.,《The History of the Calculus and its Conceptual Development》, Dover, 1959.

6. Edwards, C.H.,《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the Calculus》, Springer-Verlag, 1979.

7. Dauben, J.W.,《Georg Cantor, His Mathematics and Philosphy of the Infinite》, Princeton Univ. Press, 1979.

8. Rucker, R.,《Infinity and the Mind》, Birkhauser, 1982.

9. Stewart, I. and Tall, D.,《The Foundation of Mathematics》, Oxford Univ. Press, 1988.

10. Weyl, H.,《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and Natural Science》, Princeton Univ. Press, 1949.

11. Maor, E.,《To Infinity and Beyond, A Cultural History of the Infinity》, Birkhauser, 1986.

12. Moore, A.W.,《The Infinite》, Routledge, 1990.

URL: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26_08_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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