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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你為什麼要和自己過不去?!
送交者: wasawa 2005年11月09日21:42:3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北大的數學家們很有意思,終於祭出了贏得爭論的最後的法寶:拉教育部的關係走後門讓網上的人閉嘴。

無論你怎麼樣看北大,北大都是個很有叛逆傳統的學校。北大有過李大釗,陳獨秀,毛澤東,他們創立了共產黨,不但思想言論叛逆,而且造反。北大的過客魯迅,罵學者,罵政府,罵官員,其言辭之辛辣,文筆之無情,至今無人可望其背頂,北洋軍閥,日本人,國民黨尚不敢公開叫他閉嘴。北大還出了馬寅初,毛澤東時代在人口理論上和毛澤東唱反調。毛澤東雖然把他小收拾了一下,但也不曾公開叫其閉嘴。北大和其他的北京學生甚至還曾經把北洋軍閥政府的教育部長圍困在家裡,火燒了其官邸,他只好跳窗落荒而逃,後來也不曾收拾收拾北大。北大還深深捲入過五四,六四,文化大革命的第一張大字報,也出自北大。

今天人們在這裡只不過是議論幾個銅臭味重的學者,北大居然敢拉關係走後門叫人們住嘴。為什麼北洋軍閥尚不敢做的事情,北大的幾個學者敢做? 答案是因為無知,無知者無畏,無知者才敢於運用自己並不具有的權力。北大從什麼時候開始,被什麼人賦予了不允許別人批評和批判的權力? 是憲法嗎,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嗎? 難道就是因為處天子皇城腳下,和教育部近,就有了叫人封口的權力? 教育部什麼時候有了這樣的權力?

人們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力在西方是天賦的,在中國是受到憲法保護的。在中國雖然有些言論是不被允許的,但這不被允許的言論里並不包括對某個學者和某個大學的批評。教育部作為一個行政部門,可以勸說人們不發表某些言論,但無權禁止人們發表這些言論。禁止屬於司法的範疇,即使是司法部門也無權剝奪人們受法律保護的權力。當然在中國有些無知的警察幹些個無知的事情,但並不代表他們有權力可以這麼做。正如同北大圖謀用行政手段來遏制爭論,但並不代表他們有權力可以這麼做。在做這件事之前,北大數學院最好是和北大法學院的商量一下。

北大的數學家們輸了一場爭論,這其實也沒什麼。不出聲也就過去了。用不着用一個更荒唐的錯誤來糾正前一個錯誤。網上的爭論,無論多麼熱烈,也不過是氧氣不足的燃燒,很快就會熄滅。不料居然會使出讓人封口的絕招,這不是火上澆油又是什麼? 這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又是什麼?

北大和田剛的交易,並不是腐敗,而是荒唐。事實上田剛在北大工作的三個月還要做所在學校的NSF的項目,還要做其他兼職中國大學的事情,相信也從其他的地方領銀子。這有些象是鹿鼎記里的韋小寶,大小通吃。他實際的工作時間也不過是一個月多些。北大為此付一百萬,這難道不荒唐? 這世界上有哪一個數學家,物理學家,化學家,天文學家用一個多月賺了十幾萬美元的薪水? 這是不是可以上吉尼斯世界記錄? Andrew Wiles用了八年的時間證明了費馬大定理,一個三百多年的數學難題,他所獲得的Wolfskehl獎金也只不過五萬美元。

錢是從李家誠的長江實業集團出的。北大是不是不花自己的銀子不心痛,是不是適當地運用了捐款者的誠意,是不是對得起捐款者的用心。捐款者並不是個天生的富豪,他賴以起家的全部家當遠不如北大付給田剛的一個月的薪水多。李家誠如果象北大這樣濫用財政資源,相信在今天的香港會少一個富翁而多一個破產者。俗話說富不過三代。第一代會賺錢不會花錢,第二代會花錢會賺錢,第三代會花錢不會賺錢。李家城先生的孫子或許能從北大這裡學到一些。

希望所有的人,用人錢財,忠人之事。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是真正FREE的,除了空氣,水,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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