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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毀了她的博士夢
送交者: dayang 2002年05月09日19:01:4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南方周末   2002-05-09 11:17:37


何春環博士破滅了

  
  被認定為我國首例因合同糾紛導致受教育權利被侵害而對簿公堂的案例——誰毀了她的博士夢

□本報記者 曹勇

  清瘦的臉頰上滑下一滴淚珠,27歲的何春環神情悽然:昨夜我又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身穿博士服,在校園裡徜徉……
  成為一名博士是何春環的人生夢想,但是這個夢想在一年前一個寒冷的冬日上午破滅了。

  哭了一整天

2000年7月3日,四川大學25歲的女碩士何春環把自己關在宿舍里,誰也不理。

  她用被子蒙住頭,哭了整整一天。晚上她強打精神,打電話給父母:學校要取消她好不容易考取的博士生資格。
  這個不幸的結果源於一紙合同。

  何春環的本科是在四川師範學院(位於南充市)讀的,她是該校93級中文系成績最好的本科生,先後獲得學校乃至全國各種獎項15個,
被學校定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首選。

  從1994年以來,四川師範學院制定了一項規定:每個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學生必須作為定向培養的對
象,與該校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否則學校就不予推薦。何春環被學校推薦為保送生的時候,也被迫與學校簽定了定向培養合同。

  “我看見合同條款時,大吃一驚。”何春環說。原來條款中有兩個關鍵的內容:畢業後回校報到參加工作,不要求繼續學習或到其他單
位謀職;至少要在校方連續工作八年以上,方可視情況考慮工作變動問題。

  何春環說,這兩點學校事前並沒有對推免生們說清楚,等到簽合同時,已經沒有商量的餘地了。

  研究生畢業前夕,何春環同時報考了華東師範大學和四川大學兩校的博士生。2000年5月,她收到華東師範大學的提檔通知書,由於沒
有從四川師院拿到學籍檔案,她只好放棄到華東師大讀博士的機會。2000年6月,四川大學正式發給她博士生錄取通知書。

  此事很快被師院知悉。師院負責人多次打電話、發傳真要求川大將何的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書直接發給師院,並取消其博士生入學資
格。

  何春環的母親在電話中聽到女兒在哭,找不到話來安慰,一着急,便也跟着哭了起來。

  在隨後的日子裡,何春環的父親———身為師院教授、研究生處處長的何尊沛多次硬着頭皮去找院負責人。何後來對記者情緒激動地
說:“為了女兒的前途,我苦苦哀求,甚至連人格尊嚴都放棄了!”

  對何家來說,這個夏季“不堪回首”。何春環整日閉門不出,全家人一籌莫展。何春環85歲的老奶奶看到孫女痛苦的模樣,難過之下天
天跪在窗前淚流滿面地叩頭作揖,祈求老天爺保佑孫女能上學讀書。

  何春環的研究生導師眼看學生讀博受阻,託了很多教授去做院領導的工作,告知他何春環願意再與師院簽訂定向讀博合同,希望他能夠
同意何讀博士。但師院那個負責人就是沒有同意。

  博士生資格被取消

2000年9月13日,何春環一紙訴狀遞交到南充市順慶區法院,請求法院裁定合同無效、被告師院立即停止非法扣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等侵
權行為,不再干預、阻撓原告到博士生錄取單位報到入學等,法院當天就立了案。

  立案時一位法官對何氏父女說:“不准讀博士,這像什麼話?法律理應保護讀書的權利。”

  法院當即給川大開具了讓何春環入學報到的司法建議函。拿着這封建議函,何春環當晚乘火車趕到川大,順利入讀。事後證明,此舉激
怒了師院領導。半個月後,四川師院提起反訴,要求法院責令何春環立即回院工作並完全履行合同。

  按法院的意見,既然雙方簽訂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法辦。允許何春環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金,解除合同,讓其讀書。法院進行
了調解。何氏父女認為這不失為解決問題的好辦法,但師院負責人態度強硬地拒絕了。

  據順慶區法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官說,四川師院某領導動用一些關係對該院施加了壓力,“強調一定要維護學校的利益,駁回學生
的全部訴訟請求”。

  2000年11月,順慶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何春環要求宣布與師院簽訂的定向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但判令師院退還何春環四川大學
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

  這被當事雙方和法律界人士認為是一個含糊的判決。按照常理,既然判定合同有效,就應該按照合同法讓何春環承擔違約責任,解除合
同,但它沒有這個內容;另一方面,對於是否支持師院的反訴請求也隻字未提。

  順慶區法院一位法官說,這是高壓下的一個折衷辦法,“我們從來沒有作出過這樣的判決”。

  判決後,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同時提起上訴。

  2001年1月19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除了要求宣布定向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外,何春環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也不能拿回了。

  2001年2月19日,何春環讀博士的第二個學期開學。四川大學對何春環作出退學處理。接到通知書的一剎那,何的眼淚奪眶而出。絕望
之下,何春環捲起行李黯然離開學校。

  何春環離開學校的時候,很多老師都表示同情和惋惜:何的成績不錯,不讀確實可惜了!

  被責“忘恩負義”

  官司進行的同時,一場令何春環始料不及的打擊又降臨到她的頭上。

  2001年1月15日,四川師院報在頭版用一大版刊登了對何春環帶攻擊性的文章,文章說,何春環讀博告狀純屬“法律意識淡薄、個人主
義膨脹到視法律為兒戲”,“做人的起碼良知何在?”文章還指責何春環“動物且有反哺之義,而況人乎!”時隔一個月,該報又刊登文章
指責何春環,“一個人一旦被私心所驅,其法律意識、道德觀念可以淪落到何等地步!”“而對這種道德水準的所謂人才……”

  消息傳到川大,何春環好幾回躲到被窩裡痛哭失聲,她不明白自己想要讀博怎麼一下子就成了法律和道德意識淪喪的人,她覺得周圍的
人看她的眼神都不對了,“好像在說,你連動物都不如”。

  事情還不止於此。文章見報後,四川師院又通過學院工會,布置全校各系各單位層層傳達,組織學習討論這些文章。

  一位律師認為,師院此舉“屬惡劣的人身攻擊”,建議何春環提起訴訟。但終因未能立案而擱淺。

  何春環的厄運波及了其父何尊沛。

  2000年12月4日下午,校方免去了何尊沛研究生處處長的職務,並限定他在三天之內遞交書面辭職報告。一個月後,師院在校報上公布
了免職理由:何在中層幹部考核和民主測評中,群眾認可度很低,對其意見很大,缺乏擔任研究生處處長職務的必要條件。

  何尊沛認為這是在打擊報復,因為就在幾個月前,師院領導還當着川大三位教授的面稱讚“何是全校中層幹部中最優秀者,民意測評排
在第一位”。而何春環起訴後不久,四川師院一個領導就找何尊沛談話,要他自查“工作上有什麼問題,為女兒讀博給工作帶來什麼影
響”。

  師院負責人的“良苦”用心

  四川師院為何一定要阻止何春環讀博?

  一名負責人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說,這是學校為了留住人才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並非學校不通情理”。

  他說,國家是鼓勵通過“定向”方式培養師資力量的,國家明文要求高校師資力量碩士畢業生應該達到70%以上,但像四川師院這樣的
院校實行起來難度很大。師院曾經嘗試了很多方式留住人才,比如有這樣一個規定,博士生或者碩士生願意到師院工作,師院將分別一次性
地獎勵5萬元和3萬元;但這個政策制定了幾年一點作用都沒有,很多人一聽南充離成都幾百公里、不通飛機和高速公路等,就打退堂鼓。
“事實證明,讓推免生簽訂定向合同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

  但是不少研究生認為,表面上看好像是這樣,但對畢業後想繼續讀博士或者不想返校的推免生,放與不放全憑師院領導的一句話。

  康某由學校推薦讀研後考取某校博士生,順利將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籍檔案全部帶走,師院負責人不聞不問,後也沒有要求其返
校工作,也未追究其所謂違約責任。

  而師院原副書記彭某與師院負責人有隙,彭某之女推免生畢業後,要到某校,就被拒絕放行,彭某通過其他途徑迫使師院領導改變初
衷,但彭某也為此支付所謂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共兩萬餘元。

  隨心所欲的做法甚至殃及非推免生。師院政法系青年教師鄒某於1996年考取北京某校博士生,師院負責人強迫其與師院簽訂定向讀博合
同。鄒憤然辭職,師院負責人又以“不准其提取檔案”相脅,不准其辭職。鄒走投無路之下絕食數天,散發的絕食宣言令師生頗為惻然。後
師院怕鬧出人命才勉強同意鄒辭職出走。

  據調查,在四川師院,推免生們的抗爭一直就沒有停止過,很多人乾脆什麼也不要,直接走人。就連許多優秀的教師也心存去意,師院
某院系曾發生一事,某副院長在一夜之間不辭而別,舉家外遷。師院有一段時間流行一個詞:“殺青”。說的是該學院某院系大量教師出走
後,曾出現大四學生給大一學生上課的奇觀,後來師院無法,居然讓一些大三學生提前畢業留校任教。

  何春環一事發生後,2001年,師院又在推免生相關規定中新增“每個推免生須向學校交納3萬元保證金”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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