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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招办主任一头撞向《基本法》
送交者: 刘主任 2006年07月28日16:14:54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香港几大学(以下简称“港校”)来内地招生,在北大的九牛上拔了一毛,北大居然就大呼“不公”,很是有点搞笑。

  北大招办主任刘明利对“不公”的抱怨是:第一,港校在全国统招系统外招生,考生可兼报,北大却不能;第二,考生若同时考上北大与港校,其放弃北大去港校,北大因得知晚而将浪费一个名额。

  刘主任太不讲政治!要不怎么会连《基本法》都不知道?全国人民都知道,按《基本法》,香港地位是“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两制”,内地咋可与人家攀比?若按刘主任的说法,那么中央政府不向港府征税、驻军费用由内地承担,以及对港贸易行特别优惠等等,也都是“不公”了。同理,照刘主任的说法,大陆中央政府对台湾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对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给台湾学生予大陆学生相同学费等,也是极大的“不公”。看来,刘主任是替北大太过急得慌,要不怎么会置《基本法》与“一国两制”予不顾,向港校索要同等招生权?香港同胞得知北大如此“不公”论,不知当作何感想,搞不好误以为中央政策“有变”,刘主任可就把事情惹大了。

  再说了,若说招生享有不同政策待遇就“不公”,那北大早就“不公”多年。全国高考同卷时,北京考生比外地考生少考几十、甚至上百分,北大也可弃外地之优而选当地之劣,如此天下之大不公,北京以外的全国人民闹了多少年?北大对此听进去多少?改进了多少?有多少报考北大的外地优秀生,仅以一分之差惨遭掉到差得多的学校的例子,北大年年施之于别人,今天港校施之于他,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么?北大咋能弄到自己头上就喊冤?

  刘主任太不识时务,要不怎么会挑起这个注定陷己于不利的“抱怨”?若要让内地千余大学说“不公”,恐怕北大立马就得成千夫所指。他每年高考到处“掐尖儿”不说,国家把最大笔的高教经费投向他(以及那个知趣不吱声的清华),他却老是只向社会回报“蔡元培”、“胡适”、“李大钊”,以及那曾经的“兼容并包,学术自由”,提及真正世界级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就说不起话,让过半的学子成为世上真正一流大学的预备生,他拿了那么多钱不问心有愧么?连他几年前那场夭折的“未名湖风暴”,据他自己解释,起因之一也是校方感到拿那么多钱“烫手”。在每年的“两会”上,高校界的代表或委员,除了来自北大的,哪个不声讨他北大“拿得多、做得少”?老话说“得了便宜不要卖乖”,刘主任竟连这点城府都没有,多少有些让人惊讶。

  “不公”是该谴责,但眼下这场由港校内地招生引发的“公”与“不公”争议,还轮不到北大挑头。还不要说北大刘主任那谴责,有违《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精神,完全找错了对象。事实上,近年被港校“掐走”的考生,岂止北大?清华及当今大陆最好的30余所高“985”校都碰到过。但人家讲政治,识时务,知道啥能攀比,啥不能攀比,啥能要,啥不能要。更重要的是,人家知道,竞争就是这样,“公平”从来就是相对的。遗憾的是,北大竟连这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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