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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選擇性平反暴露了什麼(ZT)
送交者: 網絡遊戲 2014年04月06日12:39: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編者岸:此文為轉貼。原作者:元令2013

原出處接如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a1f8d00101jdtg.html

向原作者表示敬意!


文化大革命選擇性平反暴露了什麼


在新中國歷史上,有無數次在運動中被打倒的人。這些人大部分都在政治上平了反,或者說被撥亂反正。有共產黨人也有黨外人士,有中央高層也有平民百姓。只有少數人沒有平反,仍然戴着“帽子”。

一.早期留蘇派中央領導權之爭

黨史中經常提到的留蘇派主要指以王明為首的完全聽命於共產國際和莫斯科號令的,原蘇聯中山大學贊成支部局意見的“二十八個半布爾什維克”。包括:王明、博古(秦邦憲)、張聞天(洛甫)、王稼祥、盛忠亮、沈澤民、陳昌浩、張琴秋、何子述、何克全(凱豐)、楊尚昆、夏曦、孟慶樹(緒)、王保(寶)禮、王盛榮、王雲程、朱阿根、朱自舜(子純)、孫濟民(際明)、杜作祥、宋潘(盤)民、陳原(源)道、李竹聲、李元傑、汪盛荻、肖特甫、殷鑑、袁家鏞、徐以(一)新。其中徐以新屬於搖擺不定派,故稱半個。這些人後來回國成為一很重要的一股力量,曾經與國內派爭奪中央領導權。後來在鬥爭中敗北,只有少數幾個人在建國後仍在位。其主腦王明一直沒有在政治上平反。

二.延安整風期間反黨集團

上世紀20至30年代發生的黨內鬥爭,包括“AB團”、“社會民主黨”、“改組派”、“第三黨”、“托派”等等。王實味、潘方、宗錚、陳傳鋼、王汝琪“五人反黨集團”。以及中央政治研究室的成全(即陳傳鋼)與中央婦委的王里(即王汝琪)、中央研究院的潘方(即潘蕙田)與宗錚(即郭箴一)兩對夫婦。還有一大批當時被整肅的革命者,這些人隨着形勢的發展,大部分很快就平了反或者叫做了糾正。

三.高饒反黨聯盟。

1954年2月召開的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上,高崗、饒漱石、郭峰因為反對劉少奇的問題被揭露出來。此案因為涉及到當權的鄧小平和陳雲,一直沒有平反。

四.胡風反革命集團。

  1955年胡風作為“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復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胡風反革命集團被清查打倒,92人被捕,62人被隔離審查,73人被停職反省。這部分人已經平反。

五。文藝界反黨集團。

1955年丁玲、陳企霞、馮雪峰、艾青、羅烽、白朗、陳明、李之璉、黎辛、張海、崔毅等反黨集團波及到許多省市言語藝界人士。這部分人已經平反。

六.反右運動的右派

1957年發起的反對資產階級右派運動,有五十五萬人被打成右派分子。文革後的1980年5月8日,平反右派的工作告一段落,曾經被劃為右派的55萬人幾乎全部平反,但是仍有極少的一部分人“只摘帽子,維持右派原案,不予改正”其中包括中央認定的5名右派分子章伯鈞、羅隆基彭文應儲安平陳仁炳以及由各地方認定的90餘名右派分子,總計不足百人。這是鄧小平明令不能平反的五個人。

七.廬山會議“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以彭德懷為首的反黨集團”。

1958年廬山會議上,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等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以彭德懷為首的反黨集團”。這部分人已經平反。

八.反黨宗派集團。

1962年,總政治部主任譚政被打成“反黨宗派集團”,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後,習仲勛、賈拓夫、劉景范等因小說《劉志丹》,被打成“習仲勛反黨集團”。這部分人已經平反。

九.“彭羅陸楊反黨集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就被打成“彭羅陸楊反黨集團”。包括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肖向榮、鄧拓、吳晗、廖沫沙、周揚、夏衍、林默函、齊燕銘、田漢、鄭天翔、蔣南翔、劉仁、林峰、范若愚、萬曉塘、張淮三、林鐵、衛恆等一大批文化界人士。

接着,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鄧拓、北京市副市長吳晗、中共北京市委統戰部部長廖沫沙,因寫《三家村札記》,被打成“‘三家村’反黨集團”。

這部分人很多在文革中已經重新出山。

十.“三反”分子烏蘭夫。

1966年7月2日給烏蘭夫定性為:“三反分子。文革中不久就平反並出來重新工作。

十一.劉鄧反黨集團。

1966年8月,劉少奇和鄧小平被打成反革命集團。劉少奇、彭真、薄一波、劉瀾濤、安子文、楊獻珍、廖魯言、楊之華、王其梅、趙博、張友清等。這部分人很多在文革中重新出來工作,政治上的平反在文革後完成。

十二.陶鑄事件

1967年1月陶鑄、王任重被打倒。除陶鑄去逝外,其它受牽聯的人不久即出來工作。

十三.二月兵變。

1967年1月賀龍:廖漢生、許光達、廖漢生、劉震、王尚榮等被打倒。除賀龍、許光達去逝外,其中的很多人在文革中重新出來工作。

十四.楊余傅事件。

1968年“楊余傅事件”:楊成武、余立金、傅祟碧被打倒。這幾人只是保護性離職,並未徹底被打倒。

十五“五。一六”分子。

1968年清查“五。一六”分子,王力、關鋒、戚本禹及聶元梓、蒯大富、韓愛晶、譚厚蘭、王大賓紅衛兵“五大領袖”。至今沒有平反。

十六.一打三反

  1970年2月至11月的十個月時間中,全國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8.48萬多名。這批人有很大部分並沒有真正判刑,許多只是審查後釋放。

十七.林彪事件

1971年林彪事件:黃勇勝、吳法憲、邱會作、李作鵬、李雪峰、陳伯達、梁興初、龍書金、程世清、南萍、袁昇平、劉豐、黃志勇、溫玉成、鄭維山等被打倒。這部分人至今沒有從政治上平反,很多人待遇上得到一定的恢復和照顧。

十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1976年10月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受牽連中央委員125人,其中30人被判刑,37人被撤職。這部分人至今沒有平反。

十九.嚴打

  1983年開始的嚴打全國抓了上百萬人,一部分人被處決。因為是刑事犯罪,平反和糾錯較難。

二十。“六、、四”事件

  因趙紫陽而下台的包括胡啟立、芮杏文、閻明復及一大批學生和知識分子。這批人目前連討論都不允許,政治上的平反仍任重道遠。

在中國為右派平反時,鄧小平明令有五個人不能平反,即章伯鈞、羅隆基、儲安平、彭文應和陳任炳。

從中國歷史各個時期因運動而倒下至今沒有平反的事件來看,鄧小平上台後的所謂撥亂反正其實是有選擇性的。

“高鐃反黨事件”鄧小平既是告密者又是主導者,平反了他們就否定了自己,這是斷斷不可以的。

林彪反黨集團”、“江青反黨集團”、“五。一六”分子”都是文化大革命浮起的政治人物,是鄧小平的政敵,沒有殺他們已經是法外開恩了,根本不可能平反。

“嚴打”、“六、、四事件”都是鄧小平主政時期發生的,平反就意味着對自己的否定。

給反右留尾巴讓人難以理解。雖然鄧小平是當時中共中央反右領導小組組長,親手造成了全國幾十萬人右派。既然要平反不如隨風颳掉所有的右派帽子,況且他可以像對其它人一樣把錯誤推到毛澤東和四人幫頭上。不給這幾個主要右派平反說明了鄧小平的心虛,終究他在反右中的表現廣受垢病。

選擇性平反還表現在劉伯承和粟裕身上,這兩位功臣良將在1958年被批教條主義。雖然沒有平反,在文革中卻始終位列中央政治局委員。然而在撥亂反正的文革後,多次申訴對58年的事要求平反,鄧小平就是不辦,造成兩人“死不瞑目”。原因也是鄧小平是當時的中央反教條主義領導小組組長,一手組織領導了對兩人的批判。

有些平反讓人感到莫名其妙。

為武漢“百萬雄師”平反。這個組織是反時任湖北省委書記保省長的,不能因為陳再道支持人多勢眾的“百萬雄師”就肯定這個組織是革命的而給予平反,從而把“工總司”打成反革命。

為趙永夫平反。趙永夫作為省軍區副司令奪司令員政委的權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允許的。

為嚴慰冰平反。是嚴慰冰寫匿名信泄私憤和嫁禍於人對了,還是中央當時錯了。

為沙飛平反。當年因為殺人判死刑事實清楚,自己一直堅持殺日本醫生是為魯迅報仇,三十多年後怎樣診斷出“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而予以平反!

統計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有多少人犯錯誤被打倒過一定是個驚人的數字,到2013年為止沒有平反的卻是一個很小的數字。

平反在現代漢語中意為改正判錯的案,或者叫洗雪冤情。然而在政治社會裡,許多時候的平反並不一定是判錯的案,或者是真的有冤情,只是一種政治需要。

判錯或平反的主導者都是權力。理論上是因為曾經在認識上做了錯誤的評價,使某些人或組織因此受到傷害,後來否定以前的定論,給以糾正或恢復名譽,有昭雪之意。這種情況不能發生在平民中的自覺,因為民眾無法判定一個人的錯誤,也就不存在平反的問題。只有權力才能做出這種政治評價,也能改正這種評價。

從這個意義上講,民眾或政治人物被判錯都來自於統治者。後來的糾正也只能來自於統治者,統治者的認識是構成判斷的關鍵。

就社會發展而言,反對統治者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不打破一個舊世界就無法建立一個新世界,就像中國歷史上沒有農民起義或反抗鬥爭就沒有改朝換代一樣。然而無論是暴力革命還是民主和平訴求,都會觸及統治者的利益。而觸及統治者的利益則意味着對現政權的反動,被判錯則是情理之中的事。
  既然判錯是統治階級的事,為什麼還會出現平反呢?這是統治階級內部爭鬥的需要。

統治者並非鐵板一塊,政治觀點和思想路線上,權力和利益都存在着爭鬥。一派的沉降必然伴隨着一派的浮起,而判錯和糾錯都是這種鬥爭的表現和需要。

無論是平反還是道歉並不代表統治者真正的悔意,某種意義上是統治者一貫正確的反映。因為在沒有改變國體政體的情況下,任何新的執政者都要堅持執政黨偉大光榮正確的前提。也就是當初判錯不是執政者本身,而是個別人犯錯誤的結果。現在平反是進一步證明統治者的正確和真誠,既讓世人看到統治者的光明磊落,又使曾經的受害者感恩戴德。

平反不需要理由。

當要平反時,並不需要對犯錯誤者曾經的行為和思想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不需要結合黨紀國法來核對,更不計較錯誤者是否有悔意。只要符合現在的政治正確,能夠為新的統治者增加掌權資本,被判者的錯誤都在其次。

政治平反是最低成本的糾錯。只需一份決議,或者一張通知單,這個受迫害幾年甚或幾十年的冤案就算是糾正了。至於多年受到的屈辱和損失基本不需要賠償,充其量安排一下工作了事。

平反是偉大的功績。

平反冤假錯案被當作新時期執政者的偉大功績之一,負責此項工作的負責人也功德無量,受到許多人讚頌。這種時候,包括民眾在內都一致歡呼這種所謂的撥亂反正。沒有人再去追究曾經對人權及生命的漠視,更沒有人計較當權派曾經參預製造了這些冤案。

正因為此,統治者樂此不疲地熱衷於平反冤假錯案,被害者也想盡辦法要求平反。

事實上在高喊撥亂反正的口號下,一面平反冤假錯案,一面製造新的冤案。最明顯的是對“三種人”的清查,這些因為在文化大革命中堅持不斷革命而成了罪人,被打入另類至今沒有平反。

從文革後平反冤假錯案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平反不是以政治劃線,而是以當權派的喜好。凡是得罪過鄧小平,或者是鄧小平主持的判錯,都不能徹底平反。連曾經的 “地主”、“反革命”、“修正主義”、“資本主義”、“叛徒”、“賣國賊”、“刑事犯”都能平反,只是因為政治觀點不同的人不給平反顯然沒有說服力。

雖然這種不符合民主精神的平反存在着許多問題,但不論是御用文人還是民主精英們都表示支持。因為他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派,只是代表不同利益的工具。他們並沒有信仰和獨立的人格,利益是他們判別對錯的唯一標準。

選擇性平反暴露了當權派們的虛偽本性,所謂的平反只是一種打擊政敵,招降納叛的手段而己。同時,也暴露了黨本身出現了問題。黨的政治原則,黨的組織原則,黨的法紀觀念,黨的正常生活秩序,黨的主要領導幹部思想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較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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