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婷婷寻求社会法律援助的公开信
2018.02.06来源:“铁血孙小婷732016
“11.15广东工业大学读书会事件”涉案当事人之一孙婷婷,受案件影响,目前个人收入中断,生活拮据,鉴于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律师费用,为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合格律师2名提供法律援助。
1.委托人相关信息
姓名:孙婷婷 性别:女
身份证号:321*************884 户籍所在地:江苏省
毕业院校:南京中医药大学 学历:本科 毕业时间:2016年
2.主要证明文件(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环节相关法律文书,附在文后)
3.简要案情
孙婷婷2016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后来到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来穗人员之家工作,该机构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公益服务,孙婷婷负责为公益活动招募志愿者。同案人张云帆、郑永明、叶建科等人在广州大学城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同大学城在校生一起举办校内读书会,并开展“关爱大学城后勤工人”等实践活动。因工作需要在业务上同上述读书会人员产生合作关系。
2017年11月15日,张云帆、叶建科等人在广东工业大学开展读书会,于当晚以“涉嫌非法经营”被番禺警方带至小谷围派出所调查。
2017年11月16日,番禺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张云帆、叶建科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8日,番禺警方在孙婷婷租住的家中将其控制,并于次日以涉嫌参与“张云帆、叶建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将其刑事拘留。
2018年1月4日,番禺警方将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8年1月16日,孙婷婷在个人微博上面向社会公众发布自白书,讲述自己的被抓经过,陈述自己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不符合包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内的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并质疑警方的诸多做法(如无证搜查,无故拘留等)涉嫌违法违规办案。故呼吁全国有良知、有责任担当的律师出手承接本案,担任孙婷婷的律师。
4.委托事项
1)调查案件事实,搜集相关证据;
2)诉讼环节进行辩护;
3)提起国家赔偿。
5.合格律师要求
1)富有社会良知和责任感,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2)具有丰富的类似工作经验;
3)具备较高的司法政策、司法理论专业水平,行业工作资源深厚。
望广大合乎要求的有社会良知和责任担当的律师朋友们踊跃为孙婷婷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信息请发至邮箱:suntingting2018@protonmail.com,
联系电话:18762156867
微信号:18762156867
中国红旗网呼吁广大网友加孙婷婷同学微信号,以革命同志的友谊给于她本人及家庭适当的经济援助,帮助她度过难关。
附:1、刑事拘留通知书;2、取保候审决定书;3、释放证明书
1、刑事拘留通知书,2017年12月9日
2、取保候审决定书,2018年1月4日
3、释放证明书,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