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申请公开“副部长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负责联系的单位”等信息遭拒,而将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告上法庭的清华女研究生李燕,近日对媒体表示,因为目前三部委都向她公开了相关的政府信息,诉讼已无意义,她决定撤诉。
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表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应该受理;如果公民认为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要求更正被拒的案件,法院应该受理。
据李燕自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电话中通知称,“由于事关重大,是否立案还要继续研究,推后立案通知日期。”
关键的地方到了,关键地方就是“推后立案通知日期”,这个推后的期限是什么,是五天?是五周?是五年?还是五千年?由于最高法不设立这个期限,显示出最高法对此毫无诚意,完全是欺天欺人的所谓《若干规定》,仅此一项辱民的规定,即可对最高法集团发起毁灭性的打击,事先不做任何警告和预告,如同网友所言----云爆弹出场
想当年,出国签证,中国规定给不给中国公民出国签证,必须在六个月给予答复,而不是让公民遥遥无期心无着落地等待。而此前中共当局所立的是一项辱民政策----给不给出国签证的答复时间没有期限,十年后给你答复,那也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