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为何46年对内战中的中华民国实施军火禁运?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2月07日 转载) 1946年7月29日,美国政府在马歇尔建议下对华实施军火禁运,直到1948年11月才解除武器火禁运。美国武器禁运的同时,英国对南京国民政府实施军火禁运,拒绝了南京国民政府购买枪炮子弹、舰炮、飞机机架等请求。 二战后,中华民国不是美英的军事同盟吗?美英为何对处于内战中的中华民国实施军火禁运?为何关键时刻在自己盟友背后捅刀子呢? (博讯 boxun.com)
1946年7月29日,美国政府在马歇尔建议下对华实施军火禁运,直到1948年11月才解除武器火禁运。1947年3月21日,国民政府的弹药供应已达到危急程度,而刚好这也是国军停止不断胜利的时候,可以看出储存半年的美式军火用完后对国军的极大影响,这也是国共内战中国军失败的最重要原因,而我们却对这段历史一片空白。。。 由于美英在当时条件下巨大的影响力,没有一个武器出口国向国民政府出售武器。 中国当时交战双方的情况很清楚,国民政府购买使用美国武器,GCD使用苏联武器,美国的决议实际上只捆住了国民政府的手脚,掐住了国民政府的脖子。国民政府既失去外援,又无法继续购买武器,损失的武器系统得不到有效补充,而GCD却有苏联源源不断的军事援助,力量对比呈现此消彼长的特征,这成为中华民国战败的的最重要因素。 《追根朔源:战后美国对华政策的缘起与发展(1945~1950)》中,资中筠认为,从1946年8月起,美国政府开始暂停向国民政府运送某些军事物资。在《中美关系史(1911~1949)》中,陶文钊也认为,美国是从8月起对国民政府实行禁运的。在最近出版的《中华民国史》中,张宪文指出,军火禁运是在马歇尔的建议下,由杜鲁门总统于7月29日宣布的。在《美国在中国的失败》一书中,邹谠则认为,禁令是由马歇尔颁布,自1946年7月29日开始生效的。【 在颁布禁令的同时,美国通知英国、加拿大和比利时等欧洲国家,要求它们采取同步的行动,这一请求得到了它们的赞同。自1946年8月,英国政府就停止了向中国提供军火,随后还进一步将禁运的范围扩大到飞机零件以及相关资料等方面。【注释】The Ambassador in China (Stuar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ct. 20;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to the British Embassy, FRUS, 1946, Vol.10, pp.764, 785.【注尾】 这些国家与美国的配合行动,杜绝了中国自其他途径补充军火的可能性,强化了禁运的效果。 对于军火供应的紧张状况,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有所察觉。1947年3月21日,他向国务院报告说:“国民党军队弹药供应已达到危急程度。有相当可靠的消息表明,按照当前军火消费水平,美式装备和训练的部队只有3个月的弹药了”,且武器、运输车辆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均已为国民政府自身的能力所难及。 到达东北后,魏德迈发现,由于枪械弹药补充的严重不足,原来由美国在印度装备和训练的新六军已不再是当年的新六军。其军长廖耀湘告诉魏,新六军在东北“消耗很大,又不能休整补充,完全被拖垮了”;在枪弹方面,“自动武器大都消磨太厉害,冲锋枪有好多已不能连发。”“自动武器和迫击炮没有充足的弹药补给,尤以炮弹奇缺”;在运输工具方面,“汽车和其他特种车辆,都已到报废年龄”;在士气上,“新六军战斗力赶不上当年的1/3,官兵素质减低,士气战志都低。” 【注释】廖耀湘、杜建时:《我们所知道的关于美蒋勾结的内幕情况》,《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59~60页。【注尾】 对于械弹的短缺程度及其影响之深,连魏德迈都始料未及。 与军火禁运令所带来的迟滞效果相同,在禁令取消后,军火禁运同样带来了后续军火的供应紧张。1947年3月份开始凸显的军火匮乏,不仅造成了军火库的亏空,而且透支了应有的军火库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1947年以后国军军火供应的持续紧张。另据魏德迈报告,纽约怀特工程公司的一位工程师在战争期间住在苏北,他亲眼见到成千上万的军队撤退,皆因弹药不继。【注释】魏德迈:《魏德迈报告》(程之行译),台北·华南书局,1959年版,第343页。【注尾】 就军火供应问题,俞大维特地与吉伦会谈,俞大维向吉伦表示,“由于美式军火的短缺,美式装备师很快就将失去战斗力”,并委婉地指出美方对国民政府由于禁运造成的战争失利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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