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區的分裂割據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王室內訌和部族之間、邊將之間的混戰而分裂瓦解,出現眾多互不統屬的地方勢力。它們各占一方,互相征伐,戰爭連綿持續了四百餘年。十三世紀中葉西藏統一於中國十三世紀初,蒙古族領袖成吉思汗在中國北部 建立蒙古汗國。1247年,薩迦派高僧班智達·貢嘎堅贊同蒙古汗國皇子闊端在 涼州(今甘肅武威)議定了西藏諸部歸順蒙古汗國和接受所規定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內容;薩迦地方政權建立。 1271年,蒙古汗政權定國號為元,並於1279年統 一全中國,建立了統一的中央政權,西藏成為中國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 個行政區域。1260年,元朝皇帝忽必烈(1215-1294年)即蒙古汗王位後,封貢嘎堅贊的侄子、薩迦派法王八思巴為國師。1264年,忽必烈設釋教總制院,命八思巴以國師身份兼領院事。在總制院(後改宣政院)下,設有“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負責處理和管轄現今西藏大部分地區的軍政事務。宣慰使司下面轄有管理民政的萬戶府、千戶所。1265年,忽必烈封八思巴為大寶法王、帝師,並通過八思巴舉薦,任命了總管西藏事務的行政長官和13個萬戶府的萬戶長。1268年、1287年和1334年,元朝中央曾三次派官員在西藏清查戶口,還在西藏地區設立了15個驛站,聯成通往大都(今北京)的交通線,推行並確立了西藏地方的“烏拉”(意為徭役、差役)制度。歷代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管轄 自十三世紀中葉西藏地區正式歸入元朝版圖後,中國雖然經歷了幾代王朝的興替,多次更換中央政權,但西藏一直處於中央政? 府的管轄之下。十四世紀中葉,薩迦地方政權逐漸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