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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號事件誰先開槍?(ZT)
送交者: 非言飛語 2012年05月01日07:38:5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高升號事件誰先開槍?

 

中國的史學界,花費了大量的精力考證甲午戰爭的第一槍究竟是誰開的。這一考證的答案,自然是無懸念地告訴了我們,是日本人開的第一槍。但在中日雙方的史料中,這一問題是相互矛盾的,雙方都在採用對自己有利的材料進行推理,然後相互指責。

其實,在劍拔弩張、風滿西樓的危急時刻,去追究誰開第一槍絲毫沒有意義。即令果真不是我們開第一槍,這又能說明什麼呢?仁者之師嗎?宋襄公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證!在狹路相逢的時候,只有勇者與怯者、只有勝利者與失敗者,而在最缺乏Fairplay精神、最缺乏裁判的國家征戰中,強權

往往就是公理。失敗者即使能獲得所有的同情,也還是一個被同情的失敗者。而同情不能讓失敗者改變命運,只有奮起才可以。

在這一部分,我們雖然將分享這場大戰中誰開第一槍的問題,但關鍵不是要在道義上為我們民族尋找寬慰,而是在對比各方記錄的過程中、在跟蹤信息的扭曲過程中,再次體會那個殘酷的真理:弱肉強食,至今依然,國際社會還是叢林準則,只有自強方可禦侮。

 

高升號的悲劇,是豐島海戰的一部分。當高升號在日艦的炮口下,希望能以自己高揚的英國國旗免除災難的時候,
全船1116名中國官兵和74名中外船員並不十分清楚,在此前的兩個多小時中,中日已經進行了激烈的海上交鋒

關於這場戰鬥的中國記錄,作為國恥教育的一部分,相信各位都已經熟悉了。此處也不用贅敘,比當日(1894年7月25日)的海戰細節更需要我們注意的,是以下兩個重要的時間和事件:

l        11天前(7月14日),日本政府向清政府總理衙門發出照會,即陸奧宗光所謂的“第二次絕交書”,關閉了中日商談的大門。中國政府的外交努力(依靠列強折衝調停)落空。其後,雙方中樞都多次訓令備戰;

2        2天前(7月23日)深夜,日軍突入朝鮮王宮,劫持國王。
停泊在仁川的英國軍艦警告中國軍隊,日本大隊軍艦可能於次日前來襲擊。同時,在白石浦外又發現日艦游弋

這兩個事件告訴我們:戰爭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了,剩下的無非是在什麼地點以什麼方式打響第一槍。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7月25日早上,護送運輸船至牙山後返航的北洋軍艦濟遠號(Tsi Yuen)、廣乙號(Kwang Yi)在豐島洋面遭遇日本艦隊

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滿載中國陸軍的高升號(Kowshing)及滿載餉銀彈藥的操江號(Tsao-kiang),隨後也到達了附近海域。令我們後世讀史者奇怪的是,龐大的世界第八大艦隊北洋艦隊,在這個暴風雨的前夕,居然沒有為高升號、操江號安排武裝護航!

於是,日本人的襲擊就這樣在力量懸殊的情況下成了一種狩獵行動。

先看咱們的主流記載:

7時45分,“吉野”號首先向中國兵艦開炮,日本不宣而戰。
7時52分,“濟遠”發第一炮還擊“吉野”。7時55分,“秋津洲”開始向“濟遠”發炮;一分鐘後,“浪速”也向“濟遠”開炮。這是主要根據《濟遠航海日誌》裡的記載:“7點45分‘吉野’首先開炮,向‘濟遠’轟擊。7點52分‘濟遠’發炮還擊。”中國學術界在日艦首先發炮上取得一致

,但在發炮時間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有的專家認為日艦發炮時間是在7點52分,當雙方軍艦相距3000米時;有的認為是在7點15分;另一種意見就是根據《濟遠航海日誌》認為日艦發炮時間是7點45分。

再看日本人的記載:

日本海軍司令部《明治二十七八年海戰史》:“7時52分,彼我相距約三千米之距離,濟遠首先向我開炮。”

可是, 在豐島附近海面或之前誰先做出戰鬥準備和已持有可以開火擊沉的指示條文呢?

日艦“因海面狹窄,向前航行不便”而“轉向西南,駛進外海”是實,但不是什麼“未咎其無禮”

,而是要搶占更好的戰鬥位置。由於豐島附近海面南寬北窄,而日艦是在中國艦隊的南面向北航進

。對日艦的迴旋運動不利。為了占據有利位置,日艦向右十六度變換針路,轉舵向東行駛,以便待

中國軍艦駛至豐島南僻海面寬闊處,再行轉輪攻擊。當駛至豐島南側海面時,日艦突然轉輪西下,

然後掉頭向北,以單縱陣向濟遠、廣乙迎面撲來,截住中國軍艦去路。這一細節,得到了中外戰史專家們的一致認可。

根據1936年《海事》月刊的《中日海戰史料》(載中華書局出版的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編《中日戰爭》卷六),當日本艦隊的報告送交海軍省時,任海軍主事的海軍大佐山本權兵衛對報告中“我方正擬致送禮號,對方卻做出戰鬥準備,及至相近,遂以炮火相見”
的文句很不滿,親自執筆,在“對方卻做出戰鬥準備”這句話的下面,加上了“濟遠從我艦隊近旁通過時,艦尾發出魚雷向我襲擊,因此,我方遂以炮火相見”。修改後的報告,由海軍大臣西鄉從道批准發表。遺憾的似乎,中華書局的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編《中日戰爭》在轉引這一史料時沒有考證原始出處。

浪速號(Naniwa)艦長東鄉平八郎(Togo Heihachir,參見博文《日本海軍戰神:偷襲起家的小矮個》)則根本不屑去雕琢文字,
他的戰時日記直白寫道:

“……在豐島海上遠遠望見清國軍艦濟遠和廣乙號。即時下戰鬥命令。”

從常理推測,從動機、性格等推測,自然是日本人先動手的可能大。但正如前面所言,在這樣的氣氛下,要去考究誰開第一槍實際上毫無意義。日本人自然是有備而來的,完全可能先行挑釁;而中國軍艦在敵人的優勢兵力威逼下,也完全有可能首先開火搶占先機。戰爭的開端,絕對不可以是由誰先摳動扳機、發出第一聲炮響來判定的,第一炮永遠不可能是戰爭的起因,而只是戰爭過程的一部分而已。

由Fred T. Jane (全名John Fredrick Thomas Jane,1865年8月6日-1916年3月8日,著名的英

國《簡氏防務周刊》Jane’s Defence Weekly創始人)於1904年寫的《日本帝國海軍》(The Imperial Japanese Navy)一書中,也認為這場遭遇戰本身沒有什麼大的意義,而只是讓東鄉這個膽大妄為的日本軍官走到了前台、為世人所知。

真正讓東鄉“名滿天下”的就是他悍然打沉了高升號。

高升號事件的重要性,不僅在於近千名中國陸軍在毫無還手能力的情況下被屠殺於大海之上,更在於這個小小的日本艦長擅做主張打沉了英國商船

與前面的中日艦隊激戰形成對比的是,高升號的悲劇性沉沒,引發爭論的並非史實本身、而是在史實的解讀層面上。

基本史實是,東鄉在沒有接獲上級明確指令的前提下,下令攻擊了這艘英國商船,從而開創了近代

日本軍人不顧外交形勢、不顧訓令而擅自行動的先例。海外的關於東鄉的基本評價中,幾乎都有the daring Japanese admiral的字句。

日本政府知曉高升號事件,首先是通過上海的電訊,而非海軍的匯報,當時,接獲消息的伊藤博文

極為憤怒,害怕會因此遭致列強的干預、尤其是英國的報復,因此痛斥日本海軍(根據1936年《海事》月刊的《中日海戰史料》,載《中日戰爭》卷六)。

而在我所收藏的《日清戰爭實錄》第二編中,日本外務省法制局局長末松謙澄向外務大臣提交的調查始末書認為:

“浪速”艦採取發炮這一最後手段以前,充分運用了一般手段。我國軍艦已經知道上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二日有許多清國軍隊運輸船從大沽出發
從當地形勢來看,當時敵艦有從島嶼的後面駛來的可能;同行的我軍兩艘軍艦正在追擊敵艦,不知

會遇到什麼樣的苦戰。在此軍機倥傯之際,只因“高升”號懸掛着英國國旗,往復談判,耗費了如此多的時間,....”.


應該說,雖然日本政府被東鄉逼着轉圜,但以上狡辯還是能自圓其說的。當時的國際輿論則一致譴責日本對中立國商船的暴行,以及對落水中國官兵的屠殺(此點史料互相矛盾,後文專題討論)。

所以,在英國提出抗議後,日本政府幾乎是立即答應賠償所有的損失。

儘管日本政府一直有着很不光彩的篡改歷史的記錄,但在高升號事件以及此後長達八年的法律爭議和索賠中,因為大量牽扯第三國人士的證詞以及英國律師的辯護,爭論集中在事實的法律解讀方面

。不幸的是,幾乎西方所有的國際法專家最終都認同了日本政府及其英國律師的解釋,最終導致中國政府賠償英國人的損失,並導致了國際法的修改(此點後文專題討論)。

多年後,日軍參謀總長大山岩在制定《日俄戰史編纂綱領》時,規定《日俄戰史》
“對有可能違反國際法或有礙外交的事不得記述,因為虐待俘虜和百姓,或傷害非戰人員、當局者否認雇用馬賊等內容往往引起爭議,危害國交,降低我軍聲譽”。
這一編史方針,後來在否認旅順大屠殺、南京大屠殺、731部隊、從軍慰安婦等行為中均可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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