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聞網 社論
June 12, 2013 06:00 AM
前中情局技術助理愛德華‧史諾登
(Edward
Snowden)向媒體爆料,指美國國安局(NSA)極機密的Prism計畫,監聽民眾通訊,包括Microsoft、Google、Yahoo、
Facebook、PalTalk、YouTube、Skype、AOL與Apple等九大公司的伺服器,都被政府取走郵件、訊息和檔桉。前NSA官員
William
Binney也透露,政府每日攔截30億通電話、郵件和訊息檢查。勁爆內容使歐巴馬與習近平峰會中,難再理直氣壯提中國人權議題;而在美國,此事引發侵犯
民權和隱私權的質疑,美國慣常指責中國設防火牆、侵犯民眾網路言論自由權利,如今自己也東窗事發,頓失道德制高點。
不僅如此,史諾登藏匿香港三周,傳一
度考慮向中國尋求庇護。美聯社說,他可藉被引渡回美可能遭政治性起訴、被殘酷虐待等後果,尋求外國政府保護。這麽說,讓人聯想中國維權律師陳光誠尋求美國
庇護,美中處境突然間易位了,相當諷刺;而29歲的史諾登聲稱,他爆料並不想要鎂光燈聚焦,而是希望公眾注意美國政府作為,網路的價值與基本隱私權已被無
所不在的監控摧毀,NSA的監控是對民主的傷害和威脅。這番話語頗像「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吉(Julian
Assange)的風格,他們到底是民權的護衛者、政府監督者,或是國家的叛徒?兩人處境有些同病相憐。
長期以來,美國常自認站在道德制高
點,指責中國政府設防火牆、監控網站,管制人民通訊,不准看甚麽、說甚麽,壓制逮捕異議人士,一直是美中外交交鋒的爭論點。歐習峰會前引爆這起風波,使歐
巴馬很尷尬,人權議題峰會中恍如消失,是否與此有關難獲證實,但美國監控網路的科技和手法,和美國人鄙夷的「極權專制政體」竟異曲同工。對一個標榜憲政立
國、崇尚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權的國家,相當令人不堪。
但美、中政府監控網路通訊,本質相同
嗎?有些分野不能不察:一、美國監聽和收集反恐情報,須經國會立法授權,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及愛國者法(Patriot
Act)是其根據。二,監聽事前須法官簽署命令,且向國會領袖簡報,獲民代諒解。三,監聽屬國家安全目的,對象多數是外國人,近年轉向美國人,但畢竟是少
數,與監控政敵、壓制異議人士,或箝制人民言論自由、逮捕羈押判罪不同。四,美國並無全面的防火牆管控人民資訊獲取,且網路自由、公開和社會機制透明,允
許民眾質疑和批評。
這些依法而治,權力制衡,防止濫權,
正是法治國家的精髓。即使手段或與專制極權政體雷同,但過程和目標都有極大差異,不可不察,否則美國的民主將隕落失色。現代科技的運用,國家機器用來控制
民眾,絕對優勢愈來愈大,如何避免政府成為喬治‧歐威爾名着「一九八四」一書中的「老大哥」,監視每一位民眾的言行思想,就要靠法治和權力制衡,否則政府
將成無所不能、控制一切的怪獸,就與極權政府無異。
反恐既成美國當前國策,丕優民調顯
示,56%美國人表示可接受監聽,62%願放棄隱私權換取安全,但不接受比率亦達41%。45%受訪者表示,如監聽能避免另一次九一一恐襲,政府應監控每
個人的網路活動,足見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隱私和自由權利之間,隱約間已出現新的平衡關係和新民意趨向:「自由並非沒有代價」「對隱私的適當侵犯」都
成反恐時代的新價值觀。
九一一事件的確永遠改變了美國和世
界,美國今後指責中國侵犯人權時,還能那麽理直氣壯嗎?美國的反恐和中國的維穩,雙方都可主張為自己的核心利益,但相對概念中,對民眾自由權利的保護還是
不能妥協、不可侵犯。史諾登曝光美國道德表象下的醜態,但九一一恐襲迄今近12年餘,美國未見大規模恐襲,監控的功能不能抹滅,這種同理心或許也適用在中
國處境上。
阿桑吉和史諾登的「異類」作為或不足
取,但對民權保障和約制政府濫用權力,仍有一定「功勞」。重要的是,美國的監聽侵權舉措,千萬不能成中國政府日後加緊縮小人民自由、壓制言論和拒絕改革的
口實,因為類似爆料事件背後除了追求真相,其目標正是保護各國人民的自由權利不被政府侵犯。美、中政府都該細細體會其意旨,並以此為鑑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