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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 新闻,丑闻,臭不可闻
送交者: ZT_ 2013年09月12日21:03:0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新闻,丑闻,臭不可闻


黎阳

2013.9.12.




薛蛮子嫖娼被抓,“普世公知”们老大不高兴:“嫖娼不是新闻,嫖娼上了中央电视台才是新闻”。

平心而论,这牢骚也不算太离谱。的确,能惊动中央电视台的嫖娼是不多见。从这个角度讲这可以算新闻。只不过这新闻“新”得还不够份量:内容不新,级别新——名人寻花问柳嫖娼偷汉之类风花雪月实在司空见惯,别说地摊小报“狗仔队”杂志每天连篇累牍,全世界各地电台电视又何尝不无孔不入拼命挖掘这类东西?对新闻媒体上这类风骚事人们早就司空见惯,都快麻木了。而且名人嫖娼外遇成了举国头号新闻的事外国也有。所以这新闻“新”得还不够水平。

怎样的新闻才算新出了水平呢?实质内容“新”得中国独有、外国皆无。鲁迅说:“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由此可见如果说某人“一脸国粹”,可想而知是长了一脸疙瘩加烂疮,尊容与众不同,算得上独一无二。新闻的内容如果“新”成满脸疙瘩一头烂疮那般独一无二的“国粹”,那才算“新”出了水平。

中国有如此独一无二的高水平新闻吗?闭着眼一个没有,睁开眼俯拾即是,眼前就有好几个。

薛蛮子嫖娼被抓,中央党校教授蔡霞跑出来说:“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是私人买卖行为,不属于法律制裁范围”、“私域是个人空间,性权利是个人权利”、“不是公共权力干涉的范围”。(蔡霞:“公权与私域——警惕公权力法外滥权侵害公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78186)

这下热闹了,“沙老太婆跟阿庆嫂打起来了”,党校教授跟刑法打起来了——按刑法不得嫖娼,按蔡大教授可以嫖娼。一个说,嫖娼违法,违法必究(“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301条);一个说,嫖娼合法,法律管不着(“不属于法律制裁范围”)——到底谁说了算?刑法?还是党校教授?到底谁大?刑法大,还是党校教授大?

如果党校教授说了算,那就是说,一个教授的一张嘴、一句话就能把刑法吹没了。既然如此,那还讲什么法治?如果刑法说了算,那这位党校“美女教授”是不是在公然教唆嫖娼、公然教唆对抗刑法、公然教唆犯罪?

嫖娼不是新闻,教授教唆嫖娼才是新闻,教授公开教唆嫖娼更是新闻,女教授公开教唆嫖娼则是大新闻,党校女教授公开教唆嫖娼则是特大号新闻——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党校“美女教授”公开教唆嫖娼稀罕,法学院法律教授公开教唆犯罪更稀罕。政法大学教授萧瀚不但公开教唆犯罪,而且公然教唆暴力犯罪:“制度无权杀人,个体有权复仇。我赞成孩子的父母手刃仇人——包括他们聘请的复仇代理或替天行道的侠者,但坚决反对死刑”、“我仇视垬及其制造的所有邪恶制度,无一日不恨无力推翻牠们”、“这个狗屎政权从牠上台那天开始就没有过一天的合法性”、“经常会有些说法,什么依法治国,什么以德治国,什么人治,什么法治,通通不靠谱,这国前现代是以匪治国,1949年后是匪渣治国”、“未经民主合法授权的公暴为非法暴力,在具体实施时,唯具有现场正当性的可酌情赞成,其他一概否定;对待私暴,支持一切与入侵者暴力程度基本对等的自卫或复仇的非侵略性私人暴力,针对伪公权暴政的反击性暴力尤其支持”、“当代中国有必要建立一门新学科:定点精确复仇学”……(萧瀚:http://t.qq.com/xhzyt200)

犯罪不是新闻,教授教唆犯罪才是新闻,教授公开教唆犯罪更是新闻,法律教授公开教唆犯罪则是大新闻,法学院法律教授公开教唆暴力犯罪则是特大号新闻——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党校“美女教授”公然教唆嫖娼犯罪、政法大学法律教授公然教唆暴力犯罪,供职院校居然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明摆着是玩“行为艺术”,用实际行动包庇支持。如果当真反对,岂能不处分不开除?党校包庇支持教授公然教唆嫖娼犯罪,政法大学包庇支持教授公然教唆暴力犯罪,放眼世界,还有哪个国家能如此?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堂堂高等学府包庇支持教授公然教唆犯罪,整个社会主流舆论居然对此熟视无睹、无动于衷、放任自流——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还不止于此呢。对公然犯罪,社会主流舆论不仅有消极被动的无动于衷无所作为,更有积极主动的欢呼鼓吹大力支持推波助澜。这更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薛蛮子嫖娼被抓,“公知”们群情激愤,斗志昂扬,呼天抢地鸣冤叫屈。为了证明蛮子冤枉,干脆齐心协力釜底抽薪为嫖娼彻底翻案——党校“美女教授”蔡霞是从法律下手直接推翻刑法,宣布“嫖客与妓女的关系是私人买卖行为,不属于法律制裁范围”;南方系记者连岳是从“人权”下手气势汹汹上纲上线大声疾呼慷慨陈词:“卖淫嫖娼是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充满了自强自立的道德光辉”、“官方是在通过抓嫖娼整人”、“一个有自由的国家,一个公民有权利的国家,一个尊重财产权的国家,一个想繁荣的国家,一个人与人互相尊重的国家,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一个好国家,色情业必然应该合法化。成年人有卖淫嫖娼的自由,在进行性交易时,不用担心任何人的打扰”、“卖淫嫖娼就是一个人不可侵犯的主权,十分正当,不容侵犯。”“剥夺一个人卖淫的自由,就是局部奴役此人,甚至让此人陷于永远贫穷”、“娼不可笑,禁娼才可笑。禁娼还埋下了公权力肆意敲诈的伏笔,既可以通过卖淫嫖娼违法定点打击不顺从的人,也可以对从业者收取保护费。”(http://cul.qq.com/a/20130829/011381.htm)“南都网”则从艺术下手,来了个图文并茂的“嫖娼艺术史”——“千年一觉嫖娼梦”(编辑:岑晓林,出品:南都全媒体),把嫖娼吹得天花乱坠,简直成了无上光荣:“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爱好嫖娼的民族”、“既有诗交、又有性交”、“骚客与骚货”、“奉旨填词,顺便嫖个把娼”、“御用情人奉旨被嫖”、“放开那个妓女,让我来!”、“自古嫖客多才子”、“美人比江山更重要”、“天之骄子因嫖送命”、“为嫖走天涯”、“民国嫖娼热,叫兽也疯狂”、“另类的攀比,左拥右抱,已然成风”、“人们不再相信把日子端起来过那一套,幸好生活中的桃色新闻不在少数,大人物们也乐于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前仆后继”……绕来绕去一句话:嫖娼代表“先进文明”,生存之必须,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嫖娼古今中外哪里都有,但放眼世界,还有谁能象中国“普世公知”这样把嫖娼美化到如此地步、简直升华成登峰造极的光辉艺术?

——“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爱好嫖娼的民族”——不是整天抱怨“被代表”吗?这下可好,不但自己这一代,连整个民族千秋万代祖宗八辈子都“被代表”了。你“公知”把自己一家子祖祖辈辈都弄成爱嫖好色的滥淫之徒也罢了,凭什么把举国上下整个民族的祖宗八辈子也拉下水当垫背的?

“千年一觉嫖娼梦”标明“编辑:岑晓林,出品:南都全媒体”,可见岑晓林和“南都全媒体”皆非心不甘情不愿地“被代表”。既然如此,那是不是可以说岑晓林和“南都全媒体”都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认同自己一家子祖祖辈辈“自古以来”无不“爱好嫖娼”?是不是可以说“南都全媒体”是淫棍堂、婊子窝,人人都是“骚客与骚货”、女尽“白斩鸡”、男皆“绿毛龟”?是不是可以说“南都全媒体”都是“你爹爱嫖你爱嫖,你妈你姐你妹你老婆你闺女爱被嫖?”既然如此,那就不免令人好奇:“南都全媒体”这帮人整天都忙活什么?“既有性交,又有诗交”?帮老婆卖炕?教女儿叫床?替孙女打野胎?跟儿子争婊子?这个“南都全媒体”所有人的全家老小祖祖辈辈会不会都是别人嫖出来的野杂种?

——“自古嫖客多才子”——包不包括薛蛮子?“南都全媒体”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搜罗各种风流典故弄出个“千年一觉嫖娼梦”为的什么?为薛蛮子平反鸣冤。然而这个浑身铜臭、号称“蛮子”、粗俗不堪、整天与下三烂“小姐”玩多P还经常拖欠嫖资的60岁洋商老杂毛有几分琴棋诗画的艺术气息?把赤裸裸的金钱肉体交易跟“既有诗交、又有性交”、“肚子里墨水少了恐怕还真不行”、“艳诗当嫖资”、“来几首琴棋诗画、颇有几分雅致”、“把妓女当朋友、推心置腹地谈心”、“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杨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冲冠一怒为红颜”之类“艺术境界”硬扯到一起,跟把无名肿毒、杨梅大疮形容为“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是不是异曲同工?是不是令人作呕?

——“嫖娼嫖出共产党”?——“千年一觉嫖娼梦”声称:“1919年,陈独秀在北京八大胡同嫖娼,事发后被北京大学解除职务,从此与北大决裂。第二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共产党组织”——言外之意:“嫖娼嫖出共产党”,可见嫖娼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绞尽脑汁替嫖娼翻案,连石头里都能说出花来。可惜牛皮吹过头就炸了——第一,什么叫“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共产党组织”?难道中国历史上还有第二个、第三个共产党组织?第二,陈独秀并没有参加中共一大,谈何“在上海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共产党组织”?第三,中共一大有12个代表,57个党员,他们也嫖娼吗?没有陈独秀他们就不能建立中共?因不在场的一个人嫖过娼,就把12个代表、57个人共同努力的中共建党跟嫖娼硬扯到一起,无赖不无赖?

——什么人对嫖不着娼“很感失落?”——“人们不再相信把日子端起来过那一套”、“另类的攀比,左拥右抱,已然成风”、“大人物自有大人物的攀比,放眼世界,纵观史海,这么多名人左拥右抱,自己不去抱上一个,岂不很感失落?”……这是说谁呢?与其说是别人,不如说是自己:一方面“耗子扒秤杆——拿自己称人家”——“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爱好嫖娼的民族”,想起来就扒耳挠鳃浑身发痒;一方面“一钱不值莫风流”——看见“大人物”“左拥右抱”,自己心里酸酸的,所以“很感失落”,所以做梦,不但做黄梁美梦,而且做“千年一觉嫖娼梦”,一方面替薛蛮子鸣冤,一方面借以自慰——阴暗酸臭萎琐下流的庸俗样跃然纸上。

不过这“千年一觉嫖娼梦”仍然很有价值:最具“改开”特色的“艺术创作”——文革的艺术代表作是八个样板戏,改革呢?折腾了三十多年,还真不知道改革的艺术代表作是什么——不能说“普世公知”不努力,只能说实在是眼高手低,太不争气。这下可好,歪打正着,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地下拱出个“千年一觉嫖娼梦”——要选最能代表改革精神面貌的“艺术作品”,还找得出比这更众望所归力压群芳的吗?这一下子就填补了空白,载入了史册:“文革八个样板戏,改革一场嫖娼梦”。真是“有意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党校“美女教授”从法律上教唆嫖娼,南方系记者从人权上捍卫嫖娼,“南都全媒体”从艺术上鼓吹嫖娼,举国“普世公知”齐心协力鼓噪喝彩,中国嫖娼大业岂能不兴旺发达、一浪更比一浪高?以前只听说“大规模普法教育”,如今来了个“大规模普娼教育”——以“为薛蛮子嫖娼辩护”为借口,网络报刊舆论工具沸沸洋洋公开为嫖娼正名,鼓吹“嫖娼正当”的舆论排山倒海无孔不入,举国上下男女老少谁也休想充耳不闻,“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嫖娼”。这不是硬给下一代公开灌输“嫖娼有理”的思想意识又是什么?不是“大规模普娼教育”又是什么?如此“大规模普娼教育”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面临这“大规模普娼教育”的大环境,中国社会嫖娼泛滥成灾有什么可奇怪的?上海法官嫖娼有什么可奇怪的?“公仆”嫖娼有什么可奇怪的?——党校“美女教授”公然教唆嫖娼,教出的“公仆”学员嫖娼岂不顺理成章?“有其师必有其徒”嘛。举国未成年人陷入党校教授、“公知”“公仆”、舆论媒体掀起的“嫖娼梦”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岂能不潜移默化受影响?势孤力单的“家长管教”怎么可能顶得过这排山倒海的社会舆论的威力?“普世公知”带头腐败,未成年人被动学坏,这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是“普世公知”对薛蛮子这个成年人被示众义愤填膺,对李天一等未成年人被示众兴高采烈;只保护外国老嫖客的个人隐私,不保护中国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外国富商百般庇护,对中国下一代百般刁难;不受法律保护的拼命保护,受法律保护的拼命践踏——如此吃里爬外,算不算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泄露未成年涉案人个人信息是对抗未成年人保护法。举国上下持久不衰地疯狂炒做李天一等未成年人的涉嫌犯罪信息不但是大规模践踏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是“全国性普犯法教育运动”——明摆着告诉所有人: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普世公知”的倾向性舆论狂潮面前一文不值,说推翻就推翻了,法不治众,看你能拿这么多人怎么着?

为保护外商薛蛮子,“普世公知”掀起了“大规模普嫖娼教育”。而“大规模普嫖娼教育”本质是对抗刑法,是“大规模普犯法教育”。为了报复唱红歌的人,“普世公知”拼命炒作其未成年后代的个人信息。拼命炒作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大规模对抗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样是“大规模普犯法教育”——不搞“大规模普法教育”而搞“大规模普犯法教育”,这是不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普世公知”用“大规模普嫖娼教育”大规模破坏刑法;用疯狂炒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大规模破坏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大规模破坏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动“大规模普犯法教育”,还花言巧语强词夺理把犯法说成正义,这叫什么?叫“儒以文乱法”。(理解秦始皇为什么焚书坑儒了吧?)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随心所欲践踏法律,还口口声声言必谈“法制”、“宪政”、一口一个“中国老百姓素质低、没有法制观念”——如此恬不知耻卑鄙无赖,算不算中国独有、外国皆无?

跟所有上述那些中国独有、外国皆无的超级新闻相比,“嫖娼上中央电视台”之类新闻算老几?对那些超级新闻视而不见而只盯着“嫖娼上了中央电视台”,是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叶障目不识泰山?

不过上述超级新闻只是从眼前看算新闻,将来从历史的角度看就是丑闻——将来的人们看现在时,今天“普世公知”拼命吹的泡泡烟幕弯弯绕绕都已烟消云散,那时人们看到的不会是薛蛮子、李天一、蔡霞、南都全媒体之类具体的人、具体的情节、具体的花言巧语胡搅蛮缠,而是事物的大骨架、大方向、大本质、大脉络——党校女教授教唆嫖娼,法学院法律教授教唆暴力犯罪,“公知”为包庇嫖娼外商把整个中华民族的老祖宗都卖了,说“中国人自古以来是爱好嫖娼的民族”,“千年一觉嫖娼梦”,“文革八个样板戏,改革一场嫖娼梦”,舆论界吃里爬外,对嫖娼的外商百般包庇,对本国的未成年人无耻诬陷;主流舆论大搞“大规模普娼教育”、“大规模普犯法教育”……从历史的角度看,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独有、外国皆无的丑闻,大丑闻,臭不可闻的大丑闻,跟“满脸疙瘩一头烂疮”之类“国粹”一样惨不忍睹令人作呕的大丑闻。而和这一切臭不可闻的历史性大丑闻永远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国的“普世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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