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執法司法上,如果你的結論是中國和美國相比沒有多少差距,有些方面甚至更好,而我的結論卻相反,那麼誰的想象力更豐富,是不是很明顯?
“那你到底想要得是什麼樣子的司法獨立?“老百姓”比如網絡來審理案子???”-- 你對司法獨立涵義的想象力又進了一步。
“楊母到底是如何失蹤的?如果你(或者那個律師)相信北京的司法會比較的公正,應 該去建議立一個失蹤的案子。而不是把一切都建立在自己的想象(?)之上。”-- 我對楊母為什麼不出庭作證,是沒被傳喚還是失蹤有疑問,你就理解為屬於失蹤案了。想象力沒有退化麼。
“拜得威,我認識的人里,那麼多年裡沒有任何人騎車被攔下來過。你認識的人里有麼? (我自己倒是在美國開車到外州被外地警察誣賴過超速,嘿嘿。。。)你對這個問題 的回答(美籍華人啦啥的),其實旁證了你看問題的情緒化和非中性話 -- 你怎麼知 道我和人“政府”打交道的時候,是時刻拿着護照的?又一次先入為主的證據。。。”-- 哈哈,還真的是中國處處比美國好。 你這個算不算先入為主?佩服啊,你能在楊佳案發後一一向所有認識的人調查有沒有騎車被攔下來過。這種及時細心的社會調查對你看問題的非情緒化和中性化肯定大有幫助,值得人人學習。嘿嘿
我的一個遠親為與己無關的拆遷戶討說法,被勞教15天。我回國正式與政府打交道時好象都要有證件,諮詢倒是不需要。網絡信息電話諮詢如果有,規矩也常常變。即使當面諮詢有時也得不到相同的答案。一個文件往往要東奔西跑好幾回。當然了,這和在美國辦綠卡入籍啥的比,效率高多了。美國政府工作人員連中國名字都拼不對,還談什麼效率。嘿嘿
我以前騎車“闖紅燈”被攔下,因為爭辯了一句,受到扣車扣學生證加倍罰款的處罰。坐車去外省遊玩,司機因為左後輪壓了黃線被停車罰款。坐朋友私家車,晚上莫名其妙被攔下檢查行車證件。當然了,這些與你在美國被外州警察誣陷超速的嚴重程度,不能相提並論。嘿嘿
想起來了,你告了那州警察局誣陷沒?如果不告或沒告贏,能說你誣賴警察嗎?如果告贏了,能說明美國司法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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