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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孫悟空跳不出如來的手心
送交者: 圓融 2008年01月07日10:15:3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zt為什麼孫悟空 【意識】跳不出如來的手心【真心】?
心在何處?
 
楞嚴經 七處破妄十番顯見 文珠法師 講
一、前言
二、初次征心 第一次征問心在何處
三、七處破妄 破除七種“心在某處”的錯誤觀點
1.破妄計心在身內 破除“心在身內”的錯誤觀點
2.破轉計心在身外 破除轉認為“心在身外”的錯誤觀點
3.破轉計心潛根里 破除轉認為“心在眼睛裡面”的錯誤觀點
4.破轉計見內 破除轉認為“閉眼見暗,名為見內”的錯誤觀點
5.破轉計隨生 破除轉認為“隨所合處,心即隨有”的錯誤觀點
6.破轉計中間 破除轉認為“心在中間”的錯誤觀點
7.破轉計無著 破除轉認為“一切無著,就叫做心”的錯誤觀點
三、再次征心 再一次征問心在何處
四、十番顯見 通過十次比喻等,來開示呈顯我們的能看見東西的那個見的本質
1.直指見性是心非眼 直接指出我們真能看見東西的,其實是心而不是眼睛
2.約客塵顯見性不動 拿“客塵”作比喻,說明“見性不動”
3.約觀河顯見性無遷 拿“觀看河水”作比喻,說明“見性沒有隨着歲月變遷”
4.約垂手顯見性無減 用“垂下的手臂”作比喻,說明“輪迴之中,見性沒有減少也沒有失去”
5.約標指顯見性無還 用“手指指月亮”作比喻,說明“見性沒有歸還的對象”
6.約周遍顯見性非物 從“遠近周遍”來分析,說明“見性不是物質”
7.約無是非是顯見性唯真 於萬象中,指不出那一種是見性,那一種不是見性。見性與諸物象,唯是一心
8.約外道世諦對簡顯見性非因緣非自然 見性不變而能隨緣,所以不是自然;見性雖隨緣而體不變,故能超越萬象,不是因緣
9.約二妄合明顯見性非見 若用無病的眼睛,看病眼人所見的圓影,知道能見所見都不正確,都是毛病
10.破和合與不和合顯見性即如來藏性 因為見性不變隨緣,故不能說非和合;見性隨緣但體不變,也不能說是和合
附錄:楞嚴法要串珠

一、前言

楞嚴經是佛教三藏教典中的一部大乘經典,佛滅度後,弟子們結集成經,弘傳於印度,竟因年久失傳,唯獨龍宮藏有此經。後來,有一位龍勝菩薩,到龍宮說法,發現此經,文義俱妙,細讀之下,嘆為希有,默誦於心;離開龍宮後,錄呈國王,王視為國寶,藏於國庫,不准流傳他國。

據歷史記載:中國隋朝天台宗智者大師,研究法華經,發明三止三觀後,有一位梵僧對他說,其理論與楞嚴經頗相似,大師聞說,就希望有機會閱讀此經,特別在天台山建築一座拜經台,天天向西方禮拜,求此經早日傳譯中國,可惜直至圓寂,仍然無法得償所願。後來,有一位印度高僧,名般刺密帝三藏法師,欲來中國弘揚此經,不幸被邊防官員查獲,竟被拘禁,不許出境。般剌密帝被監禁期滿,回復自由後,再用白絹寫此經,藏於手臂肌肉中,待傷口痊癒,然後出國;當時是中國唐朝,神龍元年,航海到達廣州。適逢房融宰相,被貶在廣州做官,見梵僧帶來法寶,即請於光孝寺住,剖臂取經,以便翻譯;但從臂中取出的白絹,卻血肉擬成一團,無法開卷。房融宰相苦思無策,竟夕失眠;其女兒建議,用人乳泡白絹,使之溶化,洗去血跡,然後開始翻譯。可知此經傳譯中國,實不容易。我們今天有機會讀誦研究此經,全拜古人難行而能行之所賜,想起古人為法忘軀的無畏精神,我們真應該好好的研究與弘傳。

此經全題名是“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簡稱“楞嚴經”。此經說明眾生的真心,無法不備;迷之即成十二類眾生,覺之即證無上菩提。不但文字簡潔、優美,內容豐富,且說理詳盡;既概括科學邏輯的分析,論理學的辯論,人倫學的親情,又依據哲學理論,說明宇宙原理,人生真相,展示世界、眾生、業果相續的主要原因,以及教導眾生,返妄歸真,覺悟成佛的方法;不止是如來一代時教的精髓,亦是菩薩萬行的要門,成佛的真因。可以說:楞嚴經是一部佛學大全,人生寶鑑;亦是菩提路上的明燈,修行過程中的照魔寶鏡。古人說:“欲知佛境界,當讀華嚴;欲知佛智慧,要讀楞嚴。”又說:“欲想佛法興,當講楞嚴經;欲與外道斗,要誦楞嚴咒。”據史書記載:有一次,道教因妒忌附近佛寺的香火鼎盛,竟用邪術放火,欲想燒毀佛寺;住持擊鼓集眾,一心急誦楞嚴咒,結果,猛烈的火勢,竟轉移方向,反而燒毀道觀。正如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所說: “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着於本人。”所謂自作自受,正是因果定律必然的報應。

很多人都希望我回香港講此經,但事實上很困難,因為此經,文字共有十卷之多,非短期內可以講完,無論講者與聽眾,都要有充份的時間,還要有恆心、有毅力、以及要有很好的助緣。何況此經文簡義賅,詮理深奧微妙,顯密兼說,性相都談,不是最初接觸佛教的人能夠明白,必須要有相當的文學修養,與佛學基礎始可理解。去年,戒性法師就說:要請我今年回來我講此經,可知你們的佛學程度相當高,但現在既然限於時間,唯有在此經中,選擇七處破妄,十番顯見的兩科,向各位作簡單的介紹,希望你們聽得懂,進而破除一切妄想執着,用清淨的真心,進修佛道,以獲得學佛的真實利益。▲

二、初次征心

凡是讀過楞嚴經的人,都知道本經的發起因緣,是阿難尊者,示現墮落淫室,備受摩登伽女的困擾,將毀戒體,心念如來大慈,能不救我?當時正在王宮接受波斯匿王供養的釋尊,己經知道阿難被困淫室,齋畢即回祇園精舍,放光、化佛、說咒,並欶令文殊菩薩,將楞嚴神咒持往淫室,令惡咒消滅,回復阿難的理智,然後提獎阿難,與摩登伽女,歸來佛所。

當阿難尊者,從淫室歸來見佛,即悔恨一向多聞,不慕真修,而請求佛開示,得成菩提的最初方便。佛卻先問阿難:當初發心,於佛法中,見何勝相,頓舍世間,深重恩愛?目的是要令阿難明白,真心與妄心不同;欲求佛果無上菩提,必須放棄妄想分別的識心,而用不生不滅的真心為本修因。

阿難答:因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心生愛樂,所以發心出家,願捨生死;阿難果然是用妄想識心,分別佛的相好莊嚴,而生貪愛執着,怎可以進修佛道呢?因此,佛即教誡阿難: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受輪轉。”妄想,是指眾生妄想分別的識心;常住真心,是指眾生原有的本覺真心。因為迷途眾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本來具足一棵靈明覺照的真心,一向習慣使用妄想識心,分別色聲香味觸等六塵境界。順我者貪,逆我者嗔,愛則取,惡則舍,在充滿貪嗔與取捨的生活中,不知不覺造了無邊的罪業,招致無窮無盡的生死,枉受無量的苦惱。現在,阿難既然發心出家,願捨生死,怎可以仍然用妄想識心?所以佛說:阿難呀,如果你真的希望,出離生死,就應該直心,回答我所提出的問題:究竟“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佛提出此問題之目的,無非欲令阿難,直悟此見佛相好的見性,是心非眼。可是阿難卻說:“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顯然是用妄想識心,正是生死根本。因此,佛告阿難:“使汝輪轉,心目為咎。”心目本身,原無過咎,過在眾生不知,目不能見,能見的是心非眼,愛樂亦非真心,只是妄想識心。眾生一向由於識心分別執着,以致煩惱叢生,招來無邊生死,今欲想出離生死,就要知道心目之間,何者是真,何者是妄,然後可以降伏塵勞煩惱,解脫生死。等如國家,盜賊為患,國王發兵討除,一定要知道那個是賊?盜賊藏匿在那裡?然後可以捉賊。所以佛征問阿難:“唯心與目,今何所在?”然後進而七處破妄,十番顯見,希望阿難,悟知識心虛妄無體,其體就是真心;若能舍識用根,進修首楞嚴王大定,就可以出離生死,成就佛果菩提。▲

三、七處破妄

1.破妄計心在身內

阿難示同迷情,一向認為攀緣的識心,是在身內,並引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以證明自己執心在身內是正確的。佛見阿難一直執迷不悟,非徹底破除他的妄想執着不可。但又恐阿難與法會大眾,因識心被破而引起惶恐不安,是以在破妄顯真之前,特別舒金色臂,摩阿難頂,先告訴阿難與法會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路超出妙莊嚴路。”以表示欲進修大定,非破除妄想識心執着,舍識用根不可;同時亦令知妄心雖破,非同斷滅,仍有大定可修,有佛道可證。

三摩提譯名正定。“大佛頂”,是正定所依的理體,“首楞嚴王”,是稱性所修的妙行。以其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能出生無量三昧,為一切正定的總體,一行具足無量行,因名“具足萬行”,亦名普賢行,又名般若行,或如來行。十方如來無不依此行門,超越一切因位,直趨佛果菩提。菩提是能莊嚴,涅槃是所莊嚴,涅槃是理,菩提是智,理智不二,唯是一心,故言:“妙”。路,是指別教所立的五十五位菩提路,今此大定,是圓頓法門,一超直入如來地,不立位次,無須經歷五十五位菩提路,故言:“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並要阿難留心諦聽。然後繼續破妄顯真。

 

佛認為如果識心,真的如阿難所說:是在身內,則當我們看見外界一切境象時,應該“先見身中”的五臟六腑,“後觀外物”。等如阿難身在講堂之內,“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一樣。若然心在身內,而不能見身內的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又怎能知外?今既知外,亦應見內,若不能見內,可知識心,非在身內;故佛以不能見內而破其“計心在身內”的執着。▲

 

2.破轉計心在身外

阿難轉計,心在身外;卻說:“我聞如來,如是法音,俉知我心,實居身外。”譬如燈光,如果燈是放在室內,一定可以照見室內所有物象,然後從門窗之處,照見門外之物。現在眾生的心,不能看見內的臟腑,可知心不是在身內,而是在色身之外,等如燈光,燃在室外,不能照室,這種說法,是同於佛所說的了義大教一樣,是不會錯的了?佛言:若心在身外,“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如諸比丘,一人食時,眾不能飽。我今示你,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否?阿難說:是呀!當我眼看見佛手時,心隨即分別,知是佛的手。佛言:既然眼見,心即分別,證明身心相知,怎可以說:心在身外?所以佛又以“身心相知”而破其執心在外。▲

 

3.破轉計心潛根里

阿難再次轉計,心潛根里,如人站在門內,面向門外,是以不能見內,而能見外。並舉例說明:如人戴眼鏡,眼在眼鏡之內,仍然能看見山河大地;喻心潛根里,故能隨眼根見外物時,心即分別。此計若成,將救前二失。因為心潛眼根里,如人站在門內,背內向外,所以不能見內而能見外;以其身仍在屋中,可以說是在內,而在室中之人觀之,亦可以說是在屋外。

 

但戴眼鏡的人,向外觀看時,是先見眼鏡,後見外物;心若是潛在眼根里,當看外物時,應先見眼根,後見外物,故佛再以“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而破其妄執心潛根里。若不見眼,則法喻不齊,心非潛根里,如琉璃合眼;若能見眼,眼則同於所見之境,失去能見的功能,不得成就彼根隨見,隨即分別的道理,又怎可以說:此了知心,潛在根里,如琉璃合呢?▲

4.破轉計見內

阿難又思維:“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那麼,“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此無異最初計執,心在身內,佛為破此執,先定“對與不對”二義,然後破之。佛的意思是:閉眼所見的暗境,若與眼對,則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言眼所見的暗境,無論是在眼前或在眼後,但見暗相即是見內;然則人居暗室中,所見暗相,皆應是人身中的焦腑了,但事實不然。若言此暗境,不與眼對,又如何成見?即使是說:閉眼所見的暗,是離對外之見,而是反觀身中,由內對所成,故不應說暗室之暗,皆是人身內的焦腑。然則開眼見明之時,亦應反觀,看見自己的面;今開眼見明之時,既不能反觀,看見自己的面,則閉眼見暗時,亦應該不能反見,自己身內的臟腑。如果強言:開眼見明之時,亦可以反見自己的面,則此能知之心以及眼根,皆應在於虛空,怎可以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呢?再說:若然心眼都在虛空,自然已經不是屬於汝阿難的心眼了。

佛又恐阿難言:不管心眼何在處,但能見我面的,就是我的心眼。佛說:今我如來,與法會大眾,都能看見汝阿難的面,都應該是汝阿難的心眼了?何況汝在虛空的心眼,巳經有知,在地下的身體,就應該沒有知覺。若在虛空的心眼,與在地下的身體,二皆有知,豈不變成兩個知覺?汝阿難真的有兩個知覺,那麼,汝阿難一身,不是將來可以修成兩佛?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汝不應該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

5.破轉計隨生

阿難三番轉計,皆被佛破,不敢再妄自作主張,唯有引佛昔日言教:“由法生故,種種心生”為例,轉計“隨所合處,心即隨有。”古人說:“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無時心亦無,”眾生由外境牽心,遂起分別;再由心取境,故有種種造作,例如心想創業,即進行籌備,申請註冊,入貨,顧員,開張等操作。義通四教,若心若法,皆因緣生,緣生諸法是無常,苦,空,無我的,是藏教義。若悟緣生諸法,當體即空,原無生滅,是通教義。如果說:無明不覺生三細(一、無明業相二、能見相三、境界相),是心生法生,境界為緣長六粗(一智相,謂於現識所現之境界不知是為自識所現之幻影,妄生智慧而分別諸法也。是俱生起之法執也。二相續相,謂依前智相之分別而於愛境生樂境,於不愛之境生苦受等,種種迷妄續起不斷也。是分別起之法執也。三執取相,謂於前之苦樂等境,不了為虛妄不實,深生取着之念也。是俱生起之煩惱也。四計名字相,謂依前之轉倒計量分別假名言說之相,而生種種煩惱也。是分別起之煩惱也。五起業相,謂妄分別假名依妄惑而起善惡諸業也。六業系苦相,謂繫於善惡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果也。六粗中前四相為惑因,第五相為業緣,第六相為苦果。),是法生心生,故有十法界假名假相,無量差別,是別教義。若言心生法生,法本無生;法生心生,心亦無生,若心若法,皆清淨本然,不可思議,是圓教義。阿難引佛昔日言教,以證明自己妄計,故言:“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殊不知此思惟心,細則第七識,恆審思量,粗則第六識(意識),對境分別,都是虛妄無體,屬於三界煩惱。阿難示同凡情,竟執此虛妄的識心,為自己的心性,而言隨妄想識心,所合之處,心即隨有;心緣於內,心即在內,心緣於外,心即在外,心緣於根,即潛根里,若心緣於身內,心即在身內,所以心不一定是在內,在外,在中間,但心有可能在內,在外,在中間,此番妄計成功,將救前四失。

佛為破此執,先定有體、無體、一體、多體,遍體、與不遍體等義,然後逐一而破之。若說:隨根所合之處而有的識心,是本無實體的,怎可以與有實體的物合呢?若無體之心,能與有體的物合,無異是十九界(合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六識,名為十八界)與七塵(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合。若說:此識心是有自體的,所以能與物合,則汝阿難,試以手按摩自己的身體,看看此能知的心,是從體內出來,抑或是從體外而入?若是從體內出,仍然同於初次所執“心居身中”,何以不見內的臟腑?若是從外來,應先見面,如人從外入內,必先見門。今俱不見,可知妄心無體,既非內出,亦非外入,豈可以說:隨眼根所緣之處,心即隨有?

一般凡夫,皆以眼能見而非心,心只能知而不能見,故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佛以門不能見,能見的是在室中之人,以喻眼不能見,能見的是心非眼。佛又恐人難言:人是有情,門是無情,豈可為喻?故再引死人為例,若眼能見,則已死之人,尚有眼存,何不見物?或言:安知死人不能見物?佛言:若能見物,云何名死?既己名死,當然不能見物。

又此隨境而有的識心,是一體呢?抑或是多體?如果說:人的四肢是同一個心體,則“以手挃(zhi4 搗,撞)一肢時,四肢應覺。”而今不然,但一處覺,觸頭頭知,觸手手知,挃有所在,故一體之義不能成立。若說識心是多體的,則汝阿難將變成多人,應有眾多阿難,而在眾多阿難的心體中,那個心體是屬於汝阿難所有?

若說心體只是一個,但能遍滿全身,其義與前四肢共一心體同。若說心體,不能周遍全身,而僅局限於所按摩之處,則當頭與足同時被按摩時,“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但事實上頭足同時被按摩時,同時都有知覺,可知心非不遍全體。由於心體,非在內出,非從外來,非一非多,非遍與不遍,就不應該說:隨根所合之處,心即隨有。▲

6.破轉計中間

阿難又引佛昔日與文殊等法王子談實相時,曾說:心不在內,亦不在外,而轉計:“當在中間”。實相即諸法的本體。若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無相,無相即實相,是藏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男女相,無長短方圓等相,而名實相,是通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生死相,無涅槃相,無煩惱亦無菩提等相,超越空有二邊,凝然不動名為實相,是別教義。若言:實相無相,無所不相,法法無非實相,是圓教義。本經明陰入處界,本如來藏性,藏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無所不在,豈可說是在內、在外、在中間?阿難不解佛意,曾聞佛說:心不在內,不在外,故憑自己妄想思惟,若心在內,不應內無所見;若心在外,身心應不相知。今因內不見臟腑故,心不在內;身心是相知的,亦非在外,那麼,應當是在中間了。但未說清楚:中指何處,故佛追問,此心是在身體之中?抑或是在外境一處之中?若是在身體的正中,則同前所執,心在身內,應先見內的臟腑;若在外境一處之中,究竟是有所表,抑或無所表?若無所表,則等於無;若有所表,則東看成西,南看成北,反之,西看成東,北看成南,無一定中間之相。此表示中間的物體,既然四方混亂不清,則在此中間的心,亦應雜亂不定。

阿難辯言:我所說中,非在身內之中,亦非在外境一處之中,而是如佛昔日所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殊不知佛所說: “眼色為緣”,是指眼的勝義根,由色心二法所成,色指最初一念無明不覺時所引生的相分,心是以下十番所顯的見性。見性無形,因塵而顯;是色為眼緣,由塵發知。色不自知,因見方知;是眼為色緣,因根有相,此眼色互為因緣,是第一重能所。其次是眼根對色塵時,不落分別,即是見性,若有分別,即是眼識,此眼識是從眼色為緣而生,故眼色為能生,眼識為所生,是第二重能所。義亦通四教,今略而不談。

佛即破言:若汝阿難的心,是從根塵而生,則此根塵所生的心體,是兼有根塵二種,抑或不兼?若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是兼有根塵兩種的,但根是有知,塵是無知,二者混合,能不雜亂?又塵之物,既非根的心有知,豈不是知與無知,相對兩立?識生其中,應該一半有知,一半無知,而墮於二邊,云何為中?如果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不兼有根塵兩種,則此識心,既非同於根的有知,亦不同於塵的無知,離卻根塵,識心實無體性,汝阿難言:“識生其中”,此識心究竟是以何為體相呢?▲

7.破轉計無著

最後,阿難又引佛在般若會上,與四大弟子,共轉法輪時所說,以證明自己轉計:“一切無著,名之為心”。昔日佛在般若會上,敕須菩提,為諸菩薩,說甚深般若,富樓那,舍利弗,目建連等三人,起座提問題,所以說:“四大弟子,共轉法輪。”般若說諸法皆空,如空中花,水中月,本無實體,徹底虛妄,義亦通四教。若心無實體,內外境空,無住無著,是藏教義。若心無實體,當下即空,空故無住無著,是通教義。若心即藏性,超越空有,故無住無著,是別教義。若心即真如自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故無住無著,是圓教義。阿難未解般若真空妙理,心仍然有執着,不過,以為此分別的識心,既然不在內、外、中間,應該是“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了,但屢次被佛推翻自己的見解,今次不敢肯定的說,而征問佛:“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佛又按其情執,追問此心究竟是有,抑或是無?若此識心,離世間一切物象,本無所有,如龜之毛,兔之角,但有其名,而無實體,又何必說住與不住?若離一切物象,另有心在,就不可以名為無心。既有心當然有相,有相則必有所在,有所在即有所住,怎可以說:一切無著,名之為心?▲

三、再次征心

因為阿難所執着妄想分別的識心,屬於遍計執性,是生死的根,若不捨棄,即使是小乘聖果,亦難證得,何況佛道?所以佛一一破之,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乃至無著,七處俱非;使其妄想情盡,棄生死根本;然後十番辨見,顯見性真實,示涅槃根本…..。阿難若能因此放棄妄想固執,舍識用根,進修大定,必然可以速證佛道。可是阿難猶未明識心虛妄無體,雖然七處被破,仍執為心,但恨未知其處所在,故再次述迷啟請:“奢摩它路”。佛因而於面門放光現瑞,詳細說明,生死與涅槃二種根本,指出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的主要原因,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生死根本,是指阿難以及一切眾生,自從無始以來,背覺合塵,不知見相二分,虛妄不實,攀緣三界,諸幻化相,成分段生死的根本;三乘聖人,不了生死涅槃等如空華,皆是屬於身心的幻影,別攀涅槃之緣,成變易生死的根本;菩薩不達萬法唯心,舍空有二邊,攀中道之緣,成為微細變易生死的根本。佛初次征心,繼而七處破妄,無非是破此攀緣之心,令阿難與眾生,捨棄妄想識心,逆生死流,順涅槃本。

涅槃根本,是指眾生的如來藏性,藏性就是具有菩提覺智與涅槃真理,在生死不染,在煩惱不污的真如自性。此性不變而能隨緣,因隨染緣,而起見相二分,見分是心法,相分是色法,亦即宇宙萬有諸法;自此眾生但見能緣所緣諸法,分別取捨,胡作妄為,隨業流轉生死,而不見此識精元明的本體,致使真心不失而似失。若能悟此真心,依之而修,即可反妄歸真,速證佛果菩提涅槃,所以真心,就是涅槃的根本。

佛說:如果你阿難欲想知道奢摩它路,願出生死,現在我再來問你,隨即屈指為拳,問阿難見否?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佛又追問:你將誰見?阿難答:我與大眾同將眼見。佛又問: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阿難言:如來現今,征心所在,而我以此推窮尋逐,於能推者,我將為心。佛言:咄!此非汝心。

前面七番破妄,顯示識心虛妄無體,現今佛再次征心,目的在顯示見性圓明,才是涅槃根本。可是阿難仍然以推窮尋逐的意識為心,故被佛斥:“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佛的意思是說:一切眾生,自從無始以來,迷真起妄,又認妄作真,隨着妄想識心,作種種業,由業牽引,流轉生死,致使元本常住的真心,非失似失。可是阿難仍然認為識心,作用廣大,無論是學佛修行,抑或是謗法墮落,皆屬於識心的功能,今佛斥為非心,豈不是“我乃無心,同於草木?”是以再求佛詳細開示。

佛隨即安慰阿難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世間依真心幻現的一切事物,都各有其體性,何況此為一切法所依的清淨真心,怎麼會反而無體?不過,汝阿難仍然執着,此妄想分別前塵的識心為心,當離開前塵時,此心即同於龜之毛,兔之角,沒有體性,你又憑甚麼來修證佛道呢?但亦不能只怪責你阿難,認妄為真,就是世間諸修行人,即使是已經進入九次第定,尚且還執着此妄想識心,以為真實,致使不能斷盡見思煩惱,得證阿羅漢果。以三果聖人的境界,尚且不是真心,何況你阿難位居凡夫,一向但求多聞,未曾切實修行呢!所以你阿難雖得多聞,仍未得成聖果。

阿難聞佛詳細開示,至今始知識心虛妄無體,但又不知甚麼是真心,不禁悲從中來,悔恨自己身雖出家,心不入道,縱然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因而再三求佛 “哀憫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於是佛又從胸卍字,放光現瑞,允許為阿難“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遂有以下的十番辨見,亦名十番顯見。▲

四、十番顯見

1.直指見性是心非眼

初番辨見,是直指見性是心非眼。佛以有手,始可以屈指為拳,若然無手,就不可能有拳,征問阿難:“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否?”阿難認為有手有拳,無手無拳,比例有眼有見,無眼無見,最為恰當。但佛卻言:“汝言相類,是義不然”。理由是無手的人,是絕對不可能有拳相出現,但無眼的人,仍然有見;因為無眼的人雖然不能見明,但仍能見暗。並命阿難試在街道上詢問盲人,看見甚麼?盲眼的人一定回答:在我眼前,只是看見一片黑暗。可知明與暗,同是被眼所見的前塵,能見明暗的見性,並不因所見的明暗而有虧損。

阿難言:盲眼的人,只能看見前面黑暗,怎可以說是見呢?佛問阿難:無眼人所見的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中,所見的黑暗,有何分別?阿難答:實在沒有分別。佛言:明暗只是外境的不同,能看見明暗的見性,原無差別;不應該說,有眼的人,能夠看見明相才是見,無眼的人所見暗相,不名為見。此即是說:見性不同於識心離塵無體,此離塵有體的見性,就是眾生本具的真心;眾生能夠見明見暗,是憑藉此真心的功能,不應該說是眼見。

盲眼人忽遇名醫,回復視線,能看見種種色,如果說是屬於眼見的話,則處在暗室中的人,忽得燈光,能看見種種色,就應該說是燈見。但燈能看見東西,就不名為燈了,再說:若是燈能看見東西,亦是燈在看物而已,又與汝阿難何關呢?據此,你們應該知道,燈的光明,只能顯示種種色相,真能看見東西的,是眼非燈;同樣道理,眼只能顯示外面種種色相而已,真能看見東西的,其實是心非眼。此心,並非阿難七番所計執的妄心,而是阿難所期待,佛所許說:“妙微密性”的清淨真心,依之而修,正是涅槃根本。▲

2.約客塵顯見性不動

因為佛直指見性,是心非眼,阿難口雖無詞以辯,但心仍未開悟,猶希望佛繼續開示,因此“合掌清心”,等待佛慈悲的教誨。是以佛引用最初成道時,曾於鹿野苑中,為五比丘及諸四眾宣說:“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的道理,征問五比丘,當初因何開悟,得成聖果?僑陳如答:“因悟客塵二字成果”。譬喻行客,投宿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畢,即繼續旅程,不能停留;若是旅亭的主人,則客來照客,客去不隨;因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又於微塵搖動之處,見有寂靜不動的虛空;而知寂靜名空,搖動名塵。客喻見惑,塵喻思惑,眾生因見思煩惱,迷惑真性,隨着妄想識心,攀緣外境,忽起忽滅,如行客的來去不停,亦如微塵的搖動不止;但根性不動,如主如空。於是佛屈指示相,在眾中開合,征問阿難,是手有開合,抑或是見性有開合?以例動者如客、如塵,不動者如主、如空。阿難果然已經明白手有開合,見性不動。佛再飛光,令阿難左顧右盼,證明頭因外境所牽而自搖動,非見性搖動。

最後佛說:一切眾生,因為無始時來,迷真逐妄,認妄為真,內執四大五蘊組合的色身為實我,外執山河大地諸幻化相為實法(惑);念念攀緣於動搖不住的塵境,以昏擾相為自已的心性,所以:“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業);既然隨着妄想識心,分別取捨,顛倒行事,作種種業,依業感果,自然輪迴生死(苦)。如是惑業苦三,循環不息,眾生的煩惱與生死,也就無窮無盡。自作自受,自取其咎。此皆是以妄作真,認物為已之過。▲

3.約觀河顯見性無遷

阿難聞佛開示,手有開合,見無舒捲,頭自搖動,見性不動,已經明白,識心虛妄,如客如塵,見性常住不動,如主如空,不再執四大為身,執分別前塵影事的妄想為心,自此身心無礙,故得身心泰然,如失乳兒,忽如慈母,合掌禮佛,以謝法乳之恩。但仍未明身心之中,何者是妄?何者是真?內心非常渴望,密請佛進一步作明確的指出,現前身心之間,真妄虛實,何者是生滅法?何者是不生滅法?

當時在座聽法的波斯匿王,即離座起立對佛說:我未見佛聞法之前,曾見有些外道,都說人死如燈滅,名為涅槃,現在我雖然遇佛聞法,但心中仍然有點懷疑,請佛慈悲開示,如何證明此如主如空,沒有動搖的見性,就是不生不滅的真性呢?關於這問題,不止是我想知道,就是法會大眾,未證聖果的有漏凡夫,都願意樂聞!仁王經說:匿王與釋尊,過去同在龍光佛處行菩薩道,當時釋尊位在八住,匿王位在四住,可知匿王是內秘菩薩行,外現國王身,助佛教化的大菩薩。

佛即問波斯匿王:汝此四大組合的色身,究竟是如同金剛一般堅固不壞?抑或是無常變壞的呢?王答;我今此身,終從變壞。佛言:大王!汝現在不是仍然生存在世間嗎?你怎麼知道此身體終於會變壞?王言:世尊呀!我此無常變壞的身體,雖然未曾死亡,但現在已經念念遷變,新陳代謝,好像香火成灰,灰落火新,火又成灰,如是消磨不息,所以我“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佛言:是的,大王!你現在已經老大了,面貌亦不像童年一樣了,你有何感想呢?波斯匿王非常傷感的說:我童年時,膚色潤澤,面貌可愛,漸漸長大,血氣充沛,精神飽滿,非常強壯;而今接近衰老,容顏憔悴,精力不繼,發白面皺,將不久於人世囉!佛言:大王!你不是忽然間變成這個樣子吧?王言:當然不是突然衰老,而是變化密移,漸漸由少年、而青年、而壯年,再由壯年而老年。其實,二十歲時,雖是少年,但容貌已經不同十歲,三十歲時雖說壯年,但容貌又衰老於二十歲時,乃至現在六十有二了,回顧五十歲時,體力仍然很強壯,顯然六十歲,又衰老過五十歲。唉!寒暑遷流,何止十年一變,實則年年在變,何止年年在變,而且月月日日都在變,再詳細觀察,念念之間都在變,時時刻刻都在變,剎那剎那不停的變。佛告大王:你因為身體不斷的變,知道你終會滅盡,但你又是否知道,在變滅的身體之中,有不變滅的個性呢?王合掌言:我實在不知道。佛言:讓我現在告訴你,在不斷變滅的身體中,就有不生滅性。 

雖然,但仍須藉助無常變壞的色身,以顯內在不滅的見性;所以佛問大王:汝幾歲時曾經見過恆河水呢?梵語恆河,又名殑伽河,譯名福生河,或吉祥河。其沙細如粉,位在祇園精舍之前,佛說法往往喜歡舉恆河沙以喻數目之多。當年印度風俗,人民大都敬奉天神;俗人生子,三四歲時,必須攜同前往天神廟拜祭,求神保祐;匿王生於印度,當然亦不例外。所以答言:“我生三歲,慈毋攜我,謁耆婆(長壽)天,經過此河,爾時即知,是恆河水。”佛言:大王!你的身體念念變異,漸漸衰老,但你三歲時見此恆河水的見性,與十三歲時見恆河水的見性,有何分別?王答:實無分別,直至現在六十多歲了,見恆河水的見性,亦與當年無異。顯然能見恆河水的見性,未因年齡的增長而改變。佛進一步追問:大王!你現在傷感自己,己經發白面皺,你的面部一定皺過年青時代,但你觀河的見性,有沒有童年與老年的分別呢?王言;沒有!佛言:對了,你因面皺,知其有變,因其有變,知有生滅;但你見恆河水的見性,並未曾因時而異,沒有變皺,當然是沒有生滅。佛的意思是說:大王!你應該明白,人由四大組合的身體,雖然有生滅,但人見聞覺知之性,即第八阿賴耶識,並不因色身的生滅而有生滅。因此,當人一期壽盡,捨生趣生之時,可以去後來先作主翁;它雖然不能把你今生所積蓄有形的財物帶走,但卻可以將你今生所作無形的善業或惡業帶走,作為你來生果報體幸福與不幸福的主要因素。為甚麼你要相信斷見外道的話:“都說此身,死後全滅”?當時波斯匿王與在座大眾,聞佛開示,得知見性常住不滅,可以捨生趣生,繼續修行,終有一天圓成佛道,頓除心中積疑,所以非常歡喜踴躍,得未曾有!可是在阿難聽來,卻滿懷疑惑,因此引起下面另一番的辨見。▲

4.約垂手顯見性無減

阿難認為,既然在遷變不住的色身中,有不遷變的見性,即此不變的見性,就是眾生的真心,顯然真心未失,為甚麼佛在前面,怪責我們“遺失真性”呢?因此,即從座趕,長跪白佛:“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當時,佛即垂金色臂,問阿難為正為倒?阿難言:世間人皆以此為倒,若果如來豎臂,上指於空,則世間人名之為正。佛告阿難,手生成就是這樣,可以運用自在,根本就無所謂正倒,世間人認為手有正有倒,已經是迷了,若再執着一定要上指為正,下垂為倒,豈不是迷上加迷?

佛的手臂,譬喻眾生的真心,佛垂手之倒,喻阿難的色身,佛豎手之正,喻佛所證的清淨法身。佛垂手豎手,其臂不失;等如真心,眾生在迷,生死輪迴,不減不失,諸佛悟證清淨法身,不增不得。不過,佛隨悟淨因緣,背塵合覺,熔妄純真;眾生隨迷染因緣,背覺合塵,迷真逐妄;二者比較,如來之身名正遍知,阿難及諸眾生的身,號性顛倒。並命阿難於現實身心之中,審慎諦觀,何處名為顛倒?欲令阿難尋求“顛倒”之相了不可得,即可豁然大悟,得入如來正遍知海。奈何阿難等迷失真性已久,“不知身心,顛倒所在。”一時不知所措,唯有雙目直視,瞻仰於佛,目不轉瞬,期待佛再為開示。

於是佛興慈悲,哀憫阿難及諸大眾,引用昔日所說:“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 的言教,告訴阿難:“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色、指五根六塵等十一種有形象的物質(相分),心、指八種識心(見分),諸緣,指能生色法的親因緣與增上緣,以及能生心法的親因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心所使,是指遍行五,別境五,善法十一,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法四,總共五十一個附屬的心理現象。諸所緣法,指二十四種不相應行,還有六個無為法,合成百法,此百法概括世出世間,一切有形無形諸法。佛意是說:我以前常常說及,世間與出世間,所有形而下學的物質界,以及形而上學的精神界,皆是“唯心所現”。此能現諸法的心,並不是汝阿與眾生所慣用的妄想分別識心,而是能為一切法所依的本覺真心。此真心廣大周遍,豎窮三世,橫遍十方,等如無窮無盡的虛空,本身非物,但能包容萬物,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能夠理解諸法,唯心所現,不住不着,不執我執法,即名正遍知;若然不知萬法唯心,橫起遍計,妄生取捨,就號性顛倒。是以正遍知,性顛倒,包括汝阿難內在的身心,以及外面的世界,皆是此真精妙心中,所幻現的物象。汝等錯認此唯心所現的身心與世界,為實我實法,已經是妄想執着,認悟中迷了,若再執此迷情,以為是真心,豈非妄上加妄,迷上加迷?

接着,佛再說明,眾生最初迷真起妄,是因為“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色雜妄想,想相成身。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為心性。”晦昧,是無明業相,指眾生最初一念不覺妄動,轉本有智光為能見的能見相,而能見相欲有所見,致使性空變為頑空的境界相,所以晦昧為空,就是無明不覺生三細。

“空晦暗中”以下,是展示境界為緣長六粗的過程。由於頑空的境界相,與無明妄動的能見相對立,能所分別,是智相。分別不己,是相續相。結果於晦昧的頑空中,結暗境而成為四大的色法,是名“空晦暗中,結暗成色。”再由境牽心,因心取境,心境和合,成為有形相,有思想的眾生,即是“色雜妄想”的執取相。色法原本無知,今反而有知,心法原本無形,今反而有形,便成“想相成身”的計名字相。同時因意識與意根,不斷的攀緣前五識所落謝的影子,終日昏昏;而前五識又不停的攀緣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鍥而不捨,終日擾擾,成為“聚緣內搖,趣外奔逸。”的起業相。既作業必然隨業流轉生死,是業繁苦相。眾生由一念不覺,生三細,長六粗,皆因不了解見相二分,依他幻有,而生遍計執着,認物為已,以昏擾之相,作為自己的心性。一迷為心,決定執此妄心,在於色身之內;不知內的身心,外的山河大地,都是妙明真心中,所幻現的物象。

佛又引大海為例,以顯示眾生的顛倒相。大海,是眾流的總匯,廣大無涯;今言百千大海,是表示極其深廣。用以譬喻眾生的真心,廣大周遍,豎窮三世,橫遍十方,深廣無有邊際。但有人不知大海深廣無涯而捨棄之,只執着大海中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已經是迷惑無知了,若更執着此一浮嘔如是渺小的面積,以為就是大海整體總面積的全貌,豈不是迷上加迷?眾生正是這樣,從真起妄,遺失真性,認悟中迷的見相二分,而起我法二執,已經是迷了,若再執此昏擾擾相以為心性,認妄作真,當然是迷上加迷。等如手原無倒正可分,卻要執着手有倒正,已經是妄想迷情,若更認為下垂為倒,上指為正,同樣是迷上加迷,因此佛說阿難等,是迷中倍人,非常可憐可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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