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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偷腥與女性出牆(ZT)
送交者: 愛晚亭 2002年09月16日10:10:0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據專家調查,美國的100個已婚男子中有70人有婚外情,已婚女性有婚外情的也達到了50%。在歐洲不少國家,有時甚至很難確認一起生活的一對男女是否是夫妻。在台灣,有關婚外情的報道不時見諸於各大媒體。而在國內,因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離婚個案不斷增加,有些地區,甚至占到了總離婚數的一半以上。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離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穩定,家庭的不穩定則會帶來社會秩序的混亂,而罪魁禍首則被認為是婚外情和“第三者”。於是乎,法學界的一些有識之士決定用法律的武器來懲治“第三者”,維護家庭和社會的穩定。然而,第三次“婚姻法”的草擬稿剛一出台,舉國譁然,特別是其中懲治“第三者”的條款引起了廣泛和激烈的爭論。法學家贊成,社會學家反對,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正是在這個背景下,我們在深圳作了一次600個已婚者的隨機抽樣、入戶問卷調查,以便了解深圳人對婚外情的態度和看法。同時,為便於比較,我們還調查了深圳大學的100名大學生。在這次調查收回的有效問卷中,市民占509份(其中丈夫51.5%,妻子47.9%),大學生占96份(其中男生37.9%,女生62.1%)。

  “第三者”的罪過

  20年前,人們對離婚還遮遮掩掩,今天,離婚仿佛已變成了一種“時髦”。在美國,離婚率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穩定地維持在50%左右,有些地區甚至高達70%,再婚者的離婚率更高。在美國人看來,離婚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他們對沒有離過婚的人反倒感到奇怪:你怎麼還沒離婚?

歐共體的離婚率更高達58%。在台灣,每8對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而且80%的台灣夫妻表示會考慮以離婚的方式來解決不美滿的婚姻。在中國大陸,80年代的離婚率還只有4.7%,而到了1995年卻迅速上升到了11.34%。國外研究還發現,即使有外遇者與第三者結了婚,外遇者仍常把眼睛向外看,重複過去的模式。在他們的第二度婚姻中,離婚率及外遇率都比第一次高。

美國學者通過對大量離婚案件的研究發現,婚外性行為和經濟衝突是離婚中出現的最多的理由。其中,男性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無法與親戚很好相處及婚姻對自由限制過多。而妻子提出的離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義、不關心體貼妻子、婚外性關係、嗜酒及賭博、婚姻暴力(對妻子進行身體和心理虐待)、個性不合、性生活問題及財務困難等。

台灣人離婚原因中比較突出的是夫妻溝通問題,其他有外遇及遺棄、夫妻間沒有感情、對方不成熟、經濟問題、虐待、嗜酒及藥物濫用、個性不和等。其中女性指出的離婚原因主要是個性不和、先生有外遇、夫妻間已無愛情、丈夫不負擔生計、不堪丈夫虐待(精神的和肉體的)、性生活不和諧及婆媳關係等。

在中國大陸,80年代曾有學者將離婚的原因排序為:性格志趣不同、家務矛盾及經濟衝突、草率結婚、“第三者”插足及性生活不和諧。其中“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總數的不斷增加。據北京某區調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離婚在1982年占總數的14%,1983年占30%,1988年達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匯區的調查,隨機抽出的633件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雙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漢某區1995年1―7月受理離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有關機構對瀋陽市1000份離婚案卷分析後發現,男方提出離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無感情基儲女方有婚外情、經濟糾紛及對性生活不滿;而女性提出的離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經濟糾紛及男方有罪(如嗜酒、賭博及犯罪等)。

由此看來,無論是在國外還是在國內,婚外情都似乎是導致離婚的罪魁禍首。

“男性偷腥饞貓”與“女性紅杏出牆”

也許不少人會認為,在當今的婚外情戰場上,男性總是孜孜不倦的“偷腥饞貓”,而女性則總是黯然神傷的羔羊。其實並非如此,日本著名學者國分康孝指出:見異思遷,是人類的普遍心理,是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專家在研究中指出,許多已婚女性愛幻想和另一個他發生婚外性關係,即使是在工作中也不時縈繞着這種幻想。這就是說,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拈花惹草之本性。特別是隨着女性社會經濟地位和教育程度的提高,其追求獨立和自我實現的欲望也不斷加強,因而在婚外感情方面,不讓鬚眉,大有追上並超過男性之勢。正是:饞貓偷腥日,紅杏出牆時。

1953年,美國著名社會學家金西在其經典性的性調查報告中指出,女性有婚外情的占26%;到了1970年,根據《今日心理學》雜誌調查,這個比例上升到了36%。1980年,當初與金西合作完成性學報告的蓋伯哈德估計有40%的已婚婦女會在40歲之前“紅杏出牆”。同年,《柯夢波丹》雜誌做了一項讀者調查,受訪者中51%的人表示有過婚外情。1959年,《紐約婦女》雜誌的讀者調查也發現,受訪的女性中幾乎每兩人中就有一人有過婚姻外遇。而且,有調查結果顯示,在20多歲的女性中,“出牆紅杏”已經超過了同一年齡層次的“偷腥之貓”!1982年《花花公子》雜誌對10萬人進行的調查發現,20多歲的婦女外遇比例最高,比同齡男性高出一成。

中國的情形也大致相同。據對一些城市的離婚調查,女性因丈夫有第三者的占64.8%,男性因妻子有外遇的也達到了48.6%。在對瀋陽市1000對離婚夫婦所作的“對婚姻不滿的原因”調查中,羨慕他人家庭或注意他人配偶的比例為:男53%,女37%;與異性接觸頻繁的男32%,女41%;與他人有曖昧關係的男11%,女29%。據對廣州70個離婚婦女的調查表明,在感情方面對丈夫不滿意的占100%。

在本次深圳市已婚居民的問卷調查中,有半數以上的人表示有發展婚外情的可能,大學生的比例更高。分析表明,大學生在發展婚外情的意願上,總的來說強於已婚者,而無論是已婚者還是年輕的大學生,男女性之間都存在着較為明顯的差異,男性發展婚外情的可能性大於女性。

外遇:男性為性?女性為情?

有學者將外遇形成的原因歸結為兩大類:一是男尊女卑的社會觀念導致的,二是個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滿所致(這裡指的欲求不僅包括感情、性慾,還包括對安全、信任等方面的需要)。

在性開放的美國,大多數男性尋找婚外情在很多情況下實際上就是尋找婚外的性,而女性則更多的是為了感情。巴爾的摩的心理學家葛萊絲針對發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發現,75%的男性表示性歡愉是讓他們“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認為發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戀愛之中”,而這個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此外,外遇也常常出於無聊、寂寞、挫折,有時甚至是報復。

台灣學者將外遇的原因歸納為幾類:1.追求性關係的變化;2.對配偶的報復;3.挑戰一夫一妻制;4.尋求情感上的滿足及性吸引;5.與配偶之外的異性關係友好,逐步發展為婚外情;6.滿足性慾;7.與婚前的情人續情。國內有學者將婚外情的主要原因歸結為:舊情新戀、容貌吸引、志趣相投、見異思遷和被人引誘。

有的學者認為,偷情者和出牆者的動機是有差別的,男人找外遇通常是由於異性誘人的肉體點燃其心中的慾火,而對於女性來說,則多半是先尋感情,後發展成性。男人對外遇的期望以性滿足為首,而女性看重的卻是友情與愛。因此,男性對婚外情往往不如女性那麼專注執着,喜歡腳踏兩邊船,並且常常是感情的逃兵。當第三者希望得到某種承諾時,他們常常是拔腿便逃。

筆者以為,在國內,夫妻感情不和常常成為婚外情的主要誘因,但對於不少人特別是男性來說,尋求婚外性同樣是常常甚於尋找婚外感情。按照弗洛伊德的觀點,性是人的最原始的驅動力。國人以前對性比較壓抑,現在開放了,條件變了,觀念變了,性慾在長期的壓迫中也迸發出來了。性生活滿足成為生活質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點只要看看性生活不和諧在離婚中的地位就非常清楚。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滿足的人會去尋找婚外情,而且,尋求婚外性刺激的,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大有增加。一位研究者說過,假如有些男人,他們完全放棄欲望,他們必定不是真正的男人。研究表明,男人對性的狂熱是緣於新鮮的肉體。有兩位美國研究員曾就恆河猴的交配習慣進行分析,在實驗中,他們將一隻公猴配上一隻母猴,讓他們相處了3年半。在這段時間內,每逢交配期,雌性對另一半始終“性”趣不減,而公猴“性”趣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遞減。而當換上新雌猴時,公猴立刻“性”趣盎然,躍躍欲試。可當原來的老伴再次回籠時,公猴又“性”趣頓失。

當然“性”趣廣泛並非只有男人。在一份雜誌的調查中,有21%的出牆者稱“觸電的浪漫”是她們嘗試外遇的主要原因。筆者常常聽到: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不知道這句話是否真理,但生活中確實有越來越多的女性不滿足平淡的夫妻性生活,而到婚外尋求新奇和刺激。在本次問卷調查中,受訪的已婚者認為婚外情的主要目的依次是:追求新奇刺激、生理需要、感情需要和婚姻的調味品。

而對於大學生來說,感情需要是首位,其餘依次是:新奇刺激、生理需要及婚姻調味品。由此可見,現今的人們(特別是女性)尋找外遇的主要目的並非想要得到物質補償,而主要是追求浪漫、新奇、刺激和情感方面的滿足。分析發現,不僅是男性,也還有相當多的女性都認為感情需要、生理需要及新奇刺激是導致外遇的主要原因,而且,在受訪的大學生中,男性比較注重生理需要,而女性則更強調感情需要和新奇刺激。

也許每個人都會遭遇婚外情的誘惑。這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如果你是丈夫,你多半有機會認識一位年輕貌美、渾身散發出誘人氣息的女性;或者如果你是妻子,在你的周圍一定會有不少風度、才華和性情方面都可能比你的另一半強過很多的男人。在可能的情況下,你會主動地與對方發展婚外情嗎?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您足夠幸運的話,剛才所說的這種令你傾心的人主動地要與你發展婚外關係,您會不會接受呢?我們的調查就這兩種情況分不同的情形讓受訪者回答分析發現,如果夫妻關係很好,彼此相愛,絕大多數人將不會去尋找婚外情或接受第三者。隨着夫妻關係由相愛到只有一方愛,到關係平淡以至經常吵架的情形,尋找婚外情和接受第三者的可能性也逐漸增大。夫妻性生活狀況也是導致婚外情的一個重要因素。當性生活不和諧時,夫妻一方或雙方尋找婚外情或接受第三者的可能性也很大,但略小於夫妻之間經常吵架的情形。對大學生調查問卷的分析結果基本也是如此。由此看來,夫妻關係(感情)及性生活是可能引發婚外情的兩個最重要的因素,而在國內,夫妻關係及感情比性生活似乎更為重要。如果人們在家庭中得不到情感和性方面的滿足,他們很可能就會到家庭以外去補償。

哪些人最容易發生婚外情

有學者對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而導致離婚的特點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原告為女性的占多數,占60%以上;第二,在因婚外情而離婚的人中,51%的人存在婚前性行為;第三,充當第三者的以未婚青年為多,占46%,已婚的占39%,離婚或喪偶的占15%;第四,婚外情以同事關係為多,占54%,加上原為同學、師生或鄰居的占到了65%;第五,婚外情以過錯方喜新厭舊為主,占47%,夫妻不和的占18%,第三者主動搭上的占13%,兩者原有戀愛關係的占6%。國內外的研究都表明,男性和女性在產生婚外情的動機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由於人們在性格特徵以及個人資本和社會資本方面都存在着差異,因此,不同的人在發生婚外情的機會上也是有差異的。

根據對有關研究的分析和總結,以下男性比較容易或者說有更多的機會搞上婚外情(但並不是說,這些人肯定會有外遇)。

  1.有錢、有權的男人,他們的金錢和地位特別會受到年輕貌美女性的青睞。

  2.對妻子不滿的男人。如果對夫妻關係或妻子的外貌、個性、性生活等不滿,他們很可能會到家庭外尋求補償。

3.風流“唐璜”及情場玩家。他們多半遊戲人生,玩弄女性於股掌,缺乏責任心,鮮有真正的愛情。

4.公司的老闆或上司。他們經常有機會碰到一些值得他們追求或主動追求他們的年輕女性。

  5.四五十歲的男人。這個時候,男人一般事業有成,囊中不菲,並且顯得穩重有責任心,社會閱歷豐富,因此成為很多年輕女性的幻想目標。而面對家中“人老珠黃”的老妻以及長期受壓抑的性,他們很有可能捲入婚外情。

  6.妻子處於懷孕及生育期間的男性,他們可能會經受不住引誘,外出偷腥。

  7.家有“大女子主義”的男人。在現代社會的一些地方和一些家庭,女權主義猖獗,女強人橫行。碰上這麼一個妻子的男人沒有地位,沒有威嚴,於是很可能會尋找一個“溫柔的羔羊”,聊作補償,以維持心理的平衡。

8.經受失業或降職等不幸遭遇的男人,他們會通過婚外情尋求寄託或渲瀉。

  9.追求浪漫或尋求刺激的男性。

  10.白領階層的男性。

  11.經常或長期出差在外的男人。

  12.婚前性經驗豐富的男性。

  13.朋友圈子中的一些人有外遇的男性。

  14.父母親中有過外遇的男性。國外學者的研究發現,大凡有婚外情的人,其父母輩或祖輩十之八九也都經歷過婚外情,因此,得出了外遇具有遺傳性的結論。這裡不是指生理上的遺傳,而是心理上的遺傳。據分析,主要是因為下一代人對上代人的報復或補償。

女性與男性既有異性,又存在共性。因此,在出軌的原因及方式上兩者既有區別,又有相同之處。結合一些學者的看法和筆者個人的分析,女性比較容易發生外遇的情況主要有如下種種:

  1.對夫妻感情不滿,得不到丈夫關心和理解的女性。

  2.對夫妻性生活不滿的女人,同樣會通過外遇尋找補償。

  3.對丈夫不滿或沒有愛情的女性。

  4.現代職業女性。西方學者研究發現,工作與外遇存在相當大的關連,辦公室是最容易發生婚外情的地方。1986年,《新女性》雜誌所作的一項調查指出,57%的職業婦女是在工作場合與其他人相識的。

  5.從事以男性為主的行業,如醫生、律師、司機、電影工作者、企業經營者、建築師、科學家、廣告業務員、經理人等。她們接觸優秀男人的機會較多,被男人追求的機會也較多。

  6.年少的妻子。1975年國外專家指出,在所有的年齡層次中,外遇比例最高的是26歲到30歲的婦女。1983年,《美國配偶》調查也發現,最易有婚外情的就是少婦。最近的調查指出,20來歲的少婦出軌比例甚至比同齡男性高出一成。美國在1988年針對婚外情所作的調查發現,現代少婦婚後背叛丈夫要比以往的快。比如說,在1960年前,結婚的婦女,平均結婚14年半後才發生第一次外遇,而現代婦女只有5年就開始有婚外情了。

7.30―40多歲的中年婦女,即在結婚2―3年及10年左右的女性。據東方有關專家就外遇問題對2000多婦女進行的一項調查中發現,女性發生婚外情的平均年齡為30歲,這個結果與西方如“美國婚姻與家庭協會”所作的調查結果基本相同,他們發現婦女發生外遇的平均年齡是31歲。

  8.婚前性經驗豐富的女性。專家發現,婚前性行為與婚外情之間關係密切。通常婚前性經歷越多,婚後有外遇的機率也就越高。而且擁有性伴侶的數量也在增加。國外調查發現,試婚中的很多人在婚後都有外遇。

  9.教育程度比丈夫高的女性。專家發現,文化程度高於丈夫的婦女,不僅外遇比例高,外遇的對象往往也不只一個。不過專家也指出,最近以來,教育程度較低的婦女,其有外遇的比率也在不斷攀升。

  10.社會角色地位或居住工作環境發生變化的女性。比如說,一些家庭婦女走上工作崗位後,發生外遇的機會大大增加。

 11.“性”情高昂的女性。

 12.父母去世不久的女性。

 13.朋友有外遇的女性。

 14.父母親中有外遇的女性。

 15.夫妻聚少離多的女性。

16.追求浪漫、尋求新奇刺激的女性。

 碰上“另一半”有外遇怎麼辦中國人在觀念上和臉面上都不能容忍“另一半”的不忠,因此,在發現配偶有外遇時多半有吵架、哭鬧和離婚等不太理性的反應。為什麼在中國的離婚案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由第三者插足而導致的呢?原因在於,人們可以容忍無情,無愛,吵架,虐待甚至是性生活不和諧的婚姻,但是婚外情絕對不可以饒恕。

外國人可不這麼認為。美國婚姻問題專家保妮?韋爾博士認為:外遇是可寬恕之罪,而且她發現,在接受她心理治療的碰到外遇問題的夫妻中,98%的人最終能容忍對方,重歸舊好,過上美滿的夫妻生活。保妮博士認為,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首先應當力求自己冷靜下來,想一想在哪裡出了問題:是對方還是自己,抑或雙方都有。因為根據外遇的“推拉”理論,外遇通常不是無緣無故產生的,也不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突然出現。產生外遇既可能有外面的拉力(引誘),也可能有家庭內的推力,如夫妻關係不和等。想完了以後就要試圖讓另一半知道你所受到的傷害,並表明你的態度。找一個機會與另一半好好地談一談。保妮博士特別交待:最好夫妻一起去找婚姻家庭專家,但千萬不要去找律師。記住,不同的反應會導致截然不同的結果:離婚或是和好。

保妮博士隨機抽取100人就外遇的感受做了一次調查,問被訪者在發現“另一半”有婚外情時怎麼辦,結果75%的被訪者說他們會主動地面對這個欺騙的一方。6%的被訪者說他們會把不忠者踢出家門;只有2%的人表示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睛。另外有兩個女人找到特別的辦法:她會踢他的胯下。

1993年,國內學者在北京、上海、廣州和台北四個城市作了一次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四個城市的大多數受訪者都認為,在遭受配偶的不忠時應該冷靜,並勸其配偶終止外遇,回到家裡。在這四個城市中,台北有更多的人持有這一觀點。

  在這次深圳的問卷調查中,發現配偶有婚外情時,受訪者的主要反應有兩種:一是平靜理智地與配偶交談,讓其與第三者脫離關係,第二個就是離婚。

這反映出現代中國人在處理婚外情較以前理性很多,選擇諸如尋死覓活,與配偶或第三者吵鬧或是到配偶或第三者單位上吵鬧等方式的人很少。但我們同時也發現,仍然有相當多的一部分選擇了離婚。對於那些婚姻關係本身就已破裂的夫妻來說,繼續維持下去不僅不利於婚姻家庭生活,對孩子的成長也會有極大的負面影響,與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影響相比有時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贊成馬上就去法院。但問題在於,很多有外遇的家庭,其夫妻關係並沒有達到不能維持,非得離婚的地步,有些甚至根本就很和好,幸福。因為這種一時之氣而導致家庭的解體實在是不值得和不必要的。本來可以修好並重新獲得幸福的,為什麼不努力嘗試一下呢?要知道,這種離婚可能帶給你們及你們的孩子更多的不幸和懊悔,而離婚後的關係是很難修復如初的。

  婚外情是耶?非耶?

  1994年,國外學者在世界上24個國家進行了一次3萬多人的非婚性行為態度調查。這24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意大利、奧地利、匈牙利、新西蘭、愛爾蘭、菲律賓、以色列、波蘭、比利時、俄國、捷克、挪威、瑞典、西班牙、保加利亞和日本等。調查結果發現,66%的受訪者認為婚外性行為是完全錯誤並應受到譴責的,只有4%的受訪者認為婚外情沒有錯誤。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特別是俄羅斯、保加利亞和捷克的受訪者對婚外情持有比較寬容的態度,比如說,相對於平均66%的比例而言,只有36%的俄羅斯人認為婚外情是完全錯誤的。

專家在研究中發現,男性和女性對婚外情的看法大相徑庭:一般的已婚男性會認為,男人在外逢場作戲,偷偷腥,只要不動真情,根本無可厚非。而絕大多數女性則認為,即使在性觀念開放的今天,精神上的出軌無傷大雅,但應在肉體上忠於婚姻。

據《中國婦女報》的民意調查,受訪者對婚外情的態度是100%的反感。那麼,深圳人對婚外情是否認同呢?這次調查結果表明,無論是已婚深圳市民、年輕的大學生,還是在深圳的打工者,70%以上的受訪者都表示對婚外情不能認同;大致能認同的只有20%多,完全認同的則很少。

在對深圳市已婚市民的調查分析中發現,對婚外情的認同程度,男性高於女性;教育程度越高,認同程度越高;收入水平越高,認同程度越高;認同程度與年齡、結婚年數和有孩子數成反比。從職業上看,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管理及辦事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個體經營者比較認同婚外情;從工作單位的性質上看,外資、合資和股份企業、集體企事業和黨政機關的人員對婚外情比較認同。

法律要不要懲罰“第三者”

一些法學家認為第三者傷害了無過錯方,使其感到羞愧、痛苦,構成了對無過錯方名譽權的傷害。而另一些法學家則顯然意識到了這個指控的缺陷,認為傷害的主體應該是無過錯方的配偶權,而不是名譽權。何謂配偶權?據稱是結婚後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所有權,包括夫妻的同住權和性獨享權等。夫妻同住權是指夫妻有選擇同住一起的時間和地點的權利,而國內現在尚有10多萬對夫妻因為各地政策的原因而長期得不到團聚,這些分居夫妻是不是應該控告侵害了他們的配偶權呢?而法律為什麼只保護夫妻的性專一權呢?

 社會學家則大多從道德和法律的操作性上來看待法律和婚外情。他們認為,婚外情屬於婚姻道德的範疇,應該加強道德教育而不是法律控制,法律不應該管也管不了婚外情。正如一位學者所說:法律可以強迫人不與婚姻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但能強迫夫妻同房嗎?有些人更認為用法律來控制婚外情是一種逆歷史潮流的社會退步。

問卷調查還發現,雖然大多數受訪者都不認同婚外情,但只有少數人認為有必要對第三者進行法律上的處罰,多數人都認為無此必要或者認為可要可不要。

調查還發現,如果一定要用法律來控制婚外情,多數人認為不應該僅僅處罰第三者,而主要應該處罰過錯方或將第三者和過錯方一起處罰。

  法律要處罰第三者,首先碰到的問題就是在如何界定第三者上,根據法律專家解釋,“第三者”是指明知過錯人存在有婚姻關係還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人。那麼,發生多少次性關係才成為第三者呢?是不是發生了一年或數年之後還可以去控告呢?為什麼必須是肉體上的外遇而不包括心靈的外遇呢?美國學者認為,同肉體外遇相比,單純的心靈外遇更具有背叛性,特別是女人,當她們對另一個男人產生情感上的強烈欲求時,總會傾向離開丈夫,尤其她們的婚姻並非出於感情之結合或在不清楚理由卻想走出婚姻時更會如此。此外,處罰第三者還會面臨如何取證,如何找到第三者以及如何處罰等困難,在操作上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而操作性又是法律必須重視的一個方面。既然在操作上有一定的問題,那麼對婚外情進行法律控制是不是有非常大的作用或效果,以至於非得動用法律不可呢?法律是神聖的,但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柏普有句非常有名的格言:“犯錯誤是人性,寬恕則是神性”。以理性的方式和道德的說教感化他們以更多的婚姻家庭專家和專業社會工作者拯救他們,家庭和世界都會是美好的。

(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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