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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什維克: 耐折騰的德國人
送交者: 孟什維克 2011年04月29日21:30:4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昨天跟獅子講起來德國眼鏡,oops說起碼400歐元。行情時價我是不懂,不過十幾年
前,我的確在中國店配過一付德國鏡架,挺貴,價錢忘了,只記得再換眼鏡的時候,
鏡片已經和毛玻璃差不多,很有一些年輪了。可是雖然如此,鏡架摺疊處的螺絲卻
毫無磨損,鏡腳轉動起來仍然像新的時候一樣,一張一弛,鬆緊有度,真是不可思
議。

據說一些中國人到德國收買倒閉企業,也時常驚異於德國人廠房、設備的井井有序、
一塵不染,完全沒有想像中倒閉企業一片殘破的景象。有位中國企業家原來只準備
把設備買下運走,後來原封不動把廠房、設備連所有職工也一同認購了。

德國的產品,德國的素質,由此可見一斑。

不過凡事都有兩面性,以德國人幹事情的勁頭,做錯一件事,修理起來也相當麻煩
和鬧心。比如形而下之修理希特勒,形而上之修理康德,都是費時費工、愁雲慘澹。


我現在越來越覺得康德哲學之理性精神,其實充滿獨斷和暴力,比之帝王專制有過
無不及,只不過其外表貌似冷靜,一派儒雅的夫子氣,加之精神順民,對理性的蹂
躪習以為常,視而不見罷了。比如康德陶醉在自己的形而上學道德理性中忘乎所以,
竟然把孔夫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視為走地雞和不入流的的道德雜碎,認
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絕不可能是普遍的法則,因為它並不包含針對自己義
務的理由、對他人愛的義務的理由,也不包含相互之間應有的義務的理由,否則的
話,罪犯就會根據這一理由而與處罰他的法官爭辯了。由此可見,康德的形而上學
和理性至尚,已經到了一種不顧一切的瘋狂程度,當然這其實是一件值得高興的好
事,它能讓人看清人類理性之弊端與危害,尤其是在像康德這樣“無懈可擊”的豐
碑式的思想巨人那裡所出的狀況。

如果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包含相互之間應有的義務的理由,那麼罪犯就可
以根據這一理由,而與處罰他的法官爭辯嗎?這是什麼二五眼邏輯呢?康德的意思
是說,既然法官自己也不願被處罰,那憑什麼要來處罰罪犯?康德在這裡偷梁換柱,
連起碼的因果邏輯都不講,把罪犯和法官完全抽象成兩個無根無據、無因無果的對
等個體,並用這種抽象對等關係,來疊代和偷換罪犯與法官的關係。然而既然康德
舉證了罪犯與法官這兩個概念,同時也就無法把兩者再重新定義為對等的抽象個體,
否則你根據什麼來判定一個人是“罪犯”?所以康德在指稱罪犯與法官時,用的是
具體概念;而在罪犯反詰法官時,用的是抽象概念,並於此同時,把荒誕推理歸之
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普適性。

可見康德為了維護他的神聖理性,連概念和邏輯都棄之不顧,而恰恰是他的繁瑣哲
學,矇騙了無數單純的眼睛。其實這裡的邏輯非常簡單 ── “己所不欲,勿施於
人。”確實是顛撲不破的普世真理,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罪犯之所以被稱
之為罪犯,不正是因為逾越和違背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準則,才成之為
罪犯的嗎?哪有用“己所不欲,可施於人”去犯罪,然後再用“己所不欲,勿施於
人。”來贖罪的道理呢?

康德哲學就像藥一樣是有價值的,並非一無是處。但從康德哲學我們可以明白一個
道理,人類不可濫用理性,人類不可做自身理性的奴僕,就像人類不可做自身欲望
的奴僕一樣。

按照我這個食古不化木魚腦袋的看法,今天中國人迷信康德,和當年崇拜毛主席完
全沒有兩樣,只不過康德是睡在國人精神世界的水晶棺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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