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和他的黨都需要普通人的小人物意識來集聚自己的政治力量,因此,希特勒總是在貶低或詆毀大人物,造大人物的反,顯示只有他才是小人物的代表和救星。普通德國人都覺得元首本人也和他們一樣曾經是小人物,10位小人物都同意,“元首在貶低大人物的同時,提升了小人物的地位。為爭取選票而譁眾取寵的持民主立場的政客和表現得過度親民的人們做着同樣的事,但如果由一位專制的統治者來做,就會更為有效。”因此,他們認為,納粹是“人民的政黨”,而且是“民主的實踐”。這是納粹統治的群眾基礎,“群眾的重要性在於如下事實:上帝……創造了數量龐大的他們。在一個有着7 000萬人口的國家中,他們的人數超過了6 900萬。他們是納粹分子,他們是小人物。”
希特勒是小人物心目中的當然領袖,這也是他們的政治常識,邁耶記敘說,“甚至在今天,我的10位朋友中也沒人把道德邪惡歸因於希特勒,儘管他們大部分人(事後)都認為他犯了即使他們自己在當時也可能犯的致命的戰略性錯誤。”希特勒的最大錯誤在於用人不當和受壞人矇騙,“他最大的錯誤是對顧問的挑選——他們都假惺惺地稱頌元首輕信和忠誠的德性”。小人物是用父母和子女的關係來理解希特勒與自己的關係的。邁耶透視了這種常識的本質,“我們把我們的信念確定在一位父親式的人物身上……我們必須確保信念的穩定性,直到有不可寬恕的錯誤(一位父親、母親……的什麼錯誤是不可寬恕的呢?)瞬間且徹底地摧毀了他。”對於小人物來說,摧毀偉大領袖就像摧毀自己的父母一樣不可思議,完全在他們的理解力所能企達的常識之外。這是因為,偉大領袖“這個人物代表了我們自己的最好自我;那是我們自己想成為的樣子,而且通過認同作用,我們自己就成了那個樣子。除了要銷毀不可寬恕之錯誤的證據外,任何對該人物的放棄都是在暗示自我有罪,都是對一個人的最好的和未實現的自我的自我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