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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未遂与未遂的初恋
送交者: 马子 2002年08月07日16:13:53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好多人写的初恋都是具体的一次恋爱,对象也都是一个人。而初恋好象并不是这个样子,小孩子的“恋爱”会象时尚名人的“结婚”一样,对象的更换会很频繁,“恋爱”的次数也很惊人,只是这些“初恋”的记忆存在心的最底层,只有在“喝高”了或者受了某种刺激的时候才会重新泛起来。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这样。
有些事情我也很奇怪。本人海拔不高,模样不帅,家境一般,但是身边从来不乏女孩子喜欢,当然也曾经不乏喜欢过很多女孩子。用我姐姐的话说,这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总有女孩子和和他一起下学。也许,这与我的家庭有关,我有三个姐姐,我是老小,我们唯一的男孩子。从女孩堆里长大,所以耳濡目染地学会对付女孩子和被女孩子对付。
我最早的初恋应该是从小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的。那时侯,我们班有一个姓王的女孩子,她的姐姐跟我三姐是同学兼好朋友,我们也算“世交”。坦白地说,那个女孩子长的并不是特别漂亮(也许是还没有发育,也许我那时的审美有问题),还很男孩子气(这样的女生在感情方面往往比较主动)。可能是由于我成绩不错,再加上能说会道,当然可能还有我姐姐与她姐姐的感情基础,那个女孩子就开始“爱慕”我了(哈哈哈哈!)。下课的时候,她会有事没事地喜欢和我在一起玩。有一天,我正在操场上溜达,她偷偷地走到我背后,然后递给我一把叫做“高粱怡”软糖,然后满脸通红地走开了。有了“定情之物”后,我们开始大张旗鼓地恋爱。比如,我们放学一起回家,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她骑一辆“大金鹿”的样子,因为当时个子比较矮,够不到脚蹬子,所以只能骑到大梁上,扭一屁股,蹬一下自行车,很搞笑。为了报答她给我的“定情之物”,我还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到了一个自动铅笔的笔帽,把她坏掉的自动铅笔修好。
在小学的时候我还有一次“恋爱”的经历,对象是我们村里的一个女孩子。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由于离家比较远,我们早餐在学校吃,也就是把自己带的馒头在伙房热一下。吃完饭后的时间我们便开始玩耍。由于她是我们班唯一在学校吃早餐的女孩子,所以所有的男孩子都欺负她,都针对她。她经常被吃剩的馒头击中,她的书包也经常被扔到教室外面去。我是那些男孩子里面唯一不“欺负”她的,所以很强的“报恩”意识使她渐渐地爱上了我。(呵呵)当然,爱情还是老套路,就是结伴回家和互相带点好吃的。还有一次,令我好生感动。那年麦假(农村麦收的时候要放麦假),由于我病了,所以放假那天我在家里呆着。放假那天傍晚,她到了我们家。由于我的书比较乱,不好收拾,她就用一块塑料布把书和纸笔用兜着给我送到家里来了。然后,把耐心地把老师布置的作业给我重新复述了一遍。看到我那病怏怏的样子,她眼里还泛着泪花。
上了初中以后,我一心扑到玩和考高中上,感情方面几乎是空白,但是我也曾经为一个女孩子动过心。初二的时候,我们学校转来了一个姓李的女孩子。由于我小时侯比较聪明(长大了反而有点傻),成绩一直在那所破学校是最好的。谁知自从那个女孩子转来以后,她开始对我的“霸主”地位有所冲击。我真是对她又爱又恨,爱恨交加,在加上那女孩子确实长的漂亮(初中时审美观点已经有很大提高),我稀里糊涂地喜欢上人家。那时,我苦于如何表达,如何把代表我“爱慕”之心的情书送出去。冬天的时候,自行车把上都有一个棉套,骑自行车的时候不要带手套,只要把手伸进去就行了。她的自行车上有一对很漂亮的棉套,我就偷偷地把情书塞到那里面去。但是,事后她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知道我是不是把那“精心措辞”的情书投错棉套了。
高中三年是我至今最为辛苦和充实的三年,也是我感情最为泛滥的三年。高一的时候,我就开始暗恋一个女孩子。她姓刘,曾经和我做了一段时间的同桌。她是典型的男人婆,脚的号码比我都大,我们曾经在上课的时候比脚的尺码,她的脚比我长了一大块。她爱说爱笑,敢作敢当。而我由于刚从乡下来城里来上高中,所以比较拘谨。但是,一说起话来,我绝对须眉不让巾帼。我们两个曾经足足侃过3节晚自习,放学的时候还舍不得走。她甚至把她心底的话讲给我听,说她曾经喜欢上她嫂子的弟弟,她说她自己也不明白会莫名其妙地喜欢那个人。她但是在她哥哥家住,我住校,她会隔三岔五地给我带水果过来。每天放学的时候,她都会我想吃什么。有一次,她问我:“你想吃香蕉,还是面梨?”,我说我吃面梨。第2天真的给我带面梨来,只是那个面梨有点太小,和枣差不多大。她解释说,她们家就剩下这一个面梨的,是留给他们家猫吃的,也让她给我偷来了。与此同时,我还有一个“死党”(男的)也喜欢她。所以,我曾经和那小子无论从明处,还是在暗地,进行过争夺。最后,我好象占了点上风。直至,毕业的时候,那小子在留言本上说他有时真想揍我,就是怕打不过我。虽然我勉勉强强1米7,但还是比他高半头。后来,我们被调开了,她和别人又说又笑,我开始有点感伤,那感伤持续的时间还挺长,足足有半年。
半年以后,我又开始“同桌恋”。我这个新同桌绝对是一个大美人儿,并且家庭情况也很优越,是我们县长的千金。个子也很高,足足有1米75,她和我们班的“大李静”(我们班另外一个高大女生)被成为“两大坦克”。由于她是我们的“班花”,所以受关注程度比较高,她最早使用的客桌上刻有“3-521”,所以我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3521”,简称“21”,或者二幺(山东口音)。开始面对她的时候,我真是有点底气不足,总觉得各方面的差距比较大(已经有门当户对的概念,哈哈),但是聊天聊开了,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我把她少女那点心事和困惑全给套来了。我从真的她身上得益不少。原来,我基本上算一个内向的人,和不熟的人很少说话。也很含蓄,笑不露齿(现在她还老拿这点来逗我)。自从和她接触以后,我几乎变了另外一个人,外向的一塌糊涂,见了路边扫大街的大妈也能够和她侃上半个小时。那时侯,老狼的《同桌的你》非常流行,我们会在自习课上一起哼唱这首歌,也真的希望这样的生活能继续下去。愚人节的时候,我跟她开了一个玩笑,说我晾的被子被风刮走了(我住校)。她二话不说,要跟她回家拿被子为我盖,还说拿那床她盖过的鹅绒被子。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快到她家的时候,我说我是骗她的,她马上变了脸,“21“发怒的样子真是美妙极了,我真想上去亲她一口(KISS确实有点难度,她比我高半头,周围又没有“砖头”等可以垫的东西,就罢了)。
到了高三,所有的人都为没日没夜地学习,我真正意义的“初恋”却发生在这个最不应该发生的时候。一入学,我就有一点注意她,她也姓张,属于“准班花”级的人物。后来,听人议论,她没有母亲,母亲在一年前自杀死了。我心想,这种女孩子最需要我这种博爱的人来关怀了。高三的时候,我们竟然鬼使神差地坐到了一起,她成为了我的临桌。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没费多大功夫,我们就打成一片。我虽然算的上“情场老手”,但是还不属于那种很被动动的人,擅长胡诌,但不擅长表白,关键时候掉链子。再说,在高三那个特殊的情况下,我是很难把“恋爱”提到日程上来的。有一天,我的一个足球场上一个哥们告诉我他喜欢她。说实话,当时我并不在意,我是一个很自信的男孩子,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但是,面对他对我心上人的愈来愈猛烈的攻势,我再也坐不住了。并且令我意料不到的是,她似乎也有了心动的意念。说实在的,我追求她,并不是为了得到她,而是怕失去她。步我好朋友的后尘,我也加入追求她的行列。依靠我们良好的感情基础和我得当的方法,不久我就旗开得胜了。
这样,我的初恋就开始了。说是初恋,内容却象白开水一样单调。由于高三压抑的气氛,我们实在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来谈情说爱。我们只是空余或回家的时候骑着自行车边骑车边聊天。我们曾经一起边骑自行车边聊天,骑了不下100公里,真羡慕当时的好体力。或者是,在她上厕所的时候,我远远地跟在她后面又远远地看她回来。我偶尔也用一些经济手段,给她带一些水果、小吃以及小玩意之类。我也不用暗地里送给她,她座在第1排,我进门的时候急忙放在她的桌子上,然后便快速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那时已经换了座位)。当时,我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高考啊、未来啊,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考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平平淡淡地厮守一生。我很乐观,她却透顶地自卑总说自己会落榜。最后,她的话却应验了。我勉勉强强上了一个三流大学,她却只能再去复读。我上大学以后,我还以为我会一生只爱她一个人。刚上大学那时,我一周都会写一封信回去,鼓励她好好学习,将来能够考上和我同一个城市的大学,或者索性和我考同一所大学。放假的时候,我回家的时候就顺便去看她。因为我们县城里没有公园,为了能找到一个树木茂盛的地方,我们就来到了高中附近的烈士陵园。我记得,我们好象在那里足足呆了一个下午,我买了一大串香蕉给她吃。晚上的时候,我又请她吃饭,她甚至还喝了一点酒,用她那很粗的嗓子给我唱走调的《千年等一回》,当时我差一点痛哭流涕(现在再听,我会吐的)。很不幸的是,第二年她又落榜了,我也找不到地址写信给她,就失去了联系。听说现在已经嫁给一个做沙发的,他老公很有钱,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据说有点象我)。有一次,大李静去看她,她正在大声地骂她丈夫。期间,她们聊起我。李静说我刚刚失恋,她说她特心疼我。
奥,对了,我还忘了一个人。这个人叫“梅梅”,她是我的一个笔友,我们曾经书信联系了7年,到现在偶尔还打个电话。等下次再说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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