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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和刀叉※毛笔和钢笔
送交者: 游修龄 2002年12月09日17:56:1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筷子和刀叉

  中国人吃饭用筷子,西方人进餐用刀叉,各有自己沿袭的历史。若论更早的时候,世界各地的人们吃食都是用手抓,就是现在,一些地区的人民吃饭还沿袭用手抓的习惯。一旦开始使用餐具,中西方就分道扬镳了。

  论历史,筷子的使用远较刀叉为早。筷子古时候单叫箸,箸的起源可追溯到周代,《礼记》、《荀子》、《史记》都提到箸,《韩非子》特别提到周朝的纣王,使用"象箸"进餐,箕子看了很是担忧,因为箕子认为用象箸进餐,则与之配套的餐具不可能用陶器,必须是"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盛菽藿,"(菽是大豆,藿是豆叶)配合的食物必须是"旄象豹胎"(旄象指旄牛和象)……,依此类推,衣服穿着,也不可能是"布衣短褐",而必须是"锦衣九重",住的房子也一定是"高台广室"等等。箕子的担忧不幸言中,纣王因追求奢侈的享受,荒滛无度而亡国。这就是后世"见微知著"成语的来历。

  前年一位香港记者参加前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的记者招待会上,注意到这位市长的穿着非同寻常,单是他那条领帶,价值当在万元以上,与之配套的西装皮鞋,当然更是世界名牌,光这一身穿戴,非数万元不行,这便与他的工資收入无法平衡,因而怀疑他可能是个贪官,但那时的慕绥新正是春風得意的时候呢。这位记者即是继承了箕子"见微知著"的眼光,不幸被言中了。

  现在人们的口语习惯都称箸为筷(或筷子、筷儿),书面语也用筷。查先秦古籍中都不见筷字,筷是迟至明朝才出现的,说来也可笑,筷是因民间口语的忌讳而产生的。原始社会时期的忌讳特别多,南方民间保留的忌讳也不少,这可能是古吴越的遗风。明朝的陆容说;"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尤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陆容《菽园杂记》卷一)。 陆容说"舟行讳住"指船家吃住生活在船上,进餐当然要使用箸,箸音 zhu ,和住(zhu) 同音,所以改箸(住)为快,后来为了区别起见,加竹头成筷。现今的温州(古瓯越)和福州(古闽越)的民间口语仍称筷为箸。  西方进食的餐具主要是刀和叉,最初只用刀,早期的刀就是石刀或骨刀,知道炼铜以后,有了铜刀,铁器出現以后,才改用铁刀。单独的刀不像筷,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餐具,因为它是多功能的,用来宰杀、解剖、切割狩猎物或牛羊的肉,到了烧熟可食时,又兼作餐具。

  迟至15 世紀为了改进进餐的姿势,才使用了双尖的叉,因为用刀把食物送进口里不雅观,改用叉叉住肉块,送进口里显得优雅些。叉才是严格意义上的餐具,但叉的弱点是离不开用刀切割在前,所以二者缺一不可。到 17 世纪末英国上流社会开始使用三尖的叉,到18 世纪才有了四个叉尖的叉子。所以西方人刀叉并用只不过四五百年的历史,中国人的箸,合刀叉的功能为一,简单方便,尽管现今的餐具已经发展到琳琅满目,不胜其多,唯独筷子一双,无法取代。

  西方何以没有箸?这是与西方进餐以肉食为主有关,肉食又与农业结构有关。欧洲是畜牧业为主,面包之类是副食,直接用手拿。主食是牛羊肉,用刀切割肉,送进口里,最方便了。牧场和草原广大,刀叉是随身挂在腰帶上,食无定所,必须随身帶。到了城市定居以后,刀叉进入家庭廚房,才不必随身帶。

  中国人的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主食是米饭或馒头, 副食以蔬菜为主,佐以少量鱼肉,主副食都可用筷子,熟练之后,非常简单方便。农业社会本来就是定居的,筷子没有必要随身帶。

  筷的前身是小竹竿或细树枝 ,临时折断两根小竹竿或细树枝,用来拨匀燃烧中的炭火,后来发现烧熟的块根食物如芋、薯之类很燙手,用细竹竿、细树枝夹出来吹涼,就可以吃了,这大概就是筷子的前身。

  我常想,箸和汉字有某种不可思议的联系,汉字的书写工具是笔,这笔和箸都是用细竹竿制作,大小长短相仿,都是运用手指的巧妙操作,故有其一,必有其二。我们很难设想,中国人早已学会使用毛笔写字,绘画,却仍旧用手抓饭吃。反之,也不能设想,中国人早已学会使用筷子吃饭,却不知道用毛笔写字和绘画。

  围绕中国,在亚洲形成了一个所谓汉字文化圏,包括日本、朝鲜、越南等国。这个文化圏內,人们都使用汉字,也都使用箸。中国人到了亚洲以外的任何地方,他们带去了汉字,也带去用筷吃饭的习惯。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不可分离。

毛笔和钢笔

  我在"筷子和刀叉"一文中,曽附带把筷子和毛笔作了一番比较,指出毛笔和筷子都是用细竹竿制作,大小长短相仿,都是运用手指的巧妙操作,故有其一,必有其二。我们很难设想,中国人早已学会使用毛笔写字,绘画,却仍旧用手抓饭吃。反之,也不能设想,中国人早已学会使用筷子吃饭,却不知道用毛笔写字和绘画。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不可分离。"文中没有对毛笔的起源历史作介绍,也没有和西方传入的钢笔作比较,本文是就此所作的补课。

  毛笔在中国的起源与筷子一样也是极早的。战国古籍上已有毛笔的记述:"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庄子·田子令》第七)这段话很生动,说宋元君想作画图,负责的史官都奉命报到,行礼以后,恭立一旁,一边用嘴舐笔,一边磨墨,等候宋元君的吩咐。

  众史之"史"和"筆"(笔)有同源分化的关系。在甲骨文中,筆是没有竹头的,作"聿" ,指右手握笔杆写字。在聿的中间插入一个"口",便成"事"字,意指右手执笔,把人的口述记录下来。把"事"下半的"手"加以简化,便成"吏",吏上的一横去掉,便是"史"。后世不知道史的字源,只根据史官记录历史应该不偏不倚,保持中立的原则和传统,故说史是从"手"持"中",中就是不偏不倚,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吏指从事记录的官吏,事则变成指客观上发生的各种事情。聿的形狀不变,在下面加曰,便是"書"(书)字,在下面加画,便是"畫"(画)字, 这些都由毛笔所引发。中国文化的历史、文学、书画等都通过毛笔记录和表达,若没有毛笔,真不知会是什么样的另一种文化形态?

  毛笔虽然早在3000 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但那时的毛笔是什么样子的?却一直不很清楚。到春秋时期(公元前7--前 4 世纪)才从湖北隨州擂鼓埻墩曾侯乙墓中出土了第一支毛笔,此后从战国到秦汉,从墓葬中出土的毛笔就较多了。它们的长短和今天的毛笔相近,笔杆一般长约18厘米,加上笔毫共长约22厘米,笔杆粗约0.5厘米,笔毫采用兔的背部毛。早期的兔毛不是套进笔杆,而是用丝线把兔毛绑扎在笔端周围,用漆粘固,后来才改进为插入笔杆中。

  虽然"笔"字早已见诸甲骨文,但有人认为黄河流域6000 年前的仰韶文化,出土有大量彩陶,要画出如此精美的彩陶,若没有笔是难以想象的。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没有发现仰韶文化或稍后时期的毛笔,估计可能性也较少,因为兔毛和笔杆都是有机物質,很难经历6000年而不会腐烂。

  如果说毛笔和筷子是配对的,代表中华文化的特征,那末,羽翎笔和刀叉也是配对的,代表西方文化的特征。

  欧洲的书写工具,英語称pen,中古英語称 penne ,来自古法语 pen,古法语来自拉丁语 penna,是羽毛 ( feather) 的意思。所谓羽毛,是用动物(如豪猪)、或大型禽类如鹅的羽毛最粗的部分,即翎管,将它的管尖开裂,削尖,便可以沾取墨汁写字。

  翎管笔是中世纪用的书写工具,再往前推,它来源于古埃及的圣书(hieroglaphyics) 所用的芦苇笔了。古埃及的芦苇笔是把芦苇秆的下方嚼细,成丝狀,使之能吸收"墨水",用来书写文字。圣书所用的"纸"名"papyrus",中译"纸草"(Cyperus paapyrus),这是一种广泛生长在南欧和北非的水草,茎高,古代埃及人将其茎剥成薄片,圧平后用来缮写,这与中国古代用植物纤维造纸是两回事。papyrus 在古希腊语称papuros,现在英語的 paper (纸)本此。欧洲人长时期中都用芦苇管写字。后来为了改进芦苇笔的吸水性能,才想到改用翎管取代芦苇管。

  翎管笔使用了很长的时间,直至1884年,保险业经纪人Lewis Waterman 对钢笔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革,发明了笔秆内部贮存墨水的自來水笔(fountain pen),"fountain"原是喷泉,形容墨水自动会流出来。现在最流行又方便的圆珠笔,虽然正式名称是 boll-point-pen 或 boll- pen,实际上为了方便,仍简称 pen。

  用钢笔书写的线条是硬的,没有粗细,适宜于书写线形的拼音文字。用毛笔书写的线条是软的,可粗可细,可长可短,适宜于书写笔划有粗细、能刚能柔的篆书或楷书,以及如行云流水的行书、草书。 钢笔字只求记录语言,表达想说的事实,就达到目的。毛笔字除了这些相同的功能之外,还可以使写字成为一种书法艺术,既非绘画,又不是素描,是世界独一无二的艺术品种。

  钢笔要作画,只能是黑白的素描,属于硬笔画。若要彩色的画,必须更换工具,另辟油画的途徑。毛笔没有这种麻烦,可以画黑白画,也可以画彩色画。 表明中西文化风格的差异和各异其趣。油画笔用的是猪毫、貂毫等,是否曽受中国毛笔的影响呢?从翎管笔的发展历史看来,油画笔受东方毛笔影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毛笔自从发明使用以来,经历数千年,除了大小粗细、品种增加,以满足不同的书法和绘画的需要以外,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西方则从原始的芦苇笔到翎管笔,从翎管笔到钢笔、铅笔,从钢笔、铅笔到自來水笔,从自來水笔到圆珠笔,还有许多各有专门用途的笔,总之,一直在变。其原因在工业革命以后,一直追求效率和速度,慢的被快的取代,单一性的笔被多样性的笔取代。

  毛笔在工业化过程中,不是改进本身,而是直接采用舶来品的钢笔、铅笔、自來水笔和圆珠笔等。毛笔本身则坚守书法和中国画岗位,于是节节败退,缩小应用范围和阵地。

  历史上的文人,不管他以诗文著名,或以绘画著名,或一般的读书识字之人,都能写一手漂亮的、富有个性的字。现在则不然,从小学到大学,只有小学时期用毛笔临摹过一点字帖,此后,实际上使用最多的是自來水笔或圆珠笔,所以即便是文学家、高级知识分子,写出来的汉字,当然不如前人。现在,各种场合仍流行题字,也有不少人喜欢题字,显然不好同以前文人的书法相比了。愛好书法的人,对现在充斥市面的各类题字,有说不出的苦涩,但爱好题字者,自我感觉良好。

  还有一小部分人喜愛书法,天天写字练字,成为书法家,但人数不多。现在,能欣赏书法的人数大大减少了。至于书法家本身,没有以前文人的学识修养和气质,写出来的字好看,却缺乏文气,变成书法匠。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时代变了,许多人也喜欢没有文气的书法。

  中国画也受到批评,说是缺少改革,只在旧圈子里打转,其道理和书法一样。不过,不少中国画家都在摸索吸收西洋画的技法,中西融合,别具一格,闯出一条新路,中国的毛笔字则无法依样画葫芦了。

  全球性的经济市场化,帶來文化的单一化,不适应单一化的文化,即使是人类文化的精华瑰宝,也要面临萎缩消蚀,毛笔却以其顽强的生命力,与之抗衡,前途如何,不要做算命先生,还是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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