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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對川普的禁穆令的深度解讀(特長)
送交者: 三把刀 2017年02月09日19:56:5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2月8日更新:
今天第九上訴法院對西雅圖聯邦法官判決川普禁穆令違憲的上訴進行了聽證,但沒有做出判決,簡單更新一下:


1. 聯邦地方法院是一個法官判決,聯邦上訴法院是3個法官判決,最高法院一般是九個法官判決

2. 此次參與判決的三位第九上訴法院的法官中,兩個偏左,一個偏右,從聽證會的情形,有人分析出,偏右的法官支持禁穆令,偏左的老太太法官反對,偏左的老大爺(85歲)法官猶豫,但輸的一方應該會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

3. 第九上訴法院過去10年中有約75%的裁決後來被美國最高法院 糾正,其中三次是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一致做出的。前辯護律師、福克斯新聞主播賈勒特(Gregg Jarrett)在做深度分析的時候甚至稱, 加州律師中有一句玩笑話:如果你在第九巡迴法院輸了官司,你在最高法院那裡保證能勝訴。


另外在421樓貼出曹長青先生對於第九上訴法院背景的介紹,和福克斯新聞主播賈勒特的深度分析。



P.S. 為什麼帖子的精華得而復失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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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更新:
    謝謝很多壇友給我發短消息,但我現在還沒有權限回復短消息,請見諒。順便問一下:帖子加精的標準是什麼?呵呵


《華盛頓郵報》援引一些法律專家的意見,認為川普的禁穆令不應該被推翻,理由轉發如下 (懶得翻譯了,直接轉發MITBBS上某壇友Scania88 的介紹):

    1. 首先,總統在禁止哪些人進入美國境內這方面有很大的權力。當前法律規定  ,如果總統發現任何外國人進入美國將危害美國的利益,他有廣泛的權力對此加以限制 。比如,當一個特定國家出現能致死的傳染病,那麼總統就可以下令對個國家關閉國門。

    2. 其次,對於起訴書上說的這一移民禁令是對穆斯林群體的歧視,損害了州的利益,也違反了公民的憲法權利。法律專家表示,很多判例(雖然不是全部判例)已經暗示美國境 外的非美國公民並不享有這樣的權利。並且任何移民法本質上都是歧視性的。比如,美國允許法國公民可以免簽進入美國,但是類似的權利並沒有給予波蘭。

    3. 最後,即使法院要求川普政府解釋這一行政令是否有合理基礎(rational basis),這一證明標準也比較低,並且政府已經有一些證據。比如去年11月份,在俄亥俄州立大學,確實有一個索馬里學生駕車闖入人群並刺傷多人,因此川普政府可以證明將索馬里列入名單是防止此類恐怖襲擊再次發生。此外,川普政府還可以證明在這些國家確實有一 些反美組織在活動。

俺的短評:

   1. 美國憲法的邊界  無容置疑,美國憲法是不適合在美國本土以外的非美國公民的,否則美國憲法就成了世界憲法。即使川普的禁穆令真有歧視某一宗教的嫌棄,但也只影響了美國以外的非美國公民的這一宗教人員,而對美國國內沒有影響,只能從道義上譴責,而沒法判定它違憲。

   2. 西雅圖法官的判決不夠嚴謹 JAMES ROBART法官自信的宣布自911以來沒有一起恐怖事件與受限制的7國有關,但實際的數據是至少有60位來自這7國的人員被指控與恐怖行動的策劃有關。他判決川普的行政命令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但又沒有列出具體實際的傷害,這在法律判決上是無法接受的。

  3. 民意  CNN做民調是58%支持禁穆令,昨天康州某大學做的民調是48%支持(42%反對),考慮到這他們的自由派背景和沉默的大多數,保守的可以認為60%以上的民眾支持禁穆令------在美國60%以上的支持就算是絕對民意了,如果這個判決再發酵,或許很難影響兩年後的中期選舉(畢竟還太遠),但對自由派不會是加分。

  4. 第九上訴法院的判決  做為裁定被最高法院否定最多的上訴法院,很難指望第九上訴法院會推翻西雅圖地區法院的判決和維持禁穆令,案子應該會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如上次所說,現在最高法院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比例是4:4,這可能會堅定川普和共和黨快速通過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決心。


我本人絕對相信美國法官的獨立性,專業素質,和法律智慧,但在價值觀念衝突如此激烈的現在,法官受個人成長經歷,背景和家庭等方面的影響,也難免自己本身捲入其中,所以基於同一部法律也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第九上訴法院成為被最高法院糾正裁定最多的上訴法院應該不是偶然的。另外,美國社會對職業道德的約束多,比如前些天因拒絕為川普禁穆令辯護的代理司法部長Sally Yates,在被川普免職後,還要接受美國律師協會的調查,如果被律師協會確認行為不妥,她的律師執照將被吊銷(克林頓總統就因為在萊溫斯基案中撒謊,而被吊銷律師執照)。但怎麼來約束終身制的聯邦法官?完全靠他們的職業道德,良知,和對自己名望的珍惜?這會是美國司法界一個有趣的問題。


再次更新:美國最著名的大律師之一,曾代理辛普森殺妻案、克林頓彈劾案等一系列經典案子,並長期擔任哈佛法學院教授的Alan Dershowitz周六撰文稱讚川普在麻省聯邦地區法院和西雅圖聯邦地區法院判決相反的時候,不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麻省法官判決,而是尊重西雅圖聯邦法官判決,上訴到第九聯邦巡迴法院,避免了一次憲法危機。的確,在價值觀激烈衝突的時代,同級別的聯邦法院判決完全不一樣,是現在美國司法制度的一個漏洞。



最新消息,第九巡迴法院駁回了司法部關於暫不執行的西雅圖聯邦地區法院判決的緊急請求,簡單短評如下:

       1. 司法部提交了兩個請求,第一個是上訴本身,也就是請求撤銷西雅圖法院的判決,第二個是緊急申請,司法部希望上訴法庭在最後判決之前,因為國家安全事關重大,希望能夠先恢復執行穆斯林禁令,並緊急給出判決,第九巡迴法院駁回的是第二個請求,即判決之前不恢復執行禁穆令,不緊急判決,而是常規程序判決。
       2. 第一個請求也應該會很快判決,如果巡迴法院繼續駁回川普的請求也在情理之中,因為第九巡迴法院是在自由派大本營舊金山,在這種“大是大非”的議題上支持川普,幾乎是難以想象的。
       3. 美國現在價值觀碰撞激烈,如果是身處保守州的第五或第六巡迴法院可能完全是不同的判決,也許這就是自由派為什麼選擇在西雅圖地方法院先判決的原因,因為它的上訴法院是第九巡迴法院。當年設置聯邦法院制度的時候,美國地域的價值觀差別還沒有如此之大,現在則成了一個聯邦司法制度的漏洞。
      4. 這個案子可能會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現在最高法院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席位是4:4,這個案子也許會加速川普迅速通過大法官人選的過程,不排除直接動用核選項。
      5. 過去兩年,共和黨控制的國會刻意延緩了奧巴馬政府提名的聯邦地區法院和巡迴法院的法官提名過程,造成了這兩級聯邦法院法官出現了大量空缺,現在提名權到了川普手裡,所以有人說川普有機會重塑美國的聯邦司法制度,這個案子也許會讓川普加快這兩級聯邦法官的任命過程。
      6. 感覺民主黨在這件事上的折騰,有可能最後是贏了局部戰術,輸了大戰略。


  說了很多次寫一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那些事兒,但其實在帖子裡零零碎碎和大家談論得也差不多了,就加點背景知識,整理一下,沒想着寫了這麼多,又臭又長,如果大家覺得臭,可以直接關掉帖子,但如果承蒙看完本帖,還請不吝留個言,否則真沒有寫下去的動力了。

  川普和希拉里做為美國歷史上最不受歡迎的兩位總統候選人,但投票率這麼高,主要的原因除了討厭甚至害怕另外一個人當選外(如有些人害怕川普當選取投希拉里,反之亦然),還有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因素。在生活中或網絡論壇上不只一次聽到“我不喜歡希拉里,但大法官太重要了”,或是“如果這次川普不當選,在未來二十年內再也看不到保守派在最高法院占據優勢席位了”之類的言論,仿佛總統選舉只是小事,真正的重點在於當選總統所帶來的最高法院的優勢,或者說這次選舉的真正職位不是總統而是大法官。那最高法院究竟多重要呢?它究竟能怎麼決定和改變美國民眾的生活呢?

  1.        權威:美國的聯邦法院分為地方法院,巡迴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其中,每個州都有若干地方法院,全美有十三個巡迴上訴法院(全美分為十一個區,再加上哥倫比亞特區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超過3000名聯邦法官。而最高法院做為美國憲法的最後解釋者,不只是行政權(總統)和立法(國會)之間的仲裁者,也是幾乎所有美國重大社會議題的最終判決者。一旦最高法院判決,所有的爭論都必須結束,理解的要接受,不理解的也要接受。更關鍵的是,英美法律體系遵循“判例法”,如果法院的判決沒有被上級法院推翻,就會做為以後類似議題的判決依據,而無法被推翻的最高法庭的判決無疑是未來的最高標準。

  2.        議題:最高法院只接受涉及到憲法的重大社會議題 (每年收到數千case的申請,但接受聽證的一般也就兩百左右),最近有名的判決應該是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如果按照慣例,同性戀者應該一個個州去爭取,等在大多數州(超過30個州)合法化,再由最高法院判決,這樣尊重了大多數州的民意。但奧巴馬政府在僅僅十來個州立法通過後就上訴到最高法院,而且居然歷史性的以5:4得到了通過。投下反對票的首席大法官羅伯特寫下了29頁紙來解釋他反對的理由,可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單純的以票數決定的。判決過後,那些保守州簡直痛不欲生,也必須要執行(這點要贊紅脖子們,不像自由派們一言不合就上街遊行甚至打砸搶,但奧巴馬的執意推動和最高法院的判決無疑極大的撕裂了美國社會)。另外,奧巴馬的醫保法律最後也是最高法院判決才得以執行,其中大部分條款得到了大法官們的支持。未來與華人相關的重大議題可能是AA平權,即民主黨提出的每個族裔在上學,工作等方面的機會比例應該與該族裔占總人口的比例相同,如華裔占全美人口的1%,但在大學和高科技公司中的比例達到了10%,民主黨認為這是不公平的,應該降低到人口比例相配的1%,把空出來的名額讓給黑人和拉丁裔。AA平權和大赦非法移民已經成了民主黨最基本的價值理念之一,而且已經在某些深藍州有了基本雛形,如在亞裔強烈抗議下暫時夭折的加州SCA5法案和已經通過的紐約亞裔細化分。這些價值理念是否能成為穩定的法律,無疑需要最高法院的判決。毫無疑問,未來二十年,最高法院會在價值觀激烈碰撞的美國社會中有着更為重要的作用,某種程度上來說,甚至決定美國社會的將來。

  3.        現狀:最高法院由9名大法官組成,九十年代以來,保守派就以5:4略微領先於自由派,但因為里根提名的大法官肯尼迪,在很多社會議題上也支持自由派(如上文中的同性戀婚姻法案,他就投下了關鍵的一票支持),所以大致上過去二十多年最高法院保持了一種微弱的平衡。去年2月堅定的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尼亞度假時意外離世,但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取消了奧巴馬總統提名大法官候選人的權利,因為在1992年,拜登參議員(對,就是奧巴馬的副總統拜登)代表的民主黨取消了老布什總統的提名大法官權利,稱選舉之年理應由更代表民意的下任總統來提名。所以最高法院在過去一年中只有八個大法官。更為重要的是,現任八個大法官中,自由派的金斯伯格已經83歲,身患兩種癌症,很大的概率熬不過下一個四年,保守派的肯尼迪隨時準備退休,堅持到現在就是想等到一個共和黨總統來提名他的繼任人選,還有另外一個自由派大法官布雷爾也已經78歲,加上斯卡尼亞離世的空缺,這任總統將有機會提名3到4個大法官,這也是為什麼這次總統選舉這麼重要的原因。

  4.        候選人:川普提名頂替斯卡尼亞空缺的候選大法官是49歲的擁有着完美簡歷的戈薩奇(Neil Gorsuch)。戈薩奇本科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23歲即獲得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和奧巴馬是同學),後來又獲得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在最高法院做過大法官肯尼迪的助手,2006年僅39歲的戈薩奇即被小布什總統提名為聯邦第十上訴法院的大法官,並在參議院得到近乎全票的通過(現在民主黨攻擊戈薩奇太年輕,可人家已經在僅次於最高法院的上訴法院擔任法官十年了)。戈薩奇對憲法的理解極像斯卡尼亞,他本人也尊稱斯卡尼亞是“法律之獅(lion of law)”,如果這次能得到參議院的通過,戈薩奇可能會在最高法院為“美利堅人民”服務長達30年。順便說一句,這次川普選擇的另外一個大法官候選人,第3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哈迪曼(Thomas Hardiman)也才51歲。事實上,川普為未來可能的大法官空缺人選準備了一個21人的“接班團隊”,平均年齡53歲,這是要讓保守派控制最高法院30年的節奏啊。

  5.        任命:大法官的任命程序有四步:1. 總統提名後,大法官填寫自己的詳細材料,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和聯邦調查局進行詳細的背景調查, 2 與參議員會面增進相互了解,3參議院 公開聽證,4參議院表決。表決時100名全體參議員中51名投票通過即可,共和黨現在52名參議員,似乎問題不大,但美國參議院奇葩的議事制度允許民主黨在第三步聽證時用filibuster來狙擊川普的提名人選。所謂filibuster,就是任何民主黨參議員均可以發表無休止的“冗長辯論”來拖延辯論議程,阻礙投票的進行,最終使得大法官候選人的任命胎死腹中。在filibuster時,發言人必須滔滔不絕的演講,不能進餐,不能上廁所,演講的主題可以是任何方面的話題,甚至 歷史上有參議員拿着聖經朗讀。1957年,參議員瑟蒙德創下了連續演說24小時18分鐘的記錄。在此情況下,如果共和黨在參議院有決定性多數(60席或以上),就可以強制中斷filibuster,直接進入表決程序,但現在共和黨只有52席,差距甚遠,這就給了民主黨一些狙擊的希望。

  6.        核選項(nuclear option):所謂核選項,就是參議院多數黨修改規則,讓強制中斷filibuster的要求票數從60票降低到51票,直接進入表決程序,換句話說,只要簡單多數的51票就能完成整個任命程序。但修改規則後,如果在以後的選舉中失去多數黨的地位,那也同樣無法用filibuster來約束對方,所以這種規則的改變是一把雙刃劍,就像核武器一樣是最後選項。本來強制中斷filibuster的票數要求都是60票,但2013年民主黨動用了核選項讓奧巴馬提名的諸多聯邦巡迴法官和內閣成員通過表決,其後果就是現階段所有聯邦政府官員和法官(除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都只要51票的簡單多數就可以強制中斷filibuster,所以這次民主黨非常不喜歡川普提名的國務卿蒂勒申,也沒法用filibuster來狙擊。

  7.        共和黨:共和黨已經放言採用一切方式來讓戈薩奇通過參議院的任命,因為儘快恢復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的優勢席位至關重要,太多重要的議題,如取代奧巴馬的共和黨版本的醫保等,可能都需要最高法院的判決,可共和黨又不想輕易動用核選項,畢竟有着將來潛在的風險。但如果民主黨拼死狙擊,共和黨最終也會選擇核選項,因為如上文所說,川普可能有着提名3到4個大法官候選人的機會,至少在川普任內是獲利極大,至於以後的風險以後再說。而且有民主黨首先動用核選項的先例,共和黨也沒有多少政治道德壓力。一句話,共和黨希望用最小的代價讓戈薩奇通過,但不放棄核選項的最終選擇(有點如我們對台灣,希望和平統一,但也不放棄武統的選項)

  8.        民主黨:民主黨知道是在根本上無法阻止參議院對戈薩奇的任命,可在這麼重大的議題上又不能簡單的投降,儘量要爭取最大的利益交換。但第一,對方已知道你無法阻止,還會願意讓步多少利益來交換?第二,希望爭取到什麼樣的目標利益,估計民主黨現在也 不一定想清楚了。感覺民主黨整體上還沒有從大選失敗中走出來,黨內沒有重量級的領袖來重新凝聚這個黨。也許現實一些的目標,就是能和共和黨建制派達成一些共識,讓川普在以後的大法官候選人提名時,儘量選擇中間偏保守的(如肯尼迪),而不是極端的保守派,可關鍵強勢的川普會願意嗎?而且和共和黨建制派不能輕易談崩,否則碰上簡單粗暴的川普,那就沒有得談了。事實上,川普已經向共和黨參議院領袖麥康奈爾喊話:別和民主黨羅嗦了,直接核選項吧 -----如果共和黨動用核選項,川普在未來數年中再提名2到3個極端年輕的保守派大法官候選人,那民主黨的參議員們可以排着隊到傑弗遜紀念堂前上吊了,估計繩子還要向川普買。

  9.        中期選舉:兩年後的國會中期選舉中,共和黨需要改選的參議員8席,民主黨需要改選的參議員23席,親民主黨的獨立參議員2席,所以正常情況下2020年,共和黨在參議院都會占據多數席位。而且中期選舉中民主黨有數名參議員需要在紅州(共和黨支持者占多數)競選連任,他們在連任競選的壓力下,能出多大力氣狙擊川普提出的大法官候選人,也是值得觀察的。

  現階段的民主黨值得同情嗎?如果希拉里獲勝,民主黨可能會同樣的雷厲風行推行本黨政策。希拉里競選的時候許諾擴大接受敘利亞難民5倍,在任職的前100天拿出大赦非法移民的方案------數以千萬計的非法移民在合法化後擁有投票權,成為民主黨的票倉,那共和黨同樣現在是萬劫不復,這也是為什麼小布什在選舉前一個月曾經悲觀的說“我可能是共和黨最後一任總統了”。何況,從歷史上來看,民主黨更喜歡改變規則來達到目的,比如前文所說的民主黨首先取消在任總統在大選之年的大法官提名權,和首先動用核選項。所以沒有什麼可值得同情的,在一次至關重要的選舉中失敗了,這就是失敗的代價而已。

  說過美國政壇的大戲才開始,看看民主黨如何在“極力狙擊”川普的大法官候選人的表象下,如何半推半就羞羞答答的順從,將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呵呵。


  2月3日, 關於川普的禁穆令的最新動向:

     1. 2月3日上午,麻省聯邦法官認為川普的禁穆令合法(剛開始決定禁止執行禁穆令七天,七天到期後不再延長禁令,即執行禁穆令)
     2. 2月3日下午,西雅圖聯邦法官認為川普的禁穆令不合法 (據說是在聽到麻省聯邦法官不再延長禁令的數小時後判決)
     3. 白宮新聞發言人斯派塞在一份聲明中說“司法部打算儘早提出緊急動議,要求暫停實施法庭命令,維護總統行政命令,我們認為這是合法的和恰當的”
     4. 暫時未經證實的消息,海關邊防局拒絕執行西雅圖聯邦法官的判決。

  某位大咖緊急短評:

    1. 西雅圖聯邦法官的決定能否到全美生效還不清楚
    2. 麻省聯邦法官稍早時候的相反決定造成東西兩邊法官意見相互衝突
    3. 預計:十天之內兩方意見提到最高法院
    4. 進一步預計: 川普政府可能贏

  俺的補充:
   1. 美國的聯邦法院分為地方法院,巡迴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其中,每個州都有若干地方法院,全美有十三個巡迴上訴法院(全美分為十一個區,再加上哥倫比亞特區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超過3000名聯邦法官。這次判決的兩個法院都是最低級別的地方法院。
    2. 聯邦地方法院的判決仍然有全國效力,所以原則上來說,西雅圖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川普政府必須服從。
    3. 川普如果上訴到巡迴法院,繼而到最高法院(或者對方在巡迴法院敗訴,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考慮到最高法院現在只有8個法官,而且保守派對自由派4:4平局,這樣事實上巡迴法院的判決會是最終判決
    4. 每個法官都會有着自己的價值理念傾向,所以基於同樣的法律,不同的法院也許會做出完全不同的判決,尤其現在左右派價值觀激烈碰撞,深藍州的西雅圖聯邦地方法官判禁穆令違憲屬於正常,但奇怪的是同樣深藍州的麻省聯邦地方法官判為合法。
    5. 這個判決會讓川普更急迫的通過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讓保守派在最高法院中占據5:4的多數席位。
    6. 正如我前面所說,美國的大戲才剛剛開始。

  先轉發一個言論(美國第二代華人,哈佛大學法律本科,哥倫比亞大學博士,紐約大律師)”邪惡的西方憲政成就了川普,也限制了川普:川普伊斯蘭七國公民90天美國入境禁制令,的確給一些人帶來了旅行的不變,甚至造成了歧視某一個宗教,種族的印象。但也有幾點要說清楚:

  1. 川普在競選的時候就已經擺明了態度:美國的安全和極端穆斯林有關,他提議禁制穆斯林入境,即使這樣,美國人還是把他選到總統位置上。他現在不過是在執行他競選的承諾,這個結果選民首先要誠實面對。

  2. 是奧巴馬政府將這七國定為極端宗教高發國家,這是建立在統計數據上的結論,承認吧,這不需要假裝政治正確(註:這是沙特為什麼這次沒有入選的原因,是奧巴馬的沒有列入)。另外,當時的國土安全部也承認美國入境審查程序存在問題,讓部分有問題的南美和恐怖分子進入美國,國會當時也質疑過這事。

  3. 川普對這個禁令的解釋是:原來的背景調查和篩選程序有待完善,他需要90天時間萊重新制定一個新的更科學的程序,以防止可能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人進入美國,90天后重新開放所有國家簽證,從保護美國國家安全角度出發,這個可以有嗎?90天時間是否如某些媒體特寫鏡頭報道的那樣,給某些人和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而無法克服”?不排除這樣的案例,但數量應該很有限

  4. 最近民調顯示有半數美國人,為了避免美國出現歐洲那樣的局面,公開表態支持川普的這個政策,但別忘記了“沉默的美國人”,他們為了避嫌“政治不正確”而不願意公開表態,但正是這些人壓垮了希拉里的最後一根稻草,將川普送上了總統大位,他們在暗中用選票支持川普。

  5. 最後說但不是不重要,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權力互相制衡。公民自由聯盟可以起訴總統違憲,新聞媒體可以自由報道抗議人群實施輿論監督,民眾可以自由評論不銷號不禁言。正常公民社會自我糾偏和調節作用,會將“狂妄自大”的川普逼退到角落,在憲法的範圍內治理美國。

  基本同意博主的意見,補充幾點:

  1. 有人轉發說紐約法官喝止川普的禁穆令:完全錯誤。法官只是同意已經到達美國機場的有合法入境文件(簽證或綠卡)的可以入境,因為他們登機的時候,川普還沒有簽署禁制入境的行政命令,那些沒有登機的穆斯林則仍然90天內不許入境美國。所以這是法官對川普禁穆令的補充,讓它更完善,而不是取消禁穆令。

  2. 正式的法官判決應該是在二月份,個人認為判川普違憲的可能性不大,因為一來這的確是總統的權限範圍內,二來奧巴馬有過先例,在2011年因為查出某些恐怖分子來自於伊拉克,禁止伊拉克公民入境90天,法官應該會考慮到這些。

  3. 即使法官這次判川普違憲,但這個只是聯邦巡迴法庭,川普還可以上訴到聯邦上訴法庭,如果繼續敗訴,還可以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這一般會耗去幾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川普有很大的迴旋餘地,而且這不是一個多大的事情,左派們不會這麼折騰。

  4. 川普撤代理司法部長的職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第一,司法部長本來就是政府的法律代言人,任務就是幫政府辯護,這次她公開責備政府的行政命令,就好像辯護律師對被告說:我不幫你辯護了,被告說一句我解僱你,這個錯了嗎? 第二,更重要的是,這個代理司法部長本來就是前任奧巴馬政府的副部長,只是因為川普提名的司法部長塞辛斯還在國會提名審核中,暫時代理一段時間,塞辛斯上任後,她馬上就要走人,她知道這點,所以故意和川普唱反調來博取道德讚揚,這幾乎是公開的秘密。事實上她的行為,已經引起來業內人士對她職業道德的拷問,建議吊銷她的律師執照。

  本來還想說一下是否川普會在任內被彈劾的可能性,和最高法院的法官提名(這是最大的事情,這屆選舉之所以被稱為最重要的,是因為當選總統會有機會提名3到4個最高法院的打法官人選)。民主黨狙擊川普內閣提名是小事,如何最大限度的狙擊川普的大法官人選才是大事,而共和黨是否會動用“核選項”,才是美國政壇現在最大的焦點。

  附加上第一個帖子,也許有些沒看到的人會感興趣。我的帖子似乎版主不太喜歡,如果不能通過審核,這就算最後一次發言吧。


  在超大上逛了超過3年,一直沒有註冊,就是不想和任何人爭論,但實在有些忍受不了一些缺乏最基本常識的錯誤。做為一個在美國生活了超過十二年,在華盛頓DC,深藍州,深紅州都呆過數年,而且這次大選一直跟蹤下來的人,我想還是有點資格來糾正這些錯誤的。

  1. ”全國民調準,因為希拉里普選票領先,川普是靠選舉人票上台的“:這個言論最基本的錯誤就是不知道全國民調也是考慮了選舉人票的因素的,否則根本沒有人會去看。主流媒體一般是從民調機構買來了原始數據,然後用自己的模型,考慮種族,年齡,每個州的選舉人票等然後給出一個支持率,美國所有媒體最後公布的全國民調都是一個綜合的結果,那些為全國民調辯護的人缺乏這點基本常識。

  2. 不只是全國民調,州的民調也錯得離譜:美國人更關心的是搖擺州的民調,這個更直接,所以重要搖擺州幾乎每周都有一個甚至數個民調。選舉前,最重要的幾個搖擺州,佛羅里達,密西根,賓夕法尼亞,北卡,和俄亥俄幾乎都是希拉里全面領先,有的領先幅度甚至在10%以上(美國選舉中如果領先在5%以上基本就是鐵贏了),但最後川普全部贏下了這幾個州。更遠一點,在民主黨初選的時候,密西根州的民調顯示希拉里領先桑德斯20%以上,結果桑德斯贏下了密西根州。

  3. 民調以後是否還靠得住:結果是肯定的,但模型必須客觀考慮各種因素。選舉前MITBBS上有位大神(ID:TCN)一直就說川普肯定贏下最大的搖擺州佛羅里達,還有北卡,即使在川普民調最低潮的時候,也絲毫不改,要知道川普如果贏下這兩個州,基本就贏了選舉。版上很多人對他說,如果真如他所說,就每天供奉他。甚至在開票過程的直播中,川普在佛羅里達一度落後甚多,但大神一直安慰大家:這幾個county本來就是支持希拉里的,2012年的時候奧巴馬贏得更多。最後果然川普重新領先,而且幅度越來越大直到開票結束。選舉後,這位大神才公布自己身份:他是民調公司的,有第一手的民調結果,主流媒體的原始數據都是從他們公司買的。原始數據中川普有着巨大的領先優勢,但主流媒體故意用各種模型弄成最後的民調結果希拉里領先,幫希拉里造勢------原始數據是準的,模型是錯的,這就是最後民調結果不準的原因。川普內部當然也有自己的民調,所以川普陣營的朱利安尼選舉前在FOX說:這次選舉也許有大驚喜,某些傳統的藍州可能會投川普。主持人追問哪幾個州,朱回答說比如賓州和密西根州,主持人呵呵一笑,沒有當真,但選舉結果果然這兩個州投了川普。

  4. 如果實行普選,希拉里就會贏:答案是否定的。很簡單,美國投票率最低的十個州有七個州是共和黨的州,人口3000多萬,只有三個州是民主黨的州,人口2000多萬,如果普選,他們都會去投票。而且如果實行普選,競選策略就會不一樣,川普幾乎沒有在加州和紐約舉行集會,因為他知道贏不下這兩個州,他的支持者也懶得去投票,投了也白投,但如果普選,他肯定去造勢,這兩個州投他的票的人會更多,尤其紐約還是他故鄉。

  5. 美國會實行普選嗎:不會。如果實行普選,美國前十個人口大州就可以綁架整個選舉,另外四十個小州的聲音就會完全被忽略,那樣美國就會分解,美國國父們正因為這點才採取了選舉人票和贏者通吃來保證小州的利益。或者說,美國做為一個整體能存在到今天,選舉人票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順便說了一句,希拉里普選票領先200萬,是因為在加州領先了300萬,換句話說,希拉里就是贏了加州而已,而且加州非法移民投票嚴重。

  6. 民主黨和共和黨支持者的分類:民主黨的支持者一般是靠政府稅收生活的人(包括吃福利的窮人,和依靠政府撥款經費的大學教授,政府研究機構NASA等)和全球化獲利的精英階層(華爾街和高科技公司等),共和黨的支持者一般是交稅的中產階級。我不只見過一個教授本來支持民主黨,自己開公司後分分鐘改為支持共和黨的例子,因為共和黨支持小政府和減稅。所以不要認為那些大學教授支持民主黨是因為道德高尚,其實是利益使然。

  先說到這裡,如果有人感興趣,再普及一下最近川普政策在美國國內的影響,現在中文媒體消息魚龍混雜,真實性太差了。

  新ID居然有一個小只能回復六次的限制,有時間說說這次禁穆令的來龍去脈,包括火線撤代理司法部長的職務,為什麼媒體和川普不對付,川普是否有可能被彈劾等,寫到哪兒是哪兒吧,明天寫,手機碼字太累。順便說一句:版上居然沒人關心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這才是川普最重要的大事,能影響美國未來幾十年的走向,共和黨民眾最常說的一句話是:川普任內只要提名兩個保守派大法官,其它啥都不做也完成任務了(民主黨的支持者也這麼說希拉里),有空一一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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