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飛曾經在殲-7II戰鬥機基礎上,結合殲-7C戰鬥機技術設計了殲-7艦載戰鬥/攻擊機方案。
眾所周知,中國第一種航母艦載戰鬥機是在“遼寧”號航母上起降的殲-15“飛鯊”戰鬥機,而鮮為人知的是中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對建造國產航母進行過認真的論證工作,同時向當時的國內飛機廠招標提出艦載戰鬥機設計方案。其中沈飛、成飛均在已有的殲-8II和殲-7戰鬥機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艦載戰鬥機方案。
而與大尺寸的殲-8II相比,對於當時希望上馬的4萬噸左右中型航母來說,還是小尺寸的殲-7更加適合,能夠保證一定的載機數量。
為此,成飛在參加了多次艦載機研討會後,形成了自己的殲-7艦載戰鬥/攻擊機設計方案。
當時,為了保證在航母艦載機裝備規模有限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發揮戰機作用,因此海軍初步提出了艦載機殲/攻合一的使用要求。這和美國海軍研製F/A-18“大黃蜂”戰鬥攻擊機時的思路不謀而合。
成飛在國產殲-7II型戰鬥機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借用殲-7C外貿戰鬥機的成果,開始了艦載戰鬥機的設計。
這裡要強調的是,此時的殲-7C並非是後來戰鬥機編號統一後的殲-7C。在我軍戰鬥機編號統一使用字母標示後,早期的殲-7III全天候戰鬥機(截擊機)被改稱殲-7C,改進型殲-7IV被改稱殲-7D。
而在上世紀80年代,後綴帶英語字母的往往是外貿機型。而這個殲-7C就是成飛自主研製的一種新型外貿機型。在此基礎上,中、美、巴三方開始了“佩刀-II”項目的合作,促成了當時在國際市場上有着更響亮名稱的“超七”(Super 7)戰鬥機。
而在超-7戰鬥機研製的同時,成飛再將西方技術反哺殲-7C項目,即使後來美方停止了“佩刀-II”項目後,成飛仍然能夠將殲-7C與超-7項目合二為一,最終和巴基斯坦一起,打造出了我們現在所說的FC-1/JF-17“梟龍”戰鬥機。
所以,當時的殲-7C戰鬥機可以理解為是一種使用國產航電雷達設備的超-7,而超-7是一種使用美國雷達航電設備的殲-7C。
回到艦載機的研製上。
由於是我軍自用型飛機,所以成飛是在殲-7II戰鬥機的基礎上進行改進設計的。
首先是改變了機翼平面形狀,加大了機翼面積,採用了高增升裝置,提高飛機在低空的機動性,滿足艦載機起降速度要求。同時重新設計機體,改善海上環境適應能力,提高飛機使用維護性能,延長海上使用壽命。
第二是重新設計了起落裝置,包括起落架、彈射掛點、着陸尾鈎等,滿足艦載機起降要求。
這裡要注意的是,由於當時海軍希望建造的是彈射型航母,在80年代中西方蜜月的時候,拿到美制、英制航母彈射器(如墨爾本號上的英制米切爾布朗BS5型蒸汽彈射器)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所以當時的艦載戰鬥機設計都是按照彈射型航母標準來設計的。畢竟在殲-7艦載機研製的年代,滑躍起飛的航母只有英國的輕型航母,而蘇聯的“第比利斯”號航母(即現在的“庫茲涅佐夫”號航母)還在鐵幕後被重重保護起來進行建造呢!
另外一個有趣的地方是着陸尾鈎,由於當年和中國一起搞超-7戰鬥機的是美國海軍艦載機御用設計公司格魯門公司,F-14“雄貓”戰鬥機就出自該公司之手,所以在超-7戰鬥機設計中就根據美軍使用習慣在機身下方加裝了着陸尾鈎。
第三是重新設計了兩側進氣道。這就是充分借鑑了殲-7C戰鬥機的研製成果,為安裝機頭多功能雷達等騰出空間。
第四是提高了武器的掛載能力,從殲-7II的4個翼下掛架增加到6個,並能夠攜帶PL-7、PL-8空空導彈和鷹擊-8反艦導彈、激光制導炸彈等。同時將殲-7II的兩門單管機炮,換成了一門“23-3”型雙管機炮。同時,改裝平視顯示器,加裝慣導和電子對抗裝置等,滿足了海軍提出的“殲/攻合一”要求。
第五是換裝大推力的WP-13B或WP-14發動機,並增大了機內燃油,改進燃油系統以擴大作戰半徑。按照殲-7C的設計,其加裝脊背油箱後,機內燃油由殲-7M的2385升提高了到3000升,有效提升飛機作戰半徑,而不是像蘇聯那樣設計製造雅克-38垂直起降戰鬥機這種作戰半徑僅200(空對空作戰)-500(高空偵察任務)公里的短腿貨。
當然,最終殲-7艦載機的設計只停留在了紙面,由於國產航母遲遲不能立項,隨着時間的推移用殲-7改裝艦載機的設計已經不再吸引人了。
而殲-7艦載機的設計故事,最終成為龐大的殲-7家族研製歷史中的一段小小插曲,我們現在在“梟龍”戰鬥機身上還能夠隱隱看到當年殲-7艦載機設計方案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