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年前的10月16日,中國首顆原子彈爆炸成功,標誌着中國成為繼美國、蘇聯、英國和法國後,全世界第五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在核領域奠定了堅實的大國地位。而就在同一天,中方首次提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論述。時至今日,"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依然是我們最重要的核政策。
作為人類誕生至今所研發出的殺傷力最大的武器,具有毀滅級威力的核武器是一種絕對的力量、終極的力量。相比起其他部分有核國家動不動就拿核武說事,甚至發展出了一套看似"成熟且有效"的核訛詐手段與機制,中國顯得理性淡定得多,我們是唯一沒有使用過核威脅與核訛詐的國家。但也有些人會有擔心,我們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但若敵人先使用了核武器,我們是否還來得及還手?其實也用不着過分擔憂,原因很簡單,即中國具備完備的"二次核打擊能力"。
二次核打擊能力是指己方遭敵方核打擊後,剩餘的核力量仍能對敵方實施有效的核報復。二次核打擊能力是一個有核國家具備有效且成熟的核威懾力的標誌。想要擁有此能力,關鍵是己方要有足夠的核力量在敵方的第一次核打擊中生存下來。正因如此,美蘇(俄)兩國才不遺餘力地建立"三位一體"核力量體系。按照冷戰時期的說法,沒有哪個國家可以把另一國陸海空基核力量一次性消滅掉。
對地面固定發射井進行加固;讓陸基洲際導彈"上車",成為陸上機動發射裝置;開發潛射洲際導彈,讓彈道導彈核潛艇深藏深海大洋;建立戰略轟炸機的帶彈巡航體系。基本上,這些都是實現二次核打擊能力的不同手段。
當然,其中最有效的還是彈道導彈核潛艇,其具備天然的不易探測與不易摧毀性,生存能力遠高於陸基或空基核武器。通過建立強大的陸基、空基和海基各平台的核打擊手段,即可在殘酷的核戰爭中保有可靠的"備份打擊手段",不至於被敵方"一鍋端掉"。
若遭受來自他國的第一波核打擊,那些生存下來的本國核武器將有能力發起同樣致命的核反擊,讓敵對國遭受同級別的致命殺傷。在相同的毀滅程度下,"先打"與"後打"還有何區別?
目前,在五個合法有核國家中,美俄擁有三位一體核力量,中國擁有陸基和海基核力量,英國所有的核打擊力量全部裝在核潛艇上,法國與之相似,雖然法國空軍承擔着一定程度的戰術核打擊任務,但卻並不具備戰略核打擊能力,其主要的核威懾與打擊手段也是彈道導彈核潛艇。
換句話說,倘若核戰爭爆發,英國或法國的核潛艇被敵方完全摧毀的話,那這兩個國家將徹底喪失核反擊力量,即不具備承受首波核打擊的能力。至於其他的非合法擁核國,它們的核戰力生存性更加脆弱,自然就更不用有二次核打擊的"奢望"了。
因此,每每談及中國的核力量,或許在總量方面並不如美俄那般強大,但依託生存能力強大的車載機動洲際導彈和深藏大洋的潛射導彈,我們依然擁有足夠的核威懾與反擊力量,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