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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核武器嗎?
送交者: wsp 2004年03月25日16:41:36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台灣有核武器嗎?這是一個十分敏感且難回答的問題。按美國人的說法,台灣當局曾一度暗中進行過試製,只是在美方的干預下才沒得逞。事情絕沒那麼簡單。

  60年代:成立“中山研究院”這個“最敏感、最神秘”的研究機構,奇怪的是這個被稱為台灣科技人才庫的機構,10年中竟沒發表一篇學術論文。

  1964年10月16日,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台灣當局極度震驚,一方面急不可耐地要求美國對大陸的核設施進行徹底摧毀,以扼殺中國迅速壯大的核能力,另一方面下決心發展軍事科研,建立“自力自主”的軍事工業。

  1965年7月,蔣介石親自點將,命“國防部次長”唐君鉑上將負責籌建“中山科學研究院”和核能研究所,並出任籌備主任,撥專款1.4億美元,致力核武器和陸海空三軍各種武器裝備的研製和生產。

  由於台灣1955年7月18日就與美國簽有《和平使用原子能合作協議》,1965年5月25日,又與國際原子能總署簽訂有《原子能安全保障檢查三邊協定》,因此台灣當局只能採取欺騙的手段,假借民用之名,從當時世界上核能研究較為先進的國家獲得技術援助。1966年2月中旬,台灣核能研究所正副所長前往以色列,參觀其核設施。據美國去年解密文件中1966年3月19日的一份報告稱:“台灣核能研究所長與副所長几周前在以色列訪問,並與以色列的科學家會面。雖然以色列和台灣沒有外交關係,這兩名台灣科學家仍在前往歐洲的行程中間,在以色列停留數天,並參觀了以色列的NaNaIShoreo原子爐。”

  1968年4月13日,美國專門在台北舉辦了“原子能應用示範展覽”,美原子能委員會代表柯爾在致開幕詞時說,希望通過這次原子能應用示範展覽,能協助台灣解決部分科學問題。當時的美國總統約翰遜還專門發了賀詞。據美國情報部門透露,1967年間,通過美國的協助,台灣在核子研究領域已經有了可觀的進展。

  1968年7月1日,台灣“中山科學研究院”正式成立,直屬台灣“參謀總長”領導。該院位於台北市西南43公里的桃園縣龍潭鎮大漢濱水庫旁,占地300多公頃。“中科院”擁有一支龐大的科研和技術隊伍,編制兩萬人,有科研人員6300人,技術人員8500人,其中軍職占1/3,文職占2/3。主要成員均從台灣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等大學研究所里招收,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國防獎學金”獲得者。該獎學金規定,凡獲得獎學金的研究生畢業後必須到“中科院”服務四年。該院可以說是“人才濟濟,結構完備”,從學歷看,博士學位者400人,碩士學位者2800人,大學畢業生7000多人;從結構看,下設四個研究所和六個研發與製造中心,分別負責核能、火箭、導彈、飛機、艦艇、電子、軍用車輛等武器裝備的研製工作。其中,第一研究所為核能研究所,第二研究所為火箭、導彈研究所,第三研究所為電子系統研究所。“中科院”在屏東縣恆春九鵬(台灣島的最南端)還專門建立了新武器試驗基地。全院年研究經費為100億元台幣以上。台灣報刊認為,“中科院”堪稱台灣科技人才庫,其研究投入之巨,可創辦四個一流大學。台灣老百姓則稱之為“最敏感、最神秘”的地方。值得指出的是,“中科院”雖是研究機構,但10年中竟沒有發表過一篇學術論文。

  70年代早期:美國認為台灣五年內將具備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例行檢查也發現台灣方面做了手腳,在美國和國際壓力下台灣當局暫時收手。

  1969年7月,在加拿大核能公司的幫助下,台灣核能研究所興建了“台灣研究反應器”。同時,還修建了一家用於加工天然鈾的工廠、一家後處理工廠和一個鈈化學試驗室。1971年2月,核能研究所自行設計製造的“微功率反應器”首次達到臨界狀態。兩年之後,功率為40兆瓦的重水反應器也達到臨界狀態。美國解密文件證明,“60年代中期到1973年,台灣官員曾秘密穿梭於西德與台灣之間,企圖獲得西門子公司的反應堆和核燃料再處理設備,用以提煉製造核武器的鈾。合同簽訂後不久被中央情報局發現,中情局急令外交部向西德和台灣方面施壓,這樁交易才被迫告吹”。隨後美國派遣代表團赴台兩次對台灣核設施實施檢查,結果發現台灣以“民用研究”為名,把從南非購買的100噸鈾和從美國購買的鈈,轉用於核武器計劃。美國政府立即要求台灣停止核計劃,採取的第一步是拆除“014號”,這是核燃料再處理室,它的作用是處理用過的核燃料,從中提煉“鈈彈”所需原料;接着,在一年內運走重水和用過的核燃料。迫於美國的干涉,蔣介石表示暫時擱置核武器計劃。

  但美國對此並不放心。1973年初,美國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幫辦施奈德向台灣明確提出,美國擬組團再次考察台灣的核子研究情形。據台灣已故新聞界耆宿魏景蒙證實,“美國這個代表團在台灣終止了台灣的核武器發展計劃,在場的‘中科院’軍方人士目睹此一場景,悲憤欲絕,但卻無可奈何”。4月份,美國在為英國提供的台灣核武器發展報告中,作了這樣的敘述:儘管設備已經關閉,但不排除台北未來可能根據政治氣候和對軍事情勢的研判,再度決定發展核武器。1974年,美國中央情報局向美國政府提交的一份秘密報告認為:“台北在從事小規模的核武器計劃,顯然有製造核武器的意圖,約莫五年之內可望具備製造核武器的能力。”

  果然,台灣發展核武器的努力並未因上述情況而停止。1975年9月17日,即蔣介石病故的六個月之後,蔣經國在美國接受合眾社記者採訪時公開宣稱:“台灣有製造核武器的能力……台灣反攻大陸不需要美國軍隊參加,只求提供道義和物質的支持。”1976年,國際原子能機構按慣例對台灣核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結果發現500多克的鈈不翼而飛。不久,美國中央情報局又抓住了台灣秘密對使用過的核燃料進行後處理的把柄。為此,美國國務院台灣事務科長李文以國務卿基辛格的名義訓令安克志“大使”向台駐美“大使”沈劍虹交涉抗議,安克志1976年11月18日寫的一份備忘錄中,記載了他和沈劍虹談話的要點,再度表示美方對台灣信守承諾不從事核武器研究發展的懷疑。這樣,在美國和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下,台灣首次秘密研發核武器才迫不得已而告終。

  70年代中後期至80年代:蔣經國吸取以往教訓,“以民掩軍”,在民用核能的幌子下重新啟動核武器計劃,到80年代中期距成功僅一步之遙。

  70年代中後期蔣經國執政台灣,按照蔣介石的臨終遺言,核武器計劃再次啟動。這一次蔣經國吸取了以前的教訓打着大力發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幌子,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研製核武器。

  在民用的幌子下,台灣與美國簽訂有濃縮鈾的長期供貨合同,同時,還先後從英國、法國、南非等地購買了近10億美元的核燃料。1984年9月28日,美國與台灣簽署一項協定,承諾今後30年向台灣提供20億美元的濃縮鈾。按1984年牌價計算,20億美元可購1.9~2.3萬噸天然鈾。另據資料顯示,80年代初在台灣島東北部山區還發現了幾處富鈾礦。台灣已經朝着核燃料自製自給的目標邁進。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台灣當局還投資10億新台幣,在離台灣島南端75公里的蘭嶼島,建立了一個永久性的核廢料儲存廠,並於1982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台灣當局利用“以民掩軍”的手段在發展民用核能的同時,為發展軍用核能儲存了大批技術力量。在這期間,台灣當局為發展民用核技術,先後投資47.31億美元,修建了三座核電站,它們分別是:1977年底在台北縣石門鄉建成的核電廠;1982年在台北縣金山鄉建成的核電廠;1985年在南部恆春半島馬鞍山建成的核電廠。三座核電廠共擁有六座核反應堆,65個核設施,裝機容量514.4萬千瓦,發電量占全島發電量的41%~50%左右,成為台灣的主要電源之一。

  台灣三座核電站每年大約消耗1600噸天然鈾,若按年度乏燃料總卸出量為162噸計算,核電反應堆運行30年或40年,卸出的總乏燃料量約為4500~6000噸,其數量相當可觀。而製造核武器的鈈就是從這些乏燃料中提取的。有資料證明,70年代後期,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檢查台灣核設施時,就曾發現其“熱實驗室”燒過的乏燃料池下面,有一個在設計圖上並沒有的用來秘密轉移核原料的“暗門”;同時在一間儲存室里,還發現有兩套沒有使用過的燃料棒,而台灣官員卻硬說是乏燃料。

  1979年,台核能研究所在高雄中磷公司興建磷酸提鈾先導工廠。同年5月,又與法國塞卡公司合作設立一座年產20噸二氧化鈾燃料丸的壓水式反應器燃料束先導工廠。1980年,核能研究所完成了600兆瓦肯都型重水壓水式反應器的概念設計。次年,磷酸提鈾工廠、氧化鈾提純轉化實驗工廠、動力用反應器燃料先導廠、伽馬射線照射廠相繼完工。1985年,氧化鈾轉化及燃料丸製造成功。為了加速發展核武器計劃,台灣當局不惜血本,對“中科院”的經費投資猛增,1986年,該院列在軍方名義下的經費預算為4.25億美元,1987年增加到7.2億美元,占台軍事預算總經費的9.4%。另外還有部分經費列在教育局等名義下。

  關於這段歷史,台灣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在今年初出版的日記《八年參謀總長》中,詳細披露了他兼任“中山科學院”院長期間台灣研製核武的情況。他在1981年的日記中寫道:“中科院以化學方法研製濃縮鈾,已獲初步突破”,1986年日記寫道:“台在短期內有生產核武器的能力,並可在奉命下進行”,並註明曾在屏東九鵬新武器試驗基地進行了小型核試爆。有資料證明,“中科院”還聘有許多外籍顧問和美籍華人專家秘密來院交流。據一位曾在美國負責主持“核融合能開發”的華裔科學家透露,在蔣經國時期他就曾以“探親之便,順道講學,並與中山科學院參與研發原子彈計劃者多有接觸,傳授過‘核融合能’秘笈”,並與蔣經國“圍繞研發小型氫彈的可行性”作過晤談。

  這一時期,台灣“清華大學”的核子彈系和核能研究所備受當局重視。該校校址設在新竹,是台灣惟一培養核能人才的園地,每年有100名畢業生,其中70%的人派出留學深造,有許多人至今仍在美國核技術研究機構工作,它與美國原子能委員會、日本原子能研究所均有密切關係。校圖書館藏有台灣最豐富的核能和原子能文獻,據1983年統計,約有42萬冊。蔣經國時期,台灣核武器研究“一路順風”,到1987年年底,估計只差一兩年時間就可以製造出原子彈。

  80年代後期:美國一手策劃的“張憲義出逃事件”使台灣當局的核武器計劃再次功虧一簣。蔣經國在獲知此事的當日猝死。

  正在這個節骨眼上,美國精心策劃的“張憲義事件”發生了。1988年1月9日,台灣核能研究所副所長張憲義上校竊取台核武器計劃機密文件,在中央情報局協助下叛逃美國,隨後又在美國國會秘密聽證會上作證,將其掌握的台灣研製核武器的內幕和盤托出,並說台灣準備在射程為1000公里的“天馬”導彈上安裝核彈頭,而“天馬”的研製已接近完成。頓時,全美上下一片譁然。美國立即向台灣施壓,要求終止其核計劃。據後來披露的一些消息稱,張氏叛逃絕非偶然,美國對台灣當局一直放心不下,在台的核武計劃中布下暗子,張憲義早年赴美學習期間就已被中央情報局策反成為“間諜”,並安插在台灣核武器研製核心部門,台灣核武器計劃的一舉一動盡在美國的掌握之中。張憲義叛逃事件發生後,台灣當局極度震驚,蔣氏父子幾十年的苦心經營前功盡棄。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在獲知此事後的當日下午15時55分,因心臟病突發而死。五天后,美國代表團抵台,開始拆除台灣價值18.5億美元的重水反應堆。台灣當局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在慘重的懲罰面前,不得不承諾,以後將不再發展核武器。台灣第二次發展核武器的計劃再次功虧一簣。

  90年代中期:李登輝時期公然討論核武器的使用,並將核火力寫進軍隊條令。

  蔣介石父子雖然沒有搞成核武器,但台灣卻掌握了不少核武器研製的經驗,同時其民用核能事業得到了空前發展,積累和儲備了大量的核技術人才和能力,留下了一筆豐富的核能遺產。李登輝接手執政時,台灣島內已有了六個核能研究機構,直接從事核能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人員就有1400余名,尤以“中山科學院”核能研究所的力量最為雄厚。該所有研究人員500名,碩士、博士占30%以上,技術人員580名,行政管理人員170名,總計1250人,占台核開發研究人數的89%。台灣核能研究所的主要核設施有:重水研究堆、水池反應堆、沸水堆、年產10噸的二氧化鈾轉化工廠、700萬伏電子伏特加速器、100萬居里鈷源輻射廠、強放熱室及檢驗設備、核廢料處理設施和多種非破壞性的檢驗設備等。台灣的核技術發展已形成規模,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尤其是年產10噸的二氧化鈾轉化能力和天然鈾提煉技術、乏燃料卸出量,以及發現富鈾礦床等,標誌着台灣已具有不可輕視的核能潛力。台灣當局還在台北技術學院設立了核子科學系。每年選派百餘名具有一定學位或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到美國的研究所或大學學習。同時加大核能研究的投資,1989年,台灣的總科研費為208.6億元新台幣,而核能研究費就有20.54億元,約占總費用的10%。

  隨着,“以武拒統”分裂祖國的野心越來越暴露。1995年7月28日,李登輝在台“國大”會議上突然提出,“從長遠的觀點看,我們應該重新研究核武器的問題”。雖然三日後李登輝矢口否認,但引起國際輿論強烈反響。1998年初,李登輝又故伎重演,提出台灣有發展核武器的能力,第二天又派“總統府”改口更正。在李登輝的唆使下,台灣軍方多次開會研討能否發展核武器。據稱,李登輝數次主持召開“國防計劃會議”,制定台灣發展核武器的“興華計劃”,明確提出要搞“不經過核試爆的核武器”。並揚言要通過黑社會從美國、加拿大、南非等國購買核技術,提出“台灣必須因應情勢,根據時機,加快核武器擁有,不在量多”。在派核技術人員赴美學習的同時,還考慮高薪聘請前蘇聯的核技術人員到台從事研究工作。

  1999年台灣《全球防衛雜誌》3月號又發表署名文章“台灣應否發展戰略核武”認為:“如果因為中共威脅‘假如台灣部署核武’便將武力犯台,而自縛手腳,則正中了中共的下懷。”台灣“有必要向國際說明為了生存被迫發展核武的事實”,“用來作為在國際上談判的籌碼”。文章稱,“要採用類似美國在冷戰時期的核子嚇阻觀念,在核戰略上,透過打擊敵方的經濟與政治中心來嚇阻戰爭爆發”,提出“面對中共龐大優勢的傳統兵力,一旦擁有核武,可以嚇阻解放軍傳統武力方式的進犯”。至於如何使用,文章提出“核武及其投射工具部署地下化、機動化甚至海底化,以降低其易毀性”。“借用水下發射的短、中程彈道導彈”,“把導彈吊艙拖曳到北京、上海、廣州的外海部署,然後以遙控引爆。台灣只要擁有20枚低易毀性、配備核子彈頭的水下遙控發射型彈道導彈,同時公布核武戰略的政治底線與臨界點,便足以收到戰略嚇阻之效”。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台灣當局竟然把如何使用戰術核武器問題寫進軍隊條令。據資料表明,台90年代中期修改後頒發的《作戰條令》規定:“核火力由師級以上指揮官掌握。”《步兵營(含營部連)教戰準則》就核生化火力的使用申請與要求問題也規定:“核子火力系由師級以上指揮官掌握;營長可提出建議與申請,若獲得核子火力支援時,其使用及申請程序概同炮兵火力的運用,但計劃運用核子火力時,特須考慮天候、地形等因素,且須注意本部隊的安全,以及射擊後對沾染地區的通過等。”《聯兵準則》中,把核子火力作為戰鬥火力之一,明確其“具有廣泛破壞力與殺傷力,可直接獲得殲滅戰果,促進作戰速度,可造成敵之分離,或遲滯敵之行動,極有利於機動作戰”等。另外,自1998年以來,台灣軍隊還在歷次演習中都增加了“核安”科目。印巴核試驗後,李登輝再次提出“對大陸的有效嚇阻,關鍵在於對大陸能否有核嚇阻”。時隔不久,國民黨中委劉泰英就放言,“台灣飛彈可以打到香港、上海”。李登輝提出“兩國論”不久,台“國防部”聲稱:台軍早已掌握髮展中短程導彈關鍵技術,成功發射了雄風2E空對地和攻艦導彈,並有巡弋導彈功能。郝柏村日記也說:早在六七十年代台灣就進行過射程達1000公里的中程導彈試驗並“特別提醒中科院,因遠程導彈、巡航導彈有敏感性,不得與外商進行合作”。

  2000年11月25日,台“國防部長”唐飛又在“立法院國務委員會會議”中證實,“如因應大陸日益強大的導彈攻勢,台灣除致力研製及建立低層反導彈防禦系統外,也將進行中程地對地導彈的研製,以達到嚇阻的目的”。有資料證實,台“中科院”研製的射程為1000公里的“天弓-ⅡB”型彈道導彈已於2000年進行實彈測試,並獲得技術上的突破,並於2001年開始批量生產。

  外國權威機構評稱:在三到四個月之內台灣可以擁有核武器,有消息稱“中科院”已完成原子彈的計算機仿真試爆。

  有資料表明,近年來,台核研所一直在秘密進行核武器研究,並始終保留有一座小反應堆,當局每年為此撥付經費超過30億元新台幣。有消息說,1990年台灣當局有關部門曾提出要對“中山科學院”賬目進行公開審查,遭台“審計署”權威人士斷然拒絕,但他還是說漏了嘴,稱“中科院”的預算是絕密的,因為它正在研製核武器。1998年6月,倫敦戰略研究所主任西格爾在對台核能情況考察後,在《亞洲華爾街日報》發表題為“台灣徘徊在核門檻外”的文章指出,“台灣當局為防範美國把台灣推入中國大陸的懷抱,正在發動巧妙的宣傳攻勢,以提醒全世界,台灣軍方握有發展核武器的選擇權,但私下並不諱言核計劃的存在”。西格爾斷言:台灣“在核武器及導彈的專門技術方面非常先進”,“在三到四個月之內可以擁有核武器!”

  更值得指出的是,1999年7月20日台灣《民視新聞》報道:“立委林瑞圖今天把一個裡面裝着硝酸鈾的藍色鐵桶拿到立法院,要求軍方和原子能委員會趕快處理。”報道說:“當年軍方在終止核計劃後,把一批鈾的化合物賣給了民間,流入民間的鈾原料至少有七罐。硝酸鈾是一種鈾的化合物,濃縮提煉後,可以製造核彈頭。”這進一步證實了當年台灣民間關於有製造核彈頭的原料去向不明的傳聞確有其事。在2000年組織的國際武檢中,台灣“國防部”發表聲明,拒絕對其進行核武器檢查。據悉,1999年台“中山科學院”已完成原子彈的計算機仿真試爆。

  陳水扁上台,其分裂祖國的言行更加猖狂,2001年提出“決戰境外”的戰略新構想,公開挑戰祖國大陸,挑戰亞太和平。值得注意的是,“決戰境外”構想提出後,台灣當局極有可能加大某些武器裝備的發展力度,有可能在其以往研製核生化武器的基礎上,進一步地發展大規模毀傷性武器,為“以武拒統”增加資本。據台灣媒體報道,近年來,台灣當局積極落實“逖靖”計劃,秘密研製射程為1000~2000公里的中程導彈,該項目目前已進入關鍵時期。

  事實表明,幾十年來台灣當局一直企圖發展核武器,和祖國大陸對抗,儘管屢遭重挫,但台灣當局並沒有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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