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进军香港
香港暴力事件不断升级,接近香港六七年暴动和文革的武斗局面,此时深圳集结警察重兵进行抗暴演练,被指是内地警察可能介入香港局势的信号。
解放军香港驻军干预当地内乱有法律规定的程序,大陆警察干预香港则没有法律规定。8月7日,中国官媒在《传上万深圳公安集结进香港,有可能吗?》一文公开谈及内地警察介入香港局势之可能,动向令人关注。
文章称深圳12,000名警察的海陆空演习释放特殊信号,因为警察对抗的“示威者”的造型与香港激进示威者类似,后者扮演攻击警察的动作都和香港激进派一样。舆论多认为,深圳此举是在警告香港,为进入香港平乱,恢复秩序做准备。共媒的文章甚至提及舆论界“港府终于向中央求救了,公安开始准备进入平暴。” 的看法,预警意味浓烈。
然而,共媒也强调,对于内地警察有无可能协助和支援香港警队执法,目前是一个法律盲区,暂无明文规定。香港《公安条例》第40条规定,行政长官可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特务警察,此处不指间谍,而是特别警察。分析指,据此法律,香港警务处处长可以委托内地警察赴港协助执行任务。
报道指,这需要两大前提,一是必须由港府出于香港自身需要而向内地提出请求;二是香港的治安管理权在香港,无论内地派不派强力支援,派出的是驻港部队还是警察,内地方面始终将扮演协助的角色,最终的指挥权在港府。 共媒说,目前内地对相关应急事务已形成一套十分成熟的办法,内地警察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港府和警队。 报道还表示,虽然香港与内地法律制度不同,法律文本不同,执法手段不同,但自1997年以来,内地警察和香港警察一直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开展合作。“如今,内地的力量早已随时做好准备,响应国家需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的需要,香港和内地社会对此大可放心。”
其实,按照基本法,香港的最高立法权在全国人大,人大可以立法要求香港执行,更可以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目前情况下,派警察入港显然更合适,军队毕竟不适合治安任务,可能出手太重,流血太多;而且,警察是治安力量,比军队干预的刺激低一级。
当然,对于香港人和国际社会,大陆警察入港治安还会是滔天大事,一定会激烈反抗,广泛抗议,制裁。不过,到决定警察进港的时候,一定是香港局面已不可收拾,顾不了那么多了,和六四一样,希望过了20年又是一个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