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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問題基督教的解答
送交者: 論壇 2007年04月07日15:56:5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問題一: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為什麼?
一般信徒,和舊約以色列人一樣,把違反神的律法,或者做不道德的事情看作犯罪。以保羅的修為,那些都算不得什麼了,但是他把違背神的異象和託付,看作犯罪。簡而言之,不順服就是犯罪(如掃羅)。犯罪者,有禍了。

另外此經節可以參考《約拿書》的故事作為實際的例子。

問題二:我寫這些話,並不是想叫人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讓人使我所誇耀的落了空。保羅所誇耀的是什麼?

保羅所誇耀的,就是主的榮耀和主的能力。“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所以我更喜歡夸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如果因為有人因為保羅拿了他的捐助,就輕看主沒有能力,這是保羅所不希望的,他寧可分文不取。

應用:神的僕人,接受別人的捐助,要注意分辨對方是否獻給神的。如果不是,就要按照亞伯拉罕的原則,不接受,免得神的名受虧損。

問題三:主也曾這樣吩咐,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那為什麼保羅自己是個例外?
保羅放棄應有的權利,因為哥林多的基督徒,還是嬰孩,他們不懂這些道理。他們把金錢奉獻看成對保羅的施捨,從而也輕看保羅那從神而來的教導。接受了他們的捐助,反而助長他們的驕傲,

按照今天的實際來看,保羅是獨立宣教士,他建立了教會,但是教會靈命幼小,還不懂奉獻的道理。另外,即便教會給傳道人薪水,也當看成是對神因盡的義務,切不可把神的僕人看成人的僱工。

問題四:17 如果我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即使不甘心,這職責還是託付我了。這說明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應該如何想如何做?

代表侍奉神的兩個心態,一個比較低,屬於盡責的心態;另一個是比較高,屬於愛主而甘心樂意的心態。兩種心態今天的教會都存在,但是作為一個侍奉者要盡力追求進入第二種心態。

問題五:這裡“我就成了軟弱的人”,“我就作怎麼樣的人”到底是什麼意思,總不至於為給小偷傳福音,就在他偷東西的時候把風吧,這個本質的“界限”在那?

所謂軟弱,請參考保羅書信裡面關於“吃祭物”、“基督徒吃葷吃素”、“要不要受割禮”方面的論述。這個軟弱主要指信心軟弱,和犯罪無關。

另外這個經文也是效法基督,基督以創造主的身份,來到人間和人類一同挨餓、受凍、勞苦、最後成為死刑犯等,也是走的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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