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維基百科的定義,我的朋友中沒有種族主義者,或許二十多年在美國生活見過幾個,卻是極少數。最近這幾周的事情可以再次成為基督徒的提醒。每個人應當省查自己是否符合種族主義者的定義。如果符合,需要在上帝面前悔改。基督徒成聖的過程中,聆聽聖靈的聲音,潔淨自己的言行,追求聖潔。即便是種族主義者,只要真心悔改,基督的寶血也能洗淨。如果不符合上述定義,那就不需要因着當前的政治正確/道德正確的環境承認自己是種族主義者。我們若為沒有犯過的罪懺悔,並不合乎神的心意。認錯了罪,怎能改進呢?心中對別的族裔有偏見的人倒是很多,這也不是小事。所以基督徒在這方面當被更正。人嘴上不冒犯,順應主流媒體保持政治正確,並不能避免心裡的偏見。自古以來,人們無法改變內心時,常常借着外面的行為討別人的喜悅。然而,福音不是這樣的律法主義。心裡沒有偏見,需要一種尊重的態度。這種尊重建立在對人的身份認知上。基督信仰強調,每個人都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根據這個原則,美國建國先父們提倡“人人受造平等”。這是一個很高的標準,因為這是一個從上帝的眼光出發的標準!人要從心裡平等地看待周遭的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墮落的人類心裡一定存有偏見。亞當犯罪,離棄了造物的主宰,進入以自我為中心的幽暗。每一個亞當的後裔都無法完全向善,絕對公平。我們甚至無法看自己合乎中道。我們不是驕傲就是自卑。因着這兩樣,我們的心裡還會生出怨恨、嫉妒、苦毒。我們又如何能完全公正,不帶偏見地去看待他人呢?耶穌基督救贖我們的時候,按着我們不堪的本相付出生命的代價買贖了我們。因着那驚人的恩典,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不再被黑暗勢力捆綁,不再做罪的奴僕,成為神的兒女。如此身份上的驟變,審判庭上的赦免,會帶來生命的反轉。行為和價值觀的改變確實會伴隨真實的信心。同時我們需要明白,行為和價值觀的改變不是一蹴而就,也沒有普遍適用的模版。地上的新人可以逐漸生出屬天的性情,卻不可能完全成為耶穌的形象。每個人蒙受救恩和生命改變的過程都是特別的,神按着我們的名字揀選並一一引領我們。從人的角度來看,我們仍然有罪性,仍在成聖的道路上,漫漫長途,不斷地學習認識自己,認識他人,順從主的引領。面對不同族裔,我們如何減少偏見呢?我認為有個核心的觀念,而這觀念有聖經的強力支持。容我先寫一段真實的對話。Arthur是個黑人兄弟,以下用A代替,啟木用Q代替。Q: 咱倆聊聊最近發生的事情吧,主流媒體報道的美國和我了解的美國很不一樣。你是非裔美國人,我想知道你的看法。A: 不要用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那是好多年前政治正確的產物。我又沒去過非洲(Africa),我也不覺得自己與非洲人有多少關係。我是個美國人,皮膚是黑色,僅此而已。我想到你時也不是首先想到華人,而是我的啟木兄弟。待會兒講到族群為了方便就用Black,別怕政治不正確,我可以稱華人族群Yellow嘛(How about Icall you Yellow and you call me Black)Q: 沒問題,其實我想到你也是Arthur兄弟。實話說,你被歧視過嗎?A:可能有些感覺不好的時刻,但很少被真的歧視。我告訴兩個孩子遵紀守法努力工作,就算有人因為膚色給你臉色看,你們用能力回答他們。碰見有偏見的人,我用實力給他們懟回去。Q: 作為華人,我的經歷和想法與你相似。這次有人要求“解散警察局”,你怎麼看?A: 解散警察局可不行,我有很多警察朋友,什麼膚色都有,都是敬業的人。美國是個法治國家(A country of law and order)。Q: 我提個敏感話題。我覺得黑人單親家庭率從1960年代的23%飆升至今天的70%是個大問題。我每次在外面看見黑人父親帶着老婆陪孩子玩,我都特別高興,為他們點讚,總想和他們套近乎。A:你這麼說會被指控種族歧視的。現代人太敏感,即便是事實也不能說。但我們至少可以在教會教導,完整的家庭對什麼人都重要,這是神所看重的。Q:華人群體的家庭觀念很強,但相對較少關心社會事務。我最近思想,也同意一種觀點,對不同族群使用不同政策未必是好事,好比在一個家庭給不同的孩子制定不同的標準,會搞得孩子們討厭父母,也讓孩子們彼此不滿。A: 這個展開就講不完了。是的,我們都是神的兒女,都是被救贖的,都是有永生盼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