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is Lord? Christ or Caesar?
什麼是凱撒的物? 什麼是上帝的物?
音頻為作者本人朗讀:
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就很希奇祂。這節經文讓很多基督徒拿來做一個有力的論據,支持他們不過問政治、不參與社會活動。因為政治和世俗社會的事情是屬於該撒(又譯:凱撒)的物,那麼就應該讓世俗的人去管理;只有教會的事工和傳福音的事情才是屬於上帝的物,那才是基督徒應該花時間投入的。這是解經上的偏頗與狹隘。這節經文的背景是那些嫉恨耶穌的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想要陷害耶穌,故意問祂“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就是說是否可以交稅給羅馬君王該撒。如果耶穌回答可以,那會得罪反對羅馬統治的猶太民族主義者;如果耶穌回答不可以,那就落下把柄讓他們控告耶穌背叛羅馬政府。耶穌當然知道他們的心思,所以當面質問說:“你們為什麼試探我?”耶穌叫他們拿一個銀錢過來,讓他們自己說在銀錢上面的號和像是誰的,他們承認那是該撒的。承認該撒的像和號背後的意思就是承認該撒的管治權——如果你們在該撒的管治之下賺取合法的收入,使用這些銀錢購買食物和生活用品都認為是合理的,那該撒要收取其中一部分來維持他的政權的開銷,怎麼就不可以了呢?因此耶穌馬上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你們自己認可的政權,你們當然也應該守法納稅。如此完美的回答,讓想要陷害祂的人無從下手。然而耶穌並沒有止於這裡,祂隨後又說:“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在宗教領袖面前宣告神超越一切地上權柄的至高主權,以及耶穌基督作為神兒子的獨一身份。法利賽人不可能不知道神是與他們祖宗立約的萬軍之耶和華,是帶領他們祖宗離開埃及進入迦南地的神,是興起先知不斷向悖逆的以色列人發出警告的神,更是容許外邦人來侵略不肯悔改的以色列而導致他們傾覆敗亡的神。如今你們在該撒的統治底下難道不是神的許可嗎?難道不是當初先輩們不斷硬着頸項悖逆神的結果嗎?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難道掌管萬有的神不能夠將管轄你們的權柄交給該撒嗎?你們向該撒所納的不過是外在的稅銀,但是你們的心什麼時候才願意悔改歸向神?——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可7:6)
神要的是人們的心歸向祂,這就是神的物,不是該撒的物。舊約時代當以色列人從君王到人民的心都敬畏耶和華的時候,神就讓他們享受和平與富足的生活。然而當和平富足久了以後,人心便開始傲慢自大。他們開始厭棄神的教導,不再守神的誡命,並開始跟隨外邦人行上帝眼中最厭惡的事——淫亂及偶像崇拜。每當這種時候神就會以不同方式來提醒和管教祂的百姓,包括以“該撒”來奴役、苦待、懲罰他們,為的是要讓他們謙卑悔改歸向神。因此歷史上所有的“該撒”(指的是地上的政權、君王、統治者、政治家)都是神手中治理祂百姓的工具,真正的掌權者永遠是神,祂並沒有“出讓”一部分的權力給該撒,祂只是使用該撒來達到祂的計劃。當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上,祂最重要的信息是宣告天國近了,因為天國的君王臨到地上的國,祂要人們悔改,祂要來將人的心意從黑暗國度中奪回來,使人心真正歸向天上的父神。為了這個計劃祂甚至親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寶血洗淨所有願意悔改的人的罪孽,使人有一顆新的心,是一顆願意親近神、願意將自己完全歸給神的新心。我們這些接受了十字架救贖恩典、已經擁有一顆新心的人,就是活在以耶穌為君王的天國當中。雖然我們的身體依然活在世界上,外在生活受到該撒的管治,但是我們的心尊耶穌基督為最高主宰,祂才是我們效忠的對象,父神才是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的對象。當順服該撒與順服耶穌並無衝突的時候,我們順服該撒;當該撒違背神、僭越耶穌權柄的時候,我們毫不猶豫地順服那位天國君王,即使需要為此受逼迫、被辱罵。耶穌說: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太5:10-11)耶穌也告訴我們: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地上的該撒被賦予掌管人外在行為、囚禁人的身體、使人失去行動自由,甚至奪取人肉體生命的權力,因此該撒應該執行國家法律,確保人民在外在行為上遵守法紀,維持社會上的安全秩序,這些都是該撒的物。基督徒應該將該撒的物歸給該撒,就是奉公守法,誠實納稅,尊重執法者,維護公共建築。因此基督徒絕不可能去支持那些放火焚燒建築物、推倒歷史人物雕像、辱罵甚至攻擊警察的示威暴動以及背後的策劃者。基督徒更加不會支持任何無政府理念,因為我們相信地上的政府是神所委派的,是神眼中視為有必要的。政府如果不稱職可以受到批評、可以要求改革、甚至可以將之替換(如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但是無政府主義卻是荒謬又邪惡的。然而人內心及靈魂層面的事情,該撒就不應該染指。比如人民要敬拜誰、願意熱烈地頌讚誰、發自內心熱愛誰,認同哪一套價值觀、追求怎樣的理念,這都不是該撒的物,而是神的物。比如學生在學校向神禱告的權力,基督教學校教導十誡和聖經的權力,聖誕節大家普天同慶同賀“聖誕快樂”的權力,這些都是屬神的物,政府沒有權柄干涉。更有甚者,神才是婚姻的設立者,政府卻將婚姻的定義任意篡改,那就是搶奪了神的物。神才是男女性別的創造者,而政府卻容許人按自己的意思任意重定性別,並以法律來強迫其他人認同他們的性別混亂,這也是在搶奪神的物。神才是生命的主人,政府本來應該保護最弱小的生命不受戕害,但是他們卻鼓勵懷孕的媽媽隨意墮胎殺死胎兒的生命,這也是對上帝之物的任意踐踏。當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僭越、搶奪、踐踏屬神的物時,基督徒就應該站起來為神發出公義的聲音,這是天國子民在地上的責任和見證。政治是神使用該撒來施行地上的法律秩序,而教會就是神國度在地上的代表,以真理的權柄來監督該撒是否行在神的心意之中。如果政府的執法偏離了神的公義,教會應該發出提醒;如果政府顧及不了神對弱者的憐憫,教會應該做憐憫關懷弱者的工作;如果政府狂妄到想要取代神來操縱人民的一切,教會更應該發出警告,提醒世人認清誰才是那真正掌管一切的萬有主宰,千萬不要容許政府存有取代神的意圖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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