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勝寒 著
美國總統是否應該擁有刑事豁免權的法理,正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論的熱火朝天,方興未艾,這不僅是美國最高法院意識形態的考驗,也是美國法治體制的嶄新挑戰。
昨天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庭上,唐納德.川普提名的尼爾.戈薩奇大法官(Neil Gorsuch)。問上訴律師約翰.紹爾(John Sauer) : “就像我們剛才聽到的那樣,在位總統如果下達命令調動軍隊從事某些非法活動的話,我們也要賦予全面的刑事豁免權嗎?他手下的每一個下屬都將面臨刑事起訴,不是嗎?”
最新上任的克坦吉.傑克遜(Ketanji Onyika Brown Jackson)大法官挑戰這種全面刑事豁免權特權說:“如果在位總統知道在未來不需要為刑事犯罪負責任的話,那他就可以派出特工謀殺任何他不喜歡的政治對手,果真如此,橢圓形辦公室豈不是變成了犯罪指揮中心了嗎?”
最保守的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A Alito)發表意見說:“每一位我們最棒的美國特種部隊海豹六隊(SEAL Team Six),他們在就職前,都要宣誓絕對不執行非法的和不道德的上級命令。”
前川普總統末代白宮幕僚長馬克.梅多(Mark Meadow)的律師喬治.特威利格(George Terwilliger),給美國最高法院遞交了一份動議,要求美國最高法院認可馬克.梅多應該擁有刑事豁免權憲法權利,他的動議法理是:因為他們只是按照總統的指示做他們的工作(because they were just doing their job by following the president's instructions)。
實際上,研究美國最高法院判例和美國司法史的人都知道,這些都不是什麼新鮮的議題,比如“我只是在執行上級命令”,早在兩百一十三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在《篷車號 訴 麥克法登案》中,已經清清楚楚的裁決成案,兩百一十三年以來,凡是有關“我只是在執行上級命令”的司法訴訟,無不引用此案的法理。
2022年9月24日,筆者著有長篇《美國法典禁止軍人干政與軍人不得執行非法命令》,從美國歷來的立法和判例與從不同的角度來論述“我只是在執行上級命令”法理和軍人干政的危害性,分為七篇,供讀者參考。
高勝寒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