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剛於5月1日以320對91票通過了禁止反猶的HR-6090法案,不僅嚴重侵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把猶太人抬舉到了一個遠高於其他人群的特色地位,還等於判聖經違法。有點常識的人會認為這會引起美國廣大基督徒人群的強烈憤慨和抗議吧?恰恰相反,抗議的聲音不但微弱,而且大聲抗議的往往還不是基督徒,而“基督徒”卻有不少替該法案辯護的,奇葩嗎?
首先,hate speech is free speech. 這應該是言論自由的基本概念,如果仇恨言論必須被禁止,那誰來定義和評判什麼是仇恨言論呢?有了那樣的權柄,他不就成了偉光正的真理部了嗎?為何有些成天反共不離口的“基督徒”竟然支持極大侵犯言論自由的HR-6090法案呢?反猶言論必須被禁止,但怎麼定義反猶言論呢?怎麼防止油太人把他們不喜歡的言論都定義成反猶言論?誰監督他們?監督他們本身不就是“反猶”?這樣很快就亂了套吧?
如果仇恨言論真的需要被禁止,為何只禁反猶言論?反別人都可以,唯獨不能反猶,那不是把油太人擺在了遠高於其他人的地位上?說好的人人平等呢?美國要施行類似於印度的種姓制度了嗎?我知道,很多“基督徒”不承認新約時代的教會就是舊約里的以色列,所以他們認為拒絕了耶穌的油太人仍然是神的選民,堅持要高舉他們,並無條件無原則地支持油太人和以色劣。這和拜偶像有何區別?拜偶像的宗教其實是邪教吧?
HR-6090法案規定不可以反猶,至於什麼是反猶則由一個叫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IHRA)的組織來定義,而他們的網站上對反猶早有定義,並舉例“說是猶太人殺了耶穌”就是典型的反猶言論。這樣的話聖經本身就是反猶的,就該被禁止了。聖經要成違禁讀物了,“基督徒”終於可以醒悟了吧?我又一次高估了他們!他們會說耶穌是羅馬人殺的,還有說耶穌是被所有有原罪的人殺的,所以他們覺得沒關係。可是聖經經文明明說了“猶太人殺了耶穌”,這些“基督徒”不讀聖經的嗎?至少沒有通讀過吧?或者把不喜歡的經文直接跳過,然後高喊“唯獨聖經”?聖經的啟示錄里還反覆強調,自稱猶太人的,其實不是,而是撒旦一會的。這樣的經文更是妥妥的“反猶”吧?“基督徒”為了添油真的覺得部分聖經經文也該被禁?
這些年我屢屢被很多“基督徒”刷新我對他們認知的最低限,所以已到了一個見怪不怪的地步,但該說的我還是要說。美國的很多“基督徒”雖然從未聽說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這個詞,但這卻是他們的核心信仰,其根本就是高舉油太人,把現代的以色劣等同於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並加以膜拜。這些人既不尊重和了解教會的傳統立場,也不認真閱讀聖經,他們其實是信仰上的無知無畏的紅衛兵。這些人其實違背了基督信仰最忌諱的拜偶像的戒條,既然拜了偶像,那為了偶像需要反言論自由、反人人平等、反正經都是天經地義的了,他們已經是妥妥的邪教份子!
不悔改,就等着上帝的審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