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不错,但忽略了一个逻辑关系 |
送交者: 盟邦 2009月03月26日10:28:16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在当前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还得不到保障的时候,提议修宪是毫无意义的。 由 给点智商吧 于 2009-03-26 10:03:13 |
我提出修宪,是在重新评估六四为主题下。如果不修宪,八九运动的游行示威,长时期盘踞广场就可以被视为非法。在这种情况下,六四的结论不可能完全推翻。
英法等国都把罢工自由写进宪法,中国在82年修宪前也一样。 至于你提的:已有的公民权益应该得到保障,这点我并不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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