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神與科學的大統一猜想 |
送交者: 化外 2002年05月08日13:33: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前文《告訴你一個可以證偽的天國》,提到通過科技發展使思維、感覺、感情與肉體剝離的現實可能性。從可以具體想象到的各個方面看,這種剝離一旦實現,人類的生命存在形式便從根本上變化、升華,我認為和現代各種宗教里說的“進入天國”、“得渡”、“得道”、“成仙”是等效的。通過科技成仙得道普渡眾生,所以說是“可以證偽的天國”。 如果再往前走一步的話,恐怕就是沒有基礎的猜想,或者說瞎想了。但意猶未盡,不妨作為思維遊戲寫下來。 事先聲明,本文純屬虛構瞎想,如與真神雷同相似,純屬碰巧,作者一概不負泄漏天機的的責任。 好了,有這幾句Disclaimer罩着,可以放心瞎說了。 公理性假設之一:各路佛道神仙,是通過某種方式達到靈與肉剝離的高級生命存在形式。(原來什麼樣、在哪個超星系、星球或中微子上、怎麼達到的等等,都無關緊要。) 公理性假設之二:他們需要個體智能生命的身體作物質載體。 公理性假設之三:他們進入載體的前提是該個體智能生命願意接受他們的控制支配。 這裡的複數“他們”需要說明一下。如前文所說,靈與肉剝離之後,生命個體的概念和我們今天所說的應該已經很不一樣了,甚至沒有意義。但可以想象,因為某種原因(不能、不願、暫時沒有等等),這些擺脫肉體束縛的自由靈形成了多個“群落”,每個群落內部的“個體成員” -- 對應於剝離之前的個體生命 -- 互相連通,或至少是可以互相連通,成為一個可分可合的“超個體”。但不同的群落之間還存在你我他之分。“他們”,指的是這些不同群落。 既然存在多個群落,需要智能生命的身體作載體,而宇宙(這些自由靈的宇宙概念和我們今天知道的不一定一樣)中個體智能生命的數目不是無窮大,那麼就存在資源競爭的問題。 我們今天朝思暮想垂涎欲滴的美女駿男金錢名譽地位石油糧食如此等等,首先是為了肉體的生存、繁衍和享樂。可以想象,這些身外之物對自由靈本“身”(沒辦法,借用一下)來說毫無意義。 但他們還是有物質需要,那就是個體智能生命的身體。不是你的骨骼血肉臭皮囊好好好香皮囊,而是你的大腦、神經系統。 低等生命(豬狗之流)的大腦神經系統太簡單,或者容量不夠,沒法用。因為某種“技術”限制,物質載體(大腦、神經系統)中可以貯存的“靈密度”有限,所以需要比較多的身體。 資源有限,利用資源又需要資源們心甘情願俯首聽命,怎麼擴大資源占有呢? 很顯然,胡蘿蔔加大棒,或者說威逼利誘,是泛之三界而皆準的最有效說服手段。 1。看看看,我夠神吧?治病、水上漂等等。(建立威信先。)2。如果你願意交出大腦神經的一部分給“我”用,那麼你死的時候“我”可以考慮把你的靈提煉出來,成為“我”的一部分而得(靈魂)永生。此為胡蘿蔔。3。但是你必須得真心真意喲,要不然“我”就不管嘍。此為大棒之一。4。如果你不願意,哼哼,到時候有你好看的。。。此為大棒之二。5。你只能交給“我”不能交給“他們”,只有“我”才是真的,唯一的,最大最牛的,“他們”都是騙你的。這是競爭需要。 聽起來很熟悉吧? 所有影響比較大的宗教系統,都以這五條為根本,不同的只是語言而附加補充而已,例如除了靈魂不死之外可能再加一些現實獎勵之類。因為,在前面的三條公理性假設前提下,這是自由靈群落獲得有限載體資源、在競爭中求生存的最有效手段。 如果有外星智能生命的話,只要他們也是個體存在形式,其宗教系統應該也類似。 聽起來也許很不舒服 -- 這不是哄騙嗎? 也許是,但也許並不是。 如果這些自由靈用你作載體對你現有的靈與肉沒有任何損害,或者還有益的話,那麼這至少是善意的哄騙,就象父母哄騙孩子說“乖,聖誕老人就會給你好東東”。 那為什麼不告訴我們呢? 你們太笨,理解不了。而且又很自私,疑心、功利心無限,跟你們說真話,反而懷疑“我”,弄不好還加入到競爭對手的陣營里去了。就像“聖誕老人”是父母指導、規範孩子言行的槓桿,宗教信仰無非是自由靈指導、規範人類言行的槓桿,反正不會害你們。 當然,也可能對載體有某種形式的損害,也許是我們今天不能理解、想象的損害。也許“他們”為了資源競爭不惜驅使載體們征戰、殺戮、坑蒙拐騙等等等等。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邪教”、“魔”。 也許根本就沒有宗教意義上所謂的“魔”,那只是大棒的形式之一。 這些問題,就不能從前面的三個公理性假設中推理回答了。 但是,既然已經瞎想到這份上了,那就一不做二不休,把瞎想進行到底。 也許有更高級的生命存在形式,不需要個體智能生命的大腦神經系統作載體。那麼“他們”沒有資源競爭的問題,毋需鼓搗什麼宗教信仰之類的勞什子,甚至根本毋需和人類這樣的個體生命形式發生任何關係。 這就是出三界的佛道神了。 通過科技成仙得道,是另外的渠道,但是對那些自由靈群落來說仍有資源競爭的問題。所以“他們”都說科技有限有害沒門沒戲。 但是,在科技後面是不是也有那麼一個自由靈群落呢? 科學的邏輯性要求、實證性要求、可證偽性要求,也是必須先驗接受的,也是需要信的。 化外5/7/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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