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了,熱狗! |
送交者: 洪哲勝 2003年11月01日14:13:1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列寧征服世界的最短路徑 在台灣,蔣家經常教導我們反共抗俄,經常要罵俄羅斯對於中國的野心,經常老引用同樣的這個例子:列寧說過,“從巴黎到印度的德里,最短的路是經過北平。”就是說,要征服世界,先得征服中國。後來,我有了兩個版本的《列寧全集》,雖然沒有認真到一個字、一個字去閱讀,卻也經常翻閱參考。可惜,一直沒有碰到過列寧的這一句如雷貫耳的名言。如果有誰能夠告知這話的出處,譬如說,在哪個版本的《列寧全集》的哪一頁,第一位了我這個心願的朋友,我會贈送一個夸特(四分之一美元也)以及我的無限感謝。 §§我征服內心世界的最短路徑 我服完一年的軍役之後,在成功大學水利工程系當了4年助教,薪水最多的時候一個月沒有超過30美元。而且,要來美國留學的那時,除了親戚們的贈金之外,還向朋友借了8、9百美元。我在購買100美元的機票之外,還買了一張灰狗車(Greyhond Bus)的“游美車票”(See America Ticket)。憑着這票,你可以在99天內隨便到美國(還可以越境到加拿大、墨西哥)各地遊歷,而價錢“僅僅”99美元。(這裡的引號取消不得,因為,對我當時的錢包來說,這只能算是有引號的“僅僅”。) 既然車費固定,我就選擇一條列寧式的“最近的路徑”。從加州的舊金山到科羅拉多的可憐斯堡,我讓自己的路徑通過這些城鎮: 舊金山(San Franciso, CA) →洛杉磯(Los Angeles, CA) →菲尼克斯(Phinix, AR) →三十字架鎮(Sata Cross, New Mexico) →華雷斯城(Juarez,墨西哥) →奧斯汀(Austin, TX) →達拉斯(Dalas, TX) →達勒姆(Durham, North Carolina) →華府(Washington, DC) →巴爾的摩(Baltimore, MD) →費城(Philadelphia, PA) →普林斯頓(Princeton, NJ) →紐約市(New York City) →波士頓(Boston & Cambridge, MA) →蒙特利爾(Montreal,加拿大) →渥太華(Ottawa,加拿大) →多倫多(Toronto,加拿大) →尼加拉瓜(Niagara, NY) →水牛城(Buffalo, NY) →底特律(Detroiy, MI) →安那堡(Ann Arbor, MI) →芝加哥(Chicago, MI) →聖路易(St. Louis, MO) →依阿華城(Iowa City, IA) →可憐斯堡(Fort Collins, CO) 我想,既然就要擺脫控制,前往自由的國度,我必需在陷入繁忙的課程之前(一)遊歷美國;(二)閱讀禁書;(三)與先我來美的朋友交換意見。花僅僅99元來達成這個目標,對我來說無疑是非常非常值得的。 §§熱狗,熱狗,接着還是熱狗 因為,我總共欠了8、9百美元,對於當時月薪僅僅20多美元的我來說,這簡直是個天文數字。負了這麼一個大債,我在這一段遊歷期間,哪能不把經濟帳算一算。 不算還好算了嚇一跳! 當時,一塊美元值新台幣40元。一條熱狗值一個夸特,四分之一美元。如果我早、晚各吃一條,中午給自己加菜,吃兩條,不喝飲料(幸好美國飲水不付錢),則一天光吃熱狗,要吃掉一塊美元,一個月就要吃掉30美元,已經超出我的薪水總數啦。既然熱狗已經很貴,而又沒有任何其它可以療飢的食物比它便宜,可以取代熱狗,我只好就“愛上”熱狗了。 §§熱狗,夠了,你! 可以想象,這個到過三個國家、歷時一個月的“最短路徑”一旦完成,我總共吃了多少熱狗!正因此,我抵達可憐斯堡以後的一段長長的時段,就不再對熱狗有胃口,就告別熱狗,只好多花一點錢買別的東西吃,有時還享受一點比薩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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