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叢橫談(中國的命運)
前一陣子閒着沒事又看了舊的“德國導報”2001年12月刊上看到著名異議人士-錢躍君先生在導報上發表的一編文章 “人權 叢橫談”寫在中共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之後,
文章中說,簽署了一項國際公約意味着什麼?德國的憲法弟25款中寫到,國際法是聯邦法,( 即 聯邦議會所通過的 法律)的一 個組成部分,高於(洲議會所通過的) 法律。其所定義的權利 和義務直接用於所有在聯邦德國居住的人。
可見簽署一項國際公約,不是 做給國際社會看的,簽署之後,這項法律不僅´政府有義務安照這項法律辦事,而法庭也要這個法律來判決。
而中國政府簽署了國際公約與中國老百性有什麼關係?至少我們得知中國政府簽署國際公約的具體情況對中國老百姓是保密的,當年浙江省的-中國民主黨籌辦人“王有才”先生也就是為了讓更多的民眾知道中國政府簽署 經濟,社會,文化,公民 ,政治權國際公約的具體內容,卻被中共政府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而被捕判刑,釋放後組織籌辦中國民主黨又以顛覆政府罪於1999年12 月被判11年。
中國政府簽署公約,本來就是為了做給國際社會看的,而不是為了保護老百姓的權利而簽署的。進入聯合國的前提就是承認聯合國的人權宣言。當那位中國公民拿出聯合國“人權”宣言說“我們人人都有說話的權利,”則馬上就要被判成反革命罪,如今沒有反革命罪,變成顛覆政府罪。
在人權宣言第13款中寫到,對中小學教育應當是免費的,可中國現在還能尋到免費的中小學嗎?能少交一點讚助費,孩子的父母就感恩謝地了,事實上,中國每年不知有多少學齡小孩因家庭的經 濟困難交不起贊助費而不得不停學,而貧困地區的孩子就學靠“希望工程”的社 會捐款。你政 府度躲到那裡去了?只見每年不斷報道新聞,某某省某某部 級,廳級,處級幹部因貪污又被起訴,一貪就是幾千,幾百萬,幾十萬公款,為什麼不拿出一點出來就濟孩子上學,多投資教育,解決中國落後的教育局面,和落實中小學九年義務教育,讓中國土地上不再有孩 子因為交不起學費,而連最起碼的小學都不能讀。你老江也許會說目前中國的國情不同,那你 中 國 就 不 要 去 簽 什 麼 不 符 合 中 國 國 情 的 聯 合 國 的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你 老江 也就不要去學美國,要購買什麼總統專機,花了幾億人民的血汗錢,為個人製造主席專機,結果鬧出了專機“竊聽事件”把事件給外界暴光了。也許國內的普通的老百姓還不知道這件事,中共的新聞封鎖,和管制不是任何新聞媒體可以跨越的。這就使中國的老百姓無法對中共的當權者做出一個正確的判段。分辨是非黑白。-----這就是中共執行暴政的最有力的手段。
也有人說了:“經 濟發展了,人富有了,就自然會想到要民主和人權。”可為什麼不反過來想一想,正因為有了民主和人權,經 濟才會發展,社會才會富有。德國建立社 會 國原則時 ,正是德國社 會 問題最嚴重的,經 濟還很落後的十九世紀;二戰結束後,德國經 濟上遭到了徹底的摧毀,老百姓的生活水平都沒有今天的中 國水 平,而憲法中的人權原則正是建 立在這 樣一 個經 濟最貧困的時代。可見,越是經 濟貧 困,越是顯現出人權原則,即法制國原則和社 會國原則的重要性。正因為她們是在一種民主,法制的政治體制下,使她們的社 會生產力得到了充分得發揮,而政府的腐敗降到了最低程度。
因為我沒有後門,了解中國的最高機密,只能通過國外的一些書刊,報紙去尋國家機密,然後再藉助互聯網,進口到中國大陸,讓國內的人民了更 多 了 解中 共 簽 署 國 際 公 約 事情的真相,了解中共。我想中共最多只能說我倒版“評論國家機密罪”。
柯福於德國 23 07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