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元配罗氏,生于1889年10月20日(《韶山毛氏族谱》载:罗氏生于光绪十五年己丑九月二十六日丑时),那时农户家的女儿大多没有正式的名字,她的乳名叫秀妹子,因为她在姐妹中居长,所以父母后来就叫她"一秀"或"大秀"。
一秀18岁那年(1907,光绪三十三年)坐著花轿,吹吹打打,明媒正娶地嫁到了毛家。她的夫婿毛泽东比她小四岁,但个头比她还高。在毛家,一秀是幸福的。因为罗家也是殷实大户,一秀的父亲罗鹤楼是个通文墨、有田产的农民。一秀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教,性格温柔贤慧,勤劳俭朴,人也生得体面丰满。嫁到毛家后,她尊敬公婆,体贴丈夫,操持家务,深得公婆喜爱。丈夫虽然由于早婚,开始有些腼腆,后来也非常尊重她,关心她,爱护她。全家都随著她娘家的习惯,叫她"一秀"、"大秀"或"大妹子",几年来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和美。
有的人用现代的眼光去观察和衡量历史,说毛、罗的婚姻是"父母包办"、"收童养媳"。试问,在光绪末年谁的婚姻不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毛、罗两家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由两方长辈订下的这桩婚事,在当时已经是很开明的了。
还有人说,一秀比毛泽东大了四岁,这不是他父亲作的孽吗?这同样是一种无知妄说。女大于男的现象,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东北民谣不是说"女大三,抱金砖"吗?在韶山一带,女大于男的亲事多得很。毛泽东的母亲文七妹,就比他父亲大了三岁。毛贻昌为了这门亲事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他当时为了做谷米生意,经常在外面奔波,妻子的身体不好,家里还请了长工和短工。一家子的大事小事,妻子是难以应付的。所以他必须早早地找一个成年了的、能干贤德的大儿媳,帮助妻子操持家务。选来选去,他选中了勤俭贤慧的罗一秀。作为当时一个在乡里颇称精明的当家人,他确实没有选错。
罗氏是1910年春患痢疾去世的,其时她还不满21岁。
《韶山毛氏族谱·世系表(竹溪支)》载:廿派,贻昌子三,长,泽东……元配,罗氏……(可惜"一秀"这个名字始终没有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