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自私的本性看记者作伪 |
送交者: 吉安 2002年06月19日16:15:1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从人自私的本性看记者作伪的相关可能性条件 人之初,性本恶。这,吉安已有专门的文章作过论证。所谓恶,恶之一,就是人自私的本性。 记者也是人,记者之初,性也恶,也自私。从人,从记者的这一自私的基本条件,看记者作伪的可能性,就很容易判断记者何时、何地、为何作伪及其最大或最小可能性条件。 众所周知,当然是风险最小,获利最大之时、之地、为之作伪才符合自私的目的,才能成为记者作伪的最大可能性条件;反之,风险最大、获利最小之时、之地、为之作伪,就不符合自私的目的,就成为记者作伪的最小可能性条件。 这,可通过分析具体案例一目了然。 以记者为农妇黄淑荣上访遭受地方官僚的残酷迫害一案所作报道为例,此时、此地、为此事,是符合上述记者作伪的最大,还是最小可能性条件? 分析记者的风险因素,记者若作伪,其结果必将得罪迫害农妇黄淑荣的从点到面的地方官僚,甚至从线到层的上级官僚,必然面对局部,或全国范围维护官僚体系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或科学家之类的围剿,或可因报道的任何情况不实、不真,而获各种罪名,或可丢掉记者的饭碗,甚或遭受法律制裁的结果。东北已有记者因作类似报道坐牢而遭残害,至今案子为了的案例。由此可见,记者若有意在报道农妇黄淑荣一案时作伪,则必然要承担最大风险。 分析记者的获利因素,记者若为一贫如洗的农妇黄淑荣讲话而作伪,从黄淑荣那里,毫无疑问将是一无所获,获利为零。不止如此,按此案报道之后,资产阶级官僚的辩护士们对记者节外生枝的苛刻要求来看,记者还应该倒贴黄淑荣衣物、钱财,才能显示记者的真心实意。故记者为此案作伪,其获利因素不但为零,而且,很可能是负数。 再按资产阶级官僚的辩护士恶意推测的,记者报道此案有可能作伪,是因为记者报道可能引起轰动效应,而使记者报道消息值钱而获利。这,既使是不值一驳的透顶荒缪,因为是极端弱智的推理,但,吉安仍然可以把它列在这里,就算作为记者为此案作伪而可能获利的一个条件来分析。 请问,此条记者可能获利的假设条件,与上述记者作伪的最大风险相比,或相抵,结果,是风险最大,获利最小,还是风险最小,还是获利最大? 答案是很明显的,即使记者为此案作伪而一时获利,但被揭露其伪证之后,记者所获一时之利,将转变成为记者的最大损失,不但经济损失,而且名誉扫地,记者最终仍然还是要面对最大风险。 故,这种记者在此案依靠作伪换取消息报道的利润是荒缪的推理,相对以上记者作伪的风险和获利条件,是根本站不住脚,经不起任何推敲的。 谁能依靠作伪而获得最大利益,并面对最小风险呢? 恰恰就是那些肆无忌惮地为资产阶级官僚辩护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或科学家们。他们通过为资产阶级官僚们作出种种伪证,比如凭空对农妇黄淑荣作出“怪”、“另类”、“精神病”的伪证,红口白牙地对记者作出“作伪”的伪证,以此来掩盖官僚打压百姓的种种事实和矛盾,就可以延续官僚对百姓的打压,就可不断地从官僚手中分得一部分从百姓身上搜刮的利益。而他们完全不需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连道德良心自我谴责的风险都没有,就可永远坐享其利。 而记者反过来,若站在资产阶级官僚一边,就农妇黄淑荣一案真正地作伪,否定黄淑荣上访的合理,肯定官僚对黄淑荣的打压,记者作伪之结果就会同样是风险最小、获利最大。 此案,记者作伪与否,其作伪之相关风险与获利条件,难道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此案,资产阶级官僚的职业辩护士们的虚伪面目,以最小风险作伪而或最大利益的真实丑恶言行,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这,就是农妇黄淑荣一案被报道之后,在社会引起的现实反应中,应该值得中国人民好好认识的有关方面。 人不为己,记者不为己,难道真是要天诛地灭吗? 吉安二00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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